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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社区养老托幼服务可以免税
李克强:社区养老托幼服务可以免税

李克强说,民生是天大的事情,要做的事情很多,还是要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持续改善民生,抓住民生重点难点问题,一件一件去做。 李克强说,现在大数据显示,“一老一小”的问题,也就是老人养老服务和托幼服务的问题,应该引起更多的重视。[详情]

新京报|2019年03月15日  11:34
代表吁:应急技能应纳入义务教育
代表吁:应急技能应纳入义务教育

我国的急救技能普及率还不到1%,尽管有关培训已走进学校,但只是“偶尔”,并限于高段小学和初中,学生对急救和逃生技能并不十分了解。她建议将其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程,分层实施,制定不同阶段的课程。在2~6岁阶段,主要让孩子明确知晓哪些事物是危险的,如电线插座、煤气开关、刀具及所有锋利物品等[详情]

澎湃新闻|2019年03月15日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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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猥亵11岁女生被判3年 检方抗诉后改判5年
小学教师猥亵11岁女生被判3年 检方抗诉后改判5年

  网络配图 今年全国两会上,2018年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受到代表委员们广泛关注,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等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刚性举措得到代表委员们一致点赞。记者3月18日采访了解到,近日,中部某省某检察机关借力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成功抗诉了一起量刑畸轻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再次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检察机关以法治利剑斩断伸向未成年人魔爪的决心与态度。 酒后犯案,男教师宿舍内给女学生“盖被子” 汪某系某县一小学教师。2017年11月的一个晚上,喝了酒的汪某途经女生寝室(有17名女生居住)时,无意发现学生小A(11岁)的被子没有盖好,就当他上前帮小A盖被子的同时,对小A实施了猥亵。之后,汪某还威胁小A不要告诉别人。 2018年3月,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汪某涉嫌性侵犯罪,于当日立案并对汪某进行了刑事拘留。4月,县检察院对汪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审从轻处罚,男教师获刑三年 汪某猥亵儿童案在当地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市检察院得知此案后,迅速向县检察院未检办案人员了解案情,要求县检察院严格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县检察院依据刑法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于2018年5月2日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汪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汪某具有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这一法定加重处罚情节,以及作为利用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实施猥亵、猥亵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等多个从严处罚的情节。 2018年7月,县法院对汪某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猥亵十二周岁以下儿童、对被侵害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等从重量刑情节,同时认定其具有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量刑情节后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三年。然而,县检察院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认可。 指导性案例“力挺”从重量刑情节,男教师二审获刑五年 记者采访了解到,刑法对“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奸、猥亵犯罪,作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3条规定了“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可以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 “一审法院否定检察机关指控的‘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从重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后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市、县两级检察院经研究认为。 2018年7月,县检察院对本案提出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然而,在办理该案的抗诉审理程序过程中有法官持不同意见,认为该案发生在宿舍内,不能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这一量刑情节。 案件审理期间,2018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作为指导性案例,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的要旨中,明确指出“行为人在教室、集体宿舍等场所实施猥亵行为,只要当时有多人在场,即使在场人员未实际看到,也应当认定犯罪行为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市检察院依据指导性案例再次向中级法院阐述抗诉理由,检、法两家统一了认识。2018年12月,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改判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 办案同步发出检察建议,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刑罚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预防犯罪。记者采访了解到,县检察院在受理审查逮捕汪某案件期间,即发现案发学校在事件处置中行为严重不当,在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失职问题,遂于2018年4月8日向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为强化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县检察院还将相关情况向县监察委员会进行了通报。 县教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前往涉事学校调查核实,并于2018年7月6日向县检察院书面报告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据介绍,案件发生后,为了尽可能减轻案件对被害人小A的伤害,县教育局为其办理了转学手续,并对涉事学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分,其中对试图瞒案不报的校长免除了职务。目前,县教育局已经按照检察建议以及教育部下发的“两个通知”要求,针对校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危险隐患进行了排查,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彻底整改,强化教师师风师德教育和校园安全保护。 原标题:小学教师路过女生寝室猥亵女童被判三年,检方抗诉后改判五年 来源:检察日报[详情]

澎湃新闻 | 2019年03月19日 10:51
光明日报:把中小学生还给学校 亟待配套改革
光明日报:把中小学生还给学校 亟待配套改革

  全国两会期间,民生话题照旧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陈众议委员带来的一份题为“把中小学生还给学校”的提案引发热议。他认为,“校内放羊”导致了“校外厮杀”,普遍的课外辅导班补习给学生家长带来多重压力,建议中小学适当延长在校时间,适当保留竞争机制,限制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机构,让学生把有效的学习时间都在学校内完成。 有委员建议,中小学适当延长在校时间,适当保留竞争机制,限制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机构。视觉中国 图 “减负”“课后三点半”“素质教育”等关键词,在历年的全国两会上,都频繁出现。在人民网推出的2019年两会调查中,400多万人参与投票,“教育改革”位列群众“期待名单”第四位。从之前的“有学上”到现今的“上好学”,关注点的转移背后,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从另一个角度讲,公众对“上好学”的持续关切,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教育改革尚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期待,在缓解公众教育焦虑、提高教育质量上,还有不少工作可以做。 规范并限制校外培训机构,教育部早已频频出手,一些师资不过关、虚假宣传的培训机构在整治中被清理出场,有效保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两会“部长通道”上透露,目前已对27万所有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了整治,整改完成率超过98%。而且针对培训机构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的新变化,教育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开始综合治理文件的研制,届时将比照线下治理的措施,对线上培训进行规范,为“减负”治理提供支撑。 教育部的硬招或许可以暂时为课外补习热降温,但“海淀黄庄式的疯狂”不会就此销声匿迹。因为在不少家长看来,既然在目前的评价体系中,学生最后还是要在考场上靠分数一较高下,那么哪里能提供灵活且优质的教育资源,自然选择把票投给哪里。至于形式上是校内学习还是课外培训,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 学生和家长的这种用脚投票,当引起教育管理者的注意和思考。尤其是,有学者调研后认为,当前公立学校的教育供给,不同程度地存在相对简单化的倾向,学校在落实“减负”的同时没能在“提质”上做好、做足文章,总体来说,教育改革未能完全满足人们对更多样更优质教育的需求。也因此,有学者建言,公办中小学要充分发挥自身制度和资源优势,打开思路,突破局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延伸,课外补习热度不减,也与当前的校内评价标准和招生制度有关。虽然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但只要分数还是评价学生的单一维度,只要升学率等各种数字还没被拉下“神坛”,疯狂的补习就不会消停,到时候只不过是校内补习还是校外补习的问题,真正的“减负”也无从谈起。而这些,也都是教育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唯有如此,综合配套改革之下,陈众议委员所说的“还给学校”一说才可期。 教育部部长每年全国两会上的例行“交账”,已经成为和公众彼此心照不宣的“约定”。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出台了史上最严‘减负令’”“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在修订”等诸多通报的举措,让更多人看到了教育管理部门的改革决心和行动力,希望此次两会可以成为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率的新开端。 原标题:光明日报刊文:“把中小学生还给学校”亟待配套改革 来源:光明日报[详情]

澎湃新闻 | 2019年03月18日 10:51
代表:建议采用人脸识别 技术上规范青少年玩游戏
代表:建议采用人脸识别 技术上规范青少年玩游戏

  视觉中国供图 在互联网不断渗透的信息化浪潮下,网民首次触网年龄明显提前,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青少年沉迷手机游戏荒废学业、未成年人利用大人的手机充值玩游戏等事件频出。如何建立起更有效的监管机制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支招”。 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大致呈逐年增长趋势,根据最新一次(2015年12月)发布的青少年网游数据显示,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1.91亿人,占青少年网民的66.5%。 全国人大代表鲁曼经过调研发现,目前一些游戏设置的防沉迷措施存在漏洞,她建议采用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从技术上为青少年玩游戏设置相应的规范。 青少年沉迷游戏的极端行为引发广泛关注,这些新闻让鲁曼非常痛心,她注意到,很多沉迷游戏的青少年,不仅出现厌学现象,还表现出人际交往中的各种问题,如不愿意与人交流、解决问题简单粗暴等。她经过调研发现,目前的防沉迷系统都是以实名注册登录为基础,但绝大多数青少年玩家仍可通过借用亲人信息、购买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和登录游戏,绕过防沉迷系统。她认为,要让防沉迷系统和措施真正起作用,实行实人认证的注册登录势在必行。 目前,生物识别技术已经广泛应用,技术门槛和成本在逐渐降低,鲁曼建议,可以强制将生物识别实人认证纳入游戏注册登录环节,建立防沉迷系统。各个游戏防沉迷系统兼容,防沉迷信息共享,对青少年每天游戏总时长进行限定,避免一人注册登录多个游戏、多种游戏、不同厂家的不同游戏而超时玩网络游戏。 2019年3月1日,腾讯已经开始测试游戏“儿童锁”模式,启动史上最严的游戏防沉迷措施,即1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首次登录游戏前被强制要求登记认证,只有在监护人授权完成“解锁”后才能登录,且仍遵循现行健康系统的游戏时间限制。从此,孩子能不能玩游戏,完全由家长说了算。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表示,此前腾讯在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方面做出不少尝试。“实名认证,首先用户身份要真实,不能在网上随便找一个身份证就可以骗过去,这需要真实地与公安系统对接,”马化腾说,目前大数据可以筛选出可疑用户并要求进行金融安全级的人脸识别,比如登记用户年龄70岁了,每天长时间玩游戏,就不太可能。 腾讯现在试运行的防沉迷规则规定,13岁以下孩子每天玩游戏不超过1小时,晚上9点以后不允许登录,13岁~18岁不得超过2小时。在这个基础上,引入家长未成年人守护平台,通过家长、监护人的介入,对孩子玩游戏进行健康管理。 从更大范围来看,他建议,还是要从未成年人触网管理、家长监护介入、企业技术措施、大众观念培养和组织研究促进等角度,从点到面、多措并举,以更系统、有效的方式保护未成年人。 马化腾建议,首先要建立统一平台,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有效识别。在各企业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管理平台,帮助实现有效控制未成年人在全网范围内的上网时长,以及便于监护人更深层次地介入,对孩子上网进行个性化管理。 多名代表也提到,应对未成年人的游戏进行分级管理。马化腾建议加快制定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结合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就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和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具有正向价值的信息的内容种类、范围等,加快制定相应判断标准,建立内容风险识别的“适龄提示”制度,避免违法信息、不良信息继续危害未成年人。 鲁曼也特别关注对青少年游戏内容的管控,“严禁暴力、色情、歪曲历史等内容,应该加入一些寓教于乐的内容,让孩子在消遣娱乐的同时,也能了解和学习知识。” “刺激、暴力、色情等已经成为现在很多网游的主要内容,那些不良内容正在潜移默化地‘涵化’(亦称“文化摄入”——记者注)和‘同化’青少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表示,在中国3亿多名青少年中,掉入网络陷阱的很多,大量农村孩子更是痴迷其中。 在网络游戏创造的虚拟世界里,孩子们可以结婚、恋爱,甚至可以随意杀人、放火,一切行为都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赵皖平说,长期沉迷于此,可能使得孩子们混淆虚拟与现实,甚至导致精神疾病,对精神、身体、社会都造成巨大危害。 赵皖平谈到,我国现在只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严格规范网络游戏的意见》,立法尚属空白。赵皖平和鲁曼都建议,尽快开展相关立法调查和研究,尽快对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出台专门法律,尽快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发布实施,网络游戏监管、立法迫在眉睫。 马化腾认为还应全面加强网络素养培育工作,培养大众对互联网发展应用的科学认知。除培养未成年人的安全上网意识外,还应全面提升包括未成年人、监护人和学校教师等在内的大众网络素养教育水平。建议研究制定“全民网络素养”规划,提高大众网络素养,帮助正确认识、使用互联网。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建议:加大未成年人网游监管并尽快立法[详情]

中国青年报 | 2019年03月18日 10:28
代表委员: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烈马亟待“拴缰绳”
代表委员: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烈马亟待“拴缰绳”

  网络配图 让全校3000多名农村孩子全部按时上学,成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鲁甸县文屏镇中心小学校长甄兰芳面临的一个挑战。设备变好了,教师素质提高了,这些都给了她底气,但手机、游戏的流行成了新难题。 学校里有一名学生隔三差五“肚子疼”,声称无法上学,到了医院却诊断不出问题。班主任频繁家访,家长无动于衷。甄兰芳找到学生才发现,沉迷手机和游戏是真正的“病因”。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已有1.91亿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中国科学院院士陆林调研称,中国青少年过度依赖网络的发病率接近10%。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发现,在农村,留守儿童网瘾是个大问题,“(他们)缺乏监护人的管理,也没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只有靠虚拟世界带来快乐。” 今年两会,赵皖平带来了加强网络游戏监管立法的议案。他同时强调,保护未成年人,使其不沉溺于网络,不能只依靠游戏运营开发公司,监护人尤其不能缺位,全社会应齐头并进。 不要让手机“废掉”孩子的未来 两会前夕,赵皖平收到一封几百名孩子家长的联名信,痛陈网瘾之害。“差不多95%的网络游戏以刺激、暴力、色情等为主要内容。”他认为,游戏刺激未成年人的神经,放大他们在现实与虚拟世界间的落差,容易诱发过激行为。 甄兰芳自己的孩子就沉溺于网络,她将网瘾给孩子带来的影响结果归结为“四部曲”:眼睛变小,视力下降;敌视亲友、性格暴躁;孤僻封闭、不愿与人交流;对外物缺乏兴趣,身体日渐消瘦。 她曾在自己所在学校的六年级展开调研,当被问及“是否已经玩过游戏”时,所有男生都举起了手。 一项名为“青少年成瘾行为调研报告”的研究显示,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每天玩4~5小时游戏”的比例分别是18.8%和8.8%,“每天玩6小时以上”则分别为18.8%和8.2%。在游戏所花时间上,留守儿童明显多于非留守儿童。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刘成良在云南省某贫困县调研时发现,在学校周边的商店,学生可以赊账购买手机,用生活费分期偿还。 调研中,不少基层中小学老师向他诉苦,称除了暂时没收手机、苦口婆心地说教外,他们很难采取根治措施。且留守儿童情感缺失,更容易沉迷于游戏,久而久之对读书失去兴趣。 把对手机的“沉迷”与“利用”区分开来 在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朱永新看来,要把对手机的“沉迷”与“利用”区分开来。他认为,90后已是“网络原住民”,解决他们的问题,应该变革教育理念,因势利导。 全国政协委员、网易公司创始人丁磊直言,很多家长乃至社会不够重视手机终端产品寓教于乐的功能,对其作为青少年学习成长有利工具的认识不足。他说,如今很多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在试图找到学习与兴趣间的结合点。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马化腾今年带来了《关于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建议。他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应从点到面、多措并举,以更系统、有效的方式进行。 他的建议具体包括:各企业联合建立统一平台,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有效识别;加快制定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全面加强网络素养培育工作,引导大众正确使用互联网;支持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究组织及社会组织。他介绍,自3月1日起,腾讯开始测试游戏“儿童锁”,13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首次登录游戏前需强制登记认证,只有在监护人授权“解锁”后才能登录。 丁磊同样看重利用技术进行管理的前景。他举例称,现在一些手机可设置“学生模式”,未成年人进入后无法使用移动互联网功能,只能保留本地下载、适合学生学习生活的内容,这项技术值得大力推广。此外,还有强制设置设备使用时间等技术手段。 家长监护不应缺席 在甄兰芳看来,治理青少年网瘾应社会集体发力。她强调,法律绝不只是瞄准商家,监护人同样不能缺席。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监护人应受教育或惩罚。 甄兰芳讲起一件发生在自己学校的真实故事:一名学生旷课,家长帮忙隐瞒,教师骑着摩托车赶到学生家里,发现父子二人一起躺在沙发上玩手机;另一名学生父母外出务工,返乡的哥哥将淘汰的旧手机送给弟弟,令他从此沉溺于游戏。面对老师的指责,学生的哥哥却大为不解,反而将送手机视为对弟弟的爱护。 全国人大代表、感动中国2016年度人物、江西省澡下镇白洋教学点负责人支月英对这样的情况颇为忧心。作为一名山村教师,她了解到一些外出务工的父母偶尔返乡,出于溺爱或补偿心理为孩子购买智能手机,令孩子如同“飞蛾扑火”,时常在夜里蹲在有网络的人家的墙角下玩游戏,爷爷奶奶完全无力管控。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家刘焱说,这种情况在城市如出一辙。“年轻的父母真的没时间管孩子吗?”她质疑道,一些年轻的家长将手机当作“保姆”丢给孩子,自己也在孩子面前痴迷游戏。 甄兰芳感叹,要让孩子们摆脱手机桎梏,需要学校、社会的努力,家长也要提高自身修养,形成合力。 (原标题:代表委员关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烈马亟待“拴缰绳”)[详情]

中国青年报 | 2019年03月16日 06:35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接受专访: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接受专访: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针对如何破解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量刑标准较轻等问题,近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得2843票赞成,赞成率为96.4%,创历史新高。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针对如何破解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量刑标准较轻等问题,近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新京报:报告中提到了齐某案,即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有代表认为,当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立案难取证难、量刑标准较轻等问题,期待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对此,您怎么看? 张军:关于侵犯儿童身心健康案件,法律规定得其实比较具体,司法解释更加明确。那么问题出在哪里?根本问题还是在办案实践中如何领会、落实法律,如何提升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 报告中谈到的那起抗诉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司法解释也有规定,可为什么会出现抗诉呢?主要还是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规则的认识问题。每一个案件的证据都有不同,不可能一个司法解释“一网打尽”,都要结合具体案件。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就算是犯罪行为相同,年龄可能不同,主观恶性也可能有差别,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代表们关注的这起抗诉案件,在最高法审判委员会讨论时就谈了这样的证据观点,性侵案件跟抢劫、贪污这类案件有很大不同。抢劫、贪污案件一般会有人证,会有书证,但是性侵案件往往是“一对一”的。 性侵成年人案件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也有不同。成年人能稳定地叙述出犯罪过程,如果他的陈述一会儿一变,那么办案人员就会有合理的怀疑。但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孩子在家长、老师、警察等不同人面前,陈述的事实有出入有变化,在每个人身边讲的可能都不一样,这种变化恰恰就是规律,因为在有的人身边,比如警察,孩子可能不大懂一些专业性的询问,陈述出来的事实就会有变化。如果孩子的讲述始终没有变化,在谁面前讲得都一样,反而应该引起办案人员的怀疑了,是不是有人特意教的呢? 这起抗诉案件,案发前已经在孩子中间传开了,可是家长并不知道。这符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律,孩子遇到事情经常会先跟自己身边的小朋友说。 案件最终发案是来自一个学生家长的举报,这名家长又跟老师齐某的关系很好;齐某曾经把孩子领回家里照顾,家长感激他,显然不会有意去诬蔑被告人;孩子说了自己被性侵的具体地点,当地公安机关办案很仔细,每一个地方都认真进行了调查并实地测量,证实孩子讲述的犯罪地点确实符合作案的行为、特征,这都是别人教不出来的。 最终,审判委员会上,认定这起案件的证据是非常扎实的,17位审委会委员几乎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 新京报:但是我国不是判例法,成功处置了这起案件,怎么避免其他案件也有量刑偏轻等问题? 张军:分析这起抗诉案件,证据、规律有没有?有。可是就算是有了,每个案件都不一样,这就需要用另一种方法进行总结。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要有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 我们不仅要扎实办案,还要善作总结。每一个案例其实就是一个无形的“司法解释”,所以总书记说,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就这起案件而言,一个案例的作用可能胜过一些规范解释。 新京报记者 王姝 原标题:专访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详情]

新京报 | 2019年03月15日 14:35
澎湃新闻:“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效果真的好吗?
澎湃新闻:“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效果真的好吗?

  网络配图 近日,全国两会期间,针对拐卖儿童的犯罪,有人大代表表示,拐卖儿童应该重判,应该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判死刑,让他们也家破人亡。与此同时,也有人大代表提出,要加大拐卖儿童行为的量刑力度,将最低刑期由5年调整为10年有期徒刑。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这一古老而复杂的犯罪现象,我国一直是坚持从严打击和重点治理的。多年来,通过加强刑罚制裁的力度来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呼声也从未停止过,“对于参与拐卖儿童者一律判死刑”的说法亦早就有之。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从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拐卖儿童罪的最低刑期为五年有期徒刑,这高于故意杀人罪的最低三年有期徒刑,而且,针对八种情节严重的拐卖儿童的情形,刑法配置了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种绝对确定的死刑法定刑的规定,足以表明刑法对该罪惩罚之严。 针对拐卖儿童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威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发挥重刑的一般预防和震慑功能,降低犯罪率,这是多数民众能够想到,也认为是最有效的治理手段。但是,具体分析起来,进一步加大惩罚力度,可能并不切合实际。 从近几年的刑法修订进程来看,《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相继取消了部分罪名的死刑。虽然对于严重的暴力犯罪,依旧保留了死刑,但依然可以看出,限制、废止死刑是立法者秉持的基本态度,也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如果频繁适用死刑,会使得国家惩罚犯罪过于依赖死刑,其他刑种的价值就会随之减弱;且易于引导民众的思想在严刑峻法的环境中走向极端和残酷。事实上,每一种犯罪的形成都有着复杂的社会环境因素,以及罪犯个人方面的原因,如果只是在犯罪产生后一味地强调重刑打击,当受刑者对刑罚感受麻木之后,刑罚的预防效果反而会大大降低。 据媒体报道,“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件,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达56.59%。”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显示,2012年至2016年,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1.9万人,重刑率为21.91%。另外,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一审涉黑案件重刑率达53.98%。 从这几组数据的对比可以看出,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我国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都是从严从重处罚的,也就是说,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力度已经站在了最高峰。 再者,拐卖儿童犯罪可能是多人共同作案,参与者的作用各不相同,对于主要犯罪人刑法历来是从重从严惩处的,但若对所有的参与者一律判处死刑,不仅不符合刑法理论,亦有悖于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还将导致所有的参与者失去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对于被害人的保护也是十分不利的。 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有句名言,“刑罚的有效性不在于刑罚的残酷性,而在于刑罚的及时性和不可避免性。”从拐卖儿童犯罪现象看,买卖的过程复杂多样,通常是跨省流窜作案,破案难度大,成本高,很多偏远的派出所的财力不足以支撑高昂的破案费用。 与此相对应的是,根据公安部的统计,以2014年为例,全国拐卖妇女、儿童立案数量为16483件,其中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460起,破案率不足两成。不难发现,低破案率增加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减少了法律对犯罪人的威慑作用。除此之外,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庞大的市场需求也是导致拐卖儿童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些因素,综合多方面力量,设法解决不同层面的问题,这对于防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或许也是重要的选项。(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原标题:澎湃两会快评|“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效果真的好吗?[详情]

澎湃新闻 | 2019年03月15日 14:28
李克强谈"一老一小"问题:社区养老托幼服务可以免税
李克强谈

  李克强谈“一老一小”问题: 社区养老托幼服务可以免税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 倪伟)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15日上午闭幕。上午10点30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更好地做好民生工作的问题时,李克强说,“一老一小”的问题需要得到更多重视。 李克强说,民生是天大的事情,要做的事情很多,还是要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持续改善民生,抓住民生重点难点问题,一件一件去做。 李克强说,现在大数据显示,“一老一小”的问题,也就是老人养老服务和托幼服务的问题,应该引起更多的重视。 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摄影/新京报记者 薛珺 现在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2亿5千万,有上亿儿童,他们的服务问题涉及绝大多数家庭。但是这方面供给是不足的,目前养老机构能满足每100人3个床位,有的大城市统计,90岁以后才能进养老机构。全面实施两孩以后,托幼难问题也非常突出了。 “现在我们即便继续加大养老机构、多功能幼儿园发展的力度,也跟不上老龄化的速度。”李克强说。 李克强说,一些地区已有好的经验,就是重点发展就近、普惠、公平、安全可靠的社区养老托幼服务。养老托幼需要创新机制,对接群众需求和社会力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比如提供公租房,让社会力量提供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老年大学等等,甚至给予水电气的费用减免,更可以免税。 新京报记者 吴为 倪伟 编辑 于音 校对 陆爱英[详情]

新京报 | 2019年03月15日 11:34
代表吁急救从娃娃抓起:应急技能应纳入义务教育
代表吁急救从娃娃抓起:应急技能应纳入义务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陈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陈玮提交《将应急知识和技能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程》的建议,提出“急救从娃娃抓起”,使急救知识和技能得到全面普及。 “医学上有‘黄金5分钟’的说法,指病人出现呼吸衰竭或心脏骤停后,通过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可能挽回生命,一旦过了这几分钟,将造成不可逆的后果。”陈玮表示,相比发达国家30~40%的应急救护技能普及率,我国的急救技能普及率还不到1%,尽管有关培训已走进学校,但只是“偶尔”,并限于高段小学和初中,学生对急救和逃生技能并不十分了解。她建议将其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程,分层实施,制定不同阶段的课程。在2~6岁阶段,主要让孩子明确知晓哪些事物是危险的,如电线插座、煤气开关、刀具及所有锋利物品等,采用模型游戏教学,让孩子感知什么是危险,为小学阶段接触真正的急救知识打下基础。小学阶段的急救教育主要普及急救电话拨打,求救和简单的外伤包扎等,同样采取互动式教学,多用道具和模拟场景。初高中阶段,重点普及心肺复苏术和常见的溺水、触电、窒息等急救,要求掌握心肺复苏术的每道程序,熟练掌握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的使用方法。高中毕业时,学生应参加相关考试,通过者可取得证书。大学阶段,应继续普及和复习掌握已有知识技能,并要求每位大学生取得相关证书。 原标题:陈玮代表吁“急救从娃娃抓起”:应急技能应纳入义务教育课程[详情]

澎湃新闻 | 2019年03月15日 10:47
养孩子忧钱包瘪 年轻人的“生育焦虑”该如何缓解
养孩子忧钱包瘪 年轻人的“生育焦虑”该如何缓解

  网络配图 你是否担心过在大城市结婚后养不起孩子?又或者担心作为女性,因为生育而错失工作机会?全国两会期间,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联合中国青年网打造的谈话类视频节目“两会青年说”,聚焦青年生育的话题——年轻人到底该如何甩掉“生育焦虑”? 因为收入不高,北京地铁资料主管、城市女青年杨贺从怀孕开始能少花钱就少花钱。“但是养孩子开支项目多,天天在手机上看网银,那个数字就一直在减少。”杨贺说,花在孩子身上的钱,大约要占一家人日常花销的50%。 她坦言,自己养孩子过程中的确产生过“恐慌”心情,“做妈妈了,老觉得自己不够完美,总想着什么都要给孩子最好的”。 育有一对可爱双胞胎的青年演员王媛可说,孩子没出生时自己就有压力了。 “我是突然间知道自己要当妈妈了,而且是两个宝宝,一下子压力挺大的。”她说,孩子出生后,她与孩子一起成长,一边带孩子一边学习怎样做妈妈。 王媛可回忆,孩子吐奶的时候,她手忙脚乱,急得直哭;孩子第一次发烧的时候,“是凌晨4点多,孩子高烧不退,我一大早带着他去儿童医院挂号排队,人很多,一直等到下午才看上医生。那时候真的非常紧张”。 如今孩子已6岁,王媛可笑着说,自己这样的“新手妈妈”陪着孩子一路走来,被锻炼成了“半个医生”,“现在孩子有个头疼脑热,自己就可以照顾,不会那么紧张了”。 在王媛可看来,有了两个宝宝后,辛苦是双倍的,但快乐和幸福也是双倍的。有一次,她帮孩子系鞋带,孩子忽然低头对她说:“妈妈,要是我能马上长到爸爸那么高就好了,那样我就能保护你了。”听到这样的话,她抱着孩子哭得“稀里哗啦”。 青年的“生育焦虑”,除了照顾幼儿成长这样的“技术活”带来的挑战,还有“衍生”出的其他烦恼。 为了给孩子找一个好学校,杨贺曾跑了不少地方,“到门口人家会直接问是北京户口吗?” 没有北京户口的杨贺只能送孩子去一所小的私立学校,“好一点的私立学校根本上不起,所以真的挺难的”。 除了为孩子提供教育资源,还有不少年轻妈妈为如何平衡家庭和事业纠结不已。 王媛可说,演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她常常一出门就是几个月,和家人聚少离多。但她不愿意和孩子长时间分开,更不想错过孩子成长的每一个阶段。 在孩子上幼儿园前,王媛可拍戏时都会尽量带着他们。“孩子5个月大的时候,我有机会接到一个角色,幸好制片人是朋友,允许我带着孩子去拍摄,那段时间就利用拍戏间隙给孩子喂奶。”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认为,如今年轻一代的事业型女性,很多都像王媛可一样,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量不耽误本职工作。“如果各方面都在努力,共同提供育儿支持,女性的‘生育焦虑’就会减轻很多。比如,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正面去引导,政府也要出台一些相关政策。” 不过,在丽江市华坪县荣将镇青年、快手网红高玉楼看来,自己和妻子的育儿压力要“小很多”。这个年轻的父亲说,主要是因为小镇生活成本比北上广低一些,经济压力不大。 高玉楼原本在昆明一家装修公司做设计师,后来和妻子返乡创业卖芒果,在快手上通过视频直播增加了不少销量。而他第一个引起关注的视频就是关于女儿“小豆芽”的。 视频里,1岁多的“小豆芽”端着一个大筐给妈妈送鱼,可爱的形象和生活化的场景在视频平台上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当天这个视频的播放量就达到96万。后来,到了芒果收获的季节,高玉楼又拍摄了一个为女儿制作芒果酱面包的视频,吸引了大量粉丝和购买者。 对于高玉楼和妻子而言,“全职带娃”与创业并不冲突。他们“直播卖水果”的同时,全程记录着孩子成长的美好时刻,还因此积累了上百万粉丝,“大家很喜欢我们这样的生活方式,我们是一边带孩子一边收获了关注”。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沈杰群 原标题:生孩子怕丢工作 养孩子担心钱包瘪 年轻人的“生育焦虑”该如何缓解[详情]

中国青年报 | 2019年03月15日 10:40
新京报:尽快出台《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新京报:尽快出台《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低生育水平人口状况下,做到对儿童潜在的发展问题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及时指导家庭教养,持续保障婴幼儿的康复、教育权益,还需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尽快出台。 2017年11月,1995年6月正式开始实施的《母婴保健法》完成了第二次修订,但相应的实施办法却尚未出台。目前仅有个别省份2018年制定了地方实施办法,绝大多数省份仍按2001年制定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指导地方的母婴保健工作。 《实施办法》规定由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母婴保健工作,存在重生殖保健,轻养育的情况。一部分有出生缺陷的儿童通过医疗介入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但仍有部分出生缺陷的儿童需要长期的干预,仅由妇幼保健系统来负责实施,难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一些隐性障碍儿童(如孤独症)和获得性发展障碍的儿童难以在3岁前检出并得到及时干预。 在低生育水平人口状况下,为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做到对儿童潜在的发展问题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及时指导家庭教养,持续保障婴幼儿的康复、教育权益。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由民政和卫健委共同作为宣传和实施婚前检查的责任主体。婚前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由于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因素的影响,生育的风险增加,一些公民自我保健的意识薄弱,更需要大力宣传和实施婚前检查。 婚前检查工作不单纯是生部门的业务工作,还涉及民政、计生等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处理好法律与地方法规的关系。由民政部门从婚姻登记预约开始有指向性地推送婚检、孕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专业知识资源。 其次,卫健委、残联、教委建立跨部门的婴幼儿保健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的儿童发展数据库。现有婴幼儿出生缺陷、儿童保健数据多由妇幼保健院采集,建议在保护隐私、征得家庭同意的情况下,与儿童早期发展有关的其他部门如疾控中心、残联、教委共享,以便及时推送有关福利政策、入学入园信息、社工服务、康复资源等,避免因婴幼儿疾病导致家庭功能失常。在原有实施办法的“第四章婴儿保健”中明确教委、残联、卫健委的责任,建立定期交流与分工合作的机制。 再次,将婴儿期的保健扩大到学龄前,明确年龄范围为0-6岁。目前卫生部门对5岁以下婴幼儿死亡率进行监控,建议进一步增加对婴幼儿残障发生率和康复情况的监控,监控年龄范围扩大到6周岁。儿童智力缺陷、孤独症、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学习障碍等障碍发病率高,治疗康复周期长,预防措施需从产前提前到婚前,保健和干预服务也需从出生后延续到受教育阶段。 希望能通过完善并出台实施办法切实落实母婴保健法,实现从降低缺陷儿童出生率到降低缺陷儿童发生率的转变,从重以医院为基础的预防策略到重以人群为基础的预防策略转变,从重遗传因素重生物性、环境性、社会性、心理性等多种因素的工作观念转变。提供母婴健康、人才培育一系列系统、持续的保障,进一步达成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董彩云(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甘肃临夏积石山县吹麻滩小学校长) 原标题:尽快完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详情]

新京报 | 2019年03月15日 10:23
小学教师猥亵11岁女生被判3年 检方抗诉后改判5年
小学教师猥亵11岁女生被判3年 检方抗诉后改判5年

  网络配图 今年全国两会上,2018年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受到代表委员们广泛关注,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等一系列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刚性举措得到代表委员们一致点赞。记者3月18日采访了解到,近日,中部某省某检察机关借力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成功抗诉了一起量刑畸轻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再次用实际行动展现了检察机关以法治利剑斩断伸向未成年人魔爪的决心与态度。 酒后犯案,男教师宿舍内给女学生“盖被子” 汪某系某县一小学教师。2017年11月的一个晚上,喝了酒的汪某途经女生寝室(有17名女生居住)时,无意发现学生小A(11岁)的被子没有盖好,就当他上前帮小A盖被子的同时,对小A实施了猥亵。之后,汪某还威胁小A不要告诉别人。 2018年3月,县公安局接到群众电话举报,反映汪某涉嫌性侵犯罪,于当日立案并对汪某进行了刑事拘留。4月,县检察院对汪某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一审从轻处罚,男教师获刑三年 汪某猥亵儿童案在当地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市检察院得知此案后,迅速向县检察院未检办案人员了解案情,要求县检察院严格依法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县检察院依据刑法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于2018年5月2日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汪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汪某具有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这一法定加重处罚情节,以及作为利用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实施猥亵、猥亵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等多个从严处罚的情节。 2018年7月,县法院对汪某猥亵儿童案一审宣判,认定被告人猥亵十二周岁以下儿童、对被侵害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等从重量刑情节,同时认定其具有坦白等从轻处罚情节,综合考虑量刑情节后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三年。然而,县检察院对这一判决结果并不认可。 指导性案例“力挺”从重量刑情节,男教师二审获刑五年 记者采访了解到,刑法对“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强奸、猥亵犯罪,作出了从重处罚的规定。《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第23条规定了“在校园、游泳馆、儿童游乐场等公共场所”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犯罪,可以认定为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犯罪。 “一审法院否定检察机关指控的‘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的从重量刑情节,综合考虑后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导致量刑畸轻。”市、县两级检察院经研究认为。 2018年7月,县检察院对本案提出抗诉,市检察院支持抗诉。然而,在办理该案的抗诉审理程序过程中有法官持不同意见,认为该案发生在宿舍内,不能认定“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这一量刑情节。 案件审理期间,2018年11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一批指导性案例,其中包括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作为指导性案例,齐某强奸、猥亵儿童案的要旨中,明确指出“行为人在教室、集体宿舍等场所实施猥亵行为,只要当时有多人在场,即使在场人员未实际看到,也应当认定犯罪行为是在‘公共场所当众’实施”。市检察院依据指导性案例再次向中级法院阐述抗诉理由,检、法两家统一了认识。2018年12月,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检察机关抗诉理由成立,改判被告人汪某有期徒刑五年。 办案同步发出检察建议,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刑罚的目的不仅仅在于惩罚犯罪,更重要的是预防犯罪。记者采访了解到,县检察院在受理审查逮捕汪某案件期间,即发现案发学校在事件处置中行为严重不当,在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存在失职问题,遂于2018年4月8日向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为强化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县检察院还将相关情况向县监察委员会进行了通报。 县教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成调查组前往涉事学校调查核实,并于2018年7月6日向县检察院书面报告了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据介绍,案件发生后,为了尽可能减轻案件对被害人小A的伤害,县教育局为其办理了转学手续,并对涉事学校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分,其中对试图瞒案不报的校长免除了职务。目前,县教育局已经按照检察建议以及教育部下发的“两个通知”要求,针对校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危险隐患进行了排查,采取一系列措施,全面彻底整改,强化教师师风师德教育和校园安全保护。 原标题:小学教师路过女生寝室猥亵女童被判三年,检方抗诉后改判五年 来源:检察日报[详情]

光明日报:把中小学生还给学校 亟待配套改革
光明日报:把中小学生还给学校 亟待配套改革

  全国两会期间,民生话题照旧成为代表委员关注的热点话题。中国社会科学院外国文学研究所所长陈众议委员带来的一份题为“把中小学生还给学校”的提案引发热议。他认为,“校内放羊”导致了“校外厮杀”,普遍的课外辅导班补习给学生家长带来多重压力,建议中小学适当延长在校时间,适当保留竞争机制,限制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机构,让学生把有效的学习时间都在学校内完成。 有委员建议,中小学适当延长在校时间,适当保留竞争机制,限制针对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机构。视觉中国 图 “减负”“课后三点半”“素质教育”等关键词,在历年的全国两会上,都频繁出现。在人民网推出的2019年两会调查中,400多万人参与投票,“教育改革”位列群众“期待名单”第四位。从之前的“有学上”到现今的“上好学”,关注点的转移背后,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从另一个角度讲,公众对“上好学”的持续关切,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教育改革尚未能完全满足公众的期待,在缓解公众教育焦虑、提高教育质量上,还有不少工作可以做。 规范并限制校外培训机构,教育部早已频频出手,一些师资不过关、虚假宣传的培训机构在整治中被清理出场,有效保护了学生和家长的利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在两会“部长通道”上透露,目前已对27万所有问题的培训机构进行了整治,整改完成率超过98%。而且针对培训机构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的新变化,教育部已会同有关部门开始综合治理文件的研制,届时将比照线下治理的措施,对线上培训进行规范,为“减负”治理提供支撑。 教育部的硬招或许可以暂时为课外补习热降温,但“海淀黄庄式的疯狂”不会就此销声匿迹。因为在不少家长看来,既然在目前的评价体系中,学生最后还是要在考场上靠分数一较高下,那么哪里能提供灵活且优质的教育资源,自然选择把票投给哪里。至于形式上是校内学习还是课外培训,似乎并没有那么重要。 学生和家长的这种用脚投票,当引起教育管理者的注意和思考。尤其是,有学者调研后认为,当前公立学校的教育供给,不同程度地存在相对简单化的倾向,学校在落实“减负”的同时没能在“提质”上做好、做足文章,总体来说,教育改革未能完全满足人们对更多样更优质教育的需求。也因此,有学者建言,公办中小学要充分发挥自身制度和资源优势,打开思路,突破局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 进一步延伸,课外补习热度不减,也与当前的校内评价标准和招生制度有关。虽然多元化的评价体系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但只要分数还是评价学生的单一维度,只要升学率等各种数字还没被拉下“神坛”,疯狂的补习就不会消停,到时候只不过是校内补习还是校外补习的问题,真正的“减负”也无从谈起。而这些,也都是教育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也唯有如此,综合配套改革之下,陈众议委员所说的“还给学校”一说才可期。 教育部部长每年全国两会上的例行“交账”,已经成为和公众彼此心照不宣的“约定”。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出台了史上最严‘减负令’”“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在修订”等诸多通报的举措,让更多人看到了教育管理部门的改革决心和行动力,希望此次两会可以成为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率的新开端。 原标题:光明日报刊文:“把中小学生还给学校”亟待配套改革 来源:光明日报[详情]

代表:建议采用人脸识别 技术上规范青少年玩游戏
代表:建议采用人脸识别 技术上规范青少年玩游戏

  视觉中国供图 在互联网不断渗透的信息化浪潮下,网民首次触网年龄明显提前,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成为社会共识。近年来,青少年沉迷手机游戏荒废学业、未成年人利用大人的手机充值玩游戏等事件频出。如何建立起更有效的监管机制防止青少年沉迷网游,在近日召开的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纷纷“支招”。 根据CNNIC(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统计数据显示,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大致呈逐年增长趋势,根据最新一次(2015年12月)发布的青少年网游数据显示,中国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规模达1.91亿人,占青少年网民的66.5%。 全国人大代表鲁曼经过调研发现,目前一些游戏设置的防沉迷措施存在漏洞,她建议采用人脸识别等生物识别技术,从技术上为青少年玩游戏设置相应的规范。 青少年沉迷游戏的极端行为引发广泛关注,这些新闻让鲁曼非常痛心,她注意到,很多沉迷游戏的青少年,不仅出现厌学现象,还表现出人际交往中的各种问题,如不愿意与人交流、解决问题简单粗暴等。她经过调研发现,目前的防沉迷系统都是以实名注册登录为基础,但绝大多数青少年玩家仍可通过借用亲人信息、购买他人身份信息注册和登录游戏,绕过防沉迷系统。她认为,要让防沉迷系统和措施真正起作用,实行实人认证的注册登录势在必行。 目前,生物识别技术已经广泛应用,技术门槛和成本在逐渐降低,鲁曼建议,可以强制将生物识别实人认证纳入游戏注册登录环节,建立防沉迷系统。各个游戏防沉迷系统兼容,防沉迷信息共享,对青少年每天游戏总时长进行限定,避免一人注册登录多个游戏、多种游戏、不同厂家的不同游戏而超时玩网络游戏。 2019年3月1日,腾讯已经开始测试游戏“儿童锁”模式,启动史上最严的游戏防沉迷措施,即13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在首次登录游戏前被强制要求登记认证,只有在监护人授权完成“解锁”后才能登录,且仍遵循现行健康系统的游戏时间限制。从此,孩子能不能玩游戏,完全由家长说了算。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马化腾表示,此前腾讯在未成年人游戏防沉迷方面做出不少尝试。“实名认证,首先用户身份要真实,不能在网上随便找一个身份证就可以骗过去,这需要真实地与公安系统对接,”马化腾说,目前大数据可以筛选出可疑用户并要求进行金融安全级的人脸识别,比如登记用户年龄70岁了,每天长时间玩游戏,就不太可能。 腾讯现在试运行的防沉迷规则规定,13岁以下孩子每天玩游戏不超过1小时,晚上9点以后不允许登录,13岁~18岁不得超过2小时。在这个基础上,引入家长未成年人守护平台,通过家长、监护人的介入,对孩子玩游戏进行健康管理。 从更大范围来看,他建议,还是要从未成年人触网管理、家长监护介入、企业技术措施、大众观念培养和组织研究促进等角度,从点到面、多措并举,以更系统、有效的方式保护未成年人。 马化腾建议,首先要建立统一平台,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有效识别。在各企业建立“一站式”的未成年人网络使用管理平台,帮助实现有效控制未成年人在全网范围内的上网时长,以及便于监护人更深层次地介入,对孩子上网进行个性化管理。 多名代表也提到,应对未成年人的游戏进行分级管理。马化腾建议加快制定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结合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特点,就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信息和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具有正向价值的信息的内容种类、范围等,加快制定相应判断标准,建立内容风险识别的“适龄提示”制度,避免违法信息、不良信息继续危害未成年人。 鲁曼也特别关注对青少年游戏内容的管控,“严禁暴力、色情、歪曲历史等内容,应该加入一些寓教于乐的内容,让孩子在消遣娱乐的同时,也能了解和学习知识。” “刺激、暴力、色情等已经成为现在很多网游的主要内容,那些不良内容正在潜移默化地‘涵化’(亦称“文化摄入”——记者注)和‘同化’青少年。”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表示,在中国3亿多名青少年中,掉入网络陷阱的很多,大量农村孩子更是痴迷其中。 在网络游戏创造的虚拟世界里,孩子们可以结婚、恋爱,甚至可以随意杀人、放火,一切行为都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和后果。赵皖平说,长期沉迷于此,可能使得孩子们混淆虚拟与现实,甚至导致精神疾病,对精神、身体、社会都造成巨大危害。 赵皖平谈到,我国现在只有《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和《严格规范网络游戏的意见》,立法尚属空白。赵皖平和鲁曼都建议,尽快开展相关立法调查和研究,尽快对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出台专门法律,尽快推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发布实施,网络游戏监管、立法迫在眉睫。 马化腾认为还应全面加强网络素养培育工作,培养大众对互联网发展应用的科学认知。除培养未成年人的安全上网意识外,还应全面提升包括未成年人、监护人和学校教师等在内的大众网络素养教育水平。建议研究制定“全民网络素养”规划,提高大众网络素养,帮助正确认识、使用互联网。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纷纷建议:加大未成年人网游监管并尽快立法[详情]

代表委员: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烈马亟待“拴缰绳”
代表委员: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烈马亟待“拴缰绳”

  网络配图 让全校3000多名农村孩子全部按时上学,成了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鲁甸县文屏镇中心小学校长甄兰芳面临的一个挑战。设备变好了,教师素质提高了,这些都给了她底气,但手机、游戏的流行成了新难题。 学校里有一名学生隔三差五“肚子疼”,声称无法上学,到了医院却诊断不出问题。班主任频繁家访,家长无动于衷。甄兰芳找到学生才发现,沉迷手机和游戏是真正的“病因”。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中国已有1.91亿青少年网络游戏用户。中国科学院院士陆林调研称,中国青少年过度依赖网络的发病率接近10%。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农业科学院副院长赵皖平发现,在农村,留守儿童网瘾是个大问题,“(他们)缺乏监护人的管理,也没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只有靠虚拟世界带来快乐。” 今年两会,赵皖平带来了加强网络游戏监管立法的议案。他同时强调,保护未成年人,使其不沉溺于网络,不能只依靠游戏运营开发公司,监护人尤其不能缺位,全社会应齐头并进。 不要让手机“废掉”孩子的未来 两会前夕,赵皖平收到一封几百名孩子家长的联名信,痛陈网瘾之害。“差不多95%的网络游戏以刺激、暴力、色情等为主要内容。”他认为,游戏刺激未成年人的神经,放大他们在现实与虚拟世界间的落差,容易诱发过激行为。 甄兰芳自己的孩子就沉溺于网络,她将网瘾给孩子带来的影响结果归结为“四部曲”:眼睛变小,视力下降;敌视亲友、性格暴躁;孤僻封闭、不愿与人交流;对外物缺乏兴趣,身体日渐消瘦。 她曾在自己所在学校的六年级展开调研,当被问及“是否已经玩过游戏”时,所有男生都举起了手。 一项名为“青少年成瘾行为调研报告”的研究显示,留守儿童和非留守儿童“每天玩4~5小时游戏”的比例分别是18.8%和8.8%,“每天玩6小时以上”则分别为18.8%和8.2%。在游戏所花时间上,留守儿童明显多于非留守儿童。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刘成良在云南省某贫困县调研时发现,在学校周边的商店,学生可以赊账购买手机,用生活费分期偿还。 调研中,不少基层中小学老师向他诉苦,称除了暂时没收手机、苦口婆心地说教外,他们很难采取根治措施。且留守儿童情感缺失,更容易沉迷于游戏,久而久之对读书失去兴趣。 把对手机的“沉迷”与“利用”区分开来 在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兼副秘书长朱永新看来,要把对手机的“沉迷”与“利用”区分开来。他认为,90后已是“网络原住民”,解决他们的问题,应该变革教育理念,因势利导。 全国政协委员、网易公司创始人丁磊直言,很多家长乃至社会不够重视手机终端产品寓教于乐的功能,对其作为青少年学习成长有利工具的认识不足。他说,如今很多互联网内容服务商都在试图找到学习与兴趣间的结合点。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董事会主席马化腾今年带来了《关于多措并举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建议。他表示,保护未成年人应从点到面、多措并举,以更系统、有效的方式进行。 他的建议具体包括:各企业联合建立统一平台,对未成年人用户进行有效识别;加快制定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全面加强网络素养培育工作,引导大众正确使用互联网;支持建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究组织及社会组织。他介绍,自3月1日起,腾讯开始测试游戏“儿童锁”,13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首次登录游戏前需强制登记认证,只有在监护人授权“解锁”后才能登录。 丁磊同样看重利用技术进行管理的前景。他举例称,现在一些手机可设置“学生模式”,未成年人进入后无法使用移动互联网功能,只能保留本地下载、适合学生学习生活的内容,这项技术值得大力推广。此外,还有强制设置设备使用时间等技术手段。 家长监护不应缺席 在甄兰芳看来,治理青少年网瘾应社会集体发力。她强调,法律绝不只是瞄准商家,监护人同样不能缺席。没有尽到监护责任的监护人应受教育或惩罚。 甄兰芳讲起一件发生在自己学校的真实故事:一名学生旷课,家长帮忙隐瞒,教师骑着摩托车赶到学生家里,发现父子二人一起躺在沙发上玩手机;另一名学生父母外出务工,返乡的哥哥将淘汰的旧手机送给弟弟,令他从此沉溺于游戏。面对老师的指责,学生的哥哥却大为不解,反而将送手机视为对弟弟的爱护。 全国人大代表、感动中国2016年度人物、江西省澡下镇白洋教学点负责人支月英对这样的情况颇为忧心。作为一名山村教师,她了解到一些外出务工的父母偶尔返乡,出于溺爱或补偿心理为孩子购买智能手机,令孩子如同“飞蛾扑火”,时常在夜里蹲在有网络的人家的墙角下玩游戏,爷爷奶奶完全无力管控。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专家刘焱说,这种情况在城市如出一辙。“年轻的父母真的没时间管孩子吗?”她质疑道,一些年轻的家长将手机当作“保姆”丢给孩子,自己也在孩子面前痴迷游戏。 甄兰芳感叹,要让孩子们摆脱手机桎梏,需要学校、社会的努力,家长也要提高自身修养,形成合力。 (原标题:代表委员关注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烈马亟待“拴缰绳”)[详情]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接受专访: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最高检检察长张军接受专访: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针对如何破解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量刑标准较轻等问题,近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3月1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闭幕会。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获得2843票赞成,赞成率为96.4%,创历史新高。 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到“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针对如何破解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量刑标准较轻等问题,近日,新京报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 新京报:报告中提到了齐某案,即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有代表认为,当前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立案难取证难、量刑标准较轻等问题,期待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对此,您怎么看? 张军:关于侵犯儿童身心健康案件,法律规定得其实比较具体,司法解释更加明确。那么问题出在哪里?根本问题还是在办案实践中如何领会、落实法律,如何提升检察官等司法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 报告中谈到的那起抗诉案件,相关的法律规定得很清楚,司法解释也有规定,可为什么会出现抗诉呢?主要还是对性侵未成年人案件证据规则的认识问题。每一个案件的证据都有不同,不可能一个司法解释“一网打尽”,都要结合具体案件。没有完全相同的案件,就算是犯罪行为相同,年龄可能不同,主观恶性也可能有差别,必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代表们关注的这起抗诉案件,在最高法审判委员会讨论时就谈了这样的证据观点,性侵案件跟抢劫、贪污这类案件有很大不同。抢劫、贪污案件一般会有人证,会有书证,但是性侵案件往往是“一对一”的。 性侵成年人案件跟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也有不同。成年人能稳定地叙述出犯罪过程,如果他的陈述一会儿一变,那么办案人员就会有合理的怀疑。但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孩子在家长、老师、警察等不同人面前,陈述的事实有出入有变化,在每个人身边讲的可能都不一样,这种变化恰恰就是规律,因为在有的人身边,比如警察,孩子可能不大懂一些专业性的询问,陈述出来的事实就会有变化。如果孩子的讲述始终没有变化,在谁面前讲得都一样,反而应该引起办案人员的怀疑了,是不是有人特意教的呢? 这起抗诉案件,案发前已经在孩子中间传开了,可是家长并不知道。这符合涉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律,孩子遇到事情经常会先跟自己身边的小朋友说。 案件最终发案是来自一个学生家长的举报,这名家长又跟老师齐某的关系很好;齐某曾经把孩子领回家里照顾,家长感激他,显然不会有意去诬蔑被告人;孩子说了自己被性侵的具体地点,当地公安机关办案很仔细,每一个地方都认真进行了调查并实地测量,证实孩子讲述的犯罪地点确实符合作案的行为、特征,这都是别人教不出来的。 最终,审判委员会上,认定这起案件的证据是非常扎实的,17位审委会委员几乎一致,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 新京报:但是我国不是判例法,成功处置了这起案件,怎么避免其他案件也有量刑偏轻等问题? 张军:分析这起抗诉案件,证据、规律有没有?有。可是就算是有了,每个案件都不一样,这就需要用另一种方法进行总结。这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要有专业精神和专业能力。 我们不仅要扎实办案,还要善作总结。每一个案例其实就是一个无形的“司法解释”,所以总书记说,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就这起案件而言,一个案例的作用可能胜过一些规范解释。 新京报记者 王姝 原标题:专访最高检检察长张军,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详情]

澎湃新闻:“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效果真的好吗?
澎湃新闻:“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效果真的好吗?

  网络配图 近日,全国两会期间,针对拐卖儿童的犯罪,有人大代表表示,拐卖儿童应该重判,应该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判死刑,让他们也家破人亡。与此同时,也有人大代表提出,要加大拐卖儿童行为的量刑力度,将最低刑期由5年调整为10年有期徒刑。 对于拐卖妇女、儿童这一古老而复杂的犯罪现象,我国一直是坚持从严打击和重点治理的。多年来,通过加强刑罚制裁的力度来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呼声也从未停止过,“对于参与拐卖儿童者一律判死刑”的说法亦早就有之。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从刑法的规定可以看出,拐卖儿童罪的最低刑期为五年有期徒刑,这高于故意杀人罪的最低三年有期徒刑,而且,针对八种情节严重的拐卖儿童的情形,刑法配置了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其中,“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种绝对确定的死刑法定刑的规定,足以表明刑法对该罪惩罚之严。 针对拐卖儿童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威慑潜在的犯罪分子,发挥重刑的一般预防和震慑功能,降低犯罪率,这是多数民众能够想到,也认为是最有效的治理手段。但是,具体分析起来,进一步加大惩罚力度,可能并不切合实际。 从近几年的刑法修订进程来看,《刑法修正案(八)》和《刑法修正案(九)》相继取消了部分罪名的死刑。虽然对于严重的暴力犯罪,依旧保留了死刑,但依然可以看出,限制、废止死刑是立法者秉持的基本态度,也是国际社会发展的基本趋势。这主要是因为如果频繁适用死刑,会使得国家惩罚犯罪过于依赖死刑,其他刑种的价值就会随之减弱;且易于引导民众的思想在严刑峻法的环境中走向极端和残酷。事实上,每一种犯罪的形成都有着复杂的社会环境因素,以及罪犯个人方面的原因,如果只是在犯罪产生后一味地强调重刑打击,当受刑者对刑罚感受麻木之后,刑罚的预防效果反而会大大降低。 据媒体报道,“2010年至2014年,全国各级法院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7719件,对12963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7336人,重刑率达56.59%。”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的《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2-2017)显示,2012年至2016年,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共计11.9万人,重刑率为21.91%。另外,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数据,2018年,全国一审涉黑案件重刑率达53.98%。 从这几组数据的对比可以看出,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我国对于拐卖儿童的犯罪都是从严从重处罚的,也就是说,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力度已经站在了最高峰。 再者,拐卖儿童犯罪可能是多人共同作案,参与者的作用各不相同,对于主要犯罪人刑法历来是从重从严惩处的,但若对所有的参与者一律判处死刑,不仅不符合刑法理论,亦有悖于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还将导致所有的参与者失去改过自新的机会,这对于被害人的保护也是十分不利的。 著名刑法学家贝卡利亚有句名言,“刑罚的有效性不在于刑罚的残酷性,而在于刑罚的及时性和不可避免性。”从拐卖儿童犯罪现象看,买卖的过程复杂多样,通常是跨省流窜作案,破案难度大,成本高,很多偏远的派出所的财力不足以支撑高昂的破案费用。 与此相对应的是,根据公安部的统计,以2014年为例,全国拐卖妇女、儿童立案数量为16483件,其中破获拐卖儿童案件1460起,破案率不足两成。不难发现,低破案率增加了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减少了法律对犯罪人的威慑作用。除此之外,巨大的经济利益和庞大的市场需求也是导致拐卖儿童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些因素,综合多方面力量,设法解决不同层面的问题,这对于防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或许也是重要的选项。(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 原标题:澎湃两会快评|“拐卖儿童一律判死刑”效果真的好吗?[详情]

李克强谈"一老一小"问题:社区养老托幼服务可以免税
李克强谈

  李克强谈“一老一小”问题: 社区养老托幼服务可以免税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 倪伟)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3月15日上午闭幕。上午10点30分,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在回答记者关于如何更好地做好民生工作的问题时,李克强说,“一老一小”的问题需要得到更多重视。 李克强说,民生是天大的事情,要做的事情很多,还是要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持续改善民生,抓住民生重点难点问题,一件一件去做。 李克强说,现在大数据显示,“一老一小”的问题,也就是老人养老服务和托幼服务的问题,应该引起更多的重视。 3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中外记者。摄影/新京报记者 薛珺 现在中国60岁以上老龄人口有2亿5千万,有上亿儿童,他们的服务问题涉及绝大多数家庭。但是这方面供给是不足的,目前养老机构能满足每100人3个床位,有的大城市统计,90岁以后才能进养老机构。全面实施两孩以后,托幼难问题也非常突出了。 “现在我们即便继续加大养老机构、多功能幼儿园发展的力度,也跟不上老龄化的速度。”李克强说。 李克强说,一些地区已有好的经验,就是重点发展就近、普惠、公平、安全可靠的社区养老托幼服务。养老托幼需要创新机制,对接群众需求和社会力量,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比如提供公租房,让社会力量提供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老年大学等等,甚至给予水电气的费用减免,更可以免税。 新京报记者 吴为 倪伟 编辑 于音 校对 陆爱英[详情]

代表吁急救从娃娃抓起:应急技能应纳入义务教育
代表吁急救从娃娃抓起:应急技能应纳入义务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陈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衢州市柯城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陈玮提交《将应急知识和技能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程》的建议,提出“急救从娃娃抓起”,使急救知识和技能得到全面普及。 “医学上有‘黄金5分钟’的说法,指病人出现呼吸衰竭或心脏骤停后,通过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可能挽回生命,一旦过了这几分钟,将造成不可逆的后果。”陈玮表示,相比发达国家30~40%的应急救护技能普及率,我国的急救技能普及率还不到1%,尽管有关培训已走进学校,但只是“偶尔”,并限于高段小学和初中,学生对急救和逃生技能并不十分了解。她建议将其纳入义务教育必修课程,分层实施,制定不同阶段的课程。在2~6岁阶段,主要让孩子明确知晓哪些事物是危险的,如电线插座、煤气开关、刀具及所有锋利物品等,采用模型游戏教学,让孩子感知什么是危险,为小学阶段接触真正的急救知识打下基础。小学阶段的急救教育主要普及急救电话拨打,求救和简单的外伤包扎等,同样采取互动式教学,多用道具和模拟场景。初高中阶段,重点普及心肺复苏术和常见的溺水、触电、窒息等急救,要求掌握心肺复苏术的每道程序,熟练掌握自动体外心脏除颤器(AED)的使用方法。高中毕业时,学生应参加相关考试,通过者可取得证书。大学阶段,应继续普及和复习掌握已有知识技能,并要求每位大学生取得相关证书。 原标题:陈玮代表吁“急救从娃娃抓起”:应急技能应纳入义务教育课程[详情]

养孩子忧钱包瘪 年轻人的“生育焦虑”该如何缓解
养孩子忧钱包瘪 年轻人的“生育焦虑”该如何缓解

  网络配图 你是否担心过在大城市结婚后养不起孩子?又或者担心作为女性,因为生育而错失工作机会?全国两会期间,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联合中国青年网打造的谈话类视频节目“两会青年说”,聚焦青年生育的话题——年轻人到底该如何甩掉“生育焦虑”? 因为收入不高,北京地铁资料主管、城市女青年杨贺从怀孕开始能少花钱就少花钱。“但是养孩子开支项目多,天天在手机上看网银,那个数字就一直在减少。”杨贺说,花在孩子身上的钱,大约要占一家人日常花销的50%。 她坦言,自己养孩子过程中的确产生过“恐慌”心情,“做妈妈了,老觉得自己不够完美,总想着什么都要给孩子最好的”。 育有一对可爱双胞胎的青年演员王媛可说,孩子没出生时自己就有压力了。 “我是突然间知道自己要当妈妈了,而且是两个宝宝,一下子压力挺大的。”她说,孩子出生后,她与孩子一起成长,一边带孩子一边学习怎样做妈妈。 王媛可回忆,孩子吐奶的时候,她手忙脚乱,急得直哭;孩子第一次发烧的时候,“是凌晨4点多,孩子高烧不退,我一大早带着他去儿童医院挂号排队,人很多,一直等到下午才看上医生。那时候真的非常紧张”。 如今孩子已6岁,王媛可笑着说,自己这样的“新手妈妈”陪着孩子一路走来,被锻炼成了“半个医生”,“现在孩子有个头疼脑热,自己就可以照顾,不会那么紧张了”。 在王媛可看来,有了两个宝宝后,辛苦是双倍的,但快乐和幸福也是双倍的。有一次,她帮孩子系鞋带,孩子忽然低头对她说:“妈妈,要是我能马上长到爸爸那么高就好了,那样我就能保护你了。”听到这样的话,她抱着孩子哭得“稀里哗啦”。 青年的“生育焦虑”,除了照顾幼儿成长这样的“技术活”带来的挑战,还有“衍生”出的其他烦恼。 为了给孩子找一个好学校,杨贺曾跑了不少地方,“到门口人家会直接问是北京户口吗?” 没有北京户口的杨贺只能送孩子去一所小的私立学校,“好一点的私立学校根本上不起,所以真的挺难的”。 除了为孩子提供教育资源,还有不少年轻妈妈为如何平衡家庭和事业纠结不已。 王媛可说,演员的工作性质决定了她常常一出门就是几个月,和家人聚少离多。但她不愿意和孩子长时间分开,更不想错过孩子成长的每一个阶段。 在孩子上幼儿园前,王媛可拍戏时都会尽量带着他们。“孩子5个月大的时候,我有机会接到一个角色,幸好制片人是朋友,允许我带着孩子去拍摄,那段时间就利用拍戏间隙给孩子喂奶。”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认为,如今年轻一代的事业型女性,很多都像王媛可一样,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量不耽误本职工作。“如果各方面都在努力,共同提供育儿支持,女性的‘生育焦虑’就会减轻很多。比如,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从正面去引导,政府也要出台一些相关政策。” 不过,在丽江市华坪县荣将镇青年、快手网红高玉楼看来,自己和妻子的育儿压力要“小很多”。这个年轻的父亲说,主要是因为小镇生活成本比北上广低一些,经济压力不大。 高玉楼原本在昆明一家装修公司做设计师,后来和妻子返乡创业卖芒果,在快手上通过视频直播增加了不少销量。而他第一个引起关注的视频就是关于女儿“小豆芽”的。 视频里,1岁多的“小豆芽”端着一个大筐给妈妈送鱼,可爱的形象和生活化的场景在视频平台上引起众多网友关注,当天这个视频的播放量就达到96万。后来,到了芒果收获的季节,高玉楼又拍摄了一个为女儿制作芒果酱面包的视频,吸引了大量粉丝和购买者。 对于高玉楼和妻子而言,“全职带娃”与创业并不冲突。他们“直播卖水果”的同时,全程记录着孩子成长的美好时刻,还因此积累了上百万粉丝,“大家很喜欢我们这样的生活方式,我们是一边带孩子一边收获了关注”。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沈杰群 原标题:生孩子怕丢工作 养孩子担心钱包瘪 年轻人的“生育焦虑”该如何缓解[详情]

新京报:尽快出台《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新京报:尽快出台《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在低生育水平人口状况下,做到对儿童潜在的发展问题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及时指导家庭教养,持续保障婴幼儿的康复、教育权益,还需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尽快出台。 2017年11月,1995年6月正式开始实施的《母婴保健法》完成了第二次修订,但相应的实施办法却尚未出台。目前仅有个别省份2018年制定了地方实施办法,绝大多数省份仍按2001年制定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指导地方的母婴保健工作。 《实施办法》规定由卫生部门主要负责母婴保健工作,存在重生殖保健,轻养育的情况。一部分有出生缺陷的儿童通过医疗介入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但仍有部分出生缺陷的儿童需要长期的干预,仅由妇幼保健系统来负责实施,难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一些隐性障碍儿童(如孤独症)和获得性发展障碍的儿童难以在3岁前检出并得到及时干预。 在低生育水平人口状况下,为进一步提高人口素质,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做到对儿童潜在的发展问题进行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及时指导家庭教养,持续保障婴幼儿的康复、教育权益。具体建议如下: 首先,由民政和卫健委共同作为宣传和实施婚前检查的责任主体。婚前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防线。由于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因素的影响,生育的风险增加,一些公民自我保健的意识薄弱,更需要大力宣传和实施婚前检查。 婚前检查工作不单纯是生部门的业务工作,还涉及民政、计生等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处理好法律与地方法规的关系。由民政部门从婚姻登记预约开始有指向性地推送婚检、孕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专业知识资源。 其次,卫健委、残联、教委建立跨部门的婴幼儿保健协同工作机制,建立跨部门的儿童发展数据库。现有婴幼儿出生缺陷、儿童保健数据多由妇幼保健院采集,建议在保护隐私、征得家庭同意的情况下,与儿童早期发展有关的其他部门如疾控中心、残联、教委共享,以便及时推送有关福利政策、入学入园信息、社工服务、康复资源等,避免因婴幼儿疾病导致家庭功能失常。在原有实施办法的“第四章婴儿保健”中明确教委、残联、卫健委的责任,建立定期交流与分工合作的机制。 再次,将婴儿期的保健扩大到学龄前,明确年龄范围为0-6岁。目前卫生部门对5岁以下婴幼儿死亡率进行监控,建议进一步增加对婴幼儿残障发生率和康复情况的监控,监控年龄范围扩大到6周岁。儿童智力缺陷、孤独症、注意缺陷多动障碍、学习障碍等障碍发病率高,治疗康复周期长,预防措施需从产前提前到婚前,保健和干预服务也需从出生后延续到受教育阶段。 希望能通过完善并出台实施办法切实落实母婴保健法,实现从降低缺陷儿童出生率到降低缺陷儿童发生率的转变,从重以医院为基础的预防策略到重以人群为基础的预防策略转变,从重遗传因素重生物性、环境性、社会性、心理性等多种因素的工作观念转变。提供母婴健康、人才培育一系列系统、持续的保障,进一步达成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董彩云(全国人大代表代表、甘肃临夏积石山县吹麻滩小学校长) 原标题:尽快完善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详情]

如何看待有人海外代购洋奶粉?冷友斌代表回应
如何看待有人海外代购洋奶粉?冷友斌代表回应

  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冷友斌接受媒体采访。 冷友斌,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黑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黑龙江飞鹤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二次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冷友斌,今年带来了有关东北黑土地治理的建议,因为这“103万平方公里的黑土地是东北最引以为傲的资源优势”。两会期间,在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谈及去年11月参加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时,冷友斌表示,民企要发展首先是要扎扎实实去做好基础,否则就“只能昙花一现”。 中国3岁以上孩子都有节日,可是0-3岁的孩子没有,所以我建议将5月28日作为宝宝日或者宝宝节。“5·28”,就是我爱宝。我们是做婴幼儿奶粉的,所以关注婴幼儿这个群体,提倡父母每天多陪伴孩子一个小时,真正跟孩子亲情接触,而不是一边看孩子,一边拿着手机玩微信,看手机的时间比看孩子的时间还多。养孩子简单,但是教育孩子一点都不简单。——冷友斌 谈代表履职 建议休耕轮作,治理黑土地保护“金饭碗” 新京报:今年是第几次参加人代会?提交了哪些建议、议案? 冷友斌:今年是第二次参加人代会,提的是有关黑土地治理的建议。每个地方都有赖以生存、发展的“金饭碗”。全球黑土区仅有三片,东北独占一方,103万平方公里的黑土地是东北最引以为傲的资源优势,是优质粮的生产基地,畜牧业的生产基地,尤其是奶制品的优质生产基地,这是不可复制的。“捏把黑土冒油花,插双筷子也发芽”,是对这片世界公认的最肥沃土壤的写照。南方很多地方很美,青山绿水,但就是缺这块黑土地。 新京报:你认为黑土地保护现在有哪些问题? 冷友斌:每形成一厘米厚黑土需要200-400年。由于长期高强度开发,以及水蚀风蚀等影响,黑土已经开始变“瘦”、变“薄”、变“硬”,还出现了黑土内涝问题。所以我建议要休耕,要轮作,不能说玉米好卖就一直种玉米,一定要轮作。再有,还要根据不同的环境设计不同的还田方式,比如有机肥还田。 新京报:有的地区焚烧秸秆,造成了严重的大气污染。秸秆可以还田吗? 冷友斌:可以还田,但是要科学地还,一定要有科学性。秸秆发酵生产沼气,既能将秸秆变成宝贵的气体燃料,又可以将沼液和沼渣作为肥料还田,但是这种气体燃料成本高,所以国家应当给相应政策,引导百姓变废为宝,只要是清洁能源,只要能够把废变成宝,就给政策性的补贴。有些发达国家就采用这种方式治理环境,加气站和出租车都写上这是清洁能源车,建议大家要搭这种车。 新京报:没有提跟自己行业有关的建议吗? 冷友斌:跟我们行业直接相关的,我没提,因为这好像是给我自己提的。我认为,作为一个人大代表履职尽责,一定要把社会上老百姓关注的心声反映上来,因为你有发言权,不少领导就坐在你旁边,听你发言,你有这个机会,能够代表行业也好,代表一些群体也好,一定要把百姓的心声说出来。 不过,关于黑土地保护的建议,跟我们还是有关联,飞鹤现在想完善的一个环节就是有机肥还田。 谈国产乳业 国家监管严格,中国乳业大品牌值得信任 新京报:生产奶粉的企业现在要搞有机肥还田? 冷友斌:我们是以工厂为中心建的农场和牧场,牧场和工厂不会超过15公里,因为距离近能保证奶运到工厂时间最短、最新鲜,保证牛奶里面的活性。牧场周边的地,种的就是喂牛的饲草饲料。我们想把牧场的粪肥还到田里去,也就是牛的粪便变成有机还田,田上种的饲草饲料再回到牛身上,牛吃完以后再产奶,奶运到工厂加工成婴幼儿奶粉,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大的乳业生态循环,一个乳业生态圈。形成这样的生态循环,我们在全世界都很有竞争力。因为这个生态循环,是建在北纬47°的世界黄金奶源带上。现在差的就是粪便处理、有机肥还田这个环节。 新京报:你有没有感觉特别困难的时候? 冷友斌:2009年到2011年、2012年,这个阶段非常艰难。我们从2000年开始,建标准化挤奶站,帮助合作社、小牧场规范养牛,但是后来发现这样不行,因为养牛户不听我们的,家里有啥就喂啥,有玉米就喂玉米,有豆饼就喂豆饼,管理也不科学。我觉得这样不行,标准化挤奶站只能保证养牛户到奶站挤牛奶的时候不掺水不掺假,但是控制不了奶源这个最关键的源头,没有好原料怎么能出好产品?所以我们从2006年开始建自己的大型农场、牧场。 当时在美国上市,融资的钱、向银行贷款的钱、公司赚的钱全都滚进来,没有办法,牛张嘴就得吃。2010年到2011年,是我们资金最紧张的时候,也是发展的最关键时期,天天跑银行,天天解决资金的问题,经常愁得睡不着觉,担心资金链断裂,最困难的时候差点破产。 新京报:但是现在仍有一些人对国产奶粉不放心,甚至海外代购洋奶粉,你怎么看? 冷友斌:我认为,最起码中国乳业的大品牌都是值得信任的,因为从2008年开始,国家的监管非常严格,建厂要验收,配方要注册,工艺标准要上报。抽检方面,国家抽、省级抽、市级抽,还有第三方检测,每个工厂必须配备一个化验室,一个化验室投资两三千万,小企业别说建工厂,建化验室都未必建得起,我们现在光化验室就投了两个多亿。 谈民企发展 做好实体企业,首先要扎扎实实去做基础 新京报:你参加了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会上哪些细节令你印象深刻? 冷友斌:习总书记在座谈会上的讲话,坚定了大家的信心。其中,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民营企业的作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保护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等说法,都让我印象深刻。 新京报:你觉得民营企业要发展最关键的是什么? 冷友斌:改革开放40年,我经历了20年的国企时期,又做了20年的民企。飞鹤是1998年、1999年,从国企转制而来的。民企20年,见证了所有的乳品行业的辛酸,像阜阳大头娃娃、三聚氰胺、激素门等。我认为,民企要发展,首先是要真正地扎实地去做基础,如果基础不牢,只能昙花一现;第二个就是要有定力,你认为你的战略是对的你就要坚持。 民企20年,我们一直在打基础,基本上把所有赚的钱,全投在了打基础上,投了几十亿进去,才形成了现在的生态循环,打下了这样的基础,才能保证产品未来长期可持续的高品质高质量,现在我们差不多有接近7万头奶牛,还拿下了世界食品品质评鉴大会金奖这个食品界的“诺贝尔奖”。这个过程可能有人扛不住,因为砸了那么多钱。我觉得,做实体企业自己头脑要清醒,因为我们不是做投资的、不是做金融的。 新京报:你对中国民营企业以后的发展趋势怎么看? 冷友斌:我是看好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一直受到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我们企业一直坚持做婴幼儿奶粉的事业,切实享受到很多国家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我对民营企业的未来充满信心。 采写/新京报记者 王姝 袁静伟 摄影/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原标题:冷友斌 民企要发展首先要扎实做好基础[详情]

人大代表:有女孩参与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也要负责
人大代表:有女孩参与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也要负责

   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窦延丽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近些年,校园欺凌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和以前大孩子欺小孩子有所不同,现在女孩子也会加入到校园欺凌中,而且杀伤力和影响力更加严重。她建议,对于未成年人不能只有保护,需要通过措施让未成年人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如果侵犯或影响到别人的健康权或受教育权,也需要负责任。同时,窦延丽也表示,对于校园欺凌不仅需要两院和司法部门的重视,全社会都应该重视起来,通过综合治理来解决这个问题。(单璐 邢翀 ) 原标题:人大代表:有女孩参与校园欺凌 未成年人也要负责任[详情]

代表: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非常残暴 建议提前年龄段
代表: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非常残暴 建议提前年龄段

   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吴明兰接受记者采访表示,建议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在她看来,青少年犯罪令人痛心,惩戒重会很心痛,但是受害人深恶痛绝。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非常残暴。建议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段提前,可以调整到14岁以前甚至12岁以前,并加大惩处力度。此外,家长、学校、社会要联合起来,加大力度宣传教育。 (记者 袁超 王惠琳 北京报道 ) 原标题:人大代表吴明兰:建议将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段提前[详情]

人大代表:不排除未成年人知法犯法可能性 应严管
人大代表:不排除未成年人知法犯法可能性 应严管

   3月14日,全国人大代表张金海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应该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严管。 谈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出现的原因,张金海表示,或跟现在未成年人早熟、受网络游戏影响以及家庭教育缺失等因素相关,也不排除一些未成年人有知法犯法的可能性。对此,他表示,国家应加大力度,对抢劫等肆无忌惮的未成年人犯罪严管。(记者 单璐 )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不排除未成年人知法犯法可能性 国家应严管[详情]

每千名儿童只有0.46名医师 代表建议改善执业环境
每千名儿童只有0.46名医师 代表建议改善执业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妇产科医院院长张治芬汪恩民摄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及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妇产科、儿科、精神科、护理科等医疗紧缺学科面临巨大的人才缺口。14日,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市妇产科医院院长张治芬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表示,社会认同度低是人才紧张的一大因素,要尽快提升医疗紧缺岗位的社会地位,加大对急需紧缺医学人才的投入,提升急需紧缺岗位吸引力和社会认同度。 当前,中国医疗服务需求正悄然发生着变化。 “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背景下,高龄产妇和危重孕产妇增加,早产等高危儿明显增多,给妇产科、儿科、新生儿重症监护等带来巨大压力。”张治芬表示,与此同时,中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渐严重,预计到2050年,中国老年人口数量将增加至4.87亿,占总人口的34.9%,急需大量护理人才。 但眼下医学人才数量却显得“捉襟见肘”。据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显示,目前中国儿科医师仅占医师总量的3.9%,每千名儿童只有0.46名医师;中国注册护士约300万名,医护比1:1.4,与国际水平的1:2.7相差甚远;中国约有6万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的执业(助理)医师,仅占执业(助理)医师总数的3.5%,远低于国际上30-60%的平均水平。 谈及人才紧缺原因,张治芬认为,产出严重不足和岗位缺乏吸引力是两大重要因素。 她说,“一方面医学高等院校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不足,造成人才资源短缺。另一方面,造成人才紧缺的关键即岗位吸引力低,如儿科、护理科等岗位待遇相对低、工作压力大,社会认同度也不高,医学生毕业后选择紧缺专业就业方向的人才较少,优秀人才更为稀少。”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加强基层医护人员培养,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对此张治芬建议,针对产出严重不足问题,应首先建立完善的急需紧缺人才培养体系。 “有条件的地区和高校,应探索开设紧缺专业设置,扩大急需紧缺专业规模,在院校课程体系设置中,增加紧缺专业培养内容,探索定向订单培养紧缺人才。”张治芬说,“在毕业后医学教育方面,也应做好专业研究生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衔接,缩短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培养周期。” 她还提出,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紧密协同遵循医学教育规律,结合行业需求特点科学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同时加强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建设,联合完善高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的建设标准,持续提升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临床教学水平,深入推进“医教协同”。 至于破解岗位人员流失难题,张治芬建议提升急需紧缺岗位吸引力及其社会认同度,“要改善医疗卫生全行业,特别是全科、精神科、儿科、护理等紧缺岗位人才的社会地位,并改善医生执业环境,运用合理的法律保障等手段,保护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从医院层面来看,她认为,儿科、精神科、全科等紧缺专业往往是创收能力较弱的科室,综合性医院要从大局意识和社会责任出发探索合理的运营机制,合理规划人才梯队建设。“比如以工作量和业务量结合考核的绩效分配模式,确保紧缺专业人员收入待遇。” “政府方面,我建议各级财政设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专项资金,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动态调整机制,用于支持鼓励设置相应专业、强化相应课程、扩大培养规模、提升岗位胜任力,培养实用型紧缺专业人才。”张治芬说。(完) 中新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汪恩民) 原标题:医疗紧缺学科人才缺口巨大 代表建议提高吸引力与认同度[详情]

儿童门诊医保"一险难求" 专家呼吁以家庭为单位参保
儿童门诊医保

  网络配图 儿童门诊医疗保险“一险难求” 专家呼吁未来应以家庭为单位参保 “‘看病贵、看病难’是目前医疗领域存在的普遍问题,对儿童群体,这一问题更为严重。”全国政协委员,祈福集团副董事长、祈福生活服务主席兼CEO孟丽红在今年两会期间提议,要完善儿童保障体系,逐步建立统一的儿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孟丽红表示,儿童由于生长发育的特殊性,其免疫系统功能尚不全面,免疫力低、患病率高、医疗需求较大。目前中国并未专门出台针对儿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对于儿童医疗保障制度缺乏整体性的规划。各地的儿童医疗保障现状参差不齐,仅有部分城市提出保障儿童的相关制度。同时我国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对于儿童医疗保障以住院、急诊大病为目标,而对于普通的门诊费用,大部分地区一年内能报销的总限额非常少。 在记者的采访中也发现,多数家长确实都在苦苦寻觅儿童门诊医疗保险。家住北京的何女士对记者说,家里小宝贝的身体比较弱,抵抗能力比较弱,出入医院的次数不免比较多,购买一份儿童门诊医疗保险成为迫切的问题。 然而不但儿童医疗保险制度不完善,就连商业儿童保险也严重缺失。记者从多家商业性质的保险公司了解到,多数保险公司均认为儿童的医疗保险应先考虑重疾和意外医疗方面保障性的保险。市面上儿童医疗保险产品多数均以重疾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儿童教育险为主,门诊医疗保险严重空缺。儿童门诊医疗保险“一险难求”已经成为许多家长的一大头疼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教授朱俊生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目前儿童医疗保险是纳入在城乡居民保险里,基本医保是涵盖的,但问题在于目前保障水平十分有限。目前儿童、老人、女性以及所有群体的门诊在城乡居民保险里都是一个问题。这背后折射出当前社保制度里门诊还没有普遍地得到统筹,反映出制度的缺陷,同时可报销的商业保险极少,以及门诊的商业保险基本不敢推出。“要对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本身进行完善,由于儿童、老人等群体发生疾病的概率高、受关注度高、问题更加突出,在整体改革的时候考虑到儿童的特点、老人的特点,适应不同群体的特点。”朱俊生说。 儿童门诊医疗保险“一险难求” 中国有2.71亿儿童人口,占中国人口总数的20%,儿童是家庭的核心,承载着家庭与社会的希望,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和国家的未来。 当前中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在不断的改革,十九大报告提到“健康中国战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将“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作为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 但孟丽红表示,由于儿童群体的特殊性,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未能妥善解决其所面临的医疗问题。 业界专家认为,尽管医保政策在改革过程中逐步增加了覆盖范围,不少地区都将少儿纳入了基本医保范围,但社会医保“低保障、广覆盖”的特征决定了其保障限制多、用药种类覆盖少等特点,尤其是各种新式诊疗手段、新型特效药物,不仅非常昂贵,而且均属于自费范畴。 朱俊生对记者表示,城乡居民保险目前有些地方在做门诊统筹的试点,但可能没有全面铺开,所以儿童门诊在城乡居民保险当中不能得到有效地报销。 正是受限于当下的中国基本医疗制度对于少儿医疗保障状态之低,为了弥补社保的缺陷,许多家长不得不考虑选择一些商业性质的少儿医疗保险,但即便是商业保险,目前也不尽人意。 记者近日在向日葵保险网注意到,有家长询问怎样可以为自己3岁的女儿买份主要用于报销门诊费用的医疗保险,有哪些相关产品。 多家保险公司均回应称,目前来看,没有哪个保险公司会有儿童门诊医疗保险的险种,有的保险公司只是对于儿童意外医疗门诊是可以报销的,但是疾病类的门诊是不能报销的。还有极少数保险公司的疾病医疗险会附带住院前后所造成的门诊费用报销。 孟丽红表示,儿童具有患病率高、患病快,且一般多为常见的疾病等特点,并不需要住院治疗,门诊疾病才是儿童主要面临的问题,也是家庭的一项重要开支;即使是对于需要住院治疗的大病,大部分地区现有的医保制度一是报销限额,二是报销比例并不高,这就意味着家庭仍然需要自己承担大部分费用。 多数家长向记者表示,越来越多的家庭愿意生二胎,两个孩子的情况下,患病就诊的频率更高,家庭花费也更多,对于少儿医疗保险的诉求就更加强烈。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个险部业务经理陈英在接受经济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儿童门诊医疗保险的严重缺失,不排除因报销次数频繁以及利润等因素,未来商业性质的儿童医疗保险很大程度上可能还是侧重于重疾险和意外险。 在朱俊生看来,商业医疗保险针对儿童的可报销类险种比较少,如果把门诊涵盖在内的话可能利润就低了,这背后反映出保险公司目前对医疗风险费用的控制不是很有利,与当前整体医疗服务的大环境有关。公立医院主导,整体医疗卫生方面的改革以及药品流通方面都相对比较滞后,中间的乱象也比较多,商业保险公司很难介入医保服务过程去有效地控制费用。 “只有医疗卫生更具竞争性,而不是像现在的垄断性,保险公司之间才能形成各种各样的合作,保险公司也会比较好地控制医疗服务费用的风险,这样才便于保险公司推出好的创新的产品。而目前保险公司其实也看到了有需求点,但如果风险控制能力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是不敢冒然去做的,这与外部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朱俊生说。 专家呼吁未来应以家庭为单位参保 在朱俊生看来,目前儿童医疗保险保障制度的缺乏与不公平,与整体保险制度有关,儿童医疗保险的纳入范围不合理,并反映出居民保险的投资机制、投资结构的问题。同时呼吁应从老百姓消费者的角度实现家庭参保制。 “我们所提到的报销,都需要钱,资金从哪来,所以从投资机制上要做一些改革是比较重要的。”朱俊生认为,儿童是纳入在城乡居民保险里,而城乡居民保险很大的问题在于投资水平低。城镇职工是根据工资基数有动态调整机制,每年社保基数都往上调,但城乡居民每年是以政府文件的方式缴几百元钱,没有动态调整机制,这就反映出投资水平比较低。其次城乡居民投资结构与城镇居民也不一样,城镇职工是雇主和雇员分摊,全国大部分地区是雇主缴百分之八,雇员缴百分之三。而含有儿童保险在内的城乡居民保险是财政补贴一部分、家庭出一部分,财政出大头、家庭出小头,这个投资结构是有问题的,财政现在的压力比较大,投资水平有限,使整体投资水平受到局限。 “目前现状是家庭里面家长在城镇职工保险里,而儿童不含其内,这是有问题的。这就造成了家长不生病,但个人账户里积攒了很多钱,而孩子生病了,家长账户的钱却不能给孩子用,这是个很奇怪的制度特点。是把孩子推到了另外一个制度,而在另外一个制度里的保障水平又低于家长目前的保障制度水平。”朱俊生呼吁,未来的制度结构应实现以家庭为单位的全家参保,儿童自动涵盖其内,这样才能极大提高保障水平。未来需要制度的整体设计,目前制度是按照职业身份,而不是以家庭为单位。但从老百姓的消费角度而言,以家庭为单位的参保是最好理解的。 经济观察网 记者 史凯[详情]

委员:建议将0-3岁子女养育费用列入个税专项扣除
委员:建议将0-3岁子女养育费用列入个税专项扣除

  #2019看两会#[陈中红委员:建议将0-3岁子女养育费用列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范围]陈中红认为,0-3岁早期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口老龄化及“全面二孩”、教育年龄前移和消费升级,家庭对儿童早期教育有超乎以往的关注和投入,这项支出占有相当比例,不可避免。 陈中红委员 资料图[详情]

北青报:“加码打击”人贩子就是“加码保护”孩子
北青报:“加码打击”人贩子就是“加码保护”孩子

  网络配图 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和其他共计30名人大代表向本次全国人大会议联名提交《关于修改刑法相关条款,严厉打击拐卖儿童违法犯罪的议案》,再次发出严厉打击拐卖儿童行为的声音。议案建议参照绑架罪的量刑标准,将拐卖儿童犯罪的刑期起点调整为十年以上。 拐卖儿童犯罪,往往让还在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孩子被人贩子拐走,父母与被拐卖的子女甚至终生也难以重聚,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这样的骨肉分离,对被拐卖孩子的家庭来说,打击可想而知会有多么巨大。有孩子被拐卖的父母放弃自己的工作,长年在外寻找孩子,有的父母在自责与悲痛中度过余生,郁郁而终……而对于孩子来说,没有亲生父母的照顾,不少养父母并没有给予孩子充分的爱,有的孩子甚至受到养父母的虐待,有的养父母有了自己的亲生子女之后,对买来的孩子更是嫌弃,这对被拐卖的孩子来说也是终生难以遗忘的伤害。 我国对于拐卖儿童行为的打击不可谓不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等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然而,拐卖儿童行为多年来屡打不绝,在少数地方甚至变本加厉愈演愈烈,人贩子为了牟利不惜铤而走险,将多少家庭活生生拆散。可以说,贩卖人口、拐骗儿童犯罪已成为社会公害和百姓公敌,公众对这种违背人伦、丧尽天良的犯罪行为恨之入骨,要求提高刑期加大惩处力度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面对拐卖儿童犯罪高发的严峻态势,确有必要进一步加大惩治力度,以严刑峻法来应对。阎志等人大代表建议,将拐卖儿童犯罪的刑期起点调整为十年以上,反映了公众要求加大惩治拐卖儿童犯罪力度的呼声。只有对人贩子依法“加码打击”,让不法分子付出惨痛代价,他们才会吸取“血的教训”,才会对别人的生命、对别人的家庭充分敬畏,不敢再越雷池半步。 除此之外,对于拐卖儿童犯罪的买方市场也要严惩不贷。同时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争取一些已经收买被拐儿童的人自首,给予其宽大处理,以尽量多地解救被拐儿童。普法宣传对于拐卖儿童犯罪的买卖双方都是一种震慑。公安等相关部门在打击与侦破拐卖儿童案件中,还需要提高技术手段,运用各种高科技来破案。比如通过建立“全国儿童DNA数据库”,就有助于帮助找寻走失及被拐卖儿童;对于拐卖儿童案件,警方也需要及时反应,把握好儿童走失的“黄金24小时”,对拐卖儿童犯罪一追到底…… 对拐卖儿童犯罪“加码打击”是对孩子们的“加码保护”,通过打治结合,升级“防护盾牌”,磨利“进攻之矛”,才能减少孩子们被拐卖的悲剧,实现“天下少拐”并不断接近“天下无拐”的目标。 原标题:对人贩子“加码打击”就是对孩子“加码保护” 戴先任[详情]

为了200多万孩子 代表建议提高这些教师津贴标准
为了200多万孩子 代表建议提高这些教师津贴标准

  摘要:特殊孩子的教育需求一直处于公众视野之外,融合教育的发展更是极为缓慢。 资料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赋予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包括每一个特殊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副主任陈国民说,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特殊孩子的教育需求一直处于公众视野之外,融合教育的发展更是极为缓慢。他建议,要采取相应措施,保障特殊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超5成特殊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 陈国民说,民间公益组织“网络心智障碍者家长组织联盟”连续三年面向各地心智障碍者家长和相关教育工作者开展调研。调研发现,适龄受访者中有53%并未接受义务教育,其中29%在康复或培训机构,16%在读幼儿园,2%处于休学状态,7%呆在家中。而在这53%未入学的适龄特殊孩子中,59%明确表示没有接受过任何入学前登记。 “2007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6-14岁学龄残疾儿童为246万人,而《2017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表明,当年全国包含特殊学校就读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在内的特殊教育在校生仅为57.88万人。”陈国民说,这两组数据足以反映出,有很多特殊儿童未能接受义务教育。 因此,陈国民建议由教育部门牵头,综合卫生医疗、康复系统、民政、残联等各部门的信息数据,建立全面的特殊儿童少年信息系统。该系统同时开放家长申请登记功能,确保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孩子都能得到统计。同时,建立健全特殊孩子入学评估和争议仲裁机制。让每个特殊孩子都应该得到合理的、匹配其能力基础和教育需求的个别教育支持计划。“建议明确规定由区县一级跨部门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负责当地所有特殊孩子的统一入学评估和争议仲裁;区县资源不足的,由市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承担该项职责。” 他同时建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特殊教育教师设置单独编制;要求随班就读的特殊孩子达到5人的学校,必须配备一名专职资源教师,不足5人的学校则必须配备一名兼职资源教师;专兼职资源教师纳入特殊教师职称评定体系,必须通过特殊教育专业培训且在三年内获得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 提高津贴标准培养更多特教老师 不过,2016年针对7个城市2140名普校老师的调查发现,65%的老师承认没有接受过特教培训,45%的老师认为在没有专业老师支持的情况下,自己无法应对特殊学生。 陈国民认为,在待遇上缺乏足够的保障,是特殊教育师资资源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特殊教育教师享受特殊教育津贴和特殊岗位补助津贴。但在实践中,国家层面对特教津贴的标准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陈国民介绍道,各地在实施过程中,依据本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状况执行不同的标准,由此造成不同地区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的不平衡。例如,陕西、山西等地已将津贴标准提高到50%,河北、安徽、福建等大部分省市仍按照1956年规定的15%的标准发放。 另一方面,对于特教津贴是否计入退休金以及如何计入退休金,各地的做法各不相同。例如,可以在退休后把特教津贴计入到退休金中,需要从事特教教师工作的年限,有的省市规定为10年,有的省市规定为15年、20年,还有省市规定只要从事过特教教师工作即可,但也有少数省市至今也没有制定出台特殊教育津贴计入到退体金的相关政策。 陈国民建议,废止1956年制定、年代已久、标准过低的国家特教津贴执行标准,改为不低于基础工资的30%;同时,明确在特殊教育学校岗位退休且特教教龄连续满10年的教师享受退休后全额特教津贴待遇。 原标题:为了200多万孩子,代表建议提高这些教师的津贴标准[详情]

全国人大代表: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处罚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 今天(3月13日)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他建议从最高法院层面进一步明确对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量化标准,以便全国进一步统一执法尺度和标准,保障执法的公信力。此外,在同等条件下,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法律定刑范围内应当强化处罚力度。 高子程解释,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和防卫能力比成年人弱,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伤害比成年人更大,对社会、对家庭的影响也更为恶劣,往往会影响未成年人的一生。这类犯罪对社会安全感造成的影响也更为严重。 高子程介绍,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相关的定罪量刑虽然有法可依,但是特殊情节量刑还存在模糊地带,需要进一步明确和量化。“从轻从重的幅度,仍有进一步量化的必要。”高子程说。 随着互联网的开发和利用,一些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从线下转移到了线上。“法律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般情况下会有滞后的特点,有时会造成执法缺少法律依据的问题。”高子程建议,针对线上实施的侵害行为,要加强网络空间立法,及时完善法律法规,使所依之法有据可查。 同时,在法律出现空档的情况下,相应的政策、司法解释和规定要及时跟进。“政策是法律的先导,而政策又有相对灵活性。”高子程说,需要从政策、法律层面综合施策,以震慑犯罪、打击犯罪,及时有效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动网络空间健康发展,减少互联网世界中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事件。 新京报快讯(记者 黄哲程 吴为 李阳)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高子程:加强对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处罚力度[详情]

教育不能只靠老师 代表委员建议加快家庭教育立法
教育不能只靠老师 代表委员建议加快家庭教育立法

  老师家长,你们发现了吗?近来与家庭教育有关的热点话题多次刷屏!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不少代表委员为家庭教育发声,有人建议要加快家庭教育立法,有人建议要立法明确家校责任…… 每句话的分量都不轻!家庭教育立法被不断呼吁的背后,是我们深知的:教育孩子不能只靠老师,家庭教育也很重要!!! 小编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家庭教育这件事儿~ 教育孩子,家长不禁感慨难、难、难! 小编以为,想要构建一个和谐幸福的小家庭,“妈主内,爸主外”强强联手就能所向无敌。 谁能想到?当爸妈碰上“熊孩子”,他们竟然一齐“缴械”了?! ▼ 熊孩子往往不按套路出牌 写作业磨磨蹭蹭 写完作业又嚷嚷着要看电视 不给玩手机就哭闹 妈妈们遇上熊孩子 往往比较容易急躁、焦虑 就像一位妈妈所说: “一方面为孩子殚精竭虑、耗尽心血,一方面又克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正能量满满。还要不时地检讨一下自己,是不是哪些问题处理得不好,让孩子受了委屈。“ 但是有些事情,你越是迫切急躁,越会适得其反。 所以妈妈们不禁感慨:教育孩子太难了! ▼ 爸爸们坐不住了! 当熊孩子再犯错时—— 爸爸:你教育孩子就不能心平气和点吗? 妈妈:你行你来! 在爸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无果之后 平时温柔理性的爸爸心态逐渐崩溃 纷纷感叹:我可管不了!!! 资料图 放眼望去,因为教育孩子而焦虑崩溃的家长不在少数,但是真的能让孩子按照期望中去成长的,少之又少。 其实小编觉得,并非这届家长真的不行,而是家庭教育就像是一场马拉松,在孩子成长的各个阶段,父母都会遇上不少“小怪兽”,想要给孩子完美的家庭教育,其实还需要很多外界的合力。 代表委员建议:给“家庭教育”立法!这事儿你咋看? 这不,说到家庭教育问题,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家庭教育就成了教育界讨论的热点和焦点。 今年两会,民进中央提交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家庭教育发展的提案》备受关注。有关数据显示,68%的家长对孩子教育感到焦虑,九成以上班主任认为家校沟通存在问题,一些家长把教育的主要责任推给学校、推给老师,自己当起了甩手掌柜。 2018年两会,全国妇联就呼吁将家庭教育法列入五年立法规划。今年两会,民进中央再次呼吁家庭教育立法。 还有一些代表委员也为家庭教育“站台”,来看看他们怎么说—— 加快家庭教育立法 加快家庭教育立法,是解决当前家庭教育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从未成年人突出问题分析看,未成年人产生的绝大多数社会问题的根源与家庭或者父母的监护密不可分。 亟须通过加快立法提升家庭教育地位、明确家庭教育核心内容、扩大公共服务供给、规范家庭教育行为,从制度层面推进解决家庭教育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发展,为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供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党组成员邓丽 建议加快制定《家庭教育法》 建议加快制定《家庭教育法》,构建各方参与的立体化教育体系。 目前的家庭教育中,很多家长“重知轻德”,忽视对孩子良好个性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不少家长缺乏教育子女的经验,特别是在引导孩子的心理健康上没有良好的办法;还有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单亲儿童、重组家庭儿童、农村贫困儿童等家庭教育的严重缺失。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资料图 立法明确家校责任 尽快推进我国家庭教育立法,将家庭教育纳入法制化发展轨道,特别是要明确学校、家庭及社会在家庭教育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谢文敏 通过立法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规范化发展 通过立法进一步推进家庭教育规范化发展,家庭应该肩负起加强孩子思想道德教育,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促使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等教育任务。 ——全国人大代表、芜湖市中医院急诊内科主任张荣珍 这些地方的家长早已有“例”可循! 小编看到有网友说,早有预感家庭教育立法来日可期。小编想说,这可不是吹牛,是有图有真相的! 日前,《江西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监护人不得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禁止家庭暴力。这标志着江西成为又一个推出家庭教育法规的省份。 资料图 时间倒退回2016年5月,重庆市通过了我国内地第一部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重庆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 其实,除了这两个地方,还有一些省份也出台了家庭教育相关条例。 家庭教育纳入法律法规进程,各地条例有啥亮点?小编帮您捋一捋—— 资料图 资料图 资料图 资料图 小编不由得想到了邓丽代表所言:“目前国家加快家庭教育立法的时机和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建议全国人大进一步深入调研,完善《草案》,加快进程,与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接续推进,早日出台家庭教育法。” 可见,家庭教育立法这件事儿土壤已足够肥沃,再加上地方条例落地的经验加持,您说,家庭教育立法还会远吗? 家庭教育不能“坐等”,这些事儿家长一定要上心! 在小编看来,家庭教育立法对家庭教育有保驾护航的作用,当家庭教育遇到问题,能够有法可依,能够促进更多家长的自律与觉醒,切实履行家长的责任。 但归根结底,好的家庭教育仍然要靠家长自身,咱家长还是得把家教这件事弄明白,亲力亲为去践行,您说是不?操碎心的小编搬来大家熟知的名人,再给各位家长打一剂鸡血,拿走不谢! 资料图 那么问题来了,家长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给孩子完美的家庭教育,这5方面来自代表委员的建议,家长不妨读一读,悟一悟—— 1。 学无止境:不断补充家庭教育专业知识 针对家长的养育焦虑,(民进中央的)提案建议教育和有关部门可以帮助家庭缓解教育焦虑情绪。如帮助家长了解子女品行教育、亲子关系的科学知识,了解家庭教育的特点、规律、方法,知晓包括家庭教育政策等在内的与其子女升学、教育分流密切相关的教育政策内容,以减轻家长教育孩子的压力,特别是精神压力和时间成本。 ——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副主席朱永新 要在教育行政部门下设家教中心,指导家庭教育活动,学校必须要设置家庭教育课程。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2。 转变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妇联、关工、宣传等部门以及村(社区)等社会资源参与家庭教育政策的宣传落实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一方面通过宣传引导形成合理的社会评价,帮助家长切实转变只有“上重点大学”才是教育成功的观念,尊重子女的客观差异,科学定位孩子的教育成功标准。 ——民进中央提案建议 通过对家庭教育立法,也能对家庭予以规范和指导,帮助家长熟悉教育规律,掌握教育方法,从过于关注孩子学习成绩,转变到关注孩子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兴趣爱好、个性特长、劳动和运动等综合能力培养上来,促进孩子全面发展。 ——全国人大代表、芜湖市中医院急诊内科主任张荣珍 3。 润物无声:为孩子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 良好家风家教的培育,宣传引导、示范引领的作用非常重要。建议收集挖掘传统家训名篇、教子案例,编写和传播一批优秀的家教家风读物,用蕴含其中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教育人、感染人。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身教重于言传,家长要以身作则,多看书、讲话要文明,让孩子有正义感,养成好习惯,充满正能量。 ——全国人大代表、宇华教育集团董事长李光宇 4。 家校共育:“教”和“育”缺一不可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紧密沟通配合,协调一致,形成教育活力,从而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 ——全国人大代表、芜湖市中医院急诊内科主任张荣珍 教育部等九部门春节前联合发布《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从学校、培训机构、家庭等多方面作出了全面的规定,要把祖国的未来培养好,就要列清表、分好工、尽好责。 ——全国人大代表、宇华教育集团董事长李光宇 5。 长情陪伴:公益助力完整家庭教育 鼓励学校借助视频音频交流手段,通过“代理家长”“爱心爸妈”“亲子共读”“书香家庭”等公益形式,帮助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家庭营造相对完整的家庭教育环境。 ——民进中央提案建议 家庭教育主要调整对象不是家庭内部,而是家庭政策和支持系统,要关注政府、社会、学校等对家庭教育的支持、服务与帮助。 ——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谢文敏 构建立体化教育体系,建立相关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吸纳与家庭教育相关的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合力构建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系统。 ——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 原标题:教育不能只靠老师!家庭教育立法呼声太太太太高了!这事儿你咋看? 来源:中国教育报[详情]

这位代表关注中小学生课桌椅高度 吁教育部门重视
这位代表关注中小学生课桌椅高度 吁教育部门重视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联南村村委会主任陈爱珠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从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获悉,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平阳县鳌江镇联南村村委会主任陈爱珠向大会提交了《关于中小学生课桌椅高度调整管理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 《建议》指出,“高个坐矮桌”、“矮个坐高桌”现象在各中小学校园里普遍存在,孩子上学跟我们上班一样每天一坐至少八个小时,要是桌椅高度不合适,势必会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北大医学部的教授就做过一项研究,中国70%—80%的孩子因坐姿不正确,影响了生长发育。由于课桌椅高度与学生身高不匹配,很可能会导致一些正处在发育阶段的学生出现脊椎过度反曲变直或驼背现象,还会引发近视、机体免疫力下降、心肺功能受损等状况。 《建议》指出,“中小学生所使用的课桌椅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其一,相比于以前,孩子的平均身高提高了,但是他们所使用的课桌椅却没有相应提高;其二,不同身高,甚至是身高相差很大的孩子,使用的都是同样高度、尺寸的课桌椅。经在小学抽样调查,同一年级的学生身高差35厘米。如一所学校里,一年级和六年级的孩子平均身高差27.8厘米,用的却是同一高度的课桌椅,导致的结果是一年级矮个子够不到桌子,高年级的孩子连双腿放进桌子底下都困难。这两个问题的存在,正是对他们正常的学习和身体发育带来负面影响的主要原因所在。事儿虽小,可事关孩子的健康成长,事关国家未来,亟需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的问题。” 为此,陈爱珠在上述《建议》中指出了如下建议: 一、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对课桌椅采购项目进行严格管理。以浙江省温州市为例,温州中小学的课桌椅为温州市教育系统统一采购项目,公办学校每年都可申报更换一批课桌椅。建议教育部门后勤管理部门要发文,给予基层教育局的后勤装备中心指导性建议,明文规定采购可调节高度和尺寸的“自动化课桌椅”。不可调节高度的课桌椅一律不准进入招投标范畴。 二、教育部门给予学校调整课桌椅高度的标准指引。学生课桌椅高度调整须精细化。1988年原卫生部曾发布有学校课桌椅卫生国家标准,确定了九类不同身高的学生使用的桌椅高度标准。例如,学生身高在119厘米以下,其使用的课桌高度应为52厘米,桌下空区高度应为40厘米,椅面高度应为29厘米。后来各地陆续完善了一些标准,并且在应用中根据中小学生各年龄段的身高特点,设计了课桌椅若干个型号的标准。所以地方教育部门一要做到标准指引的精细化,根据青少年儿童各年龄的身高特点,提出课桌椅普遍适用的标准以及型号的参数,为学校配置课桌椅提供准确指引;二要做到调查的精细化,给予学校数据参数,开展课桌椅高度现状与学生身高匹配度的数据采集,为生产商提供数据参考。 三、指导学校分步完成可调节高度课桌椅的更替。如果将课桌椅一次性全部更换成升降式的,成本太高,难以解决。最好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将那些已经需要更新的课桌椅直接更换成具有升降功能的课桌椅。二是对那些还要继续使用的矮课桌椅垫加“增高鞋”。学校可以根据学生的身高,给需要的学生配置桌脚套和凳脚套。这样可以不用更换课桌椅,也能达到调节课桌椅高度的目的,而成本也较低廉,较易实施。而桌脚套和凳脚套具体用什么材料制作,厚度是多少,是相同的厚度还是用不同的厚度,可由教育部门牵头,进行论证实验后确定。 四、教育部门定期到学校督查课桌椅高度调整情况。每个学期开学初,基层教育局都会例行组织人员到各个学校进行开学工作督查,建议把课桌椅调整情况纳入督查项目之一,促使学校做到对课桌椅的调节功能的精细化。每个学期中小学开始的第一件事,就应该是调整学生们的课桌椅,让课桌椅的高度、尺寸与孩子的身高、胖瘦相匹配,不管是把自动课桌椅调高一些,还是在全校范围内进行调整,用检查制度倒逼学校和老师发挥主动性,做到“心中有孩子”的精细化管理。 原标题:这位代表关注中小学生课桌椅高度问题,呼吁教育部门高度重视[详情]

性侵未成年人致怀孕应否重判?代表:完善量刑标准
性侵未成年人致怀孕应否重判?代表:完善量刑标准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2日,最高检检察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谈到了一起抗诉案件: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就此案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检察建议。当天下午,黑龙江团审议“两高”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谭琳建议,推动解决性侵儿童立案难取证难问题,进一步完善性侵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 黑龙江团审议“两高”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谭琳提出建议。新京报记者 薛珺/摄 谭琳发言时说,近年来性侵儿童的案件在减少,2013年《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出台后,这类案件得到了有效的打击,但是司法实践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些当事人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或者反映虽然报案,但是由于证据不够,施害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谭琳提出,现有的立案标准和证据标准不太适宜直接用于性侵儿童的案件,性侵儿童的案件往往具有熟人作案、持续的时间长、方式隐蔽、受害人年幼等特点。尤其在熟人作案的情况下,被害人往往被诱骗、恐吓,不敢告诉父母,不敢报警,也没有足够的意识和能力来获取、保留证据,所以常常面临证据灭失的困境。 那么如何解决上述问题?谭琳建议加大立案监督的力度,进一步落实2013年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意见》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人员据此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不立案理由不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能不能改变现行立案方式,参照拐卖儿童案件”,谭琳说,“就是建立报案即立案的制度,通过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推动解决取证难问题,并建立适合未成年人的司法程序,建立涉及儿童案件取证的专业人员队伍,或引入性侵害未成年人心理专家证人制度,通过专门的儿童证言采集工作流程,进行一站式取证”。 谭琳还建议,进一步完善性侵儿童犯罪的量刑标准。“性侵儿童案件的当事人及家属普遍认为量刑较轻,不足以惩处和震慑罪犯,这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她举例说,前不久一起案件曾引起关注,一名16岁未成年人被继父性侵一年多后怀孕,此案施害人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从司法机关来看,该起案件的量刑标准已属于“严惩”,因为此类案件一般都被判处3—6年有期徒刑。但是,不少人仍然认为量刑偏轻。 她分析认为,一些导致女童受害程度加深的恶劣情形没有作为加重情节予以认定,也常常引发普遍的舆论关注。目前对于“恶劣情形”的认定,主要是伤残等严重伤害,但是怀孕、导致严重妇科疾病等,算不算严重情节、恶劣情形?她建议通过司法解释或者指导案例的方式,细化量刑标准,对导致女童怀孕、流产、感染妇科病此类基于性别特点造成的严重身心伤害和深远影响的情节,能够纳入“严重情节”,如此就可以判处施害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死刑。 原标题:性侵未成年人导致怀孕该不该重判?代表建议完善量刑标准[详情]

人大代表: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建议提至十年
人大代表: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建议提至十年

  全国人大代表、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谈及“拐卖犯罪量刑” 张宝艳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 代表建议 今年两会期间,一位代表的建议上了热搜,热搜的题目是“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调至死刑”。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特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或无期;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3月1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张宝艳。她说,她的建议其实是将该罪的起刑点提高到十年以上。她认为“拐卖犯罪的量刑必须重于绑架罪”。 去年曾建议 对人贩子终身追责 全国人大代表、公益网站“宝贝回家”创始人张宝艳称:“我建议加大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参照绑架罪,把收买妇女儿童和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都提高到10年以上,直至死刑。” 张宝艳说,上热搜的题目是“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最高调至死刑”,从题目看,大家可能觉得拐卖妇女儿童罪终于可以判死刑了,其实现行法律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严重的就可以判死刑,“我的建议是,把起刑点提高”。她说,去年广东就有一个案件,张维平、周容平等人拐卖儿童一案被公开宣判,法院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张维平、周容平死刑。 说到为什么要建议提高起刑点,张宝艳首先向北青报记者介绍了目前此类案件的量刑情况。她说,犯拐卖妇女儿童罪被判处死刑的情况并不多,在案件中主犯拐卖多个孩子、拐卖过程中致人死亡的,或者拐卖过程中有极其恶劣行为的会判处死刑。 “我认为,起刑点低,对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来说,起不到震慑作用;对于被拐卖者的家属来说,也起不到心理抚慰的效果。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很多拐卖妇女儿童的人都是惯犯。有一些人是出狱后再次犯罪。我们曾经还遇到一个家庭,家里有两个收买的妇女都逃跑了,然后他又买了第三个。如果‘拐卖妇女’要判重刑,他还敢不敢再犯,如果‘买媳妇’要判重刑,他还敢不敢多次去买!”张宝艳说,以前,收买妇女儿童是不入刑的,不妨碍解救、不虐待被拐卖者就可以不被追究。后来,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一律追究刑事责任。“这就是一个进步,但我感觉这一步还是迈得有点小。”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去年张宝艳提了“取消诉讼时效限制,对人贩子终身追责”的建议。 张宝艳说,她经常遇到一些困扰,在工作中帮助孩子找到家之后,发现有的人贩子最终被判刑,但有的没被判刑,“因为有诉讼时效的问题”。张宝艳说,“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但很多孩子找回来都是20年之后了。” “宝贝回家”网站 让4300多个家庭团圆 谈及创办“宝贝回家”网站的初衷,张宝艳说,1992年她看了一篇报告文学,讲的是家长找孩子的事情。“当时我非常震惊,后来,过了两三个月,我母亲领孩子上商场时和孩子走散了,我知道后吓得不行,一下子就联想到了那篇报告文学,想孩子是不是被人贩子拐跑了。其实孩子走散后,自己上我父亲单位了,孩子当时才三周岁。找孩子的那几个小时,满脑子想的都是孩子丢了,以后我可怎么办。” 张宝艳说,虽然是虚惊一场,但这件事过后,她开始关注孩子丢失的家庭。这些家庭寻找孩子的方式比较原始,贴寻人启事、搞寻子联盟,“这些方式效率低,有些家长看到被拐卖的孩子,不知道是谁家的,由于没有渠道,也帮不到这些孩子。我爱人是教计算机的老师,后来我们就想创办一个平台,信息可以共享,于是建立了‘宝贝回家’寻子网站。网站共帮助了4300多个家庭找回孩子。” 2019心愿 六一儿童节希望能成为法定假日 今年,除了建议把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提高到10年以上外,“我希望六一儿童节能成为法定假日。”张宝艳说,每年六一孩子放假但家长不放假,如果家里有人看孩子还好,如果没有,这一天反而成为了家长的“难题”,因为没地方安置孩子。另外,孩子过节日,如果没有家长的陪伴,也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 今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大修也是社会关注的重点,对此,张宝艳说她关注的是儿童乞讨问题。“从未成年人保护法角度来看,还缺乏一些落地的细则。” 对话 创立寻子网站 曾被当成骗子 北青报:“宝贝回家”寻子网站有没有遭到过质疑? 张宝艳:“宝贝回家”寻子网站是2007年创建的,刚开始的时候,一些寻子家长认为我们是骗子。为了运营这个网站,我把工作也辞了,又有人会觉得我们另有目的。 网站创建初期是自费,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009年年底。那时候网站工作量特别大,当时有人跟我们沟通,说要持续发展的话,应该接受社会赞助,自己的能力有限,把规模扩大,增加人员的话可以提高寻亲效率。后来我们开始接受社会赞助,有了办公室和工作人员,慢慢发展起来。 北青报:截至2009年,一共投了多少钱? 张宝艳:十几万。 北青报:现在“宝贝回家”公益网站是如何工作的? 张宝艳:我们帮助被拐及走失孩子回家,也帮助被拐妇女回家,另外还帮助其他各种原因失散的家庭团圆。现在,我们有30多万名志愿者,平时用QQ群工作和沟通,QQ群就有300多个,另外,还有微信群。这些工作群有的按照地区来分,比如北京群、上海群、广东群等,有的也有按照工作性质分,比如“家长找孩子”的群、“孩子找家”的群,还有媒体群、论坛群等。每一个寻亲的资料登记之后,会有志愿者去跟进。 本组文并摄/本报记者 孟亚旭 原标题: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建议提至十年[详情]

代表:建议严禁学校将批作业工作转移给家长
代表:建议严禁学校将批作业工作转移给家长

  河南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 近些年,在家校教育方面有很多“怪现状”,例如有家长被家庭作业实为家长作业的问题困扰,学校征集家长志愿者到学校进行卫生打扫工作,甚至个别学校还要求家长到学校执勤站岗、维护秩序。家校教育职责错位,家长教育负担加重。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河南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李光宇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家校职责分工,减轻家长教育负担的建议》,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台关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协同配合的系统指导文件,其中应明确严禁学校硬性要求学生家长批改学生作业、试卷等学习类资料;严禁学校将布置、检查、批改学生作业的工作直接或变相地转移给家长;严禁学校要求家长到校从事打扫卫生、执勤站岗等工作。 李光宇表示,一直以来,给中小学生“减负”早已成为社会各界共识,然而家长额外的教育负担却有增无减。本应由学校、教师完成的一些教育任务,陆续转移到了家庭、家长的身上。在学生作业方面,普遍存在着学校对学生家长进行强制性“摊派”现象。 这些“额外的工作”让家长没有充足精力从事家庭教育最主要、最重要的工作,例如孩子体质的健康、人格的培养和习惯的养成等,同时也会严重影响亲子关系,亲子关系恶化,家庭教育的效果也不会好。“额外的工作”既模糊了家长和教师之间的责权界限,影响了教育工作者的权威性及公信力,也加剧了家长和老师之间的矛盾冲突,不利于家庭和学校形成教育合力。 实际上,全国各省份在明确家校责权上有过有益尝试。2016年2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学校要加强作业管理,不得布置超越学生能力的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或纠正孩子的作业错误,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2018年4月,《山东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作业批改必须由教师完成,不得让家长批改作业。 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一些“错位”现象需要正视和解决。李光宇表示,教育减负不是把问题和负担推给家长,而是应该让学校回归教育本质,家长承担起家庭教育重任,教师承担起教书育人职责,明确双方责权,才能更好地配合起来。 与此同时,“我们要避免家校职责分工的另外一种极端,社会上一些家长认为孩子的教育全靠学校,家长没义务、也不应该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很重要,开展得如何,关系到孩子的终身发展,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李光宇认为,“了解孩子、尊重孩子;创造条件、因材施教;以身作则、共同成长;尊师重教,配合学校”是家庭教育应该承担的责任,也是家长在实施家庭教育时应实现的目标和操作的方向。这就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利用“家长学校”等形式,对家长群体进行培训和宣传。 面对这些情况,李光宇建议进一步明确学校教育职责范围,减轻家长教育负担。一是由教育主管部门出台关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协同配合的系统指导文件,明确家庭、学校双方各自的教育任务、职责,指导家长和学校明确分工、承担己任、默契配合,促使学生更好成人成才。 其中应明确严禁学校硬性要求学生家长批改学生作业、试卷等学习类资料,严禁学校将布置、检查、批改学生作业的工作直接或变相地转移给家长,取缔家长在学生作业上签字确认的现象;严禁学校要求家长到校从事打扫卫生、执勤站岗等工作。 二是教育主管部门和地方学校应利用家长学校的形式,对家长群体进行培训和宣传,落实国家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的目标和方向,切实为家长“减负”。 原标题:李光宇代表:建议严禁学校将批作业工作直接或变相转移给家长[详情]

不让保姆带病上岗 委员建议制定家政人员健康标准
不让保姆带病上岗 委员建议制定家政人员健康标准

  网络配图 花钱请个保姆或钟点工,来家里照看老人、孩子或做家务,如今已成为很多家庭的共同选择。那么,如何避免保姆或钟点工“带病上岗”? 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上,这成为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主任、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副院长朱同玉的重点关注问题之一。为此,他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相关部门对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体系进行完善。 “家政服务从业大军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朱同玉在提案中指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特别是人口老龄化和二胎家庭的增多,家政服务已逐渐成为刚性需求。但是,针对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准入资质的要求,却仍然不够专业且不具备强制力。此外,也尚未根据家政人员岗位分类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并缺乏统一监管。 提案称,上海经过多年的探索,也曾数次讨论建立行业健康体检标准,但因缺乏专业公共卫生专业机构的意见、行业建议不具备强制力等诸多原因,家政人员的岗前体检工作一直无法得到有效推进与落实。这就可能带来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带病上岗”的隐患。 “随着人口的密集流动和疾病谱的改变,艾滋病、乙肝、结核及其它新发与再现传染疾病,已成为社会公共卫生领域中新的威胁。”朱同玉认为,在家政服务行业快速发展的背后,同样隐藏着对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与城市健康运行造成严重威胁的隐忧。因此,完善专业的行业健康准入标准与科学的监管体系,对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与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极具紧要性与迫切性。 基于上述问题,提案提出了两个方面的具体建议: 第一,制定统一的行业健康准入标准。 建议各地公共卫生保障机构尽快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家政人员的健康准入标准,重点聚焦影响城市与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传染性疾病的筛查。目前,上海已由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与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共同组织专家,制定了上海市家政服务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标准的草案。建议国家层面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制定权威统一的指导意见。 第二,积极推动立法,完善行业准入监管体系。 建议将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行业准入的健康资质纳入立法计划,站在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以立法的形式,强制要求从业人员接受专业与规范化的健康筛查。同时,建立完善统一的互联网信息监管平台,加强对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的动态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监管与自律作用。 此外,建议中央与地方财政参照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的模式,给予一定的扶持,以确保这项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举措落到实处,进一步有效地防范重大社会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 原标题:不让保姆“带病上岗”,委员建议制定家政人员健康准入标准[详情]

代表:建立和完善儿童失踪即时反应和寻回机制
代表:建立和完善儿童失踪即时反应和寻回机制

  朱列玉 @检察日报 图 “我们能够把宇航员送上天,把蛟龙送入深海,也一定能够保护好我们的孩子,为他们找到回家的路。”2019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提出议案,呼吁建立和完善儿童失踪即时反应和寻回机制,在中国推广“亚当警报”和“安柏警戒”系统,并完善其行政和法律保障。 朱列玉称,拐卖儿童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摧毁一个家庭几乎所有的社会功能,给受害人带来难以承受的痛苦。《凤凰卫视》2007年的报道称,中国每年约有二十多万儿童失踪,找回的概率只有0.1%左右。随着全社会逐渐形成儿童拐卖防治联盟,根据不完全统计,如今失踪儿童寻回率已较十年前有显著提高,但实现“天下无拐”仍任重道远。 基于其调查和研究,朱列玉建议,建立和完善中国的“亚当警报”和“安柏警戒”系统。 首先,从儿童被劫持的时间和空间情境来看,有如下规律: 人贩子控制儿童后,将通过各种方法逃离当地,将儿童运往全国各地,甚至运到境外。因此,事发后的24小时是寻回儿童的黄金时间。儿童在24小时内将被运到全国各地,甚至运往国外。24小时后截获作案人员、寻回被拐儿童的几率大大降低。 在空间方面,儿童被劫持的场所通常是在医院、博物馆、展销会场、 客运站、公交车、地铁、超市、商场、菜市场、步行街、家门口、公园、游乐场等地。“在这些高危地点建立即时反应机制,能够有效在儿童被劫持后10分钟内截停作案人员的逃窜,把握最宝贵的寻回时间。在10分钟以后,应该立即报警,在交通枢纽处截停,并通过跨媒体平台将失踪儿童信息扩散,将作案人员和失踪儿童置于群众的追捕中。” 朱列玉建议,在公共场所推广“亚当警报”系统,把握最关键的十分钟。 源于美国的“亚当警报”是由一位名叫亚当的男孩被绑架并遇害的事件所触发的。“亚当警报”系统规定,如果家长在超市等地发现孩子不见时,超市等公共场所管理者须立即封锁出入口以寻找孩子,并反复播放儿童的容貌和衣着。如果10分钟内找不到儿童,管理者立即报案寻求警力支持。 朱列玉认为,中国人口众多,地域辽阔,作案人员逃窜途径众多,逃窜后难以寻回,这种“即时反应”机制特别适合中国的现实情况,值得推广。“亚当警报”系统主要包括线下截停设施、信息通报流程、安保管理流程,基本不涉及线上系统会涉及的用户隐私数据,也不涉及信息恶意扩散的风险。该系统要在中国推广,可以由工商管理部门、交通管理部门、民政部门规定各机构必须配备相关设施和管理流程,将其纳入年检必检项目。 此外,中国的“安柏警戒”系统须完善和推广。目前,中国官方安柏警戒:“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通过官方微博等新媒体、高德地图等移动应用对公众发布失踪儿童信息。对于中国来说,推广安柏警戒不存在技术问题或群众基础障碍,挑战在于防范应用过程中的道德风险,例如,报案信息如何收集、审核、发布?谁可以在平台上发布信息?如何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儿童的信息?如何约束数据运营者对公民隐私数据的利用? 要解决上述问题,需要界定清楚数据发布者、平台运营者、警方等不同参与者的权责,完善行政保障和法律保障。 朱列玉强调,在中国,要推广亚当警报和安柏警戒系统,需要政治保障、行政保障、法律保障。尤其是行政强制力,有着特殊而强大的推动力。他建议建立协调员机制:“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协调员需要协调互联网、新媒体、移动运营商、商超、旅游景点、交通站点等机构,与公安部、工信部、交通部、工商总局、商务部等部门产生联系,因此协调员由国务院直接任命是比较合适的,由公安部、工信部等相关部门派专人向协调员汇报,协调员直接向国务院负责和汇报工作。” 原标题:朱列玉代表:建立和完善儿童失踪即时反应和寻回机制[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孩子不能上学?最高法:贵族学校受限
失信被执行人孩子不能上学?最高法:贵族学校受限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2日15时在梅地亚中心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中)、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左)就“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中新社记者 侯宇 摄 中国网记者:我的问题是,我们关注到在媒体报道中提到“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不能上学”,我们想知道是否确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刚才两位院长也都有所介绍,限制的措施非常多,我们说30多大类,100多小类,其中,限制他上高收费的贵族学校,这是在限制之列的。所谓高收费的贵族学校有两个要点,收费比一般正常的学校收费要高,这就属于高消费了。第二,被执行人来支付这笔费用,如果不是限制高消费的被执行人支付的,当然也不在限制之列。所以,我们不能把正常的义务教育和高学历教育都列为限制之列。 刘贵祥:我也注意到去年下半年报道说,南方一个“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考上大学了,但是被限制上大学,后来他就还了钱。实际上这是个误读,我们专门了解了一下这个情况,因为我刚才说了公权力的谦抑性和审慎性,你不能滥用。实际情况是这样,他被纳入失信名单,欠人二十多万块钱,他的孩子考了大学,考得非常不错,他朋友跟他聊天的时候说,你得注意啊,弄不好还限制你孩子上大学呢,你欠人家的钱没还呢。这样他就自己主动跑到法院,把这二十多万给还了。所以,不管是教育部门也好,还是法院也好,都没有对这种情况采取所谓的限制措施。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界限。 我还注意到一些境外媒体还在说“搞株连”,我们中国的司法是非常文明的,我们的法律制度也是非常文明的,当然不能“搞株连”了,要把握好政策界限。 另据新京报消息,刘贵详还表示,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惩戒措施非常多,有30多大类、100多小类,其中高收费的贵族学校在限制之列。要点有两个:一是学校的收费比一般的学校收费要高,第二由被执行人支付这笔费用。 原标题:失信被执行人的孩子不能上学?最高法回应:贵族学校受限[详情]

委员建议:强制要求校园直饮水系统带有效灭菌装置
委员建议:强制要求校园直饮水系统带有效灭菌装置

  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张大方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秘书处获悉,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副主席张大方向大会提交了题为《大力推进解决校园饮水安全问题》的发言。 张大方在发言中说道,水是生命之源,健康饮水对正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的青少年尤其重要,但目前我国校园饮水现状却不容乐观。 当前我国校园饮水尚存在饮用水装置标准不一、电器安全有缺陷、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等问题。比如:有的学校采用初级的过滤产品提供饮用水,存在细菌严重超标的安全隐患。有的学校采用安装开水器或桶装水的方式提供学校饮水,而传统开水器没有净化系统,无法保障饮水的洁净健康,且开水器反复沸腾会产生“千滚水”,不利于学生的身体健康。 “一般桶装水机都是低成本的很简易的出水装置,出水口没有灭菌处理措施,细菌经常严重超标。即使大品牌的桶装水水质是达标的,但出水的细菌超标隐患无法根除。桶装水在校园应用管理难度大,安全隐患多,不能解决学生的健康饮水需求。”张大方说,“净水机设备相对在用料材质等方面更优,但在相关检测部门抽检时,所有安装在学校的设备都没能达标,有些细菌超标上千倍。” “目前臭氧消毒是广谱、高效、无残留的灭菌方式,是全世界公认的最有效的灭菌方式和用于处理生饮水的最佳方法。没有灭菌装置的直饮水机是有安全隐患的。”张大方表示,“为保障孩子们的饮水安全与健康,建议政府有关部门针对目前校园所使用的水处理设备进行深入调研,尽快设立相关标准,并强制要求校园直饮水系统必须带有水解臭氧灭菌装置或其它证明有效的灭菌装置。” 原标题:委员建议:强制要求校园直饮水系统必须带有有效灭菌装置[详情]

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罪错惩戒不足?童建明回应
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罪错惩戒不足?童建明回应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 3月12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之后,全国两会第四场“部长通道”继续进行,其中,“两高”负责人首次走上了“部长通道”。 有记者提问,有人质疑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保护力度过大、惩戒力度不足,您是怎么看待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二级大检察官童建明表示,对这个问题我们要理性看待。罪错未成年人他们是社会的危害者,同时他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 童建明说,对于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我们国家秉持的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也就是说对于罪错未成年人,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要实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他们要严管,但是又要厚爱。宽容但不纵容,未成年人司法工作它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它的专业化和社会化要紧密结合,这是我们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应该树立的一个司法理念。[详情]

教育部部长:规范培训机构从线下延伸至线上
教育部部长:规范培训机构从线下延伸至线上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12日在人民大会堂“部长通道”上说,去年2月教育部等出台治理整顿校外培训机构的意见。排查超过40万个培训机构中,有27.3万所培训机构不合格、不规范。去年8月,国务院发文对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进行了顶层设计。 陈宝生表示,在整改培训机构工作中,我们发现了新的问题,即有的机构将“战场”从线下转移到线上。“线下减负线上增负,战场转移了、方式变异了。我们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对此进行研究,相关文件正在编制中。文件出台后,我们将参考线下治理方式同样对线上培训进行规范,一定把负担过重的问题解决好。”[详情]

陈宝生回应校园安全:针对新挑战开展护校安园活动
陈宝生回应校园安全:针对新挑战开展护校安园活动

  教育部长陈宝生 如何保障校园安全?3月12日中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部长通道”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面对新挑战,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护校安园活动。 陈宝生说,校园安全牵涉面很广,校园安全问题是综合征,治理需要多部门发力。总的思想是,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从制度上发力,从突出问题突破。目前,全国的中小学幼儿园有86%以上配备了保安员,70%以上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达到了国家建设标准;这几年,重大死亡事故人数每年平均下降10个百分点,其中,溺水、交通、踩踏等事故下降了15个百分点。 “校园安全面临一些新挑战、新情况”陈宝生说,教育部门要继续对这些问题配合起来发力,一是夯实基础,综合治理的力量基础、制度基础、技术基础;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尤其是公安部门开展护校安园活动,2月下旬刚刚做了部署,让学校成为安全的幼儿园、学校;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和落实。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 沙雪良 李玉坤 陈鹏) 原标题:教育部长回应校园安全问题:针对新挑战开展护校安园活动[详情]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要孩子做到的 家长首先要做到
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要孩子做到的 家长首先要做到

   家长要有科学的教育理念,对孩子要有一个合理的预期,要孩子做到的,家长首先要做到;要孩子不做的,家长首先不做。家长做不到的,绝不强迫孩子做,孩子想做的,理性引导孩子做。 原标题: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寄语学生家长:要孩子做到的,家长首先要做到[详情]

教育部长陈宝生:“宝宝”不高兴 后果很严重
教育部长陈宝生:“宝宝”不高兴 后果很严重

  3月1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召开全体会议听取“两高”报告,会后第四场“部长通道”继续开启,教育部部长陈宝生表示,“不减负,学生不高兴,学生不高兴,就是宝宝不高兴,宝宝不高兴,后果很严重”。 新京报记者 彭子洋 摄 对于过重课业负担问题,陈宝生说,前不久出台了史上最严减负令,就是减负30条。但是,课业负担过重,是多因一果的现象,涉及政府、学校、家长,要综合治理。 他表示,要严控课程容量和难度、每门课讲的内容,并要严控“非零起点”教学。“‘非零起点’教学就是孩子还没有上学,就教了很多知识,以为可以促进孩子成长。其实,一张白纸交给老师,才更利于教育。家长这样教一点、那样教一点,就把白纸画花了,这叫‘张飞画扇子,丑死齐白石’。”陈宝生说。 陈宝生表示,教师严格依照大纲和课程表教学,“大纲管内容,课程表管各个课程相关关系。严控难度和数量,多出一些师生友好型的题”;对政府来说,要在教材、招生、城乡教育一体化、素质教育推动等方面发力;家长要有科学教育理念,对孩子要有合理预期。就是让孩子做到的,家长自己一定也能做到。 “不要传播似是而非的所谓教育理念,不要给一些不良机构做代言人,不要给一些号称懂教育的大忽悠助力,一定要警惕。社会环境非常重要,环境好了,社会的花朵才能健康成长。”陈宝生说。 最后,陈宝生幽默地说,“减负难,减负难,减负再难也要减;今天不减负,明天要出大问题。学生不高兴,就是‘宝宝’不高兴,‘宝宝’不高兴,后果很严重。” 新京报记者 王姝 沙雪良 李玉坤 陈鹏 彭子洋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 沙雪良 李玉坤 陈鹏) 原标题:陈宝生:“宝宝”不高兴,后果很严重[详情]

西安7名中学生模拟提案提交全国两会的背后
西安7名中学生模拟提案提交全国两会的背后

  资料图 一份由7名中学生撰写的“提案”,近日被提交给全国两会。“提案”的主题,是呼吁加强中小学校食堂膳食营养。 这份特殊的学生“提案”并不简单——在长达两年里,同学们调查研究、精心撰写,通过发放问卷、现场访谈、网络调查等形式,对全国19个城市、37所学校的学生、老师、家长及厨师展开全面调研,几易其稿,形成上万字的调研报告,并最终凝练成“提案”,由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陕西省委主委陈超提交大会。 “在我国,在学校食堂用餐的中小学生约有1.53亿人。这其中,40.5%是一日三餐,84.5%至少每日一餐。然而,食堂营养化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却令人担忧。”西安高新一中的7名高中生——王乐童、杨清源、苟书豪、李想、李振宇、梁幸子、张浩然,利用课余时间走进校园,对中小学食堂营养状况进行调研。 “调研越深入,就越感到问题的严重性。”随着调研的步步展开,梁幸子和同伴们确认,确定这一题目,选择十分正确。 “无论是食堂的饭菜质量、就餐环境,还是同学们的饮食习惯、营养搭配,都参差不齐。”肥胖、三高、营养不良等问题的层出不穷,让团队成员“深感焦虑”,也更加迫切地希望“能够发出声音”,引起社会对这一关乎民族未来话题的关注,推动其解决。 存在的问题,体现在方方面面。同学们在调研中发现,大多数中小学食堂的工作人员多是靠内部推荐,缺乏政府和社会监督。受到较多关注的,往往是厨师的健康状况、食品安全和饭菜口味,却忽视了对执业人员营养知识的培训和食品营养的搭配。 “只要有健康证就能上岗,但由于缺乏科学的流程规范,不少厨师‘一把勺’,对个人烹饪习惯的依赖也使得学生食堂菜品种类偏少、搭配不当、营养难以全面、均衡。” 在对一所中学的午餐调研中,学生们对3样菜品及主食——红烧狮子头、油焖茄子、锅巴肉片、米饭,运用酸分解法及含量表对比进行了定量分析,发现仅一顿午餐,学生就摄入970.95千卡热量,而人均一天摄入的卡路里应为1500千卡,“中小学生日内热量摄入超标”。 他们还发现,学校食堂菜品多以油脂类、碳水化合物类为主,少新鲜水果蔬菜,缺乏人体必需的维生素。“我们对全国一至四线城市多家中小学食堂的菜品调研数据表明,这是个普遍现象”。 对另外一些学校食堂的调研显示“调料品用量缺乏量化限制”:菜品普遍重油重盐,调味品尤其是盐与味精含量严重超标。以某校午餐菜品“油焖茄子”为例,“含盐量高达1564.4毫克/100g,而中小学生每日正常盐摄入量仅为2000~5000mg”。 “针对‘食品营养’,我国缺乏具有强制效力的法律法规,监管力度不够、方向单一,而学生自身也普遍缺乏科学的健康理念。”根据调研结果,40.17%的学生在食堂就餐时,会依照口味和兴趣搭配饭菜,而仅有23.49%会有营养方面的考量。 “‘吃饱不代表吃好’,营养不足与过剩并存、营养相关疾病多发、营养健康生活方式匮乏,制约着我国国民健康的发展。”团队翻阅大量资料,分析问题根源,寻找解决思路,“希望同学们不仅吃饱,更要吃好,吃得健康科学”。 为了更具说服力,学生们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作了思维导图,并选取分析了国内外的数例成功经验,从多角度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最终形成了“提案”。 “我们建议,通过制度保障、教育引导、人员培养等措施,推进学校食堂的膳食营养建设。”团队成员表示。比如,制定国家食品营养法,将营养均衡程度纳入食堂考核体系;保障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配备专业化营养师;建立针对食材供应链的监控体系,确保食材绿色健康;建立大数据云平台,基于中小学生个性健康数据,实现个性智能营养配餐与营养干预配餐。 “还可以考虑编写系列教材,在学生综合素质考察中适当设置营养知识学分,使学生掌握一定的食品营养知识,自觉做到合理、多样、适量、均衡膳食”。 记者了解到:高新一中的模拟政协“提案”,已是第四次通过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活动,被带上全国两会。 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活动,以高中生为主体,是一项公益性的青少年创新实践活动,由致公党中央教育委员会指导,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活动组委会主办。至今,活动已连续举办5届,全国200余所中学的2000余名学生先后参与其中。 2018年8月举办的第五届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活动,是历届全国活动中规模最大、提案最丰富、调研最深入的一届。正是在这一届活动中,西安高新一中2019届模拟政协社团的展评作品,从全国69所学校、近500名学生社团提交的69份提案中脱颖而出,斩获四项团队大奖,并作为八强提案之一进行了现场展示。 此前,从2015年起,西安高新一中的学生就开始参加全国青少年模拟政协活动。2016年,提出《关于加强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的提案》,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随后,各单位和公共场所纷纷设立母婴室,保障了哺乳妈妈的利益。2017年,通过《关于完善农业电商人才培养模式的提案》,集中展示了农业电商的发展现状、趋势及面临问题,并提出解决思路,受到时任西安市委书记批示。2018年,《关于加强城市慢性系统建设的提案》推动了西安市慢性车道不断延伸,促进了绿色出行的建设。 “连续4年的提案内容,无一不是从身边的事、社会关注热点入手。”西安高新一中相关负责人表示,学生们深入社会和基层,努力发现问题,深入挖掘本质,在充分论证或实验基础上,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方法。“难能可贵的是,每一条应对之策,都建立在充足的论证或实验基础之上,有强大的理论及现实依据”。 在同学们看来,参与活动让他们受益匪浅。 “面对生活中的不足,我们能做些什么?拿出行动才是最有效的方式。”李想告诉记者,最初为提案设计解决方案时,以为“只需要通过完善、推行并落实法律法规,便能解决一切问题”。可当真正参与走访调研时,才意识到问题牵涉多方的复杂性。 “生活从来不是直线条的,而是由无数的具体细节构成。”李想说,是参与活动的过程,使自己经历了由幼稚简单到成熟复杂。 在王乐童看来,收获最大的“是思维能力的提升”。让书本上的知识和具体实践结合起来,提高了理论认知度,也锻炼了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思维能力是当前文科学习的重要能力,也是未来进行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思维路径”。 “送上完整提案的我们,已不再单纯是高中生,而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贡献者。”张浩然骄傲地说,“明年,我们就是当代大学生,应该拥有怎样的情怀,达到什么样的思维高度?模拟政协活动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启示。” 姚欣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孙海华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西安7名中学生模拟提案提交全国两会的背后[详情]

代表:建议婚姻法中明确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代表:建议婚姻法中明确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邵阳市工读学校校门外。该校原是一所废弃的村小。 2019年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资阳市雁江区宴家坝村党支部书记查玉春在“两会”上提出建议,希望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中,能进一步明确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据封面新闻报道,查玉春表示,近段时间发生的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结果往往未达到社会大众的心理预期,引起社会大众对此类案件的巨大焦虑。 几天前,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也对此问题表达了关切。她表示,刑法应考虑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能力做出调整,确保部分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得到相应制裁。 2018年底至2019年初,湖南接连发生3起未成年人涉嫌杀人事件,嫌疑人都只有十二三岁。其中两起,少年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双亲,另外一起的被害人只有12岁。 事后有媒体报道,涉嫌杀母的12岁少年小吴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警方抓捕4天后即被释放。但村里人不欢迎他,原学校的家长们也抗拒他回校读书。无处可去的小吴,被家人带到宾馆住了近两周,后在当地政府的协调下,被送往长沙一家机构接受为期三年的管束。 2019年1月,新京报记者实地走访了长沙市唯一的工读学校,校方称并未接收小吴,因为“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不是我们招收的对象”。也有人说,小吴被送进了未成年犯管教所,对此,湖南省唯一的未管所表示并不知情。 “对于不承担刑事责任,又实施了比较严重的暴力犯罪的孩子,目前法律上存在一定空白,实践当中也确实存在着困惑。”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苑宁宁说,劳教制度废止前,这类孩子可以适用收容教养制度,被送到劳教场所执行。但2013年劳教制度废止后,收容教养也失去了执行场所和具体使用程序,这些孩子的处境因此非常尴尬。 朱琦琦的入学申请表,上面记录着她的基本信息、违法事实等。 工读学校的孩子们 湖南省邵阳市工读学校位于邵阳市郊217省道东侧。这里本来是一所废弃的村小,一公里内只有未竣工的楼房和几间村屋。 学校的铁门隐藏在村屋中,两米多宽,三米多高,上面装饰着金色的花纹和一对奔跑的狮子。大门里常年挂着两把大铁锁,将门里的孩子和外面的世界分割开。 朱琦琦、刘强和张明是2018年8月进入这所学校的。 经过邵东县公安局侦查,2018年7月的一天,朱琦琦涉嫌介绍未成年人卖淫。她和一名男生因此获利6000元,她自己分到2000元。警方认为她是主犯之一,将她抓捕归案。 犯案时,朱琦琦只有13岁。依据刑法,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不到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除责令父母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外,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管教。 朱琦琦没有进入司法程序,朱妈妈也在女儿被抓当天接到了邵东县公安局的电话。“他们说,你这个小孩得送到专门的工读学校学习。别的孩子去那个学校要好多钱呢,你们去不用花钱。” 朱妈妈告诉新京报记者,她不知道什么是工读学校,但实在管不了这个女儿,所以同意了警方的建议。“她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以前去长沙抓她,回来又被她跑掉,和那些坏孩子混。” 在看守所待了一天一夜,朱琦琦被邵东县公安局送进了邵阳市工读学校。和她一起被送去的,还有一张入学申请表。 申请表是警方和学校的交接程序。上面记录着孩子的基本信息、违法事实,经过监护人及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法制部门负责人、局领导层层签字后,被交到邵阳市工读学校副校长周红手中。 和朱琦琦同一天被送来的还有两个男孩——刘强、张明。他们也是这起介绍卖淫案的参与者。 刘强比朱琦琦小一岁,个子很小,瘦瘦的,一身迷彩服挂在身上,十根手指上文着不同的图案。邵东警方认为,刘强和朱琦琦一样属于主犯,6000元中的另外4000元就是被他拿走了。 17岁的张明是三人中年纪最大的,身高将近一米八,长得壮实,把迷彩服撑得鼓鼓囊囊,戴一副金丝边眼镜。“警方认为张明伙同他人介绍未成年人卖淫。他虽然年满16岁,可以承担刑事责任了,但罪行比较轻微,也送到我们这来了。”邵阳市工读学校的一名教官说。 朱琦琦、刘强这样的孩子不在少数。全国人大代表查玉春在调研中发现,2016年,资阳市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辖区三年内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过统计,发现共有71名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犯罪年龄多集中在13至15周岁,犯罪类型约四分之三为侵财型犯罪。 国学课后,邵阳市工读学校的孩子们要以班级为单位汇报心得体会。这是所有课程后的必备环节。A12-A13版摄影/新京报记者 王翀鹏程 从戒网瘾学校到工读学校 按照邵东县公安局的建议,朱琦琦、刘强和张明要在邵阳市工读学校学习两年。 在这里,朱琦琦认识了25个和她一样“犯了事”的同学。他们之中有的曾盗窃抢劫,有的参与过贩毒,还有的身负命案。 “我们最开始不接收这样的孩子。”邵阳市工读学校副校长周红说,2003年初建时,学校的名字是“邵阳青少年教育学校”,是一所培养“后进生”学习兴趣、帮助未成年人戒网瘾的民办学校。直到8年前政府参与进来,学校才在原有基础上加挂了工读学校的牌子,开始接收有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 “那是2011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问题引起了大家的重视。湖南省提出,每个地级市都要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周红说,当年3月,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长沙召开了一个有关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的会议,要求各市州在三年内创办工读学校,矫治那些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说是有轻微违法、不良行为,但实际上有些严重暴力违法的孩子也送到了这个学校,比如杀人的,去年就送来过五六个。”周红说,这里的孩子小的十二三岁,大的十七八岁,因偷窃、打架斗殴违法的居多。 会后,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下称“综治办”)和当地教育部门、公安部门一起考察了辖区内的三所民办学校,最终决定以“民办公助”的方式创办邵阳市工读学校。 “之所以选择这所学校,除了硬件条件好一些,最主要是他们愿意承担这个责任。”邵阳市综治办主任王平说,由于生源特殊,工读学校在社会认同、政策支持和资源保证方面比普通学校困难,“不是人人都愿意搞。” “民办公助”模式形成后,邵阳青少年教育学校自筹60万元,加固了校舍、宿舍,加高了围墙。2014年,学校又用市教育附加费100万元、市财政经费100万元改造维修了旧教学楼,还在山坡上开辟出一块场地,修建了新教学楼和篮球场。 如今,新场地比旧场地高出十几米,几十级台阶将学校分成上下两部分。上面的孩子是家长主动送来的,戒网瘾,培养学习兴趣;下面的孩子是警察送来的,他们触犯了法律,但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者违法性质轻微在这里改造。 平时,两类孩子被严格隔离。没有老师带着,上面的不能下来,下面的也不能上去,更不能讲话。周红解释,这样做是为了避免“交叉感染”,“上面的再走错一步,就有可能变成下面的。” 两类孩子的课程设置也不一样。上面的除了法律课、传统文化、心理辅导,还有与普通中学同步的文化课;下面的学《三字经》、《弟子规》、法律知识,还要参加体能训练和生产实践。 据邵阳市综治办统计,8年间,邵阳市工读学校累计教育转化问题青少年4018名。2018年7月的数据显示,当时在校的86名学生中,被公安机关强制送读的46人。 失去执行场所的收容教养 如果是在2013年劳动教养制度被废止前,朱琦琦、刘强这样的孩子很可能会被送到劳教所,接受收容教养。 在中国,收容教养是对实施了犯罪行为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适用的强制性教育、保护和矫治措施,主要针对未满16周岁的少年。 这个概念最早出现在1956年。当年2月7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司法部、公安部、原内务部在《对少年犯收押界限、补押手续和清理等问题的联合通知》中提到,对于13-18周岁的、无家可归的未成年人,犯罪程度尚不够负刑事责任的,“应由民政部门负责收容教养。” 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苑宁宁看来,当时的收容教养更像一种社会管理性质的救济措施。 1957年,北京市公安局根据市委指示,开始对违法犯罪少年适用收容教养以取代逮捕判刑。1979年,收容教养被写入刑法,规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处罚的违法少年,责令父母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收容教养”。 事实上,中国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处置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年满16周岁触犯刑法的未成年人,和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投毒、贩毒等8项严重暴力犯罪的少年。他们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经过法院审判后,被送往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 另一类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8种严重暴力犯罪以外的罪错者。他们不承担刑事责任,不进入司法程序。 “针对第二类情况,一般就是交由家长管教或送专门学校。如果违法情节非常严重,有必要的,由政府收容教养。”苑宁宁说。 1986年,司法部颁布《少年管教所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将收容教养人员安排在少年管教所(后更名为未成年犯管教所)收容,但是单独编队。 后考虑到少管所关押的都是被判实刑的少年犯,不利于被收容教养的少年改造,司法部又于1996年1月做出决定,将被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移交到劳动教养所执行。 因为缺乏关于收容教养程序性规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收容教养程序也在参照劳动教养的相关规定。 “但实际上,除了极端恶性案件外,一般的孩子都会交由父母加强管教。”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常务理事张荆说,特别是1995年10月公安部下发《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后,“明确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送收容教养应当从严控制,凡是可以由其家长负责管教的,一律不送。” 变化发生在2013年。当年12月28日劳教制度被废止,劳教所随之成为历史。失去执行场所的收容教养难以为继,那些既不能判刑、又不能放弃管教的孩子们到底该被送到哪里,成为一个新的问题。 不再招收涉嫌严重犯罪的孩子 苑宁宁告诉新京报记者,除了被监护人领回家严加管束外,一部分孩子被转移到了工读学校。 长沙市新城学校(下称“新城学校”)就曾接收过这样的孩子。 2004年11月恢复重建之初,该校还叫长沙市工读学校。与邵阳市工读学校的民办公助性质不同,当年的新城学校是湖南省唯一的由财政全额拨款、公办性质的工读学校。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具有“旷课”、“携带管制刀具”等9种不良行为,“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多次偷窃”等9种严重不良行为,以及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可以被送到这里矫治、教育。 “刚复建时,学校的围墙有四五米高,校园里常年停着警车。”新城学校的一名老师说,那时,大部分孩子是被社区或派出所强制送来的,年纪比较小,“都是在社会上混了几年的那种,根本不像学生。” 这名老师教过一个女生,十三四岁,常年混在酒吧,吸毒,送来时得了性病;还有一些在外面小偷小摸,经常撬汽车尾箱。 但这样的孩子,新城学校只接收了两年。 “一方面,2006年前后出现了一些民办的强制性管理学校,管理模式和我们不同。”新城学校副校长梁树柏说,那些学校不放假,家长把孩子送进去就不用管了。 另一方面是管理权限问题。“我们毕竟还是学校,对学生不能强制,更没有执法权。不能打骂,更不能体罚,只能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新城学校副校长周向红说。 2019年春节前,主管学生教育的许老师被学生打了。当时,打人的学生和另一名老师起了冲突,许老师去处理,正坐在椅子上给学生做思想工作。没想到,学生一巴掌打过来,许老师挨了一个耳光。 这件事在老师中反响很大。有人认为他留在学校会让老师害怕。但周向红认为,如果连新城学校都不能包容这个孩子,他就真的很难继续学习了。在周向红的调解下,学生接受处罚后留下了。“所谓处罚,就是写检讨书、公开检讨,另外要和老师道歉。” 周向红说,新城学校现在明确不招收涉嫌恶性犯罪案件的未成年人。“之前很多人说湖南沅江杀母案中的孩子要来我们学校,但并没有。这种孩子不是我们的招生对象。” 2012年,新城学校彻底更名,招收具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和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不适合在原校学习的中学生。被家长送到这里的孩子,多数有厌学、网瘾、叛逆等问题,但极少有涉嫌犯罪的学生,更不会涉及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 如今,学校的监狱式高墙和大铁门早已拆除,具有造型感的石头门廊和电动伸缩门和普通学校没什么两样。 像新城学校一样,全国许多地方的工读学校做出了类似改变。由于管理权限、管理尺度等问题,他们在招生时渐渐退到了犯罪这条红线之后,他们接收的问题最严重的孩子也只是涉嫌轻微违法。 2019年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毛俊村党支部书记廖仁旺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监管体系建好办好工读学校的建议》。他希望每个市州都能建一所工读学校,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甚至犯罪的不满十四周岁而家长无力管教的未成年人,要依法强制性送到工读学校接受教育。 能否送进未管所 除了工读学校,有些“犯了事”的孩子会被送进未成年犯管教所。 据东南网2014年报道,一对11岁双胞胎男孩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后,被送往福建省未管所收容教养。 与工读学校不同,未成年犯管教所是未成年人的监狱,专门关押14-18周岁被判实刑的未成年犯。其中,年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犯,都是因为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等8种严重暴力犯罪被判刑的。 “理论上来说,那些不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孩子,不能进入司法程序,不能被判刑,因此不该进入未管所。”苑宁宁说,但这些孩子的家庭监护能力很弱,如果不能去工读学校,把他们留在社会上放任不管,可能出现更严重的问题。“所以从维护社会治安的角度考虑,通过多部门协调,司法部发过一个内部通知:公安机关做出收容教养决定后,可以根据需要(将这部分孩子)移送到未管所,由未管所代管。” 据苑宁宁介绍,遇到这样的未成年人,负责侦办案件的基层公安机关需要通过内部程序向省级公安厅申请,公安厅认为可以适用收容教养并批准后,再由基层公安机关作出收容教养决定并交付执行。“一般情况下,被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会先被移送至司法行政部门,由当地的监狱管理局交给未管所代管。”苑宁宁说,这种方式没有法律授权,也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但在一些地区确有尝试。 苑宁宁在甘肃未成年犯管教所就遇到过这样一个孩子,只有13岁,已经杀了两个人,没有父母,被政府收容教养。 另一个问题出在“代管”,代管是代为管理,而非正式羁押。他们与真正的未成年犯穿不同的衣服,单独关押,不戴戒具,不用从事劳动。但在代管期限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些地方会把这些孩子一直关在里面,直到成年。苑宁宁说,这很不合理,可能变成一种变相羁押。“如果孩子的父母要打行政诉讼去告状,也是很大的麻烦,司法行政部门败诉的风险很大。” 北方某地的未管所就有过这样的案例。当时,未管所代管了两名收容教养的孩子,派驻检察官便不断发出检察意见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表示在未管所收容教养是违法的。 “未管所也很困惑,这是上级部门协调下来的,我能有什么办法?但是换个角度看,如果孩子在未管所出现了意外,比如受伤,甚至死亡,作为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院就会被认为没尽到监督职责,就会被追责。”苑宁宁说。 据知情人士透露,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今年将重点推进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并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草案和修改说明,经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后,预计将提请2019年10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主要修改方向为增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后的多样性处置措施。 “措施之一是激活收容教养,明确执行场所,适用程序方面希望能够司法化,像办理一个案件一样,经过相关部门,而不是公安一家说了算,这样也是为了防止公安机关权力滥用。”上述知情人说。 第二是对于具有法定情节的孩子,不管监护人是否同意,都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做出决定的方式,强制转入专门学校学习。 此外,此次修改还可能提出社区矫治性质的措施,由社工跟进,帮孩子执行有期限的矫正计划,慢慢纠正问题。上述知情人士说,“这样一来,有些孩子就不用去工读学校了。” 对此,查玉春对媒体表示,希望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增设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预防、矫治专门章节。查玉春认为,可依据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重程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矫治,引入社会化帮教、网格化管理,预防其再犯罪,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据了解,目前,两部法律的修改意见正在拟定之中。 (为保护隐私,文中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王翀鹏程 湖南长沙、邵阳报道 原标题:低龄未成年人犯罪之后[详情]

代表:建议给予经期女职工特殊保护 每月发卫生费
代表:建议给予经期女职工特殊保护 每月发卫生费

  网络配图 女性劳动参与率高但就业权益保障不够,导致生育的机会成本高。女性需要更加平衡职场和家庭。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进一步保护女职工在经期、哺乳期、更年期等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来自湖南的全国人大代表张晓庆提交了《关于对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的建议》,建议用人单位给予经期女职工特殊保护,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卫生费;用人单位应给予“保胎假”,产检计入劳动时间,流产也可休产假;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生育体弱儿可延长哺乳期。此外,她还建议用人单位每年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妇科检查,重点安排乳腺、宫颈等专项检查;并提出对确诊为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给予适当减轻劳动量的劳动权益保护。 之所以提出对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具体举措,张晓庆表示,一方面是因为育龄妇女规模已见顶下滑,2030年20-35岁主力育龄妇女规模将比2017年减少31%,其中20-35岁生育旺盛期妇女将减少44%,后续出生人口恐将大幅下滑,预计2030年将降至1100多万、较2017年减少1/3。 另一方面,不孕不育人群增多削弱生育能力。“一般而言,生育年龄推迟、环境污染、不良生活方式、生殖卫生保护缺失等导致不孕不育率上升。”根据中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心、中国人口协会2009年发布的《中国不孕不育现状调研报告》,从医院门诊的情况来看,不孕不育症的发生率占育龄夫妇的15%-20%。 此外,女性劳动参与率高但就业权益保障不够,导致生育的机会成本高。“生育、看护、培养孩子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即为家庭、女性的机会成本。女性需要更多平衡职场和家庭,已婚未育女性在职场更易遭受性别歧视。” 张晓庆分析,女性劳动参与率与生育率的关系可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女性参与劳动为家庭带来收入效应,有利于生育。二是在性别歧视度较高的情况下,女性劳动参与率越高,生育的机会成本越大,女性越不愿意生育。 根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1990-2017年中国女性劳动参与率(15岁及以上)从73.2%降至61.5%,大幅下降11.7个百分点,但在全球仍然处于较高水平。与此同时,尽管中国保护女性就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少,但职场的性别歧视仍然较为严重。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改进,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特别是政府资金投入较小,对生育机会成本的分担较少。 “近年来生育率下降,出台全面二孩政策就是为了提高生育率,保证区域的人口发展战略,在此基础上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比如二孩产假等。但这还是治标不治本,如果不从本质上考虑到性别的差异,考虑到女性承担的社会、家庭的责任,从区域性的角度讲肯定有实施的难度。” 对此,张晓庆提出4大建议。一是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上位法的基础上,对女职工进行必要的、适当的劳动保护,对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增强了可操作性。在国家规定的女职工“孕期、生育期、哺乳期”劳动保护的基础上,增加了“经期、更年期”的劳动保护,并对由此产生的休假时间、休假情形、生育津贴及医疗费用作出较为详细的规定,让广大女职工能享受到更多福利。 二是给予经期特殊劳动保护。具体来看,主要有5项举措。张晓庆建议,第一,每个月的“特殊时期”,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经期女职工特殊保护。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卫生费。所需费用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财政负担政策列入预算。 第二,给予“保胎假”,产检计入劳动时间,针对目前女性怀孕流产现象增多的现状,给予有流产先兆或者习惯性流产史的女职工以更多关怀。张晓庆建议,有流产先兆或者习惯性流产史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用人单位应适当安排其保胎休息或者暂时调离有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流产的岗位;因怀孕不能适应原岗位工作的,应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三,流产也可休产假,对于流产的女职工,也明确相应的劳动保护,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产假42天。 第四,哺乳时间每天1小时,生育体弱儿可延长哺乳期,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需要,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等场所和设施,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方面的困难。 第五,妇科检查每年一次,严格禁止职场性骚扰、就业性别歧视现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为增加对女性健康的保护,用人单位应当每年为女职工安排一次妇科检查,重点安排乳腺、宫颈等专项检查。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及国家进行分担,检查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在更年期,女性有时候会出现情绪不稳定等情况。对此,经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确诊为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本人提出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适当减轻其劳动量,或者经双方协商安排其他合适的岗位。用人单位还应当结合本单位工作、生产特点,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女职工在劳动场所遭受性骚扰。女职工在劳动场所受到性骚扰等危害职工人身安全的行为,向用人单位反映或者投诉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处理,并依法保护女职工的个人隐私。 三是要让对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更为可行,就要建立合理的社会成本分担机制。张晓庆举例说,比如,可在此规定基础上出台配套举措,对于落实对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到位的企业,在财税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激励,还能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获得相应的激励,从而提高参与积极性。 “通过合理的成本分担制度设计,以充裕的公共资金弥补用人单位对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而带来的效益亏空,从国家到地方,共同为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兜底,这一政策善意才能最大程度释放出来,在进一步完善女性就业权益保障同时,对企业实行税收优惠,加快构建成本在国家、企业之间合理有效的分担机制。” 张晓庆说。 四是国家出台统一的政策,制定统一的标准。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保障女职工权益的重要政府规章是多年来女职工劳动保护成功经验的集中期盼,体现政府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广大女职工及下一代健康的关心爱护。张晓庆表示,女职工维权工作,应着力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和女职工劳动保护专享集体合同全覆盖,注重将女职工特殊保护内容纳入集体合同协商范围,纳入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促进用人单位履行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等。 原标题:张晓庆:用人单位应给予女性“保胎假”,产检计入劳动时间[详情]

张军:遇未成年人欺凌弱小 成年人可对施暴者正当防卫
张军:遇未成年人欺凌弱小 成年人可对施暴者正当防卫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 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今天上午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张军说,去年检察机关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15205人、不起诉832人、附条件不起诉6959人,同比分别上升6.9%、13.8%和16%;应当依法从严惩戒的,批捕29350人、起诉39760人,同比分别上升4.4%、下降8.8%;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会同相关部门约束教育、严加矫治。 近年来,性侵、拐卖、虐待、伤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多发,去年起诉50705人,同比上升6.8%。齐某强奸、猥亵多名女童,拒不认罪,仅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后改判无期徒刑。就此案发现的问题,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号检察建议,并请省级检察院同步落实。教育部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性违法犯罪人员从业禁止、校园性侵强制报告、女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 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将一起抗诉改判案作为案例,确立了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与接触儿童身体狠亵行为同罪追诉原则。针对校园暴力发布案例,明确成年人遇到未成年人欺凌弱小,制止无效,可以对正在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不应视而不见、路过不管。 原标题:张军:遇未成年人欺凌弱小,成年人可以对施暴者进行正当防卫[详情]

蔡昉代表:应该用最大力气克服学前教育短板
蔡昉代表:应该用最大力气克服学前教育短板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用好教育这个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说,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播的利器,而教育中最重要的是儿童早期教育,也就是学前教育。 蔡昉说,城乡地区之间教育上的差距如果比较大,那么早期教育的差距就更大。因此,应该用最大的力气去克服学前教育这个短板。 “一个人最后在学校的表现、在劳动力市场上表现以及他未来的发展,和早期教育,甚至三岁以前的教育是直接相关的。”蔡昉说,大量的研究证明,从学前教育到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再到大学教育。按照这个顺序,它的社会效益是递减的,也就是说学前教育的社会效益最高。 蔡昉说,社会效益最高,是指这个人在这个阶段受到教育、产生的效益是可以传递到全社会。因此,这就意味着要以公共品的方式来提供这种服务。 蔡昉建议,现在讲义务教育阶段是从小学到中学,未来我们的人力资本要进一步的保持它的增提高,则需要将义务教育向两边延伸,向上可以延伸到高中教育阶段,往下应该延伸到早期教育阶段,也就是学前阶段。 蔡昉将此称之为“教育深化”。 采访中,蔡昉还提到,要重视贫困地区的儿童健康问题。 “儿童早期发展,可能表面看上去没有病,但潜在的会有发育不良的情况,因此要给儿童保障在起跑线上。”蔡昉说。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蔡昉:应该用最大力气克服学前教育短板 封面新闻记者 王国平 谢凯 田雪皎[详情]

张茅:加强食品药品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领域监管
张茅:加强食品药品儿童用品老年用品等领域监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 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1日举行记者会,邀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茅、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焦红就“加强市场监管 维护市场秩序”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以下为文字实录: 澎湃新闻记者: 我的问题关于校园食品安全。这个问题也是社会关注焦点,对此我们有哪些相关举措严防严控严管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另外,还有一个问题想追加给张茅局长,您曾经说过“天下无假”这个目标是一个很难实现的目标,近些年来我们也关注到,有很多平台,比如公益组织和电商平台机构,都在通过科技治理的方式去推动假货的科技监测。想问,对于咱们之后“天下少假”的目标是否有一些帮助呢? 张茅: 这位记者朋友实际上提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食品安全,一个是关于打假的问题,这两个问题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首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要通过我们的工作,确保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当前,食品安全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比如说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和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制假售假时有发生,环境污染对食品安全影响也逐渐显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就把这项工作作为我们的重中之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对食品安全要实行“四个最严”: 建立最严谨的标准。解决目前标准缺失、标准落后的问题,完善和提高标准水平,特别是要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强化标准的实施。 实施最严格的监管。从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比如说,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的餐饮业提倡明厨亮灶,去年达到了20%,今年要再提高到30%以上,争取做到餐饮行业有1/3达到明厨亮灶,在校园食堂中已经达到了50%,今年准备朝着70%的目标努力。 对于食品安全还要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包括巨额惩罚制度、巨额补偿制度、重奖举报人制度。总之,要依法加大、提高违法成本,严厉打击违法犯罪。 坚持最严肃的问责。严格落实中央做出的新规定,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进一步压实地方政府的责任。市场监管总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的指导、督查和协调。 关于假冒伪劣的问题,实际上和这个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过去我在多个场合说过打假的问题,有的记者还归纳过,说你在五次会议上四次提到打击假冒伪劣。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扰乱市场秩序,必须重点整治。去年,我们处理的假冒伪劣产品案件129万件,应该说打击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我们当前和今后要做的工作要突出重点,把群众最关心、危害最大的食品药品、儿童用品、老年用品这些领域作为重点,加强监管。要采取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我上次在“部长通道”也讲到了,就是要依法全部销毁查处的假冒伪劣产品。大家注意到有关报道,最近在石家庄销毁35吨假冒伪劣产品,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再次流入市场。过去有个观念”假冒不伪劣“,我觉得得纠正这个观点。假冒就是侵犯了知识产权,就要严厉打击。要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使制假售假者倾家荡产,公开曝光造假者,让他在阳光之下无处藏身。同时,还要加强企业自律,形成社会的信用系统。通过我们的努力,不敢说“天下无假”,只能说逐步做到“天下少假”,让群众少一份担心,多一份放心。谢谢大家。[详情]

查玉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矫治
查玉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矫治

  网络配图 近年来,媒体报道了多起未满14岁未成年人暴力犯罪案件。3月9日,全国人大代表、资阳市雁江区保和镇晏家坝村党支部书记查玉春说,这也是她关注的问题之一。为此,查玉春建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应增设对未满14周岁涉罪未成年人的预防、矫治章节。 查玉春说,未成年人不满14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犯罪后处理存在的困境,使《刑法》规定的收容教养制度无法得到有效落实。《刑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虽然规定了对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但在实践中,因审批程序繁琐、无专门关押场所和专业管教人员、难以取得监护人同意等原因,收容教养执行情况极不理想。 针对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没有强制约束措施,监护人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措施乏力,工读学校推进缓慢,社会力量和专业力量介入有限,查玉春希望立法机关在修订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时候应酌情考虑。 查玉春说,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婚姻法》中,应明确家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其监护人必须接受强制亲职教育,由相关部门(如社区、派出所)对其监护人是否履行监护责任进行监督考核,不履行监护职责的依法给予必要的惩罚。 “建议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增设对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的预防、矫治专门章节。”查玉春说,根据其违法犯罪严重程度,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矫治,引入社会化帮教、网格化管理,预防其再犯罪,帮助其顺利回归社会。 查玉春认为,收容教育容易给涉罪未成年人打上负面标签,而推广工读学校则更有利于让涉罪未成年人接受管教和顺利回归社会,每个地级市均应当建立至少一所工读学校,并明确管理部门。“对每个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应该都有专业的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进行帮教矫正。”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田雪皎 王国平丁伟李秀江 原标题:全国人大代表查玉春:对涉罪未成年人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矫治[详情]

代表:青少年手机应装防火墙 避免网络不良信息
代表:青少年手机应装防火墙 避免网络不良信息

   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劳动模范廖仁旺接受采访表示,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由于网络内容不健康,会让他们养成不良的上网习惯。他认为,手机中应设置类似“防火墙”的措施,让不良信息无法进入青少年的手机。(记者 温孟馨 编辑 郭世浩) 原标题:人大代表:青少年手机应装“防火墙” 避免网络不良信息[详情]

多位人大代表建议禁止智能手机进入中小学校园
多位人大代表建议禁止智能手机进入中小学校园

  网络配图 新京报快讯 (记者冯倓秋)“建议出台文件法规,禁止智能手机进校园”。今年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建言规范中小学生在校期间使用手机的行为,甚至全面禁止智能手机进校园。 近年来,智能手机的管理已经成为中小学校面对的普遍难题,数据显示,中国中小学生智能手机拥有率已经达到近70%。没收、销毁、屏蔽信号、禁止充电……老师和学校为了管控学生玩手机使出了十八般武艺,也引起了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广泛关注。 “抬头不看黑板,低头只顾手机。”据报道,全国人大代表、贵溪市樟坪畲族乡乡长雷燕琴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禁止中小学生在校园使用智能手机的建议》。她表示,对中小学生而言,智能手机在与家人联系、查找学习资料等方面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危害,如影响学业、造成身体素质下降、甚至影响心智发展。“一方面学生容易形成攀比之风,觉得自己手机的款式、功能不如其他同学,盲目追逐的后果是带来价值观扭曲;另一方面,网络上存在着良莠不齐的信息,会给学生带来不健康的心理甚至意识形态的不良认知。” 因此,她建议出台文件法规,禁止智能手机进校园。由教育部牵头,各部门通力合作出台相关文件,全面禁止中小学生在校时使用包括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和智能手表在内的所有可联网的通信设备。发现学生将上述个人电子产品带入学校的,学校有权实行统一保管。此外,制定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明确中小学生携带智能手机进入校园属于违规行为,学校有权要求家长配合并进行适当处分,让学校和教师处理此类事件时有法可依、有理有据。此外,家校联动,给学生创设良好环境。学校要通过家访、家长会等形式,提醒家长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好该项工作,不给孩子买智能手机,已买智能手机的立即收回,承担起对孩子的监管与保护职责。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也对媒体表示,智能手机在中小学生中的使用弊大于利,因此他在两会上建议全面禁止智能手机进入中小学校园。而为了满足学生与家长联系的需求,他建议学校完善校园公共通讯系统,在教学楼、宿舍等位置设立更多的固定电话;另一方面,手机制造商可以生产“非智能手机”专门供中小学生使用。 2018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随后,山东、湖南湘潭等省市也出台相关规定,严禁中小学生在校内使用智能手机。不止中国,世界其他各国的学校也面临中小学智能手机管理难题。目前,法国已出台法案,规定除残障学生特殊需要、校外活动或教学目的外,3岁至15岁的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不得使用手机、平板电脑及智能手表等可联网通信设备,高中学生可自愿执行全部或部分禁令。 相关规定也引起不少争论。有网友认为,“一刀切”的做法并不现实,而且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相关专家表示,这一代孩子生活在信息化社会,如果没有自我管理的能力,将来失去老师和家长的督促后可能还是会沉迷手机。应当合理引导孩子使用电子产品,让他们觉得智能手机不是玩具,而是学习和自我成长的工具。 新京报记者 冯倓秋 原标题:多位人大代表建议禁止智能手机进入中小学校园[详情]

高小玫:家庭育儿负担是少生和不生的重要原因
高小玫:家庭育儿负担是少生和不生的重要原因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高小玫 3月10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15名委员围绕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做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民革中央副主席高小玫提出,调研表明家庭育儿负担是少生、不生的重要原因,育幼服务不足制约了全面两孩政策施行。 高小玫在发言中提到,0-3岁婴幼儿养育支持是当下备受关注的民生短板。由于机构育幼服务供给严重不足,沉重的育儿照护重任牵制着女性的职业发展,普遍的隔代养育则以祖父母巨大的付出为代价。缺乏社会服务支持的育儿,消减着家庭的美好生活。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的数据表明,家庭福利投入与生育率正相关,0-2岁入托率越高,生育水平越高。调研发现,提供托儿服务的高校,其适龄教师的二胎生育意愿大大上升。这都说明,3岁以下托育服务是影响生育率的重要因素。 她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托育服务以护育、营养、安全为要。相关规范、监管标准、责任部门职能的设定,均需充分关照托育的保育特性。可借鉴国外设有专门的家庭事务部、儿童福利局,加快研究建立我国育幼专职管理机构,逐步实现儿童福利部门专管。 第二,构建社会托育服务体系。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鼓励公助民办、企业自办、社区托育、邻里帮托等各类机构,为育儿家庭提供不同档次的服务,满足早送、晚托、临时托育等多样化的需求。 第三,以人民为中心的托育服务,要求基本、普惠、公平规范。公共政策、资源、财力的支持和分配应平等对待各类托育机构,符合要求即可获得如场地、政策补贴等支持,让社会机构各展所长,营造健康的托育服务生态。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董鑫 蒋若静 原标题:高小玫:家庭育儿负担是少生、不生的重要原因[详情]

最高检提出建未成年人性侵库 有前科将不能当老师
最高检提出建未成年人性侵库 有前科将不能当老师

  原标题: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挂钩”入职查询制度 近年来,公众对校园性侵话题并不陌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也就是说,未来教师资格证能否申请成功,还要看是否有性侵前科。 □本社记者 向青平 李晓磊 2月18日晚,陕西城固县一条偏僻小道上,一名女生正遭受陌生男子殴打。路人报警后得知,施暴者是女生的初中美术老师,今年42岁。 被打女生只有17岁,自称13岁时就被老师性侵了,而且还拍下不雅视频。4年多来,这名老师以此威胁,继续对其进行性侵和殴打。女孩不堪忍受,还尝试过自杀。 近年来,公众对校园性侵话题并不陌生。如甘肃庆阳女生疑似被班主任性骚扰跳楼、海南某校长和六名女生开房,以及北方一村小学班主任性侵7名未满12岁的女生。 校园性侵事件频发,除了对受害者造成永久伤痛外,也在不断挑战公众的道德底线。 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推出第九场“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提出,要促进预防性侵害制度落实,“检察机关将推动性侵未成年人信息成为教师从业前置程序。” 记者注意到,最高检在其发布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也将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单独列出来,其中还提出将“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言外之意,未来教师资格证能否申请成功,还要看是否有性侵前科。 教师性侵案件频发 3月2日,一场主题为“女童保护”的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有不少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参加。会议发布了《“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未成年人性侵情况不容乐观。在2018年媒体报道的317起案例中,有210起是熟人作案,其中师生关系有71例。 女童保护主要发起人、负责人孙雪梅在会上称,随着社会对校园性侵事件的了解,学校受到的关注度高,此类事件更容易被曝光出来,所以大家更容易看到教师性侵学生的报道。 另外,在2018年11月,深圳市检察院也通报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相关情况。仅在2018年1至10月,该市共发生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刑事案件14宗,有21名未成年人被性侵。 记者在百度搜索输入“老师性侵”,就出现了1300多万个相关结果,类似“11岁女生疑遭培训机构老师性侵10余次”“教师性侵留守女童被判11年”“17岁女生遭名校家教老师性侵一年多”等新闻充斥网络。 “未成年人对熟人缺乏防范意识,教师符合熟人作案的特点,学生对老师信任,也具有惧怕老师的情形,教师这种职业更容易对孩子施加强制,甚至是武力威胁。”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 前述汉中城固县女生表示,她在要求老师删掉不雅视频后就遭到殴打。另据央视报道,北方一农村小学数名不满12岁女学生被性侵时,也遭到来了无良老师的威胁。 除了武力威胁外,还有学生被暗示与老师建立“恋爱关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工作学院副教授童小军称,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一些教师通过各种方式让孩子觉得被特别关注,告诉孩子自己特别喜欢她。 “然后再跟孩子建立一种特殊关系,告诉孩子可以和老师做一些不一样的事情,这是两个人的秘密,不能告诉别人,就这样一直持续,有的甚至持续了很多年,而这特别容易出现在青春期的孩子身上。”多年研究未成年人保护的童小军如此表述。 在不少人看来,校园性侵案件频发背后,家庭教育缺失也是一大诱因。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胡卫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强家庭教育的提案,在他看来,公众得知的校园性侵案数量只是冰山一角。 “我们有2.73亿中小学生,但是每年在媒体上看到的相关案件只有几百起,社会流动人口增加,孩子父母在外面打工,留守儿童在偏远地区,媒体更难接触公开报道,受到传统文化影响,孩子隐瞒性侵的事件还大量存在,这些更是没有数据支撑。”胡卫说。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这样总结:“司法实践表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存在重犯率高、熟人作案等常见特点。因此,如何避免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显得十分重要。” 未成年人性侵库早已建立 事实上,除了最高检在积极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制度外,相关信息库及查询制度早已在地方建立并实施。 2017年7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就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将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等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纳入“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并禁止该区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等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从事上述行业领域工作。 截至2019年1月底,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的黑名单信息库已录入3800余人,共完成对11000余名在职人员的信息筛查和对1000余名新招录人员的信息查询。 该院表示:“由于特定职业人所从事的职业,赋予了从业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性侵者将教育培训职业作为自己违法犯罪的工具,不但没有尽到教育培训者应尽的义务,反而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 另据官媒报道,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两级检察机关,也研发设计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信息查询数据库”。截至今年2月底,该数据库录入了在慈溪市实施性犯罪的300余名罪犯的个人信息,慈溪市检察院为相关机构和单位提供查询280余次。 中华女子学院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刘永廷曾撰文称,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从业禁止作为刑法预防性措施之一,与刑罚惩罚性措施不同的是,其主要建立在“再犯可能性”上,对于预防职业犯罪再犯具有积极意义。 刘永廷认为,对未成年人性侵进行从业前置,目前有两部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其中之一就是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37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37条之一: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该规定明确规定了从业禁止制度。 此外,《教师资格条例》第19条第二款也规定,对于“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性侵未成年学生亦属于“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之列,当然应该及时被撤销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 “从业禁止体现了预防理念,预防的理念比发生后如何解决更重要。从性侵未成年人的特点来说,从业禁止可以切断有性侵历史的教师再次性侵学生的可能性,将其排除在教师队伍之外。”熊丙奇对这一制度如此评价。 但是这些举措在得到不少专家赞同的同时,也有人对新制度可能带来的风险表示担忧。熊丙奇认为有两点需要注意,首先是这个信息库是否完整、怎么建立、哪些作为衡量的标准;其次是学校、培训机构等教育单位是否去查询,哪些机构可以使用这个查询系统。 另外还有专家对浙江慈溪市《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中关于未成年人性侵从业禁止提出意见,认为新的社会规范在应对风险的同时,不能忽略其本身带来的新风险,如侵害犯罪人员隐私权的风险、对被害人二次伤害的风险等。 性教育“羞答答” “在我们办理的未成年人案件中,整体来看性侵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最高检第九检察厅三级高级检察官李薇表示。结合实际办案经验,李薇给出三个建议。 李薇说,遇到这种事情,首先建议家长及时报案,密切收集证据,因为检方在办案过程中经常面临证据不足的困难。 其次,孩子作为受害者,家长要站在保护孩子的角度多给予关心帮助,必要的时候应该给孩子做心理治疗。一些心理学家称,有的时候父母及社会的态度比性侵行为本身更加伤害孩子。 再者,李薇希望家长相信司法机关,对于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检察机关始终是依法严厉打击,并且已“对于侵害儿童多发的案件做了大量工作”。 据介绍,在实际办案中,检察院已经开始进行“一站式”办案模式,也就是在性侵事件发生后对未成年被害人只询问一次,“这是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有效的关爱和保护,为了防止二次伤害,目前已经在很多省市都已实施。”李薇称,下一步会大力推动该制度的实施。 记者了解到,最高检在未成年人性侵问题上已与教育部门联合行动。 2018年12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切实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除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性侵的保护外,专家呼吁还要加强学生教育。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认为,中国的性教育非常缺乏,“包括我们的生理教育、心理教育、社会教育,乃至于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性教育课程要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 胡卫也觉得,在性教育中,儿童要认识他的身体,哪些是敏感隐私的,要告诉孩子哪些地方可以碰,哪些地方不能碰,“我们的父母羞于讲,老师羞羞答答,儿童也羞羞答答,又想听又不想听,我们实在太缺乏这方面的专业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建议,把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常态化教育中,“呼吁国家教育部门组织专家撰写系统的研究防性侵教育课程和教材,将防性侵教育全面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详情]

人大代表:加强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分级管理
人大代表:加强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分级管理

  图为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垫江县委书记蒲彬彬。钟欣摄 中新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钟旖)因模仿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玩“烧羊”的游戏,江苏某学生将两名同学严重烧伤,又因模仿动画片《熊出没》中的光头强,陕西一10岁姐姐用电锯将妹妹锯伤。以上都是由少年儿童模仿影视作品桥段而造成的悲剧。 9日,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垫江县委书记蒲彬彬在北京表示,建议进一步加强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分级管理,过滤不健康信息,规范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市场健康发展,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近年来,我国的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分级管理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不适应新变化、新需求。”蒲彬彬认为,一些不适合青少年年龄阶段的作品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严重负面影响。造成负面影响的成因是多元的,包括创作方、传播方、审查方难以精准把握作品尺度和受众范围,家长和少年儿童在选择时也不够精准等等。 蒲彬彬建议,“少年儿童的读物及影视作品,需要更加精准地与各年龄段少年儿童相匹配。” 蒲彬彬说,相关部门可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鼓励新闻、出版、信息产业、广播、电影、电视、文艺等单位和作家、艺术家、科学家及其他公民,创作或提供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特征的作品。 在完善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分级管理制度方面,蒲彬彬认为,可根据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不同年龄阶段,结合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内容,按照年龄和内容划分等级。所有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在出版、出售、播出时,均要有明显的标志,标注其适宜范围和限制范围。 此外,蒲彬彬建议,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少年儿童读物及影视作品的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司法机关要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让孩子们在清朗的文化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详情]

“互联网+教育”加出哪些信号?
“互联网+教育”加出哪些信号?

  新华社北京3月9日电 题:“互联网+教育”加出哪些信号? 新华社记者张辛欣、贾远琨、张展鹏 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发展“互联网+教育”,促进优质资源共享。 代表委员以及相关人士认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有利于优化教学方式、提高教学效率、助力教育公平,建议加大应用推广,并完善政策措施,构建既鼓励企业创新又维护师生权益的产业发展环境。 为教育公平助力 上课用的电子白板换成了触摸屏、名师课程可“点单式”播放……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临沂北城小学校长张淑琴向记者分享了信息技术为当地教学带来的变迁。“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让很多乡村学校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学生的学习效果明显提升,城乡教育‘鸿沟’进一步缩小。”张淑琴说。 通过智能互联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利用大数据分析推动教学效率提升……从不少代表委员带来的案例中可以发现,信息技术正在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为实现教育公平创造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教育公平不仅在于打破地域教学资源限制,更在于帮助每个学生找到适合自身的学习方法,实现因材施教。 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说,当前,信息技术正逐步优化教学方式,让精准施教成为可能。 人工智能应用就是其中之一。全国政协委员、江苏省锡山高级中学校长唐江澎介绍,学校高一年级应用教育智能软件,一个学期以来,教师在网上协助学生解决问题4949个,并针对学生不同特点设计个性化的辅导。 “通过大数据将每个学生的知识薄弱点进行分析,准确发现问题,有效讲解,极大提升了教学质量。”一起教育科技创始人刘畅说,智能算法和知识图谱等还可以帮助构建智慧学习系统,使学生透过“叶子”看见“森林”。目前,一起教育科技每天产生的学习数据高达上亿条。 叶仁荪认为,应用信息技术已成为教师和学生必须掌握的能力。江西将加快人工智能等在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期待以此推动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教学方法的改革、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 让“育”的分量更重 教育信息化,并非简单做技术的“加法”。人们期待技术带来更多“溢出效应”,通过创新让“育”的分量更重,推动实现从教书到育人的转变。 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标尺”。 “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对学生的兴趣进行个性化的培养。”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张志勇认为,传统的方式只能实现定性分析,无法定量研究,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利用精确的数据分析,可为教育决策提供参考。 提升自我管理意识,让学习成为一种能力。 叶仁荪认为,需要构建政府、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合作机制,开展新型教学模式理论和实践研究,利用信息技术开展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培养学生学习能力。 创新互联网学习平台,激发学习兴趣。 叶仁荪说,信息技术可以助力学生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的提高。江西将大力推动“创客”教育,加强学生课内外一体化的信息技术知识、技能、应用能力培养。 跑好信息化“最后一公里” 发展“互联网+教育”至关重要,围绕于此的技术模式创新方兴未艾。但随着产业快速发展,应用快速扩大,一些问题也逐步显现出来。要将技术用好,释放更多效益,还需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互联网+教育”铺好路。 “信息技术助力教育公平,是建立在乡村学校的带宽充足、实际使用条件有保障等基础上的。”张志勇建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基础网络建设,把信息化“最后一公里”做好。 加大教学内容的把关和数据安全的保障,让师生放心使用。“一些学校有借助信息技术推动教育创新的意愿,但也担心其存在安全隐患。”唐江澎建议,主管部门加强教学内容指导和管理,在保护师生隐私基础上,加快推进新技术新业务监测预警,建立起保障数据安全的制度、技术、服务体系。 做好产业的“管”与“扶”,营造鼓励创新大环境。 代表委员认为,既要积极发展“互联网+教育”,也要避免“一刀切”式的监管对新技术新应用造成影响。以学习类App等教育信息化应用为例,建议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方式,在加强监管的同时注重服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让更多师生享受到教育信息化带来的“红利”。(参与记者:吴锺昊、张志龙) 责任编辑:李铁民[详情]

雷鸣强委员:建议大力培育男幼师 提升地位待遇
雷鸣强委员:建议大力培育男幼师 提升地位待遇

  原标题:雷鸣强委员:建议大力培育男幼师,提升地位待遇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秘书处获悉,全国政协委员、民进湖南省委副主委、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雷鸣强,向大会提交了题为《阳刚教育呼唤高度关注大力培育男幼师》的发言。 雷鸣强在发言中指出,我国幼教师资队伍不仅数量不足,而且结构也不尽合理,包括男女教师的性别结构不平衡。有专家近20年的跟踪研究表明,我国幼儿园专任教师中男性的比率约为1%,且主要集中在大中城市和沿海发达地区。 雷鸣强分析,我国幼儿园男幼师比率低的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幼儿教师职业的重要性、专业性还没有得到社会广泛认同,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不高、经济待遇较差、编制保障不够,幼教职业对男性吸引力不足。二是社会一般认为幼儿教育是“看孩子”,看孩子是女性“阿姨”的专属工作,男性当“阿姨”既不擅长也不体面。三是男幼师的培养培训还停留在“女幼师”培养模式上,男幼师应有的性别特色和优势不仅没有得到彰显。 雷鸣强建议各级政府大力实施“男幼师培育关爱工程”,并列出5条具体措施: 首先是提升地位待遇,在全社会深入宣传幼教职业的专业性、重要性。如加大公共财政投入、提高工资待遇、扩大单列编制、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等。 其次是招生就业倾斜,吸引更多的优秀男生选择学习从事幼教职业。如一些省市实行公费生定向幼师男生单独划线招生计划,一些地方实施一园一名男幼师行动计划。 三是探索因性施教。如青岛幼师学校举办男生班,探索“因性施教”,培养“五有绅士”男幼师;一些幼师院校开展艺术、体育等其他专业男生辅修幼教专业的尝试。 四是实行按性设岗,充分发挥男幼师从教具有的性别特色和优势。如一些幼儿园为发挥男幼师优势特长,一般不安排带班,主要安排体能训练、科学探究、游戏开发、户外活动、安全教育等课程的走班教学。 五是实施特别关爱,为男幼师安心工作和专业发展营造环境。如一些地方教育局组织成立“男幼师联谊会”,举办“男幼师专业成长培训班”,开展“男幼师教学技能比赛”,优先为男幼师解决编制等。[详情]

多名委员建议:鼓励社会开办机构解决幼儿入托难题
多名委员建议:鼓励社会开办机构解决幼儿入托难题

  3月7日,北京会议中心,全国政协妇联界别联组会议上,委员们讨论婴幼儿托管的议题。新京报记者 陶冉 摄 随着双职工家庭越来越多,“0-3岁婴幼儿谁来照看?”成为摆在新晋父母、准父母面前的一大难题。 2016年原国家卫计委的一项调查显示,女性产假时间平均为124.8天,而当前多数幼儿园仅接收3岁以上幼儿,在入园前长达两年半左右的时间里,婴幼儿的照料仍需家庭承担。城市35.8%的3岁以下婴幼儿家长存在托育需求,无祖辈参与照看的家庭托育需求达43.1%。 一方面,3岁以下幼儿的托育服务刚性需求猛增;另一方面,市场良莠不齐,婴幼儿托育服务成了一个难题。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此有了回应。报告提出,“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 全国两会上也涌现了不少关于0-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的提案、建议。民盟中央建议采用各级政府设立托幼工作协调小组、出台优惠倾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等办法解决幼儿入托难问题。 调查 近一半家长想把孩子送至托育机构 事业单位职工王朵(化名)的孩子今年一岁零四个月,但照看孩子的保姆已经换了5个。“保姆不好找,我们面试了三四十个保姆,但确定下的保姆每个雇佣期平均下来就3个月。更换保姆频繁有很多种原因,但主要还是因为她们在育婴方面不够科学,用的还都是老办法。”王朵告诉记者。 王朵也考虑过把孩子送到托幼所,找了几家托幼班,问了价钱,“一帮年轻女孩看五六个孩子,总觉得不太靠谱。”王朵索性放弃了。 目前,双职工家庭在中国越来越多,对孩子的启蒙教育越来越看重,幼儿园只接收3-6岁儿童。 不少家庭选择让父母带孩子,但王朵和丈夫的父母尚未退休。“就算他们退休了,也有自己的打算。”王朵说。 2017年,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天津、黑龙江、山东、四川四省市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近半数家庭有0-3岁托育服务需求,双职工家庭需求更高。希望将3岁以下孩子送至托育机构的占48.2%,父母均工作的双薪家庭为50.2%。母亲正处于孕期的比例为51.5%。 但在巨大的需求背后,是托幼市场的空白。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2016年开展的调查显示,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在各类托育机构的入托率仅为4.1%。而在经合组织国家,2005-2014年10年间接受正规托幼服务的3岁以下儿童占比从26%提高到34%。 据上海市妇联2017年初的调查,88%的上海户籍家庭需要托育服务,上海有超过10万的2岁儿童需要托育服务,而上海市集办系统与民办系统合计招收幼儿数仅为1.4万名。 而在2015年上海市独立设置托儿所仅35所,比2011年减少21所;在0-3岁80万左右婴幼儿总数中,能上托儿所的只占0.65%。 北京也有同样的状况,北京市副市长王宁2018年5月表示,上世纪90年代到2010年左右,由于国有企事业单位剥离社会服务职能以及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建不到位等原因,北京市幼儿园、托儿所的数量在20年间减少了三分之二。 现状 尚无全国性政策指导托幼服务发展 在数量稀缺的托幼市场,托幼所管理体制尚不健全。托育行业没有明确的政府主管部门,亦缺少相关政策指导、行业标准和有效机制。 韩蕾(化名)是一名高校职工,去年,她给一岁孩子找了一家日托班,当时韩蕾看重这家日托班是大机构。结果到去年7月,日托班在未通知家长的情况下,私自更换了地址,从别墅区换到了写字楼。 “不少家长都不满意,要求退出,签订了退款协议,机构说45天内到账,结果年底都没有退款。”韩蕾把家长们的情况总结起来,有的被拖欠了2万元,多的有被拖欠了7万元。“60几位日托班的老师,工资也被拖欠着,她们多半是外地来京的年轻小姑娘。”韩蕾告诉记者。 韩蕾并不是个例。在民盟江西省委会调查中,江西省多数托幼机构是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而且还有一部分机构根本没有注册,是管理的真空地带。 “目前市场上0-3岁的婴幼儿托育服务凤毛麟角,少量私立托幼机构虽招收3岁以下幼儿,但大多以早教为主,且大部分是一岁半以上幼儿,主要是为幼儿提供音乐、美术以及智力开发的课程,收费较高,并不是纯粹的托幼服务。”全国政协委员、民盟江西省委会副主委陈文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在提供婴幼儿托管的一方,困扰也存在着。 全国政协委员、山东英才学院董事长杨文在几年前就已关注婴幼儿托育领域,并在其创办的幼儿师范高等职业学校开设试点,招收0到3岁早期教育专业的师范生,同时在学校幼儿园开办0到3岁的婴幼儿实验班。 在研究早期教育课程和幼儿园开办条件的过程中,杨文发现,由于横跨教育部、妇联、卫计委多个政府部门,婴幼儿托管机构在政府管理层面尚未出台统一标准,包括选址、师生比例、设施安全性等方面,标准上一直存在空缺。 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副主任马驰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0-3岁婴幼儿托育政策在顶层设计上是空白的,这直接影响了地方在解决0-3岁婴幼儿托育问题上的行动力”。 马驰认为,托育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不完善,行业标准缺失,托育工作缺乏积极引导、规范管理和有效监督,婴幼儿托管机构市场鱼龙混杂,不少托育机构缺乏资质、无照经营,影响了家长对这个市场的信心。 建议 “支持地方政府成立托育专项基金” 今年全国两会,涌现了不少关于0-3岁婴幼儿托管服务的提案、建议。 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赵东花以全国妇联名义,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相关提案。 该提案指出,3岁以下托幼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管理体制尚不健全,国家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主管部门来统一领导全国3岁以下托幼事业发展,缺乏全国性的关于3岁以下托幼服务发展的相关意见和政策措施来指导、规范托幼事业发展,亟须顶层设计规划,构建相关政策法律体系。 该提案建议,卫健委牵头建立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发改委将3岁以下托幼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营利性托幼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托幼服务机构备案登记制度、信息公示制度和等级评价制度等。 民盟中央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交了题为《城镇0-3岁幼儿入托难问题亟待解决》的发言,民盟中央调研发现,中国城镇0-3岁托育服务主要问题有:总体规划缺乏、责任主体不明、资金投入匮乏等。 民盟中央建议采用各级政府设立托幼工作协调小组、出台优惠倾斜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育机构等办法解决幼儿入托难问题。 “支持地方政府成立托育专项基金,按出生人口配套相应资金,资金随人头流动;探索建立婴幼儿托育服务意外保障制度,采用各级政府各补贴一点、个人承担一点的方式缴纳保费……”民盟中央在发言中做了具体的建议。 政策 上海、四川已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 对婴幼儿托管服务的探索,上海和四川已经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 2018年4月28日,上海出台0-3岁幼儿托育的“1+2”文件(包括《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填补了政策空白,构建起首个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并在5个区先行先试。 文件中对托育机构的场地面积、食品的配送等都设有底线要求,对托育机构的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提出设施配备和管理制度上的要求。并对一些托管机构的管理做出不少细节的规定,比如,托育机构在主出入口、幼儿生活及生活区域等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确保监控全覆盖。 2018年12月10日,四川省卫健委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发展的意见》,对建立健全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政策体系、标准规范体系和服务供给等也作出了相关要求。 国家层面,一系列动作也释放出不少信号。 2018年8月国务院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通知要求,制定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 今年2月,国家发改委等18部门联合发布的《加大力度推动社会领域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行动方案》。方案明确,要制定行业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监管标准,明确婴幼儿照护服务对象、服务内容、从业要求、设施设备、技术流程等规范标准。利用社区中心、闲置校舍等存量资源建立婴幼儿看护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举办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并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 据媒体报道,0到3岁托幼阶段的规范即将出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起草《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代拟稿)》,已报送国务院。上述消息早前已经教育部披露。同时,“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也成为卫健委2019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新京报记者 王俊 陶若谷[详情]

代表建议:规范中小学生用手机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代表建议:规范中小学生用手机写入未成年人保护法

   本报记者韩宇文/图 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手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小学生拥有了手机,但由于缺乏自我管理能力,许多学生不能正确地使用手机。今年3月7日,全国人大代表、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神经内科学科主任林永忠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使用手机对中小学生的成长影响利弊共存,而弊远远大于利。对此,社会、学校及家长应主动积极面对,进行有效管理,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手机。 2018年发布的《中美日韩网络时代亲子关系的对比研究报告》显示,在4个国家中,中国智能手机普及率为68%,远远低于韩国和美国,但中国中小学生智能手机拥有率达68.1%,超过美国和日本。林永忠指出,此现象是极不正常的。事实上,在使用智能手机问题上,我国未成年人群体已“社会化”“拟成人化”,但我国没有一套有效的管制和过滤机制来限制、引导中小学生减少智能手机的使用,近乎处于一种放任自流状态,尽管个别家庭会干预子女使用手机,但从整体上看,这种努力远远不够。中小学生拥有手机,便于和父母联络,有助于交友与学习,有好处,但对学生的危害也是显而易见的。 “据一些家长反映,不少学生平时埋头写作业,放假又不愿出门做运动,有时间就抱着手机沉迷上网,聊QQ、聊微信,看电影或打游戏,常常无法自拔。”林永忠分析道,玩手机对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影响很大。如果只在校园内规范学生使用手机,只能解决上课精力被分散问题,各地很多学校已进行了相应规范,可孩子在校外、家庭过度使用手机依然无法根治。 为此,林永忠提出三方面建议。 首先,应通过立法对中小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进行限制。他认为,法律法规的规范,这传达了一种价值观。林永忠建议,可把规范中小学生用手机上升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新增条款,而不能只是由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就算了,也可以新增网络游戏管理体系,或是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 其次,学校要完善学生使用手机的有关规定,尽可能细化。如严禁学生带手机进课堂,特殊情况需要携带的,告知老师,进入校园后将手机一律上交专门保管;设立公用电话,以满足学生正常联系的需要,以化解由禁带手机带来的通讯刚需压力;对于被查出私自使用手机的学生,要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校纪校规严肃处理,惩一儆百。 最后,家长要监管孩子使用手机。如今,手机、iPad、电脑作为学习工具的好处被无限放大,作为家长要深刻认识到手机对未成年人的危害性。其实,利用手机学习是碎片化的,很难使知识成为体系;手机使抄袭作业轻而易举,系统书本学习的强制性荡然无存。家长要充分认识到手机等电子产品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除了管理孩子用手机之外,自己也尽量不在孩子面前过度沉迷使用电子产品。 “治理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全社会共同努力。”林永忠说。 来源:法制日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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