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长签托管协议学生方可参加托管

2017年04月01日 14:20 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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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7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小学生课后免费托管服务“蓓蕾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中提出,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始前,通过发放告知书、信息公示、召开家长会、签订看护协议和责任书等形式,明确学校、家长、托管人员和学生的权利义务,切实界定清楚责任,保障各方知情权。建立以市、区两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为主,社会评价机构参与的督导评估体系。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课后托管纳入教育督政内容;各城区教育部门要加强课后看护的过程性监管和指导,对在检查和督导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托管程序是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在学校公示后,确定学生名单。学校与家长签订托管协议后,学生方可参加托管。学校为学生投保校方责任险,同时动员、引导家长为参加托管的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

  新文化讯(记者 刘佳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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