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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幼儿园兴趣班收费不现实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2日 09:30  京华时报  微博

  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日前下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 

  这条禁令一经颁布,就被不少幼儿园以及家长认为不现实。其一,如果幼儿园举办兴趣班而不向家长另行收费,除非将兴趣班的收费计进学费,这样,学费标准也就提高;其二,幼儿园不办兴趣班也不现实,一些专家认为,幼儿园可就此取消特色班、兴趣班,但一些家长并不乐意,除了部分家长希望孩子多学一些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孩子如果早早放学,一到点就要求家长必须来接,还在上班的父母怎么办?

  怎样化解这种尴尬,让收费得以规范,切实维护受教育者的权益?在笔者看来,最根本的途径是建立真正能发挥作用的家长委员会。这样的家长委员会有权参与学校的管理决策、办学监督和教育评价。目前,我国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无这种性质的家长会,一些号称有家长会的学校、幼儿园,其家长会的功能只是联谊会,或者是摆设和工具。这导致学校的收费规定、办学活动,家长无知情、参与、表达的权利,这也是一些学校、幼儿园借各种名义乱收费的根源。 

  当有能参与学校管理、决策的家长委员会(其委员由全体家长选举产生),那么,学校是否可举办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可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并交家长委员会决策;其开办的兴趣班、课后培训班,需要多少成本,按成本该向每个孩子收取多少费用,也应得到家长委员会的认可。如此,规范收费,也就不再不现实。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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