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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父亲网上卖儿,出生4天8万卖

2013年11月30日14:03  新京报

  孩子未出生即被“明码标价”,出生4天后以8万元卖出

  怀了孩子不想抚养,亲爹贾某在孩子出生前,便明码标价挂网上要卖孩子,并且在孩子出生4天就卖了。顺义法院昨日通报,贾某被控拐卖儿童罪被起诉至法院。

  据介绍,2012年3月份,贾某和17岁的女友明女士在陕西打工时结识,当年4月,两人一起到北京顺义打工,其后明女士就发现自己怀孕,因没顾上打胎又不想尽抚养义务,二人商量把孩子生下送人,贾某通过各个网络发帖“送养”婴儿,并分别明码标5万、6万、8万不等。

  同年12月,想抱养个孩子的王女士看到了贾某的帖子,联系后表示是女孩就收养,并承诺给贾某8万元。因不知是男是女,双方约好等生下来再联系。

  2012年12月31日凌晨4时,明女士生下一男婴,告诉了王女士。王女士称,当时看见是男婴本不想要,可见孩子挺可爱就答应抚养。明女士出院后王女士给贾某8万元,将出生4天的婴儿抱走。

  在发现贾某在网上“卖婴”的帖子后,公安机关将贾某控制。讯问中贾某只承认收了王女士1万元“抚养费”。后公安机关找到王女士,掌握证据后,以涉嫌贩婴将贾某拘留。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贾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侵犯儿童身体自由和人格尊严权,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记者 刘洋 通讯员 刘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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