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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港产子中介转型鉴定胎儿性别

2013年11月24日09:40  中国广播网

  央广网北京11月23日消息(记者郑澍 记者温飞)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赴港产子”被叫停后,不少中介商“转型”求财,改做胎儿性别鉴定。

  根据记者调查,通过母体血液DNA鉴定胎儿的性别方法在香港已经存在多年,相对比较成熟,原理就是用母亲血液来进行男性基因的测试,但是准确率不能保证百分之百。昨天,广州有媒体就曝出,在香港有多家诊所均表示有此项的业务,而其中一家还宣称曾经做过上千例的此类鉴定。记者发现甚至有些香港诊所看中了商机绕开了中介直接在内地推广此项业务,报价在4千至5千港币不等。

  按照我国2003年颁布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但是在实际上由于内地以及香港两地法律的不同因而存在一定的衔接问题,监管难度很大。

  内地孕妇去香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这背后,是观念落后、两地法规衔接漏洞以及利益驱动共同制造的潜在风险。而内地香港法律存在的衔接困难,也导致了监管难题。

  按照我国2003年颁布的《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而实施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应当由实施机构三人以上的专家组集体审核。

  香港卫生署在答复记者咨询时称:“香港目前并没有规范和管理对任何人知悉或透露胎儿性别的法律法规。”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律师余刚表示,内地孕妇赴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正好是两地之间的一项法律监管空白,“胎儿性别鉴定在内地不是合法的,而在香港是合法的;内地堕胎不违法,而香港堕胎又是违法的。很多求子心切的父母就通过在香港做胎儿性别鉴定,如果不是自己想要的结果再在内地堕胎。”

  余刚表示,内地孕妇自己去做胎儿性别鉴定,不管是在香港和内地都是违法的,深圳中介如果明知孕妇去香港是做性别鉴定还介绍去,也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在余刚律师看来,内地孕妇赴港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早期赴港产子比较相似,大规模赴港产子正好由于内地和香港相关法律的监管空白造成的。为保证香港居民权益,港府已在去年底完全叫停了赴港产子。余刚也希望国家能从法律层面对赴港性别鉴定的行为进行监管,防止灰色地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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