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新标准让康盛世纪幼儿园一期生源流失
6月28日,新余市渝水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三方联合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名义下文制定了“最低收费标准”。
但所谓“最低收费标准”却让有的幼儿园收费涨幅甚至已达到了70%,新出台的文件立刻陷入舆论的漩涡。
记者获知,之所以会出现高价收费标准,教体局相关负责人承认是前期调研的不充分导致。而涨价的背后是,渝州区至今没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和146所竞争无序的民办幼儿园交织的现状。
新标准促学前教育费大幅上涨
8月18日下午,新余市渝州区康盛小区门口,邹燕(化名)把刚从民办幼儿园康盛世纪幼儿园出来的女儿拉到一边问:“你班上的小朋友都来报到了吗?”
女儿怏怏地告诉她:“好几个都没看到了。”
邹燕的女儿,3岁多,已在康盛小区内的康盛世纪幼儿园一期(以下简称康盛世纪幼儿园)读了一年,原本下学期继续在此接受学前教育,但渝水区幼儿园收费涨价,让邹燕感到很突然也无法接受。乃至到现在,她还不知道女儿应该读哪所幼儿园。
邹燕说,早在8月2日,康盛世纪幼儿园曾召开一次家长会。
这次家长会实际上更像是一次通气会,主题主要是讨论“幼儿园收费调价”一事,这激怒了在场的很多家长。
“参会的有70多名家长,听到园长通知涨价后,大部分家长在会还没开完就已离席,家长会也不得不提前结束。”最晚离开当日会场的邹燕回忆说。
根据渝水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联合拟定的新收费标准,康盛世纪幼儿园每学期收费至少2030元(一级二类收费标准计),而此前每学期的收费才1500元左右,上涨了约34.1%。
由于涨价压力过大,邹燕表示可能会按学费价格来选择幼儿园。“现在和另一位家长商量去看一家幼儿园,同样是一级二类收费标准,但它的收费却要便宜好几百元。”
但可供她选择的余地并不大,因为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划入同等级的幼儿园,将向收费标准看齐。而这类私下降价的行为,只为了抢生源。
更有甚者,“有的幼儿园收费涨幅已达到了70%”。一位家长向新法制报记者诉苦说,祸根就是三部门出台的那个收费新标准。
新规出台合理性合法性引质疑
日前,新法制报记者在康盛世纪幼儿园一老师手中看到了这份备受争议的“幼儿园收费标准”。
6月28日,这项“最低收费标准”是由渝水区教体局、物价局、财政局三方联合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的名义下文制定。
按照该项通知,先对幼儿园进行等级划分,然后对三类幼儿园按照不同的价格收取保教费。“一类幼儿园一级每个学生每月550元,为最高。以此类推,又分一类二级、二类幼儿园、三类幼儿园和基本达标合格幼儿园。他们的保教费是每生每月350元、250元、200元、150元。”
按照此标准计算,一类一级幼儿园的每学期收费至少在3730元,而基本合格幼儿园每学期只有1330元。
因此,《渝水区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出台后,就引来了许多质疑声。
如有家长质疑,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由学校制定,报有关部门批准并公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民办学校开园准入条件、出台等级标准、评定等级、起到监督、指导的作用。渝水区出台的《渝水区各类幼儿园收费标准》明显违反了《民办教育促进法》关于此项的规定。
还有家长质疑,这个收费标准上涨幅度如此之大,几个部门不能关起门来就决定下来?而且为什么不指定最高价,它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哪里?
作为民办幼儿园,它是以市场模式进行运作的,是以优胜劣汰为原则保证其自身生存的,政府有无权力对其收费进行限制,特别是最低收费标准限制?
园方多支持涨价称之前是亏损
民办幼儿园康盛世纪幼儿园一熊姓副园长则表示,她本人非常支持提高收费。
对于家长们集体反对调价的声音,熊副园长表示,在此之前的1500元收费,已是所有民办幼儿园中较低的。
“像康盛世纪幼儿园这样的民办幼儿园,一直以来就是自负盈亏。由于没有资金扶助,提高收费标准则可以保持民办幼儿园的持续发展。”
熊副园长还向新法制报记者提供的一份今年康盛世纪幼儿园春季的费用使用明细表。其上显示,该幼儿园去年接受288名幼儿,包括购置幼儿园基本设备、教师培训工资等开支项目,负盈利55742元。
熊副园长说,为了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还得给老师交社保,这些都是幼儿园自主开支的。
新法制报记者从康盛世纪幼儿园丁园长口中获知,8月初,为了应对可能的生源流失,幼儿园连续开了9天的家长会。
但据记者了解,虽然康盛世纪幼儿园8月15日就提前开学,但还是受到学费调价的因素的影响,其生源流失比例已达到10%。
新法制报记者之后采访的程关幼儿园的胡园长也表示,从幼儿园长远角度看,支持学费涨价。
新余市中心幼儿园,创建于1984年,是新余市第一所公办示范性全日制幼儿园。
该幼儿园刘园长却并不赞同这种政府主导涨价行为,她认为:“民办学校的收费相较公办学校已经高出很多了。比如说,民办幼儿园550元的保教费,新余市中心幼儿园的保教费按规定只有144元。”
不可避免的是,新余市每所幼儿园都可能在即将开始的秋季招生中,受到此次涨价的影响。
“前期调研涉及幼儿园比较窄”
新法制报记者获知,政府制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在新余市并非第一次。
早在2007年,新余市物价局就专门下文规定幼儿园按等级收费标准:“允许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成本上下浮动,但最高不得超过20%,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标准,须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执行。”
政府为何频繁对学前教育收费定价?其背后呈现的又是该地学前教育怎样的发展图景?
据新法制报记者了解,目前,渝水区有2万余学前儿童,民办幼儿园146所,但没有一所公办幼儿园。
一直以来,公办幼儿园的稀缺和民办幼儿园长期的恶性竞争,一直困扰着渝水区学前教育的发展。
8月18日,渝水区教体局分管副局长简谊平接受新法制报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渝水区的幼儿园数量基本可接纳本地的学前儿童,但办学条件却各有不同,所以今年教体局专门给幼儿园划定了等级,方便按等级标准收费。
据简谊平介绍,之所以要制定这项标准,是为了防止民办幼儿园之间为了争夺生源,打“低价格战”,另外也是为了解决民办教育投入不足的现状。
据简谊平证实,由于各幼儿园收费参差不齐,按照现行的标准,有的幼儿园上涨幅度达到70%是有可能的。
至于家长质疑调价标准是如何制定出来的,简谊平承认前期调研涉及的幼儿园范围比较窄,但所调研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基本接近现行的这个标准。
据简谊平介绍,标准出来后,他们也听到了各界的呼声,因此在18日下达的补充通知中,要求“允许下浮、上涨比例不能超过15%”,主要是家长投诉太多,现在给标准划定一个调价的空间,应该会被家长理解和接受。
按照补充通知新规,各类幼儿园保教费在政府指导性价格基础上允许下浮,不作硬性规定,开学收费总额(不包含保险费、书费)可在以前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可上浮15%之内,此前,按定额的伙食费、也改为“根据本园情况自行确定”。 □文/图记者 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