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罪错惩戒不足?童建明回应

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罪错惩戒不足?童建明回应
2019年03月13日 06:35 澎湃新闻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之后,全国两会第四场“部长通道”继续进行,其中,“两高”负责人首次走上了“部长通道”。

  有记者提问,有人质疑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保护力度过大、惩戒力度不足,您是怎么看待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表示,对这个问题我们要理性看待。罪错未成年人他们是社会的危害者,同时他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

  童建明说,对于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我们国家秉持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也就是说对于罪错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实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他们要严管,但是又要厚爱。宽容但不纵容,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它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它的专业化和社会化要紧密结合,这是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应该树立的一个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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