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幼儿园教师针刺儿童判3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6月12日 08:56  云南网  

  8日,记者从建水县人民法院获悉,建水幼儿教师针刺幼儿案件已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了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孙琪琪向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维持了原审法院作出的各项判决。

  2009年10月,建水县临安镇西湖幼儿园发生一起幼儿教师针刺幼儿事件,该幼儿园教师孙琪琪在幼儿园上课期间,为使幼儿园的学龄前儿童服从管教,使用一支一次性塑料注射器(带针头)在未经消毒处理的情况下,反复多次对幼儿园的学龄前儿童白某、李某等60余人的身体进行针刺。2009年10月 25日,孙琪琪因涉嫌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11月26日被逮捕。

  今年3月,建水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同时,法院判决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误工费等损失。  记者 李荣 通讯员 毛兴华(春城晚报)


   了解育儿知识,看育儿博文和论坛,上手机新浪网亲子频道 baby.sina.cn

精品推荐

网友评论 欢迎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快速注册新用户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