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地全面二孩政策 将取消落户计生证明

2016年04月14日 10:18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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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全面“二孩”在京落地,本市出台完善计生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明确提出,生育两孩以内不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 生育。此外,按照中央相关部署,本市将依法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落户前置的规定,加快修订《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

  今天上午,市政府印发《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 》,到2020年,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将更加完善,基本实现人人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保持适度生育水平。

  意见指出,按照中央相关部署,依法取消计划生育证明作为落户前置的规定。同时,北京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完善再婚等特殊情形的再生育管理。

  此外,本市将加快修订《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规章,废止《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确保政策有效衔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加强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出生人口

  将建监测预警机制

  意见指出,北京将健全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建立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

  整合部门信息资源,加快推进本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等人口基础信息的共享,规范本市户籍人口人户分离人员的居住地信息管理。

  增加幼儿园、小学学位

  为了应对全面二孩后新生儿的增加,本市将调整和落实教育类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增加学前及义务教育学位。结合城市副中心和重点新城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中小学校、普惠性幼儿园和非营利性妇女儿童医院等。

  优先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扩大服务规模,改善服务条件;推进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实现城乡全覆盖。

   合理确定助产等服务价格

  意见明确,本市将向不孕不育等生育困难人员提供必要的辅助生殖技术服务。同时,加强产科、儿科建设,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

  加快产科、儿科医生、助产士及护士人才培养,合理确定妇幼保健和助产等服务价格,在薪酬分配等方面向产科、儿科和妇幼保健服务人员倾斜。

  独生子女家庭扶助标准动态调整

  根据意见,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继续享受各项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政策,在社会保障、集体收益分配、就业创业、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对其予以倾斜。

  此外,本市还将逐步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奖励扶助体系,实行扶助标准动态调整。不过,对政策调整后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实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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