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13岁女孩逼6岁男童性侵4岁女童

2013年08月12日09:07  南方都市报

  单亲妈妈李敏从私人开的托管班接回4岁女儿慧慧,晚上却发现女儿下体的淤伤,带着孩子到托管班问情况。“我始终想不通她为什么这么做。”李敏事 后说的这个“她”是13岁的女孩小晶,李敏称就是小晶指挥一个6岁男孩对慧慧模拟做“那事”导致女儿受伤,而她在气愤之下打伤了小晶,三方家长默认了孩子 间的伤害并准备私了,而后却因为小晶的受伤而变了卦。如今,事情孰真孰假几方家长各有说法,但受伤的毕竟是孩子,儿童教育专家呼吁家长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 康,同时在选择托管机构时要慎重对待。

  慧慧的伤

  伤口的由来

  8月5日晚,打工的李敏难得有个空闲,从托管班接女儿慧慧回员村家,女儿说:“妈妈,小姐姐跟我们一起回去好不好。”这个小姐姐———13岁的小晶是托管班阿姨亲戚的孩子。李敏答应了。

  当晚给女儿洗澡时,李敏发现慧慧的外阴有淤伤,触碰时慧慧表示不疼,李敏也就未做过多猜测。当晚11时许,慧慧小便后,李敏检查发现女儿外阴有两处明显的淤青和明显浮肿,“看起来像是手指掐的”。

  在李敏的追问下,慧慧说出是谷谷弄的。谷谷是托管班一名6岁男孩。李敏当即打电话给托管班李阿姨询问情况,对方却毫不知情,随后李敏带慧慧、小晶赶到李阿姨位于黄沙的家。

  在李阿姨家,小晶与妈妈、谷谷与妈妈都在。在李敏的质问下,李阿姨称当天中午太困,劝几个孩子午睡无果后她就自行休息了,其间没听到任何异样。

  李敏事后告诉记者,当时她问谷谷时,谷谷吓得嚎啕大哭,嘴里说着“是姐姐叫我的”,此时她看见女儿的手指也指向一旁的小晶。当时在家长的质问 下,小晶说出了当天的情况:午休时,三个孩子在客厅的竹席上玩耍,突然小晶强行把慧慧的裤子脱了,命令谷谷也脱了裤子,然后用小鸡鸡顶慧慧的下体,当时小 晶还在旁帮忙按住慧慧的大腿。据李敏说,慧慧称“小姐姐”当时还喝令她不准反抗不准叫嚷,接着谷谷又“受命”用手指抠慧慧的阴部。

  听完事件的经过,李敏气得抓住小晶就打,谷谷的妈妈、小晶的妈妈在一旁不住道歉:“是我们的错。”

  如何了结

  “我始终想不通她为什么这么做。”李敏说,稍微冷静下来后,她追问小晶为什么要这么做。在她看来,已上初中的小晶意识上应该有了性启蒙,可能对于男女之事有所耳闻。但小晶支支吾吾,没有做出确切回答。

  事情发生得过于突然,三方家长都十分紧张,谷谷和小晶的妈妈泪流满面哀求李敏原谅并不要报警。谷谷是单亲,小晶跟着爸爸在湖南生活。

  三方家长决定私下解决并口头协商:李阿姨赔偿5000元、小晶家赔偿5000元、谷谷家赔偿3500元给慧慧家。然后6日早上到医院给慧慧做检查。

  6日一大早,中山六院妇科医生苏晓红替慧慧做了检查,发现慧慧的一边大腿内侧是紫的,阴道口上端有点充血,因慧慧年纪尚小,没有进一步往内检 查。关于李敏提及两处淤伤,苏晓红8日表示,具体状况记得不是很清楚。苏晓红还称,由于中山六院不具备相关鉴定的职能,所以她建议家长若需进一步鉴定要去 具有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对于导致淤青的原因,苏晓红表示,因为没有进一步检查,所以不好下结论。

  3天急诊的观察期过了,医生建议小慧住院,需要2000元。李敏称,3天来自己仅有的5000元都被孩子看病花光了,自己却没收到半分钱赔偿,她决定选择报警处理此事。

  小晶的伤 被慧慧母亲打的

  6日下午,中山六院急诊区,小晶在输液。急诊室胡医生表示,由于她的头部受到撞击,需观察72小时。

  小晶告诉记者,前一天中午,在玩跷跷板时她让“小妹妹”受伤了,当晚“小妹妹”妈妈看到伤痕后,把她们带回阿姨家,打了她,按着她的头撞了玻璃 柜门。谷谷的妈妈称,孩子是李敏打的,原因是“我们的两个孩子伤害了一下她的孩子”。至于具体如何伤害,谷谷母亲抹了把眼泪,不肯再详细解释。

  8月7日一大早,小晶病情突然加重,开始头晕头痛,再次被送到中山六院。病例本上多了一项诊断结果:头部外伤后脑震荡、脑水肿。

  小晶在老家湖南刚上完初一,暑假来广州玩,由于托管班李阿姨是她姑姑,所以她在姑姑家与“弟弟妹妹”一起玩。

  李阿姨的女儿张小姐表示,“对他们(慧慧)有什么伤害,我们都愿意赔”,但希望李敏能够承担小晶所有的医疗费。

  张小姐称,5日晚上,李敏拖着孩子到她家,对两个孩子拳打脚踢,“我们都吓傻了”。

  “你说一巴掌打下去,小孩会承认吗?”张小姐认为,当晚孩子们“招认”的结果是“屈打成招”。

  李阿姨的托管班

  家中私人开的 一些孩子来自单亲家庭

  记者了解到,李阿姨是一家幼儿园的阿姨,工作之余,自己在家中私人开了个托管班,帮忙照顾一些父母无法顾及的孩子。李敏告诉记者,两房一厅的房子里有十多个小孩,这些小孩的父母多是打工者。“我工资很少,跟阿姨商量后,孩子一天就收80元。”

  这个托管班里,不少孩子是李阿姨亲戚的小孩,多因家庭原因父母没时间照顾寄居在此。如小晶,据称其父母关系不好,父亲不怎么过问,母亲带着弟弟只身在广州打工,暑假她从老家过来就寄居在姑姑李阿姨家。

  其他孩子,有一些来自单亲家庭,如慧慧、谷谷。家长平时打工无力照顾,而托管班比幼儿园要经济实惠多了,于是李阿姨的托管班就成为选择。

  如果……什么促成小晶这样?

  儿童教育专家呼吁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儿童教育心理学硕士、广州市知远教育培训中心校长沈雅琴表示,如果小晶让慧慧、谷谷做那种肢体接触的情况属实,那么受害的 是慧慧和谷谷,两个孩子都是被迫的,则小晶的行为值得社会关注。“这要探讨谁之过。”如果属实,到底是什么促成小晶有这样的行为?这样的行为肯定是为了满 足猎奇心理,这种心理从何而来才是问题的根本。这些问题,跟时下社会信息量大、教育体制不完善、父母对孩子心理关注度不够都有很大关系,“因此关注孩子的 心理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关于托管班的情况,沈雅琴表示,托管班如今是广州无法取消的现象,但是在选择托管班时,对其管理和安全问题,家长需要有仔细的考 量。

  托管机构内幼童互伤如何分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专家:监管机构一般负七成主要责任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州市律协未成年人保护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李素敏,她称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在正规有资质的托管机构内发生了小孩互伤的现象,一般 来讲托管机构如幼儿园、学校是要承担约70%的主要责任的。至于实施伤害一方小孩的家长,作为监护人可能存在监管教育不当的责任,一般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 30%左右。此事中,托管班是私人开的,无牌无照,并不具备合法的托管教育场所资质。但李素敏称,由于小孩的家长向该托管场所的责任人支付了费用,依然形 成一种民事托管合同关系,托管场所的责任人理应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发生小孩互伤的情形,托管场所的责任人依然要承担主要责任即70%左右,而实施伤害的 小孩的家长所需承担的责任也在30%左右。  (注:稿中所说事件中的人物均为化名)

  统筹:南都记者 连楷  采写:南都记者 连楷 万蜜 吴笋林 通讯员 简文杨 实习生 刘美云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搜答案 我要提问 我要回答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