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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投保是笔糊涂账?

  保险公司承保时一般只按用途分为营运车和非营运车受理,但许多校车并不“纯粹”。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应强制校车运营方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为学生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CFP供图

  突发的重大意外事故往往可以看见保险的影子,譬如去年的伊春空难、上海高楼大火等。但是,前不久发生的甘肃校车事故,保险似乎缺席了。记者对近年来校车意外事故的资料进行搜集整理发现,校车事故,重大赔付不约而同地缺席。什么原因呢?对此,记者近日在星城保险业进行了一番探访。

  校车投保是笔糊涂账?

  据市教育局提供的资料,长沙地区共有中小学、幼儿园2252所,在校学生和幼儿共计659743人,在长沙交警部门进行备案登记的校车共有1475台。但这些校车都投保了哪些险种,有没有承运人责任险,保额有多少,却几乎没有产险公司能给出具体的情况和统计数据。

  星城一产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保险公司或多或少承保了校车,但由于车辆承保时一般只按用途分为营运车和非营运车,所以仅从保单信息中很难区分哪些车辆是校车,而校车都投保了哪些险种和保额,更是一笔糊涂账。“一方面,目前并没有专门针对校车的保险。另一方面,很多校车并不是单一用途,除开一周用几次,其他时间是在从事其他客运。”该人士还指出,如有的学校虽没有专用的校车队伍,而是有需求时向客运公司租赁车辆使用,但这些客运公司大多购买了座位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因此,这类需求无从统计。

  校车投保情况参差不齐

  其实在此次甘肃校车事故发生前,长沙已经有好的校车管理模式可借鉴。如浏阳有两家专门从事校车运营的企业和单位,望城从今年6月开始组建了专门的校车公司,这部分校车就投保了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等保障学生的险种。

  上述负责人透露,该公司为望城某校车公司承保了4万元/座的车上人员责任险和15万元的意外险。此外,客户投保的承运人责任险、座位险会根据自身的载客情况、使用频度选择不同的保额。

  目前长沙市在教育局备案的校车中,除了部分民办幼儿园的校车,大多是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校车,因为一周只使用两次,校车大多由学校租用正规运输公司的大巴车。这些非专用校车会从事其他客运,投保情况普及率较高。

  该负责人表示,在监管部门进行整改之前,真正存在问题的是一些非法校车存在隐患。“如不具备资质的改装校车,且通常超载,为了节省成本,投保情况肯定也是不乐观。如果一旦超载且发生事故,即便保险有赔付也是杯水车薪。比如一改装车是按7个座位投保,但实际载客10多人,也就只能按座位/实际运输人数按比例分摊赔付。”

  家长可配置保险分散风险

  作为家长,最关心的就是孩子的安全。频频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让部分家长自行接送孩子。为此,一些学校门口在邻近放学时往往出现交通堵塞。星城保险界人士表示,保险只能在事后进行赔付,因此,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预防灾难发生很重要。

  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意外伤害已经成为中国儿童生命的“第一杀手”,其中不乏因意外伤害受伤、致残甚至身故的例子,尤其是受伤和致残对儿童特别残酷。“如果因为意外事故少儿致残,比如从几岁到80岁,时间很长,终身护理费更是高昂。而校车事故往往牵连甚广,肇事者即便是倾家荡产都可能难以赔付。”因此,我的建议是,为防范意外,家长可适当为孩子配置意外保险以分散风险。

  观点

  应强制校车运营方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

  保险业人士指出,要解决校车的安全问题,应强制校车运营方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为学生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首先,强制的承运人责任保险可在校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直接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其次,可参照交强险办法实行“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促进校车营运方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确保车辆设备、设施安全有效,从主观上减少校车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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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可增买学平险

  本报讯(记者 肖娟)很多家长喜欢给孩子配置教育金保险。但如从防范意外伤害角度出发,以及考虑到保障先后和性价比,其实可优先考虑学平险、意外险。学平险全称为“学生平安保险”。但记者从星城多家保险公司咨询了解到,目前开设该险种的公司不多。一家寿险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学平险是很惠民的险种,一般是和学校合作,但家长有时候可能并不能理解,反而误以为是学校乱收费,加上业务调整等原因,学平险市场越来越小,今年该公司已经停办该业务。

  其实学平险在业内口碑很好。以星城一寿险公司提供的学平险为例,意外身故赔付5000元,意外医疗最高可赔付5000元,住院医疗保障 30000元,保费为40元/年。尽管如此,但从保障责任可看出,该险种重点在医疗,身故保障额度偏低。2008年上海一大学发生火灾,最终4名女生遇难,学平险给出的身故赔付仅1万元。当时不少家长表示,这样的赔偿与零保障几乎没有区别。

  需提醒家长的是,从今年4月1日起,家长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对未成年人身故金“限购”。因此,家长搭配保险也需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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