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了前五天的运转,在各方重新评估下,海淘新政开始进行微调。
4月13日21时,财政部关税司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下称《备注说明》),明确认定,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这意味着,之前在各跨境电商平台陷入下架风险的配方奶粉,获得了暂时豁免与近2年的过渡期。但与此同时,将“首次进口的化妆品”监管明确为一般贸易方式,但“下一步,将加强对上述政策的调研,完善配套监管措施”。
记者曾在本周一见报文章《海淘新政72小时:配方奶粉报关时断时续》中报道,新政启动以来,配方奶粉等备注模糊的产品,陷入了监管者不知如何监管、企业不知如何报关、消费者不知如何选择的困境。
这只是微调的第一步。从多个接近决策者和业界人士了解到,12日,高层领导到多个保税区密集调研搜集材料,并召开了高级别部门联席会议,确定微调新政中“执行难”的问题。在实际执行中,针对保税园区有库存和订单在途的状况,还会有政策的缓冲期。
配方奶粉获得近2年豁免期
在过去几天中,让诸多商家和实际政策执行部门头疼的是,配方奶粉等正面清单中标注模糊的商品该如何处理。
要害之处还在于,包括配方奶粉、化妆品、保健品、食品等在内的商品,正是国内消费者需求最为旺盛,占各商家库存和销量相当高比例的商品。
某沿海保税区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表示,在过去的四天中,该保税区日均订单下降了超过七成,一方面是模糊标注的产品占了较大比例,另一方面,企业的信心颇受打击,观望情绪浓,很多已经不愿意通过保税区报关,改从海外仓直邮。
其它商家也从多角度向本报记者印证了这一想法。在过去几天中,他们通过各种方式(海外仓直邮、下架某些产品),与政策互相试探,保持弹性,达到了微妙的平衡。于此同时,等待明确解释的靴子落地。
现在,奶粉首先获得豁免,不少人半夜对本报记者拍手叫好。对于“首次进口化妆品”,虽然有一般贸易的渠道限制,但“口气缓和了”,未来还会调研,留下修改空间。
德国跨境电商INFERNO中国运营经理赵斌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给奶粉的过渡期是很不错的,因为按照正常流程,配方奶粉大概需要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就可以注册。
本报此前曾报道,由于几乎所有通过跨境渠道进入国内的配方奶粉,都未能获得《食安法》注册,这意味着,如果严格执行政策,所有跨境平台的该类产品都面临下架。
一位进口跨境电商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在新政第一天,从一早到午后,所有配方奶粉在各个海关均无法报关,下午2点左右开始,有时候可以报关,有时候又不能报关,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了晚间。从4月9日开始,状况开始好转,配方奶粉开始正常报关,只是速度较慢。
当时,某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保税区办事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介绍,对于模糊地带的政策究竟如何执行,他们在新政执行首日也面临难题。因为如果严 格按照备注,那么基本上都不能报关,但企业又有很多新政之前就进入保税仓的库存,多个口岸负责人在此间进行了沟通,最后形成了目前的通关方式。
针对实际操作中的困难局面,“配方奶粉”备注中“按照食品安全法应当注册而未注册的除外”,财政部关税司在《备注说明》中指出,根据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注册。由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仍在制定过程 中,目前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时,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此外,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包括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届时,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名单,将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对外公布。
“这实际给了相关商家近两年的过渡期”中国贸促会研究院研究员赵萍对本报记者说,“去库存时间很充裕,如果从现在开始申请注册,时间也应够用。但需要注意,现在配方奶粉的注册限制是一个企业3品种9个配方,不能超限。”
关于化妆品备注中“首次进口的化妆品除外”,备注说明中指出,《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条例》规定,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必须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总局核发的化妆品许可批件(其中,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为备案凭证)。根据上述规定,今后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当是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许可批件 (包括备案凭证)的产品。
但补充说,下一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充分考虑电商发展实际,加强对上述政策的调研,完善配套监管措施,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发展。
模糊备注源于对跨境电商商品的性质认定
为何会出现此前备注模糊的状况,以及随之而来的一系列落实问题?多位人士对本报记者指出,这源于高层对进口B2C跨境电商所出售的商品性质的认定,即到底是货物贸易还是个人物品。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前一日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解释说,跨境电商的零售进口,主要是区分货物和物品,实际上并没有改变原有的税收政策。按照关税条 例规定,对个人自用、合理数量之内,通过邮递进口的物品征收行邮税。对于货物,都要按照一般贸易进口的方式来征收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 还要增收消费税。
前述保税区人士指出,这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因为以前的监管中,跨境电商中的商品是按照个人自用物品来看待,等同于在海外自行购物。这样的话,交税是以个人为主体,如果没有获得《食安法》注册的配方奶粉,没有获得许可证的进口食品等,都可以视为境外个人选择的结果。
但如果一旦视为一般贸易,那么按照执行方式,进境必须有完备的许可证等必要手续,这就产生了模糊注释,以及随之而带的监管难题。
对于配方奶粉占比较高的商户来说,现在松了一口气。
但对于其他的商户,则还是各有各的问题。
多位进口B2C跨境电商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最让他们头疼的,一个是过渡期,也即如何处理保税区中的已有库存。由于一些不在正面清单货品面临下架,他只好以每个集装箱6000-8000元的价格将货品从内地运到香港等地的海外仓。
而另一些则是虽然处于正面清单之中,但价格超过2000元的商品。虽然此前的规定指出,这部分商品,如果按照一般贸易交税,还是可以继续销售。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监管部门并没有可操作的流程,让商户交税,他目前得到的通知是,只能全面下架。
“我并不是不想交税,可是到哪里去交呢,是个问题。” 他对本报记者说。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黄颂平4月13日在国新办发布会上对在场记者说,跨境电子商务是近年来蓬勃兴起迅猛发展的新兴业态,在云运行过程中对政府管 理提出了改革创新的新课题。4月8日出台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就是政府管理工作的一个推进。这次政策的调整主要还是为国内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营造稳定、统一的税收政策环境,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开展公平竞争,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形成新兴业态与传统业态、国内商品与国外商品公平竞争的环境,提高市场 效率,促进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