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男子2万卖掉亲生女儿称为挣钱

2013年05月06日08:52  北国网-辽沈晚报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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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抱着被贩卖的儿童张某,和孩子的母亲李某(左一),买孩子的王女士(左二)进行交谈。本版图片由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凌晨摄   朝阳县公安局办案民警抱着被贩卖的儿童张某,和孩子的母亲李某(左一),买孩子的王女士(左二)进行交谈。本版图片由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凌晨摄
王女士依依不舍地抱着孩子,舍不得归还。 王女士依依不舍地抱着孩子,舍不得归还。
嫌疑人张超在接受警方的审讯。 嫌疑人张超在接受警方的审讯。

  朝阳市朝阳县村民张超在没到法定年龄的时候,就过早踏入婚姻殿堂。当他当上父亲的时候,没有选择撑起一片天去养家、教女,而是选择了吃喝玩乐。

  在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时候,他选择了偷盗。最后,他甚至背着妻子在网上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就在孩子母亲急于寻找孩子下落的时候,朝阳县警方通过一起盗窃案的审理,帮助她找回了被丈夫卖掉的女儿。

  一起盗窃案牵出贩卖女婴案

  2012年12月21日,朝阳县瓦房子镇居民张国军 (微博)家发生一起盗窃案,丢失了5000多元。经过当地派出所侦查得知,犯罪嫌疑人张超有重大作案嫌疑。2013年4月16日,瓦房子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张超抓获后,移交朝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侦办。

  刑侦大队二中队在侦办“张超涉嫌盗窃案”过程中,张超对盗窃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办案人员在调查、了解案情外围的时候得知,犯罪嫌疑人张超今年不满一周岁的女儿张某(2012年5月27日出生)下落不明。

  侦查人员在问及张超及其妻子李某女儿下落时,夫妻二人对孩子下落说法不一,这让侦查人员感觉蹊跷。

  侦查人员抓住孩子母亲对女儿关心的心理,积极做张超妻子的工作,在侦查人员细心劝解和追问下,张超妻子李某讲述了张超趁其不在家之际,将女儿张某通过互联网交易卖与他人的事实,但是具体细节并不清楚。

  通过网络2万元卖掉亲生女儿

  刑警在初步获悉情况后,立即向主管刑侦工作的朝阳县公安局局长助理王贵山汇报,根据王贵山指示,侦查人员加大了对犯罪嫌疑人张超的审讯力度。在 强大的攻势面前,犯罪嫌疑人张超供述了于2013年1月15日,通过互联网聊天形式,在朝阳市淮南花园小区将女儿张某以2万元价格卖掉。

  原来张超与妻子李某虽然已经结婚生女,但是由于没有到达法定的结婚年龄,他们只是在农村老家举办了婚礼,而没有到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结婚登记。

  由于结婚后没有什么生活来源,尤其是他们生完女儿后,李某在娘家哺乳孩子,张超就经常出入网吧等娱乐场所,花销就成了犯罪嫌疑人张超生活中的一个大难题。

  去年年底,犯罪嫌疑人张超在偷盗完朝阳县瓦房子镇居民张国军家后,盗窃来的5200元很快就被他挥霍一空。

  就在张超苦无来钱之道的时候,在上网中,偶然的一次机会,他结识了一名结婚多年无法怀孕生孩子的中年妇女,在经过多次在网上联系和讨价还价后,最终,张超将自己的亲生女儿骗出来,以2万元的价钱卖给了这名中年妇女。

  千里解救女婴在本溪被找到

  侦查人员得知张超将亲生女儿卖掉的信息后,立即向朝阳县公安局局长丁颀汇报,丁颀局长指示朝阳县公安局刑侦、网安和瓦房子派出所的警察联合组成专案组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及时解救被拐卖儿童。

  专案组立即移师河北省承德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经过两昼夜工作,没有发现被拐卖儿童的下落。

  经过留守专案组民警的进一步审讯,犯罪嫌疑人张超又交代出一条有价值的信息。那就是1月15日,他在朝阳市淮南花园小区将女儿张某以2万元价格 卖掉的时候,对方过来买孩子的两名中年妇女曾经给他打过一次电话。经过专案组民警的查询,这个电话号码已经停机,但是所属区域是辽宁省本溪市。

  专案组办案民警立刻辗转来到本溪市,为了更好的辨认孩子,专案组还带着孩子的母亲李某一同前往。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他们查询了大量的新生 儿户口登记。通过对本溪市市区各个小区新生儿的排查、摸底,他们在本溪市南芬区一居民小区内,终于得到了一个信息。最近该小区居民37岁的王女士家多了一 个女婴,由于王女士结婚多年不能生育,家里忽然出现的女婴,很有可能就是被卖掉的女婴张某。

  4月23日,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专案组办案民警化装侦查进入小区,专案组民警发现在小区内一位50多岁妇女抱着一女孩玩耍,立即暗示孩子的母亲李某辨认,李某当场认出正是自己的孩子张某,遂偷偷告诉了专案组民警。

  民警立即上前询问,得知此孩子是其女儿王女士的,其女儿王女士当时正在家中。专案民警立即到她家,问明情况。

  买假出生证孩子户口落本溪

  在王女士家中,当她看到朝阳警方出现的时候,一点也没有紧张。当专案组民警问她“孩子是谁”的时候,王女士说是她的,并说明了出生的地点和时间。

  就在专案组民警一再追问的时候,让民警迷惑的事情发生了。王女士在家中拿出了一个户口本,户口本上有女婴的详细资料,显然已经把女婴户口落在本溪市。

  在进一步对王女士进行讯问的时候,王女士抱着孩子,对办案民警说出了实话。王女士今年37岁,她丈夫45岁,她与丈夫结婚多年,由于不能生育,她才有了要买一个孩子来抚养的想法。

  就在她一心想买个孩子的时候,在网上碰巧就遇到了卖自己亲生女儿的张超,于是王女士通过几次交谈,以2万元的价钱成交,买来了张某。

  因为没有养育过孩子,也怕网络上太虚无飘渺上当受骗,于是王女士找来她在河北省承德市的好朋友跟她一起来到朝阳进行交易。交易完之后,她们两个人抱着孩子去了承德市,并在朋友家居住了一些日子。当她可以独立照顾孩子的时候,才回到本溪市。

  回到家后,王女士在网上购买了假的出生证明,并为孩子落了户口。

  由于本溪市民王女士只是单纯的想买一个孩子来养,没有贩卖的事实。经过朝阳县警方的批评教育后,王女士已经被取保候审。

  警方说法

  贩卖亲生女儿也构成犯罪

  昨天上午,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在朝阳县公安局采访的时候,朝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王岩虎对记者说,“当时我们就怕这孩子落到人贩子手里,那样解救起来就麻烦了。”

  王岩虎中队长说,犯罪嫌疑人张超这种贩卖自己亲生女儿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因为嫌疑人张超还有一起盗窃案,所以等待嫌疑人张超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声音

  “卖了女儿就是为了挣钱”

  在朝阳县看守所,当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问犯罪嫌疑人张超“为什么要贩卖自己的亲生女儿”时,张超说:“卖了女儿就是为了挣钱。”当记者追问“这种钱是什么钱”时,张超说:“这钱是补偿费。”

  昨天下午,辽沈晚报、北国网记者电话联系上了被贩卖女孩的母亲李某。今年刚刚20岁的李某在朝阳市某酒店打工,她只是对记者说:“我很忙,对孩子的事情没有啥好说的。”随即她就挂断了电话。

  相关链接

  拐卖儿童情节严重可判死

  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40条的规定,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 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 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来 源: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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