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岁病童告父母索要治疗费

2013年03月31日09:21  京华时报 微博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一名10岁的小女孩被检查出患有疑难病症,但父母却说因为没钱而不给她治疗。记者昨日获悉,通州法院受理了小女孩状告父母为自己治病一案。

  在去年3月份的一次医疗检查中,今年10岁的小敏被查出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随后,小敏被送至北京军区总医院接受治疗。在20多天的住院时间内,医生曾多次建议由其父母作配型,为其进行骨髓移植手术,但小敏的父母既不同意做配型,也不同意做移植手术,理由是没钱。

  后来,小敏转至北京儿童医院继续治疗,又住院20多天。北京儿童医院建议为小敏做专业治疗或骨髓移植手术,费用约为30万元,但小敏的父母仍不肯出钱,只同意输血维持。小敏称,自去年11月份以来,父母基本上连每周的血常规检查都不给她做了。

  小敏说,她明白自己患了一个很难治好的病,需要花很多的钱,她理解父母的想法,但是自己很希望能配合医生治病。父母放弃为自己治疗的行为违反了抚养子女的法定义务,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和人伦,况且家里有拆迁款,并不是没有经济能力,故诉至通州法院,请求判令父母给付抚养费30万元用于治病。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链接 再生障碍性贫血

  再生障碍性贫血(aplasticanemia,AA,再障)是一种骨髓造血功能衰竭症,主要表现为骨髓造血功能低下、全血细胞减少和贫血、出血、感染症候群。临床上骨髓穿刺及骨髓活检等检查用于确诊再障。再障罕有自愈者,一旦确诊,应积极治疗。发病年龄呈现10-25岁及>60岁两个发病高峰,没有明显的男女性别差异。

  (原标题:10岁病童告父母索要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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