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学生远离"校园欺凌"的恐惧
让学生远离

  对近期热议的“校园欺凌”事件,舆论的关注点越来越集中于两个方面:如何认定,如何防止。 的确,孩子也要经受磨练和摔打,面对不公和委屈,家长不能管孩子一生,但并非所有性质的伤害都能以“玩笑”一笔带过。教育者要给出清晰的信号,伤害和玩笑的界限在哪里,一旦逾越了底线,学校将给出什么样的规训和教育措施,让学生形成正确的观念。校园伤害事件不是新近才有的问题,但如今社会发展了,对教育方式、孩子价值的认知都发生了变化,还是应该以新的视角重新面对这个问题。 无论如何,只有真诚面对,有效介入,放下身段,谦恭相对,才能让校园里发生的类似事件伤害降到最低,使其成为成长的砥砺,而不是未来的阴影。 给欺凌一个明确的定义 北京市某小学孩子受伤害事件,这两天出现了一些新细节,舆论场也在持续发酵。校方继续坚持认为孩子们的行为“不是欺凌”,同时也有一种观点认为,谁小时候都受过欺负,都定义为欺凌并不必要。 无论是国家对欺凌的管制,还是大家对欺凌的焦虑,都一定程度体现了社会观念的进步。判断是否真遇到了欺凌,是一切救助和处置的前提。 对于校园欺凌的界定,国外已经有过一些探索:是不是倚强凌弱,是不是反复实施,是不是造成伤害,是认定的关键。今年4月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在通知中这样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北京市教委在微信公号上公布的欺凌行为列表,不仅包括物理打击,嘲笑、闲话、孤立、恐吓等,甚至起侮辱性绰号都在其中。可以看出,无论国外还是国内,造成伤害后果和主观故意都是最重要的认定因素。 一旦孩子的行为带有蓄意和侮辱性质,受害孩子不仅会遭受身体上的屈辱,还会形成心理伤害。今天的学校推行快乐教育,尽量避免实施惩罚,这当然没错,但是学校本身就承担着教育责任,对孩子的放任和放逐,就是对他们的不负责。否则当他们走向社会、走出国门,一定不能还给社会一个正常的人格。 欺凌其实并不可怕,夸大和化小才是把急症治成慢性病的昏招。国内外无数成功应对欺凌的案例说明,孩子的是非判断能力较弱,但成人却不能糊涂,不让受伤害的孩子感觉一个人在“战斗”,是接下来妥善引导和严肃讨论的前提。衔接理法与现实,清晰坚决地对欺凌说不,才能让阳光校园中的每一个孩子,心中都沐浴阳光。 打造更加安全的校园环境 关于何种行为构成校园欺凌,我国法律并没有专门界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欺凌概念的否定。事实上,针对校园欺凌,世界各国有着较为统一的标准,反欺凌制度的目的就在于使学生免于恐惧,在学校内有安全感。 从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等角度讲,学生在学校中也应该有免于恐惧的权利。打造安全校园,不能仅限于校园内没有“毒跑道”,更在于学生在校园中能够没有恐惧地学习、交流、生活。因此,在校园中,只要伤害是故意的,并导致受害学生处于惊吓或恐惧之中,无论伤害的形式如何、程度大小,都是欺凌。不能因为加害人自称“逗着玩的”而把这种故意伤害行为排除在欺凌之外。 站在预防同类事件的角度,学校应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和首要责任人。一旦学校放弃对校园欺凌的干预和防范,必然会导致欺凌的盛行以及欺凌事件影响的扩大。防范同类事件的发生,学校不能“和稀泥”。 而公众也有必要在观念上加强认知:欺凌并不仅限于校园暴力事件。只要存在故意的加害行为,并且因此导致受害学生的惊吓或恐惧,就可认定。语言污辱虽没有造成有形的伤害,但同样是欺凌。未成年人之间的纠纷,有的可以自己解决,有的需要外部力量介入。在双方力量不对等的情形下,问题没有平等解决的前提和基础。学校不能以培养学生自己纠纷解决能力为理由和借口,视而不见,放弃责任。 在对欺凌事件中的加害者进行教育的同时,根据不同情形,适时适度进行惩戒,有其必要。每个未成年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绝对,如果受教育权的行使受到他人严重干扰,那么暂停干扰者到校学习的举措也值得考虑。总而言之,打造一个更加安全、使学生免于恐惧的校园,需要从多方入手,保障更多人的受教育权。 超越小“是非”,寻找真答案 几天的喧嚣过后,走向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某小学“校园欺凌”事件终于有了调查结果。然而当被还原的过程真的呈现在公众面前时,我们并没有知晓真相后的释然。 在任何一起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中,孩子都是最受伤害的群体。涉世未深的他们,规则的意识尚未充分建立,对于个体之间的善意、尊重与和谐也还知晓不多。而当事件演变成为成人介入的大事件时,调查与处理的方式,也都将对孩子产生巨大的影响。 方式科学、妥当,对孩子们来说,将成为一次生命教育和尊严教育的好机会;方式不科学、不恰当,不仅不会产生好的效果,还会给双方孩子带来心理上的次生伤害。 无论这起事件最终被定性为一起“偶发事件”还是一桩“校园欺凌”,都无法回避一个重要的事实:当前,大部分学校对于孩子的生命教育、尊严教育都还相对缺失,对于校园伤害和暴力事件的深层次认识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对于校园伤害呈现出的多种形式,如“冷暴力”“软暴力”“微欺凌”还知之不多、重视不够。在伤害发生之前、之中、之后的科学、妥善应对也还缺乏经验。 回望过去几天,一起校园事件之所以成为全民围观的公共事件,一方面缘于公众对于真相的好奇,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引发了普遍的担忧与不安,有关校园安全的忧虑,有关孩子能否在学校健康快乐成长的忧虑,有关学校能否给予孩子健康的生命教育和秩序观念的忧虑。 面对校园欺凌这样一个世界各国普遍面对的难题,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经验,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尽快明确相关标准,让广大教师、学生、家庭对什么是欺凌行为、怎样应对有清晰而明确的认知,是当务之急。 孩子的事无小事,今天我们给了孩子怎样的当下,孩子就将还我们一个怎样的未来。 ——编 者伍 零   应飞虎方 塘[详情]

中国政府网 | 2016年12月14日 11:05
面对校园暴力学生的自救应对
面对校园暴力学生的自救应对

   远期防范: 要慎交朋友,多和班里的好同学接触,不要和坏孩子聚集在一起。特别要警惕,类似于黑社会性质的欺凌集团,要远离这些集团。如有必要你可以去学柔道或者其他的武术,这样一来在必要的时候你也会有信心来保护好自己。   现场应对:   措施之一:面对殴打   打来打去小狗熊。   矛盾激化可不行。   告诉老师和家长。   依法解决真英雄。   面对校园暴力,要不要以暴制暴?给予适当的还击呢?   首先,对于小的欺凌,比如说,推搡,踢一脚,不让你参加游戏等。当时不要发脾气,能忍尽可能的忍,不要因为一件小事,而酿成大错。事后想好对策再反击。我们说的不反击,也并不是要忍气吞声,适当的小反击可一试,比如说坏蛋,推你一下,你躲过去了,让他摔一跤也可以呀,比如说他打你一拳你用力挡住他的攻击,如果你的劲儿比他大,他知道你不好欺负,也会终止在这儿,我们说的不反击,不是一点儿不反击,而是不要做过头的事儿。学习武术防身很重要!!   其次,最好的办法是告诉家长和老师去应对,而不是自己去单打独斗。   最后,要认识什么叫勇敢,勇敢,有三种。   小的勇敢就是你打一圈我再打回去,这个并不一定好,有的时候呢,还会引起更多的矛盾。中等的勇敢就是,别人打你一拳,你退回来,然后去找家长,老师和学校解决。用校规校纪和法律来解决。最大的勇敢,是当外国侵略者侵略了我们的祖国,我们奋起反击,那个时候,我们才是真正的勇敢。   措施之二:面对抢劫   自行车,新书包,   漂漂亮亮刚买到,   坏蛋抢去不硬拼,   生命第一要记牢。   要学会生命第一,财产第二的原则,在遇到抢劫的时候,不要与加害方过度的纠缠,请记录以上的小口诀。   措施之三:面对谣言、威胁和胁迫   活的一定比你强,   遭受打压更坚强。   不和坏蛋正面斗。   发奋学习美名扬。   班上的坏同学给你起外号,甚至去编造你的谣言?不要想不开,更不能去做极端的事。不和坏孩子对骂,不和坏孩子正面的冲突。坏孩子越不让我活的好,我就要活得更好。我们可以努力的学习,把学习的成绩做到班上最好,将来考上重点的高中,考上名牌大学,那就是对坏孩子最大的最响亮的回答,就是对他们那种丑恶现象最好的反击。记住:胆小的孩子办大事。   事后救助:   如果你被欺负了,告诉朋友或者老师、家长。只有你这样做了欺凌行为才会得到制止。学校应设专门机构进行救助。推脱责任,就是不作为,就是玩忽职守。 (1)生理救助。去看医生。 (2)心理救助。心理咨询。 (3)法律救助。依法惩戒。   最好的做法是抓住欺凌者的现行。最好的做法就是让老师抓住欺凌者的现行。   法律惩处:多通道“教育挽救”   在校园欺凌中,青少年的某些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多年来,我国刑事政策对青少年犯罪采取教育挽救的政策,也就是“三个一样”,即“像父母对待孩子一样,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   针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法律惩处方式主要有三种,围绕这几种方式也都有一些讨论和争议,需要引起中小学校长的关注。 (1)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的规定是: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现在,有些专家已经对青少年的刑事责任年龄提出异议,部分人还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2)进入工读学校    工读学校是我国为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开设的一种特殊教育学校,不属于行政处分或刑罚的范围。工读学校收容13~17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并未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少年。这些人从常规的中小学退学、被开除,或者被学校认为不宜留校学习,但不足以送少年管教所,故进入工读学校学习。 (3)接受教师惩戒    所谓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基于其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惩戒但不是体罚行为的一种权力。“男孩能吃千般苦,女孩能绣万朵花”。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惩戒教育和鼓励教育同等重要,过分偏废任一种教育,都不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若干年来,“夸奖式教育”和“鼓励式教育”理念在教育中占据上风,但学校却往往忽视了对不良行为的惩戒形式的探索。因此,当前有不少中小学校长呼吁教师惩戒权的回归,从而让教师管教学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详情]

新浪育儿 | 2016年12月13日 13:02
"中关村二小"被刷屏的背后:各国怎样应对校园暴力

  中国网新闻12月13日讯(记者李智 戚易斌)上周末,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不少网友的朋友圈都被北京市“中关村二小校园事件”刷屏,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使得校园暴力相关话题再次引发关注。 “中关村二小事件”发酵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于1971年建校,目前有中关村校区、华清校区、百旺校区3个校区,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小学”。然而,近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该校蒙上了一层阴影。 一名学生家长称,自己10岁的孩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甚至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此后,因为学校处理不当,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并被诊断成急性应急反应。 由于事态扩大,形成舆论压力。12月10日,中关村二小发表声明称,发表声明:“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我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然而,声明内容形式化,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引起更大反响。尽管也有网友认为家长不该借舆论向学校施压,但大多数网友仍然继续质疑事件真相,并对学校的处理方式感到遗憾。 国外如何治理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是个全世界都面临的顽疾。各国相关部门以及学校从不同角度寻找校园欺凌的解决之道,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 美国一直面临着严重的校园欺凌问题。联邦政府由教育部联合多个部门组成了“联邦预防欺凌委员会”,督促各学校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并指导各州制定反校园欺凌的法律或政策。如果学校未能对学生相关权利履行保护职责,则由司法部或教育相关部门来一起保护学生的相关权利的实现。 目前,全美有约40多个州颁布了反欺凌法,主要针对学校霸凌,把霸凌和其他的骚扰区分开来。在校园枪击案频发的今天,这些法律要求学校职员见到欺凌时必须立即报告和干预,调查并惩罚加害者,通知家长,还需要提供心理咨询援助,以防欺凌升级到枪击。 美国官方有专门的反校园霸凌网站,和各类预防霸凌、研究霸凌的机构,很多公益性组织和专家也参与其中。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控体系。除此之外,美国近年来也向部分州的学校派驻警察,警察除了维护学校秩序外,还负责督学工作。 日本 日本校园霸凌现象出现早、问题多。为了应对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日本国会在2013年通过了《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法案规定,在学生因遭受霸凌受伤或长期缺课等重大伤害时,学校有义务调查相关事实,并告知学生监护人。该法还规定,当欺凌行为被认定有可能对学生身体或者财产造成重大侵害时,学校有义务报警。 日本文部科学省要求学校教职员工接受相关培训,还将应对校园霸凌的表现纳入教师的评估系统。文科省还会组织学生会和儿童协会开展道德教育和交流活动,并举行面向监护人的科普讲座。 日本不少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都设立了“校园欺凌问题对策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当学校中发生因校园霸凌问题而出现自杀等严重事态时,该机构具有自行调查的权力,对校园霸凌事件进行调查,防止学校或教育部门牺牲学生的利益。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当地的校园霸凌现象也比较严重。2003年,澳大利亚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常见的校园欺凌、暴力、骚扰等问题,制定了《国家安全学校框架》(NSSF)。这是澳大利亚及全世界第一份国家级别的安全学校建设指导政策。它不仅以法律为前提,更强调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团体和民众的参与和全方位的合作,提供评估标准以及提供关键措施和实施策略,帮助解决安全学校建设遇到的实践操作问题,分别从学生群体、教师群体、学校管理层、校本政策、校园文化、校本课程等9个方面制定了安全校园建设的核心标准。 韩国 正在遭遇弹劾危机的韩国总统朴槿惠在上台之初就誓言将在任内大力根除这一危害韩国社会的毒瘤。韩国政府分别于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连续出台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对策方案,并开通了举报校园暴力的24小时电话117热线。 2014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人性教育振兴法》,正式以法律形式规定人性教育成为韩国幼儿园及中小学的必修课,韩国也成了世界上首个推行义务人性教育的国家。根据法案,各级政府和学校将人性教育设立单独预算并制订相关教学计划,所有教师也必须参加人性教育培训,以确保义务人性教育落到实处。 贯彻法律法规 学校责任重大 12月11日,海淀区教委发声称,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积极指导,妥善做好当事孩子的心理疏导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海淀区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确保不再发生校园伤害事件,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海淀区教委提到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是2016年11月1日由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的,旨在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学校作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基本执行者,责任尤其重大。培养教师相关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从源头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根本要求。遇到相关事件后,学校不能一味回避责任,压制处理,而应当正视问题,积极改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除了优异的成绩,学校应当努力培养每个孩子拥有健全的人格。中国网新闻12月13日讯(记者李智 戚易斌)[详情]

中国网 | 2016年12月13日 11:48
中关村二小回应霸凌事件为偶发 学者呼吁谨防法律僵尸化
中关村二小回应霸凌事件为偶发 学者呼吁谨防法律僵尸化

  12月13日凌晨,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就校园“霸凌”事件作出回应,认定其为“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近几日,中关村二小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各方关注表态。受害学生家长认为这是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与中关村二小回应截然相反。到底是不是校园欺凌成为该事件中争议点之一。 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主任丛中笑。她提出,我国在专门的校园欺凌描述和操作方式上还是有所欠缺。“从学生开始萌芽欺凌他人的想法,到发生校园欺凌,再到欺凌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的评判,每一种情况都应该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现在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还是坚持传统的理念,不重视、利用法律,那么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就会变成‘僵尸’。”丛中笑说,“另外,法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在实践中不用,法律就会缺乏生机。” 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的调查曾指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频次密集,数量很大。 而另一方面,国家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也在增强。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校园欺凌暴力现象展开为期9个月的专项治理;2016年11月,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法、最高检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为何在这种“高保护”状态下,校园欺凌事件还是屡禁不止? 在学校教育中,德育的比重越来越高,家长对孩子成绩的重视程度也不比从前,但是德育的效果还有待商榷。丛中笑认为,现在的教育体系中不缺少德育,缺少的是如何进行德育。“我个人认为我们不会运用学生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德育,一直在运用说教的方式。”丛中笑说,“怎样打动孩子?我们可以借助艺术作品和实践课程等。” 丛中笑给记者举了电影《死亡诗社》的例子。基廷改变了学校传统的教学模式,第一节课就带领学生观看校史楼内的照片,领悟生命的真谛。“通过和学生一起产生共鸣来感染学生。教育不能变成工具,不能让学生在知识或者某项技能上非常强大但是失去灵魂上的东西。教育最根本的是改变人,让人知道每个生命都不容易,不管别人是弱小、内向还是生理上有缺陷。” “有些学生长期以来成绩不好或者在家里受到压抑。他们心里上需要一个出口,就会利用欺负别人发泄出来。欺负其他的同学,他(她)会觉得自己心里得到了满足。那么我们能不能反思一下,是不是没有给这些孩子足够的空间?是不是批评过多,没有看到他(她)的闪光点?这些孩子精力旺盛,希望在同学中受到关注和重视,那我们就给他(她)一些正面的事情来做,让他(她)受到关注。” 丛中笑认为,现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功能过于同质化,而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三者各司其职,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家长就是孩子模仿的榜样。家庭教育更多的是潜移默化影响孩子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例如父母之间的互相关爱,这会慢慢地渗透给孩子。生活中的每个细节都是教育,这是学校集体教育不能实现的效果。”丛中笑如此说道。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 开可)[详情]

中国新闻网 | 2016年12月13日 10:47
校园霸凌:被娇纵的"邪恶宝宝"
校园霸凌:被娇纵的

  当我们在家中面对孩子的无理取闹,经常说“都是你的”“宝宝就是对的”,遂其心愿、妥协让步时,我们必须料到有朝一日,自己的孩子可能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扮演邪恶的角色。 在大学任教六年以来,每年都给大一新生上课。第一堂课,总免不了讲些题外话,说说应当注意的入学适应问题。我通常是拿中小学作为对比的。 从小学到大学,哪一个阶段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最多?肯定不是大学。但是,面和心不和的情况,在大学生的人际交往中客观存在。因而,室友之间可能发生锤击、鸩杀的犯罪行为,闺蜜之间会因为争名夺利而“暗黑破坏”。相比之下,小学生的打架斗殴只能算是“打闹”。 不过,最近一些地方发生的中小学生霸凌事件,让我对自己每年都跟学生唠叨的碎语,有了一点新的反思:它们真的只是“过分的玩笑”吗? 人们的习惯性思维时刻助长着这种恶劣局面:要么笃定地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来否定小孩子纯正向善之言行,甚至暗笑他们的“迂”;要么就是一厢情愿地以“浪子回头金不换”“周处除三害”的掌故来为“小霸王”们开脱,甚至为其某些蔑视公序良俗的举动站台、张目。 现代化历史进程同步开启了人类心态的年轻化。人们告别尚古非今的前喻文化传统,满脸皱纹不再等同于有智慧的人生经验,知识和技能的传播也不再只能口耳相传。活力来自于青年,因而社会推崇青年、礼赞青年;青年又出自于童年,所以我们萌化童年、神化童年。“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小孩子犯错误自然更不必挂怀了,反而是老年人动辄得咎,承受“老而不死是为贼”的咒骂。 权利的优先序向孩子倾斜,儿童逐步被特殊化以至于神圣化,成为一个备受推崇的群体,这一过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法国历史学家阿利埃斯在其代表作《儿童的世纪》中有明确的结论。他认为,在前工业社会,孩子的成长环境其实与大人别无二致,他们不被认为是“珍稀物种”或特别值得呵护。人们对儿童也只怀有一种非常浅薄的情感,或可称之为“溺爱”。儿童被认为是好玩的小东西,人们与儿童玩耍,就像与动物、宠物玩耍一样。17世纪末开始,学校成为教育的普遍方式。这意味着儿童不再通过直接接触和模仿成年人来学会生活,而与成人世界相隔离,开始与同龄人一起,接受专门的规训。这种规训,固然有对童年天真烂漫的破坏的一面,却也是一个人完成社会化的必要过程。 17世纪的洛克与18世纪的卢梭,在教育问题上就明显提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主张。《教育漫话》和《爱弥儿》,一个要通过系统训练来培养绅士,一个要通过顺其自然来呵护天性。但两者的共识是,孩子需要被重视,孩子与我们不同。 工业化生产、科技昌盛和医学进步,既提高了人的经济收入,也延长了人的平均寿命,并改善了人的生命质量。孩子不再被视为“家庭生产函数”的投入变量,而被赋予无可替代的自足性价值。家庭的重心逐步下移,一切围绕着孩子来组织。这使得“溺爱”的量级,较之前工业社会有了明显放大。 人是社会动物,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人成长成熟的过程,也是其社会化的过程,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对此过程共同负有责任。家庭是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教师。所谓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很多校园霸凌事件中的问题少年,往往在其家庭教育环节就缺乏必要引导,致使形成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 自我意识是人对自己身心活动的觉知,也是区分主体与客体、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自我与外物的重要标志。只有当小孩子明确地说出“我”这个词后,才表明了他不仅感觉到自身,更思维到自身,能够将自身与外物区分开来,他才正式步入一个“我思故我在”的人的轨道。哲学家康德对这一标志性事件的意义早有洞见,他说: “人从开始用‘我’来说话的那一天起,只要有可能,他就表现出他心爱的自我,并且毫无止境地推行个人主义,即使不是公开的(因为那会与别人的个人主义相冲突),也是隐蔽的,要用表面的自我否定和假谦虚在别人眼里更可靠地为自己产生一种优越的价值。” 正如康德所说,因为个人权利观念作为一项重要的现代性价值被承认,那么,自我的外在无限扩张必然可能导致加诸于人、剑拔弩张的后果——“与别人的个人主义相冲突”,因而需要社会化过程塑造其社会认知,形成尊重他人的基本观念和平等待人的交往方式。 当我们在家中面对孩子的无理取闹,经常说“都是你的”“宝宝就是对的”,遂其心愿、妥协让步时,我们必须料到,有朝一日,自己的孩子可能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扮演邪恶的角色。但是,纵使按照丛林法则,他也不会在社会化进程中永远“旗开得胜”。 说到底,频发的校园霸凌事件显示了儿童社会化进程中某一环节的破缺,父母难辞其咎。他们一方面热衷于发嗲、装嫩,拒绝让孩子成长、断奶,另一方面又笃信圆滑市侩、强权即公理、摆平即水平。他们从小就对孩子诱之以利,而不是晓之以理,道破利害而不是申明原则。他们追求华而不实的表象,早早地把孩子训练出流利的成人腔,却丝毫不懂得尊重他人。这种看似离谱的错乱无时无刻地发生。因为家庭教育失败导致的校园霸凌事件,很多最终只能以“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不了了之。 一个大学生,其人格的养成和性情的型塑差不多已完成。大学的思想工作做得再好,也替代不了中小学在未成年人品德培育方面潜移默化的影响,那是从源头的疏浚与治理,也涉及更多教育主体的协同。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小学的学生德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应当得到全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曹东勃[详情]

中国青年报 | 2016年12月13日 10:06
小学生喊教师绰号遭体罚 家长系同校教师称谅解
小学生喊教师绰号遭体罚 家长系同校教师称谅解

  视频截图 本报讯(记者杨荣峰)前天,有网友爆料称,光谷九峰第一小学一名老师在操场上体罚学生,并附有体罚的视频,记者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证实了此事。 前天,网友“黄宇豪”爆料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第一小学一名老师体罚学生。该网友附上了一段体罚的视频。该视频时长15秒,记者看到,操场上一队学生在 跑道上立正列队,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老师正当着这队学生面训斥一名黄衣黑裤的学生。该老师抓着黄衣黑裤学生的衣领,对该学生拉拽了一阵,该学生差点摔倒。 随后,该老师踢了这名学生小腿两脚。 前天,记者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了解到,光谷九峰第一小学已经开始调查此事。 昨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向记者回复了调查处理结果。事情发生的时间为12月8日,当事学生为该校302班的小林,系该校教师之子。当事老师是朱姓体育教师。 体育课上,小林等同学在整队时不遵守纪律,朱老师要求其出列。其间,小林开玩笑叫老师:“小猪,小白。”朱老师看到是自己学校老师的孩子,加之还有点亲戚 关系,就上前拉拽小林,又要小林立正站好,同时用脚踢了小林两只脚的外侧。这一幕被附近村民拍摄后上传到了网上。 当天中午,小林家长得知自己孩子给朱老师起绰号后,专门向朱老师询问情况,并道歉。朱老师也说明自己曾拉拽小林并踢了小林两脚。小林家长表示理解,并拜托朱老师严加管教孩子。 经过学校的批评,朱老师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再次向孩子家长当面赔礼道歉,家长也表示谅解。 学校研究决定对朱老师进行以下处理: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教师会上作检讨;责成朱老师向被体罚的学生及家长当面道歉。 原标题:网曝九峰第一小学老师体罚学生[详情]

长江网-武汉晨报 | 2016年12月13日 00:08
中学生遭5名同校学生殴打 被打前恰遇校长询问
中学生遭5名同校学生殴打 被打前恰遇校长询问

  中学生遭5名同校学生殴打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一中学生明哲(化名)称,11月21日,他在校外遭到5名同校学生殴打,经医生诊断为胸背部等多处软组织受伤、硬脑膜水肿,目前仍在住院治疗。部分打人学生已非首次对他暴力相加。事发后,明哲的父亲报警,他希望打人者书面致歉并承担治疗费用。当地警方称,已介入调查。校方负责人表示,经协调,打人学生家长已赔偿2000元医药费,将配合警方积极处理此事。该负责人还称,11月21日下午放学之后,该校校长曾看到过明哲和几名学生在树林里,“他还曾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催促几人回家,但当时明哲等人都说‘没事’,校长随后离开。如果明哲当时说了,就不会发生这些事。 原标题:河南一中学生遭五名同校学生殴打 被打前恰遇校长询问[详情]

京华时报 | 2016年12月12日 11:02
初中生在校被同学砍伤 教育局让家长找信访局
初中生在校被同学砍伤 教育局让家长找信访局

  小付的右手伤势很重 新文化记者 王跃 摄 近日,有网友爆料:梨树县四棵树乡某中学付姓同学被7名学生用刀砍伤,右手手指被砍断5根手筋,其中一根手指肉被削掉一半。12月11日,记者与被砍伤孩子的父亲付先生取得了联系,付先生表示儿子小付确实在学校内被砍伤,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事发:校内被同学砍伤 “我儿子是11月29日中午被砍伤的,就在学校的厕所里。”付先生说,儿子今年15岁,在梨树县四棵树乡某中学念初三。11月29日中午,儿子班主任打电话,称小付被砍伤了,付先生立即赶到乡里卫生院。 付先生说,他了解的情况是,29日中午,学校几个学生将小付约到学校厕所,“带头的姓吴,我儿子说当时得有七八个人将他围住了,姓吴的学生掏出一把刀,往我儿子脖子上砍,我儿子用手一挡,就抓住了刀,对方把刀往外一拽、一拧,就把我儿子右手的多根手指砍伤了。”付先生说,如今儿子右手两根手指的手筋被砍断,右手小拇指大部分的皮肉都被砍掉了。 付先生说,事发后,他找到校长任贵春,“校长没打120,而是带着我儿子找到班主任,后来班主任把孩子送到了乡里的卫生院。”付先生说,因为医疗水平有限,随后他将儿子送往了梨树县中医院救治。 “从11月29日到现在,已经10多天了,手术费花了两万多,现在每天还需要近千元的治疗费用,我们农村家庭已经承受不起了……”付先生说,事发后,他做了司法鉴定,被鉴定为轻微伤,“因为右手小手指伤得比较严重,医生也不敢说保证康复,只是说需要等恢复后,再次进行鉴定。” 家长:学校推诿责任? 因为预存的治疗费用已经用完,12月9日当天,付先生赶到小付就读的中学,“我找到了校长,说就算你们借我点钱也行,我先给孩子治病,别留下残疾。但校长却说学校冬季资金紧缺,让我们找派出所和砍人学生的家长。”付先生称,校长还表示“这件事我们学校完全没有责任,和学校没有关系”。 “孩子是住校生,被砍也是在学校内,学校怎么能没有责任?”付先生表示,事发后他向派出所报警了,但因为砍人的学生未成年,派出所也没能解决,“派出所调解了,但砍人的家长也不赔偿,现在民警的意思就是让我们起诉,通过法院解决。”付先生说。 12月9日,付先生的连襟赶到梨树县教育局反映情况,“一名负责人让我们周一到信访局去……”付先生说,事发后砍人学生的家长到医院看过小付,但并没有赔偿或垫付医药费。 校长:等待法院判决 12月11日下午,就此事,小付所在中学校长任贵春表示,确实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砍人的学生也是该校的在校生,“砍人的原因比较复杂,之前有两个学生互相之间有纠纷,后来这几个孩子就介入了……” 任校长表示,目前已经报案了,学校的意见是等法院的裁决才能做出相应的举措,“我们现在也听候处理,孩子住院后,我派班主任去医院探望了,上周五孩子的亲属到学校找过我,现在学校也在研究这件事的处理办法。” 律师:砍人者和学校都有责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司法鉴定机关对被害人伤势的鉴定结论是本案的关键点,如鉴定为轻伤,吴同学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鉴定为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 实习生 李爽)  原标题:15岁少年在学校厕所被同学砍伤[详情]

新文化报 | 2016年12月12日 10:29
检察日报:法律应细化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干预
检察日报:法律应细化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干预

  12月9日上午,一篇《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网上广泛传播。文章作者称,自己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二小上学的十岁儿子,在学校遭遇校园欺凌。10日上午,中关村第二小学对此作出回应:“有不实内容,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矛盾纠纷。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呼吁“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10日晚,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主动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对待,将妥善处理此事”。事件中的受害学生家长向记者表示,校方已安排家长于下周进行约谈。 当事学生家长和学校能选择坐下来解决问题,起码让事件的“妥善解决”有了起点。公众期待透过此事,对校园欺凌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心理健康学校该如何保护,应引起高度关注。 文章中,当事家长指出,孩子在学校受到其他同学欺负后,“出现了入睡困难、易怒、极度需要陪伴、情绪激动等症状”,当医院“重度抑郁”“急性应激反应”的诊断摆在眼前,学校仍认为这只是一个“过分的玩笑”,让不少网友直呼“童年再现”,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校园欺凌事件或长期存在着,而人格教育和心理干预在学校教育中或粗糙或缺失的问题,也不仅仅是某一个学校和区域的孤例。 其实,欺凌事件中的每一个孩子,没有赢家,都是受害者。被欺凌的孩子,受到的伤害显而易见,而欺凌他人的孩子,同样有了创伤,他们的行为暴露了人格成长上的瑕疵,而因欺凌得逞在行为上和心理上产生的优越感觉,会助长和刺激他们下一次以强凌弱。人格瑕疵或许来自家庭,也或许来自学校和社会的大环境,一旦暴露出来应被学校和家长及时发现,积极疏导和健全,避免下一次甚至惯性行为酿成大祸。 保护孩子心理健康,学校和家长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社会作为一个大环境,应在法律和制度的引导下形成对“校园欺凌行为坚决说不”的共识。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国际通行的首要原则,没有哪一个孩子,是一瞬间从天使就变成了恶魔,校园欺凌行为应被视为这个转变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被立法和实务部门高度重视。 霸凌或欺凌,目前尚未成为我国的法律概念。与一般的人身伤害不同,欺凌事件通常表现出对精神层面的伤害,应得到法律层面的积极回应。实际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相关的法规并不少,对心理健康的保护,通常作为第一条明确指出,问题是在具体操作中,如何保护心理不受伤害,一旦受伤,如何干预,这类条款少之又少。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相比法律,虽然强制性不够,但九部门集中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联合发文,或为日后的立法活动提供动力和参考。在此,也期望有关部门能通过本事件,积极关注公众的呼声,启动有效干预的措施,保护好每一个天使。(王心禾)(12月11日中国青年网)[详情]

中国新闻网 | 2016年12月12日 10:27
人民日报刊文:校园欺凌 不是"过分的玩笑"
人民日报刊文:校园欺凌 不是

  这个周末,无数人的手机被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的微信文章刷了屏。 “十年前的今天,我拼着命生下了儿子; 十年前的今天,儿子拼着命来到我身边。每对母子都是这样拼着命才能相见,可是我却没有保护好他。”这样的文字让每一个为人父母者读来动容。虽然事情的具体细节还在核实,但校园欺凌的话题,再一次引发了社会的集中关注。 不久前,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留下字条后离家出走;16岁的福州永泰县东洋中学学生小黄遭同班同学围殴至脾脏严重出血……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暴露出学校、老师、家长、孩子等各方面的应对和处理能力依然严重不足。的确,《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发布刚一个多月,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方面认真消化落实。校园欺凌,决不只是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目前可以说,事件的有效预防,事件发生时的及时、妥善处理,事件发生后的惩戒和科学教育,都还十分缺乏。学校及整个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亟待在深层认知上提高。 校园欺凌事件中,对受害者的界定,是一个需要审慎打量的命题。 显见的自然是受欺凌者,如果长期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受欺凌者会遭遇严重的心理创伤,而这种伤害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心理治疗和干预,往往会延续至成年后,影响当事者一生的性格发展和身心健康。 然而容易被忽视的是,受害者还包括那些施暴者以及看起来与事件不直接相关的学生。规则和秩序对于社会组织的构建,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良好的规则与秩序,施暴者会变本加厉,本无意施暴的人也可能最终滑向另一端。换言之,校园欺凌事件中,其实没有旁观者,在自觉和不自觉中,每个人都会成为秩序构建的一部分。 这就需要教育主体,尤其是学校努力做到将学生放在教育的中心环节,用心关注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品格养成。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关注每个孩子的不寻常表现,做到事前早发现,尤其是纠正部分孩子“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担责”等错误认知,从源头上遏制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事中及时处理,不让欺凌和暴力现象躲过各方视线;事后对施暴者进行必要的干预、惩戒和教育,促其行为转化。同时,要用心开展超越知识层面和技能层面的人文教育,开展有尊严、有温度、有质感的教育。 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成为频发的“世界性”社会问题,有其复杂的成因,干预的尺度也不易把握。这就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界以更为积极的态度承担起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 一方面,从根本上认识到欺凌事件的深层次危害,及时干预任何欺凌和暴力行为,尤其不能纵容甚至包庇。另一方面,应该以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更好的人为出发点,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教育方向,给施暴者以改正的机会,特别防止“贴标签”的行为。同时,当事方的反应、媒体的事后报道,也要格外注意尺度和方式,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 教育的实质,就是用心灵影响心灵。老师、家长与学生之间,从内心深处尊重彼此、珍视彼此,校园才会真正成为被美好和希望浸润的地方。方 塘 校园欺凌,不是“过分的玩笑”(人民时评)[详情]

中国新闻网 | 2016年12月12日 10:07
让学生远离"校园欺凌"的恐惧
让学生远离

  对近期热议的“校园欺凌”事件,舆论的关注点越来越集中于两个方面:如何认定,如何防止。 的确,孩子也要经受磨练和摔打,面对不公和委屈,家长不能管孩子一生,但并非所有性质的伤害都能以“玩笑”一笔带过。教育者要给出清晰的信号,伤害和玩笑的界限在哪里,一旦逾越了底线,学校将给出什么样的规训和教育措施,让学生形成正确的观念。校园伤害事件不是新近才有的问题,但如今社会发展了,对教育方式、孩子价值的认知都发生了变化,还是应该以新的视角重新面对这个问题。 无论如何,只有真诚面对,有效介入,放下身段,谦恭相对,才能让校园里发生的类似事件伤害降到最低,使其成为成长的砥砺,而不是未来的阴影。 给欺凌一个明确的定义 北京市某小学孩子受伤害事件,这两天出现了一些新细节,舆论场也在持续发酵。校方继续坚持认为孩子们的行为“不是欺凌”,同时也有一种观点认为,谁小时候都受过欺负,都定义为欺凌并不必要。 无论是国家对欺凌的管制,还是大家对欺凌的焦虑,都一定程度体现了社会观念的进步。判断是否真遇到了欺凌,是一切救助和处置的前提。 对于校园欺凌的界定,国外已经有过一些探索:是不是倚强凌弱,是不是反复实施,是不是造成伤害,是认定的关键。今年4月底,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曾在通知中这样定义: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北京市教委在微信公号上公布的欺凌行为列表,不仅包括物理打击,嘲笑、闲话、孤立、恐吓等,甚至起侮辱性绰号都在其中。可以看出,无论国外还是国内,造成伤害后果和主观故意都是最重要的认定因素。 一旦孩子的行为带有蓄意和侮辱性质,受害孩子不仅会遭受身体上的屈辱,还会形成心理伤害。今天的学校推行快乐教育,尽量避免实施惩罚,这当然没错,但是学校本身就承担着教育责任,对孩子的放任和放逐,就是对他们的不负责。否则当他们走向社会、走出国门,一定不能还给社会一个正常的人格。 欺凌其实并不可怕,夸大和化小才是把急症治成慢性病的昏招。国内外无数成功应对欺凌的案例说明,孩子的是非判断能力较弱,但成人却不能糊涂,不让受伤害的孩子感觉一个人在“战斗”,是接下来妥善引导和严肃讨论的前提。衔接理法与现实,清晰坚决地对欺凌说不,才能让阳光校园中的每一个孩子,心中都沐浴阳光。 打造更加安全的校园环境 关于何种行为构成校园欺凌,我国法律并没有专门界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对欺凌概念的否定。事实上,针对校园欺凌,世界各国有着较为统一的标准,反欺凌制度的目的就在于使学生免于恐惧,在学校内有安全感。 从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等角度讲,学生在学校中也应该有免于恐惧的权利。打造安全校园,不能仅限于校园内没有“毒跑道”,更在于学生在校园中能够没有恐惧地学习、交流、生活。因此,在校园中,只要伤害是故意的,并导致受害学生处于惊吓或恐惧之中,无论伤害的形式如何、程度大小,都是欺凌。不能因为加害人自称“逗着玩的”而把这种故意伤害行为排除在欺凌之外。 站在预防同类事件的角度,学校应是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责任人和首要责任人。一旦学校放弃对校园欺凌的干预和防范,必然会导致欺凌的盛行以及欺凌事件影响的扩大。防范同类事件的发生,学校不能“和稀泥”。 而公众也有必要在观念上加强认知:欺凌并不仅限于校园暴力事件。只要存在故意的加害行为,并且因此导致受害学生的惊吓或恐惧,就可认定。语言污辱虽没有造成有形的伤害,但同样是欺凌。未成年人之间的纠纷,有的可以自己解决,有的需要外部力量介入。在双方力量不对等的情形下,问题没有平等解决的前提和基础。学校不能以培养学生自己纠纷解决能力为理由和借口,视而不见,放弃责任。 在对欺凌事件中的加害者进行教育的同时,根据不同情形,适时适度进行惩戒,有其必要。每个未成年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绝对,如果受教育权的行使受到他人严重干扰,那么暂停干扰者到校学习的举措也值得考虑。总而言之,打造一个更加安全、使学生免于恐惧的校园,需要从多方入手,保障更多人的受教育权。 超越小“是非”,寻找真答案 几天的喧嚣过后,走向备受关注的北京市某小学“校园欺凌”事件终于有了调查结果。然而当被还原的过程真的呈现在公众面前时,我们并没有知晓真相后的释然。 在任何一起校园暴力和欺凌事件中,孩子都是最受伤害的群体。涉世未深的他们,规则的意识尚未充分建立,对于个体之间的善意、尊重与和谐也还知晓不多。而当事件演变成为成人介入的大事件时,调查与处理的方式,也都将对孩子产生巨大的影响。 方式科学、妥当,对孩子们来说,将成为一次生命教育和尊严教育的好机会;方式不科学、不恰当,不仅不会产生好的效果,还会给双方孩子带来心理上的次生伤害。 无论这起事件最终被定性为一起“偶发事件”还是一桩“校园欺凌”,都无法回避一个重要的事实:当前,大部分学校对于孩子的生命教育、尊严教育都还相对缺失,对于校园伤害和暴力事件的深层次认识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对于校园伤害呈现出的多种形式,如“冷暴力”“软暴力”“微欺凌”还知之不多、重视不够。在伤害发生之前、之中、之后的科学、妥善应对也还缺乏经验。 回望过去几天,一起校园事件之所以成为全民围观的公共事件,一方面缘于公众对于真相的好奇,但更重要的是因为引发了普遍的担忧与不安,有关校园安全的忧虑,有关孩子能否在学校健康快乐成长的忧虑,有关学校能否给予孩子健康的生命教育和秩序观念的忧虑。 面对校园欺凌这样一个世界各国普遍面对的难题,借鉴其他国家的成熟经验,在立足国情的基础上尽快明确相关标准,让广大教师、学生、家庭对什么是欺凌行为、怎样应对有清晰而明确的认知,是当务之急。 孩子的事无小事,今天我们给了孩子怎样的当下,孩子就将还我们一个怎样的未来。 ——编 者伍 零   应飞虎方 塘[详情]

面对校园暴力学生的自救应对
面对校园暴力学生的自救应对

   远期防范: 要慎交朋友,多和班里的好同学接触,不要和坏孩子聚集在一起。特别要警惕,类似于黑社会性质的欺凌集团,要远离这些集团。如有必要你可以去学柔道或者其他的武术,这样一来在必要的时候你也会有信心来保护好自己。   现场应对:   措施之一:面对殴打   打来打去小狗熊。   矛盾激化可不行。   告诉老师和家长。   依法解决真英雄。   面对校园暴力,要不要以暴制暴?给予适当的还击呢?   首先,对于小的欺凌,比如说,推搡,踢一脚,不让你参加游戏等。当时不要发脾气,能忍尽可能的忍,不要因为一件小事,而酿成大错。事后想好对策再反击。我们说的不反击,也并不是要忍气吞声,适当的小反击可一试,比如说坏蛋,推你一下,你躲过去了,让他摔一跤也可以呀,比如说他打你一拳你用力挡住他的攻击,如果你的劲儿比他大,他知道你不好欺负,也会终止在这儿,我们说的不反击,不是一点儿不反击,而是不要做过头的事儿。学习武术防身很重要!!   其次,最好的办法是告诉家长和老师去应对,而不是自己去单打独斗。   最后,要认识什么叫勇敢,勇敢,有三种。   小的勇敢就是你打一圈我再打回去,这个并不一定好,有的时候呢,还会引起更多的矛盾。中等的勇敢就是,别人打你一拳,你退回来,然后去找家长,老师和学校解决。用校规校纪和法律来解决。最大的勇敢,是当外国侵略者侵略了我们的祖国,我们奋起反击,那个时候,我们才是真正的勇敢。   措施之二:面对抢劫   自行车,新书包,   漂漂亮亮刚买到,   坏蛋抢去不硬拼,   生命第一要记牢。   要学会生命第一,财产第二的原则,在遇到抢劫的时候,不要与加害方过度的纠缠,请记录以上的小口诀。   措施之三:面对谣言、威胁和胁迫   活的一定比你强,   遭受打压更坚强。   不和坏蛋正面斗。   发奋学习美名扬。   班上的坏同学给你起外号,甚至去编造你的谣言?不要想不开,更不能去做极端的事。不和坏孩子对骂,不和坏孩子正面的冲突。坏孩子越不让我活的好,我就要活得更好。我们可以努力的学习,把学习的成绩做到班上最好,将来考上重点的高中,考上名牌大学,那就是对坏孩子最大的最响亮的回答,就是对他们那种丑恶现象最好的反击。记住:胆小的孩子办大事。   事后救助:   如果你被欺负了,告诉朋友或者老师、家长。只有你这样做了欺凌行为才会得到制止。学校应设专门机构进行救助。推脱责任,就是不作为,就是玩忽职守。 (1)生理救助。去看医生。 (2)心理救助。心理咨询。 (3)法律救助。依法惩戒。   最好的做法是抓住欺凌者的现行。最好的做法就是让老师抓住欺凌者的现行。   法律惩处:多通道“教育挽救”   在校园欺凌中,青少年的某些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多年来,我国刑事政策对青少年犯罪采取教育挽救的政策,也就是“三个一样”,即“像父母对待孩子一样,像老师对待学生一样,像医生对待病人一样”。   针对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的法律惩处方式主要有三种,围绕这几种方式也都有一些讨论和争议,需要引起中小学校长的关注。 (1)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刑事责任年龄(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的规定是: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现在,有些专家已经对青少年的刑事责任年龄提出异议,部分人还呼吁降低刑事责任年龄。 (2)进入工读学校    工读学校是我国为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开设的一种特殊教育学校,不属于行政处分或刑罚的范围。工读学校收容13~17岁、有严重不良行为但并未达到违法犯罪程度的少年。这些人从常规的中小学退学、被开除,或者被学校认为不宜留校学习,但不足以送少年管教所,故进入工读学校学习。 (3)接受教师惩戒    所谓教师惩戒权,是教师基于其职业身份而获得的一种强制性管理学生的权力,是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依法拥有的、对学生的失范行为进行惩戒但不是体罚行为的一种权力。“男孩能吃千般苦,女孩能绣万朵花”。在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惩戒教育和鼓励教育同等重要,过分偏废任一种教育,都不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若干年来,“夸奖式教育”和“鼓励式教育”理念在教育中占据上风,但学校却往往忽视了对不良行为的惩戒形式的探索。因此,当前有不少中小学校长呼吁教师惩戒权的回归,从而让教师管教学生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详情]

"中关村二小"被刷屏的背后:各国怎样应对校园暴力

  中国网新闻12月13日讯(记者李智 戚易斌)上周末,北京乃至全国范围内,不少网友的朋友圈都被北京市“中关村二小校园事件”刷屏,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使得校园暴力相关话题再次引发关注。 “中关村二小事件”发酵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于1971年建校,目前有中关村校区、华清校区、百旺校区3个校区,曾被评为北京市“教育科研工作先进小学”。然而,近日的“校园霸凌”事件却给该校蒙上了一层阴影。 一名学生家长称,自己10岁的孩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甚至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此后,因为学校处理不当,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并被诊断成急性应急反应。 由于事态扩大,形成舆论压力。12月10日,中关村二小发表声明称,发表声明:“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我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然而,声明内容形式化,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引起更大反响。尽管也有网友认为家长不该借舆论向学校施压,但大多数网友仍然继续质疑事件真相,并对学校的处理方式感到遗憾。 国外如何治理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是个全世界都面临的顽疾。各国相关部门以及学校从不同角度寻找校园欺凌的解决之道,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美国 美国一直面临着严重的校园欺凌问题。联邦政府由教育部联合多个部门组成了“联邦预防欺凌委员会”,督促各学校防止校园欺凌的发生,并指导各州制定反校园欺凌的法律或政策。如果学校未能对学生相关权利履行保护职责,则由司法部或教育相关部门来一起保护学生的相关权利的实现。 目前,全美有约40多个州颁布了反欺凌法,主要针对学校霸凌,把霸凌和其他的骚扰区分开来。在校园枪击案频发的今天,这些法律要求学校职员见到欺凌时必须立即报告和干预,调查并惩罚加害者,通知家长,还需要提供心理咨询援助,以防欺凌升级到枪击。 美国官方有专门的反校园霸凌网站,和各类预防霸凌、研究霸凌的机构,很多公益性组织和专家也参与其中。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的防控体系。除此之外,美国近年来也向部分州的学校派驻警察,警察除了维护学校秩序外,还负责督学工作。 日本 日本校园霸凌现象出现早、问题多。为了应对频繁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日本国会在2013年通过了《校园欺凌预防对策推进法》,法案规定,在学生因遭受霸凌受伤或长期缺课等重大伤害时,学校有义务调查相关事实,并告知学生监护人。该法还规定,当欺凌行为被认定有可能对学生身体或者财产造成重大侵害时,学校有义务报警。 日本文部科学省要求学校教职员工接受相关培训,还将应对校园霸凌的表现纳入教师的评估系统。文科省还会组织学生会和儿童协会开展道德教育和交流活动,并举行面向监护人的科普讲座。 日本不少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都设立了“校园欺凌问题对策委员会”等第三方机构。当学校中发生因校园霸凌问题而出现自杀等严重事态时,该机构具有自行调查的权力,对校园霸凌事件进行调查,防止学校或教育部门牺牲学生的利益。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当地的校园霸凌现象也比较严重。2003年,澳大利亚相关政府部门根据常见的校园欺凌、暴力、骚扰等问题,制定了《国家安全学校框架》(NSSF)。这是澳大利亚及全世界第一份国家级别的安全学校建设指导政策。它不仅以法律为前提,更强调政府、学校以及社会团体和民众的参与和全方位的合作,提供评估标准以及提供关键措施和实施策略,帮助解决安全学校建设遇到的实践操作问题,分别从学生群体、教师群体、学校管理层、校本政策、校园文化、校本课程等9个方面制定了安全校园建设的核心标准。 韩国 正在遭遇弹劾危机的韩国总统朴槿惠在上台之初就誓言将在任内大力根除这一危害韩国社会的毒瘤。韩国政府分别于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连续出台预防和治理校园暴力对策方案,并开通了举报校园暴力的24小时电话117热线。 2014年12月29日,韩国国会通过了《人性教育振兴法》,正式以法律形式规定人性教育成为韩国幼儿园及中小学的必修课,韩国也成了世界上首个推行义务人性教育的国家。根据法案,各级政府和学校将人性教育设立单独预算并制订相关教学计划,所有教师也必须参加人性教育培训,以确保义务人性教育落到实处。 贯彻法律法规 学校责任重大 12月11日,海淀区教委发声称,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依法依规,积极指导,妥善做好当事孩子的心理疏导和全体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海淀区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确保不再发生校园伤害事件,确保每一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海淀区教委提到的《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是2016年11月1日由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的,旨在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 学校作为贯彻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基本执行者,责任尤其重大。培养教师相关意识,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从源头杜绝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根本要求。遇到相关事件后,学校不能一味回避责任,压制处理,而应当正视问题,积极改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除了优异的成绩,学校应当努力培养每个孩子拥有健全的人格。中国网新闻12月13日讯(记者李智 戚易斌)[详情]

中关村二小回应霸凌事件为偶发 学者呼吁谨防法律僵尸化
中关村二小回应霸凌事件为偶发 学者呼吁谨防法律僵尸化

  12月13日凌晨,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就校园“霸凌”事件作出回应,认定其为“偶发事件”,尚不足以认定涉事学生构成校园“欺凌”或“暴力”。 近几日,中关村二小事件持续发酵,引发各方关注表态。受害学生家长认为这是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与中关村二小回应截然相反。到底是不是校园欺凌成为该事件中争议点之一。 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儿童中心党委书记、全国妇联家庭教育研究指导中心主任丛中笑。她提出,我国在专门的校园欺凌描述和操作方式上还是有所欠缺。“从学生开始萌芽欺凌他人的想法,到发生校园欺凌,再到欺凌产生后果的严重程度的评判,每一种情况都应该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现在九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还是坚持传统的理念,不重视、利用法律,那么这些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就会变成‘僵尸’。”丛中笑说,“另外,法律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完善。在实践中不用,法律就会缺乏生机。” 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6)》的调查曾指出,近年来校园欺凌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频次密集,数量很大。 而另一方面,国家对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也在增强。2016年5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各地针对校园欺凌暴力现象展开为期9个月的专项治理;2016年11月,教育部、中央综治办、最高法、最高检等九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 为何在这种“高保护”状态下,校园欺凌事件还是屡禁不止? 在学校教育中,德育的比重越来越高,家长对孩子成绩的重视程度也不比从前,但是德育的效果还有待商榷。丛中笑认为,现在的教育体系中不缺少德育,缺少的是如何进行德育。“我个人认为我们不会运用学生能够接受的方式进行德育,一直在运用说教的方式。”丛中笑说,“怎样打动孩子?我们可以借助艺术作品和实践课程等。” 丛中笑给记者举了电影《死亡诗社》的例子。基廷改变了学校传统的教学模式,第一节课就带领学生观看校史楼内的照片,领悟生命的真谛。“通过和学生一起产生共鸣来感染学生。教育不能变成工具,不能让学生在知识或者某项技能上非常强大但是失去灵魂上的东西。教育最根本的是改变人,让人知道每个生命都不容易,不管别人是弱小、内向还是生理上有缺陷。” “有些学生长期以来成绩不好或者在家里受到压抑。他们心里上需要一个出口,就会利用欺负别人发泄出来。欺负其他的同学,他(她)会觉得自己心里得到了满足。那么我们能不能反思一下,是不是没有给这些孩子足够的空间?是不是批评过多,没有看到他(她)的闪光点?这些孩子精力旺盛,希望在同学中受到关注和重视,那我们就给他(她)一些正面的事情来做,让他(她)受到关注。” 丛中笑认为,现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教育功能过于同质化,而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三者各司其职,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和特点。“家长就是孩子模仿的榜样。家庭教育更多的是潜移默化影响孩子正确价值观的形成,例如父母之间的互相关爱,这会慢慢地渗透给孩子。生活中的每个细节都是教育,这是学校集体教育不能实现的效果。”丛中笑如此说道。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13日电(记者 开可)[详情]

校园霸凌:被娇纵的"邪恶宝宝"
校园霸凌:被娇纵的

  当我们在家中面对孩子的无理取闹,经常说“都是你的”“宝宝就是对的”,遂其心愿、妥协让步时,我们必须料到有朝一日,自己的孩子可能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扮演邪恶的角色。 在大学任教六年以来,每年都给大一新生上课。第一堂课,总免不了讲些题外话,说说应当注意的入学适应问题。我通常是拿中小学作为对比的。 从小学到大学,哪一个阶段发生的打架斗殴事件最多?肯定不是大学。但是,面和心不和的情况,在大学生的人际交往中客观存在。因而,室友之间可能发生锤击、鸩杀的犯罪行为,闺蜜之间会因为争名夺利而“暗黑破坏”。相比之下,小学生的打架斗殴只能算是“打闹”。 不过,最近一些地方发生的中小学生霸凌事件,让我对自己每年都跟学生唠叨的碎语,有了一点新的反思:它们真的只是“过分的玩笑”吗? 人们的习惯性思维时刻助长着这种恶劣局面:要么笃定地以“小时了了,大未必佳”来否定小孩子纯正向善之言行,甚至暗笑他们的“迂”;要么就是一厢情愿地以“浪子回头金不换”“周处除三害”的掌故来为“小霸王”们开脱,甚至为其某些蔑视公序良俗的举动站台、张目。 现代化历史进程同步开启了人类心态的年轻化。人们告别尚古非今的前喻文化传统,满脸皱纹不再等同于有智慧的人生经验,知识和技能的传播也不再只能口耳相传。活力来自于青年,因而社会推崇青年、礼赞青年;青年又出自于童年,所以我们萌化童年、神化童年。“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小孩子犯错误自然更不必挂怀了,反而是老年人动辄得咎,承受“老而不死是为贼”的咒骂。 权利的优先序向孩子倾斜,儿童逐步被特殊化以至于神圣化,成为一个备受推崇的群体,这一过程究竟是如何发生的?法国历史学家阿利埃斯在其代表作《儿童的世纪》中有明确的结论。他认为,在前工业社会,孩子的成长环境其实与大人别无二致,他们不被认为是“珍稀物种”或特别值得呵护。人们对儿童也只怀有一种非常浅薄的情感,或可称之为“溺爱”。儿童被认为是好玩的小东西,人们与儿童玩耍,就像与动物、宠物玩耍一样。17世纪末开始,学校成为教育的普遍方式。这意味着儿童不再通过直接接触和模仿成年人来学会生活,而与成人世界相隔离,开始与同龄人一起,接受专门的规训。这种规训,固然有对童年天真烂漫的破坏的一面,却也是一个人完成社会化的必要过程。 17世纪的洛克与18世纪的卢梭,在教育问题上就明显提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主张。《教育漫话》和《爱弥儿》,一个要通过系统训练来培养绅士,一个要通过顺其自然来呵护天性。但两者的共识是,孩子需要被重视,孩子与我们不同。 工业化生产、科技昌盛和医学进步,既提高了人的经济收入,也延长了人的平均寿命,并改善了人的生命质量。孩子不再被视为“家庭生产函数”的投入变量,而被赋予无可替代的自足性价值。家庭的重心逐步下移,一切围绕着孩子来组织。这使得“溺爱”的量级,较之前工业社会有了明显放大。 人是社会动物,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人成长成熟的过程,也是其社会化的过程,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面对此过程共同负有责任。家庭是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教师。所谓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很多校园霸凌事件中的问题少年,往往在其家庭教育环节就缺乏必要引导,致使形成狭隘的自我中心主义。 自我意识是人对自己身心活动的觉知,也是区分主体与客体、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自我与外物的重要标志。只有当小孩子明确地说出“我”这个词后,才表明了他不仅感觉到自身,更思维到自身,能够将自身与外物区分开来,他才正式步入一个“我思故我在”的人的轨道。哲学家康德对这一标志性事件的意义早有洞见,他说: “人从开始用‘我’来说话的那一天起,只要有可能,他就表现出他心爱的自我,并且毫无止境地推行个人主义,即使不是公开的(因为那会与别人的个人主义相冲突),也是隐蔽的,要用表面的自我否定和假谦虚在别人眼里更可靠地为自己产生一种优越的价值。” 正如康德所说,因为个人权利观念作为一项重要的现代性价值被承认,那么,自我的外在无限扩张必然可能导致加诸于人、剑拔弩张的后果——“与别人的个人主义相冲突”,因而需要社会化过程塑造其社会认知,形成尊重他人的基本观念和平等待人的交往方式。 当我们在家中面对孩子的无理取闹,经常说“都是你的”“宝宝就是对的”,遂其心愿、妥协让步时,我们必须料到,有朝一日,自己的孩子可能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扮演邪恶的角色。但是,纵使按照丛林法则,他也不会在社会化进程中永远“旗开得胜”。 说到底,频发的校园霸凌事件显示了儿童社会化进程中某一环节的破缺,父母难辞其咎。他们一方面热衷于发嗲、装嫩,拒绝让孩子成长、断奶,另一方面又笃信圆滑市侩、强权即公理、摆平即水平。他们从小就对孩子诱之以利,而不是晓之以理,道破利害而不是申明原则。他们追求华而不实的表象,早早地把孩子训练出流利的成人腔,却丝毫不懂得尊重他人。这种看似离谱的错乱无时无刻地发生。因为家庭教育失败导致的校园霸凌事件,很多最终只能以“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不了了之。 一个大学生,其人格的养成和性情的型塑差不多已完成。大学的思想工作做得再好,也替代不了中小学在未成年人品德培育方面潜移默化的影响,那是从源头的疏浚与治理,也涉及更多教育主体的协同。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小学的学生德育和心理疏导工作,应当得到全社会更多的关注和支持。 曹东勃[详情]

小学生喊教师绰号遭体罚 家长系同校教师称谅解
小学生喊教师绰号遭体罚 家长系同校教师称谅解

  视频截图 本报讯(记者杨荣峰)前天,有网友爆料称,光谷九峰第一小学一名老师在操场上体罚学生,并附有体罚的视频,记者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证实了此事。 前天,网友“黄宇豪”爆料称,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峰第一小学一名老师体罚学生。该网友附上了一段体罚的视频。该视频时长15秒,记者看到,操场上一队学生在 跑道上立正列队,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老师正当着这队学生面训斥一名黄衣黑裤的学生。该老师抓着黄衣黑裤学生的衣领,对该学生拉拽了一阵,该学生差点摔倒。 随后,该老师踢了这名学生小腿两脚。 前天,记者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了解到,光谷九峰第一小学已经开始调查此事。 昨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向记者回复了调查处理结果。事情发生的时间为12月8日,当事学生为该校302班的小林,系该校教师之子。当事老师是朱姓体育教师。 体育课上,小林等同学在整队时不遵守纪律,朱老师要求其出列。其间,小林开玩笑叫老师:“小猪,小白。”朱老师看到是自己学校老师的孩子,加之还有点亲戚 关系,就上前拉拽小林,又要小林立正站好,同时用脚踢了小林两只脚的外侧。这一幕被附近村民拍摄后上传到了网上。 当天中午,小林家长得知自己孩子给朱老师起绰号后,专门向朱老师询问情况,并道歉。朱老师也说明自己曾拉拽小林并踢了小林两脚。小林家长表示理解,并拜托朱老师严加管教孩子。 经过学校的批评,朱老师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再次向孩子家长当面赔礼道歉,家长也表示谅解。 学校研究决定对朱老师进行以下处理:责成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教师会上作检讨;责成朱老师向被体罚的学生及家长当面道歉。 原标题:网曝九峰第一小学老师体罚学生[详情]

中学生遭5名同校学生殴打 被打前恰遇校长询问
中学生遭5名同校学生殴打 被打前恰遇校长询问

  中学生遭5名同校学生殴打 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一中学生明哲(化名)称,11月21日,他在校外遭到5名同校学生殴打,经医生诊断为胸背部等多处软组织受伤、硬脑膜水肿,目前仍在住院治疗。部分打人学生已非首次对他暴力相加。事发后,明哲的父亲报警,他希望打人者书面致歉并承担治疗费用。当地警方称,已介入调查。校方负责人表示,经协调,打人学生家长已赔偿2000元医药费,将配合警方积极处理此事。该负责人还称,11月21日下午放学之后,该校校长曾看到过明哲和几名学生在树林里,“他还曾询问发生了什么事,催促几人回家,但当时明哲等人都说‘没事’,校长随后离开。如果明哲当时说了,就不会发生这些事。 原标题:河南一中学生遭五名同校学生殴打 被打前恰遇校长询问[详情]

初中生在校被同学砍伤 教育局让家长找信访局
初中生在校被同学砍伤 教育局让家长找信访局

  小付的右手伤势很重 新文化记者 王跃 摄 近日,有网友爆料:梨树县四棵树乡某中学付姓同学被7名学生用刀砍伤,右手手指被砍断5根手筋,其中一根手指肉被削掉一半。12月11日,记者与被砍伤孩子的父亲付先生取得了联系,付先生表示儿子小付确实在学校内被砍伤,目前仍在医院治疗。 事发:校内被同学砍伤 “我儿子是11月29日中午被砍伤的,就在学校的厕所里。”付先生说,儿子今年15岁,在梨树县四棵树乡某中学念初三。11月29日中午,儿子班主任打电话,称小付被砍伤了,付先生立即赶到乡里卫生院。 付先生说,他了解的情况是,29日中午,学校几个学生将小付约到学校厕所,“带头的姓吴,我儿子说当时得有七八个人将他围住了,姓吴的学生掏出一把刀,往我儿子脖子上砍,我儿子用手一挡,就抓住了刀,对方把刀往外一拽、一拧,就把我儿子右手的多根手指砍伤了。”付先生说,如今儿子右手两根手指的手筋被砍断,右手小拇指大部分的皮肉都被砍掉了。 付先生说,事发后,他找到校长任贵春,“校长没打120,而是带着我儿子找到班主任,后来班主任把孩子送到了乡里的卫生院。”付先生说,因为医疗水平有限,随后他将儿子送往了梨树县中医院救治。 “从11月29日到现在,已经10多天了,手术费花了两万多,现在每天还需要近千元的治疗费用,我们农村家庭已经承受不起了……”付先生说,事发后,他做了司法鉴定,被鉴定为轻微伤,“因为右手小手指伤得比较严重,医生也不敢说保证康复,只是说需要等恢复后,再次进行鉴定。” 家长:学校推诿责任? 因为预存的治疗费用已经用完,12月9日当天,付先生赶到小付就读的中学,“我找到了校长,说就算你们借我点钱也行,我先给孩子治病,别留下残疾。但校长却说学校冬季资金紧缺,让我们找派出所和砍人学生的家长。”付先生称,校长还表示“这件事我们学校完全没有责任,和学校没有关系”。 “孩子是住校生,被砍也是在学校内,学校怎么能没有责任?”付先生表示,事发后他向派出所报警了,但因为砍人的学生未成年,派出所也没能解决,“派出所调解了,但砍人的家长也不赔偿,现在民警的意思就是让我们起诉,通过法院解决。”付先生说。 12月9日,付先生的连襟赶到梨树县教育局反映情况,“一名负责人让我们周一到信访局去……”付先生说,事发后砍人学生的家长到医院看过小付,但并没有赔偿或垫付医药费。 校长:等待法院判决 12月11日下午,就此事,小付所在中学校长任贵春表示,确实是在学校内发生的,砍人的学生也是该校的在校生,“砍人的原因比较复杂,之前有两个学生互相之间有纠纷,后来这几个孩子就介入了……” 任校长表示,目前已经报案了,学校的意见是等法院的裁决才能做出相应的举措,“我们现在也听候处理,孩子住院后,我派班主任去医院探望了,上周五孩子的亲属到学校找过我,现在学校也在研究这件事的处理办法。” 律师:砍人者和学校都有责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司法鉴定机关对被害人伤势的鉴定结论是本案的关键点,如鉴定为轻伤,吴同学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鉴定为轻微伤,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显疏漏,或者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未及时采取措施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 实习生 李爽)  原标题:15岁少年在学校厕所被同学砍伤[详情]

检察日报:法律应细化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干预
检察日报:法律应细化对校园欺凌行为的干预

  12月9日上午,一篇《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网上广泛传播。文章作者称,自己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二小上学的十岁儿子,在学校遭遇校园欺凌。10日上午,中关村第二小学对此作出回应:“有不实内容,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矛盾纠纷。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呼吁“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10日晚,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主动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对待,将妥善处理此事”。事件中的受害学生家长向记者表示,校方已安排家长于下周进行约谈。 当事学生家长和学校能选择坐下来解决问题,起码让事件的“妥善解决”有了起点。公众期待透过此事,对校园欺凌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心理健康学校该如何保护,应引起高度关注。 文章中,当事家长指出,孩子在学校受到其他同学欺负后,“出现了入睡困难、易怒、极度需要陪伴、情绪激动等症状”,当医院“重度抑郁”“急性应激反应”的诊断摆在眼前,学校仍认为这只是一个“过分的玩笑”,让不少网友直呼“童年再现”,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校园欺凌事件或长期存在着,而人格教育和心理干预在学校教育中或粗糙或缺失的问题,也不仅仅是某一个学校和区域的孤例。 其实,欺凌事件中的每一个孩子,没有赢家,都是受害者。被欺凌的孩子,受到的伤害显而易见,而欺凌他人的孩子,同样有了创伤,他们的行为暴露了人格成长上的瑕疵,而因欺凌得逞在行为上和心理上产生的优越感觉,会助长和刺激他们下一次以强凌弱。人格瑕疵或许来自家庭,也或许来自学校和社会的大环境,一旦暴露出来应被学校和家长及时发现,积极疏导和健全,避免下一次甚至惯性行为酿成大祸。 保护孩子心理健康,学校和家长肩负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社会作为一个大环境,应在法律和制度的引导下形成对“校园欺凌行为坚决说不”的共识。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是国际通行的首要原则,没有哪一个孩子,是一瞬间从天使就变成了恶魔,校园欺凌行为应被视为这个转变过程中的一个阶段,被立法和实务部门高度重视。 霸凌或欺凌,目前尚未成为我国的法律概念。与一般的人身伤害不同,欺凌事件通常表现出对精神层面的伤害,应得到法律层面的积极回应。实际上,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相关的法规并不少,对心理健康的保护,通常作为第一条明确指出,问题是在具体操作中,如何保护心理不受伤害,一旦受伤,如何干预,这类条款少之又少。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相比法律,虽然强制性不够,但九部门集中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联合发文,或为日后的立法活动提供动力和参考。在此,也期望有关部门能通过本事件,积极关注公众的呼声,启动有效干预的措施,保护好每一个天使。(王心禾)(12月11日中国青年网)[详情]

人民日报刊文:校园欺凌 不是"过分的玩笑"
人民日报刊文:校园欺凌 不是

  这个周末,无数人的手机被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的微信文章刷了屏。 “十年前的今天,我拼着命生下了儿子; 十年前的今天,儿子拼着命来到我身边。每对母子都是这样拼着命才能相见,可是我却没有保护好他。”这样的文字让每一个为人父母者读来动容。虽然事情的具体细节还在核实,但校园欺凌的话题,再一次引发了社会的集中关注。 不久前,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留下字条后离家出走;16岁的福州永泰县东洋中学学生小黄遭同班同学围殴至脾脏严重出血……屡屡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暴露出学校、老师、家长、孩子等各方面的应对和处理能力依然严重不足。的确,《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发布刚一个多月,真正发挥作用还需要各方面认真消化落实。校园欺凌,决不只是一个“开过分了的玩笑”。目前可以说,事件的有效预防,事件发生时的及时、妥善处理,事件发生后的惩戒和科学教育,都还十分缺乏。学校及整个社会对于校园欺凌的危害性和应对方法,亟待在深层认知上提高。 校园欺凌事件中,对受害者的界定,是一个需要审慎打量的命题。 显见的自然是受欺凌者,如果长期生活在暴力的阴影下,受欺凌者会遭遇严重的心理创伤,而这种伤害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心理治疗和干预,往往会延续至成年后,影响当事者一生的性格发展和身心健康。 然而容易被忽视的是,受害者还包括那些施暴者以及看起来与事件不直接相关的学生。规则和秩序对于社会组织的构建,对于人与人之间的相处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良好的规则与秩序,施暴者会变本加厉,本无意施暴的人也可能最终滑向另一端。换言之,校园欺凌事件中,其实没有旁观者,在自觉和不自觉中,每个人都会成为秩序构建的一部分。 这就需要教育主体,尤其是学校努力做到将学生放在教育的中心环节,用心关注每个学生的心理健康与品格养成。学校应当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处理机制,关注每个孩子的不寻常表现,做到事前早发现,尤其是纠正部分孩子“欺凌行为是可以容忍的”“未成年人不需要担责”等错误认知,从源头上遏制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事中及时处理,不让欺凌和暴力现象躲过各方视线;事后对施暴者进行必要的干预、惩戒和教育,促其行为转化。同时,要用心开展超越知识层面和技能层面的人文教育,开展有尊严、有温度、有质感的教育。 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成为频发的“世界性”社会问题,有其复杂的成因,干预的尺度也不易把握。这就更需要学校、家庭、社会各界以更为积极的态度承担起预防校园欺凌的责任。 一方面,从根本上认识到欺凌事件的深层次危害,及时干预任何欺凌和暴力行为,尤其不能纵容甚至包庇。另一方面,应该以让每一个孩子都成为更好的人为出发点,坚持宽容而不纵容的教育方向,给施暴者以改正的机会,特别防止“贴标签”的行为。同时,当事方的反应、媒体的事后报道,也要格外注意尺度和方式,避免校园暴力扩散成网络欺凌,给受害者带来二次伤害。 教育的实质,就是用心灵影响心灵。老师、家长与学生之间,从内心深处尊重彼此、珍视彼此,校园才会真正成为被美好和希望浸润的地方。方 塘 校园欺凌,不是“过分的玩笑”(人民时评)[详情]

应对校园欺凌 专家开出哪些"药方"
应对校园欺凌 专家开出哪些

  儿子在学校男厕所被同学用有厕纸、尿液的垃圾筐扣在头上,被同学取不雅绰号,出现失眠、情绪激动、恐惧上学等症状,被北京大学第六医院医生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近日,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社交平台流传,文中关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二小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引起广泛关注,目前事件仍在调查中,但校园欺凌这个话题再度引发热议。 据统计,2014年至2015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共43起。其中,2015年3月以来就有26起。校园欺凌频发的原因是什么?出现校园欺凌事件如何追责?面对校园欺凌,社会还有哪些短板有待补齐? “上小学的孩子是一张白纸,发生校园欺凌这样的事情,家长、学校和社会都应该检讨,有没有从小给孩子一个自尊自重自强的教育,重视孩子内心的成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认为,校园欺凌案件频发背后应探讨的并不是一己之责。 阮齐林提出,校园欺凌主要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言语羞辱及敲诈勒索甚至殴打的行为,该类行为的发生存在一个氛围,即以多欺少或是恃强凌弱。阮齐林称,从心理层面上说,欺负者与被欺负者对“欺负”这件事情是认可的,欺负者不会觉得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被欺负者通常也因害怕而默默承受和不敢反抗。“校园欺凌涉及到人性中潜在的兽性,关键是看家长、学校和社会有没有及时发现并加以引导。” 心理教育工作者钟秉颖表示,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并不是一个偶然的行为,而是一个积累的过程,“我们应该关注发生欺凌行为背后的原因是如何产生的?” 钟秉颖举例称,小孩之间以“玩笑”“恶作剧”之名发生相互推搡摩擦时,一般会发生两种情况:一是一方在无意推搡后进行了道歉,另一方及时表达不愿被这样对待,双方的矛盾得到化解;二是在一方推搡后哪怕说了“对不起”,另一方也要反推回来以牙还牙,矛盾不断升级,并种下一些“恶与恨”的因子。“在这些小事上,老师与家长往往会以为是孩子间正常的打闹,但在孩子心中会不断积累委屈与不公,又没有成人的干预,等下次一方找到另一方的弱点时,就会进行有目的的报复。” 专注于反校园欺凌的“减低校园欺凌”公益项目负责人沈旭认为,校园欺凌事件发生时,我们是否可以不要那么快判断孩子是恶意还是非恶意,而是去了解过程,分析每个步骤中可能存在的问题。 沈旭曾经接触过一个有校园欺凌行为的孩子,这个孩子存在智力发育障碍,行为上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只要看到比他弱小的同学,就会上前进行挑衅,并观察对方反应进行下一步的攻击,或用脚绊倒同学,或向同学吐口水,老师一度劝其退学。“我刚遇到这个孩子时,就在想为什么这个孩子有那么强烈的攻击行为?” 沈旭通过与孩子的父母沟通后得知,这个孩子由于智力原因,从小时常被小区里的同伴恶作剧,上一二年级的时候被女生欺负,被同学脱裤子,等他长大一些后,就有了要欺负女同学的意识。沈旭说:“怎么判断目的是恶意的?欺凌行为背后一定是恶的吗?产生恶之前发生了什么?这值得我们重视。” 在长期从事犯罪心理和青少年心理问题研究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看来,处理这类事件要遵守一个原则:“以保护孩子为前提,教会孩子成长,教会他们怎么去面对生活,而不是让他们受到惩罚和伤害,让他们感到害怕,害怕并不能解决问题。” “要把孩子当成孩子。”李玫瑾谈到,家长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同学之间相互欺负的事件在全世界都是不可避免的,家长要做的是教会孩子遇到这种事情时有正确的态度去面对与处理。 阮齐林也认为:“校园欺凌不是存在于一个国家的现象,也不是当下才有的行为,想要得到改变,家庭和学校进行基本的仁爱教育是基础,小学时期正是树立和培养素质文化的重点阶段。”家长在此阶段应关心孩子的行为变化,老师应避免对学生使用“熊孩子”“笨孩子”等称呼,对班上成绩优秀与处于下游的同学都要进行表扬和鼓励。 沈旭对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表示,在解决校园欺凌问题时,他们的经验是先对老师、家长进行培训,开设“老师和家长责备孩子的艺术方法”课程,协助双方共同构建与孩子相处的模板。 除了需要进一步加强仁爱教育,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校园欺凌事件随处可能发生,这是个有普遍性的问题。但对于校园欺凌,我国目前还缺乏健全的惩戒机制。 此外,熊丙奇提到,校园欺凌案是校内事件,也是公共事件,同时是法律问题,需要司法机关的介入。“如果被侵害的一方家长有诉求,学校就应该配合家长起诉施害人家长,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蒋欣 实习生 隋明照 应对校园欺凌,专家开出哪些“药方”[详情]

校园欺凌再次触动公众敏感神经 成长的噩梦如何避免
校园欺凌再次触动公众敏感神经 成长的噩梦如何避免

  12月上旬的最后两天,关于北京中关村二小一位10岁学生被欺凌事件的报道,在自媒体、公共媒体间迅速传播,随之引起广泛讨论。 舆论的关注始于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这位母亲讲述了自己就读于中关村二小的儿子被两名男同学堵在厕所,用沾染尿渍的厕所纸篓扣在头上的经过。她的儿子因此产生了应激性心理创伤。 短短几天,围绕事件的不同声音持续发酵。中关村二小首先在其官方微博、微信上作出回应,称“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并呼吁“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11日上午,北京市教委郑重表示,将“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妥善处理中关村二小学生受伤害一事”。 尽管事实有待进一步还原,但“校园欺凌”再次触动了公众敏感的神经,这一次似乎离得尤其近。我们也该追问:当欺凌发生,我们该怎么办? 玩笑和欺凌如何区分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屡发生,甚至会升级演变为“校园暴力”。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5年公布的一份针对10省市5864名中小学生的调查报告显示,32.5%的中小学生表示“偶尔会被欺负”,而6.1%的中小学生表示“经常被高年级同学欺负”。浙江大学一份针对“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社会心理研究”显示,49%的青少年承认对其他同学有过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而87%的青少年曾遭受过其他同学不同程度的暴力行为。 这样大概率的数字让“校园欺凌”这四个字显得十分沉重。但在青少年的世界里,玩笑与欺凌,打闹与伤害,并不是泾渭分明的,很多青少年对校园欺凌乃至暴力的恶劣性质依然没有明确的概念。甚至在很多成人看来,孩子之间的事情不会严重到哪里去。 在中学担任心理教师的王芳向记者描述了“玩笑”与“欺凌”之间的差异:“‘欺凌’是指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带有明显的主观故意,时常伴有威胁、恐吓、打骂等暴力手段。而玩笑则是以搞笑取乐为目的,可能伴有嘲讽等语言攻击,但往往适可而止。孩子有时会开一些过火的玩笑,有时不太容易区分。这就需要老师从平时对孩子的观察了解事件的前因后果入手做判断。” 长期在小学担任心理教师的温鸿洋说出了她的判断:“孩子在成为受害者之前,其实已经有很多表现证明其会成为受害者,这是老师和父母在事件发生前应该关注到的。” 有哪些异常的信号值得关注?温鸿洋说:“比如孩子的性格是否懦弱、平时与家长和教师的沟通怎么样?孩子在班级的人际交往情况又如何?以及他们的学业状况等等。” 而孩子因为什么原因会变成“受害者”?温鸿洋分析:“一是性格懦弱,二是有一些不讨人喜欢的特征,三是缺少亲密同伴联盟,四是没有有效的及时支撑系统,这个系统主要来自老师和家长。”温鸿洋表示,“不太讨人喜欢的特征”包括“不良的卫生习惯、不当的情绪表达以及不适当的言语”,这些也许听起来有些刺耳,但它却可能引发一场实实在在的校园“欺凌”。 面对欺凌,是逃避还是“打回去” 中关村二小学生受欺凌的事件发生后,绝大多数人站在了支持这位母亲维权的一方,但也有一些人认为她的做法“值得商榷”。 专栏作家彭晓芸认为:“我不喜欢这位控诉的母亲的性格和教育方式,从她的文章感受到的气息有点令人窒息,母子生死之交的笔法是在强化自己的悲情和愤恨。” 那么,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怎样的处理方式才是正确的? 王芳说:“作为家长,无论是哪一方,都应先多听听孩子怎么说,不要急着下结论。要先‘确认事实’,不能‘感情用事’,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多沟通。作为班主任,应认真仔细了解问题始末,然后及时通知家长。如果孩子有应激反应,校方应及时找专业人士对孩子进行心理辅导。” 温鸿洋认为,施暴者和受害者应该区分对待,“关注施暴者,我们要关心学校怎么处理,家庭怎么补偿,怎样妥帖地惩罚。而关注受害者,我们要关注心理疏导。父母要告诉孩子,被欺负不是他们的错,不要让孩子感到自卑,不要让孩子毁了自信,要给孩子足够的安全感”。 一些父母认为,被欺凌后最好的方式是“打回去”,温鸿洋认为这并不可取。“不能教孩子用同样的方式去解决问题,这样他就成为下一个欺凌者,要分清欺凌的程度,懂得谈判和寻求帮助。” 同时,专家表示,要认清这些是成长中不可避免的插曲,不能选择逃避。“最理想的解决办法是在三方的努力下,施暴方真挚地道歉,孩子们‘握手言和’。当然,三方的‘担当、理性、宽容、仁慈’是这个结果的基础。”王芳说。 成长的问题更重要 在这个事件的讨论中,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是一个重要的方面。温鸿洋认为,最迫切的是“老师应该思考如何避免欺凌的发生,父母应该思考自己的孩子在欺凌事件发生时会属于哪个群体,应该如何教育”。 如何避免校园欺凌事件?“班主任老师、德育老师、教务老师和心理老师应协同工作。”温鸿洋说。 王芳也表示:“德育课、心理课、班会课以及班主任的日常教育都应体现。” 而在宏观层面,此前国家对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作出了新的规定。11月初,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应登记在案并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要时转入专门学校就读”。 对于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意见》也有相关对策,比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区别不同情况,责令家长或者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可由政府收容教养,或者给予相应的行政、刑事处罚”。 但总体来说,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以及落实,仍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在这些制度规定真正发挥功效之前,依然有不少家长担心自己的孩子成为学校里的“边缘人”。王芳说:“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事件不能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是一个需要方方面面关心和努力的问题,是一个需要付出巨大爱心和精力的问题,不要让孩子感到有‘爱的缺失’,也不要过度关注成绩,孩子成长的问题更重要。” (本报记者 姚晓丹)[详情]

评论:治理校园欺凌需提高认识拿出行动
评论:治理校园欺凌需提高认识拿出行动

  近日,有关北京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发生“校园欺凌”一事引发社会热议。校园欺凌危害校园秩序,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须提高认识、切实治理。 值得注意的是,此事发生在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第二阶段,即专项督查阶段。按照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 而就在11月1日,《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发布。意见要求,各地要建立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及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遭受欺凌和暴力,学校和家长要及时相互通知,对严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迅速联络公安机关介入处置。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通知和九部门的意见,重在纠正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治理校园欺凌中存在的主体责任不明确、制度措施不健全、教育惩戒难落实等薄弱环节,目标是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通过自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让专项治理形成合力。当前,各地各部门应按通知和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治理工作,尤其要注意排查隐患,不留死角。 九部门的意见要求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报告制度,是基于校园欺凌事件当事方多为未成年人,事件背后往往又有复杂的社会和家庭因素,多方介入比关起门来“协调”更有益于化解矛盾。 治理校园欺凌不能有“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以“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为借口将问题淡化处理,是对欺凌行为的漠视,不仅无益于尽早化解矛盾,甚至会酿成严重后果。 防治校园欺凌,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努力。为人父母既要珍视自己的孩子,更应有“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胸怀;作为学校,应当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并举,重智育更需重德育,面对纷繁世相,应有坚守正义的定力;而全社会则应努力维护公序良俗,以清正之气熏陶孩子纯洁的心灵。[详情]

媒体调查北京小学欺凌事件:被欺凌家长称可对质
媒体调查北京小学欺凌事件:被欺凌家长称可对质

  中关村第二小学 近日,北京市中关村第二小学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遭到同学的“霸凌”,事后出现失眠、恐惧等急性应激反应,质疑校方处理不当。此事经互联网传播发酵,引发公众强烈关注。对此,记者多方联系涉事相关方,关注“反校园欺凌”难题。 网上舆情:“让真相再飞一会儿” 8日晚,一篇名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开始在微信朋友圈等平台流传。 撰文者自称是北京中关村二小四年级某10岁男孩的妈妈。据她说,11月某日,孩子在学校被两名同班同学欺凌,同学将有厕纸、尿液的垃圾筐扣到孩子头上并嘲笑。事发后,孩子哭着自我清理,却未向老师报告;回到家说起此事时“抖成一团”“嚎啕大哭”,并出现失眠、厌食、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后被医生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文中指出,孩子从三年级开始就被同学“骂侮辱性外号”。 这位母亲还写道,她向学校及海淀区教委反映此事,恶作剧的两个孩子供认不讳。但一名对方家长觉得“就是孩子淘气”,拒绝道歉。老师定性此事为“就是开了一个过分的玩笑”,并让她放弃“处理惩戒施暴的孩子、让施暴者的家长道歉”等四点诉求。 这位母亲还表示,在与校领导、班主任等老师的面谈中,一位校领导对其“态度粗暴”,认为“孩子在学校受伤就该学校管,家长不可以有意见”。“我们明明是受害者,只要求学校处理和道歉,为什么要被如此对待?”她说。 此后,网上逐渐出现不同声音,“中关村二小其他学生家长”等爆料,称发帖的“被欺凌”学生家长“夸大事实、借题发挥”。对此,“被欺凌”学生的家长11日在微信公众平台发文称:“有些明显是捏造事实甚至人身攻击的,明显地并不关心这件事本身,只是一味攻击母亲攻击孩子。” 部分网友表示,根据单方面的叙述,目前无法确认真相。网友“芭芭拉”说:“理解一名母亲保护自己孩子的心,也希望事情能很好地解决,而不是升级为一场网络大战,进而演变为对某一个群体的攻击。” 漫画图片来自网络 记者追踪:仍有情况待了解 事发后,记者联系涉事的双方家长。“被欺凌”学生的父亲10日表示,事件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孩子情绪尚不稳定,仍未返校上课,“我们现在需要更多时间去专心陪孩子,调整自己的情绪,才能更好地面对孩子,带他走出困境。” 而截至发稿时,涉嫌欺负同学的学生家长尚未回复记者的采访请求。 10日中关村二小发表声明称:“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矛盾纠纷。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 学校表示,“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并呼吁“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角度出发,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 记者此后致电该校负责德育工作的老师,对方没有进一步回应。 然而“被欺凌”学生家长11日表示,学校声明“对于我们盼望的到底如何解决这个事件,并未有进一步的说明。”此外,“对于是否有不实言论,我们只能说:谁主张谁举证。如果能明确提出哪句或哪段是不实言论,我们完全可以质证。” 北京市教委负责人1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家长所盼望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首都教育系统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主动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对待,妥善处理。” 北京市教委同时呼吁,关注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的疏导。每一位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的成年人,教育好身边的孩子,不做有害他人的事情。 专家:家庭和学校应正确引导青少年 今年5月,国务院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4月至7月为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自查治理阶段,9月至12月为专项督查阶段。 11月,教育部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 然而,校园欺凌事件仍不时发生。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记者梳理发现,大多数网友表示,近几年来曝光了多起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作为家长对孩子在校园的安全非常担忧,希望从学校、家庭、政府等多方面加强合作及研究,引导孩子如何学会爱和尊重,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一些法律专家表示,依据目前我国刑法等法律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但可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必要时由政府收容教养;对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也只有收容教养、治安管理处罚和工读教育;而对未成年人不良或不当行为的教育,则主要依赖于家庭和学校,少年司法领域的制度设计还存在一些问题。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建议,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是非观,是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应尽的责任,平时应帮助孩子树立良好的品格;发生校园欺凌后,受欺孩子家长应平衡维权和止损,施暴孩子家长应避免放纵和过度责罚;学校应秉持公正、客观的态度积极应对,及时对双方学生开展心理辅导。新华社北京12月11日新媒体专电(记者梁天韵魏梦佳) 原标题:北京中关村二小“校园欺凌”事件追踪[详情]

北京市教委回应小学生霸凌事件:将妥善处理
北京市教委回应小学生霸凌事件:将妥善处理

  新京报快讯10日,就中关村二小有学生受伤害事件,记者联系到市教委有关负责人。 市教委负责人今晚表示,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家长所盼望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该负责人说,首都教育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主动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对待,妥善处理。 同时,市教委也呼吁每一位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的成年人,关注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的疏导,教育好身边的孩子,不做有害他人的事情,懂礼貌、讲文明,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共同努力。    原标题:市教委:将妥善处理中关村二小学生受伤害一事    (记者黄颖)[详情]

新华社评北京名校欺凌事件:学校为何如此冷漠?
 新华社评北京名校欺凌事件:学校为何如此冷漠?

   资料图    新华网北京12月11日消息,一起发生在北京市中关村二小的校园事件,近日刷爆了朋友圈。有学生家长称自己的孩子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抱怨学校方面处理不妥。另有“家长”在网上发文称事出有因,家长不该只许自家孩子占便宜不吃亏,更不该借舆论施压。 而校方10日的回应称这只是“学生、家长之间的事件”,回应不但没有平息事态,反而激起更大的舆论风波。在很多学生家长心目中,中关村二小是北京市海淀区的一所名校,名校该如何对处理“校园欺凌”事件引发各方的关注与思考。 事件追踪:“过分的玩笑”还是“霸凌”? 近日,一位自称是北京中关村二小的学生家长在网络发帖称,自己的孩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她听完孩子的哭诉后,随即给班主任打电话,要求处理,并表示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但沟通未果,家长称“老师把这个事说成是‘过分的玩笑’,还让我们大事化小,我们不能接受。”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后,中关村第二小学10日发表声明:“近期,一起发生在我校三名中年级学生、家长之间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矛盾纠纷……此外,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我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另有其他“家长”发朋友圈说,此事件事出有原因,暗示双方互有不当行为,文章称当时只是孩子们之间的课间打闹,并非诚心欺辱。还说,只许自家孩子占便宜的家长是有的。文章称发帖的“被欺凌”学生家长“夸大事实、借题发挥”,更有人贴出“通过找关系进的学校”“母亲是个编剧很会编故事”等内容。 短短两天时间,此事不断发酵,原帖被众多微信公众号和微博账号连续转发,引起网民热烈讨论,各种分析文章迭出。 从家长、学校的各种“声音”来看,同学之间的“课间打闹”确实是存在的。究竟这个学校同学之间的“打闹”存在了多长时间,“打闹”的程度是什么样的,“打闹”给同学造成多大伤害?中关村二小方面没有正面回复。同时,网络上更多的声音评论说,中关村二小的发声,过于官气、与家长不能平等交流,甚至上升到冷漠的态度。 网友质疑:真相究竟是什么?学校回复为何如此冷漠? 真相未明,但网上的争论已经白热化,仅原文的评论就超过3.6万次。 记者梳理了一些微信公众号留言。一些网友表示:“这是孩子之间的事,应该由孩子自己解决,家长出面使事情复杂化了。” 也有网友认为家长应该站出来。“在孩子受到欺负受到伤害时,如果父母没有第一时间站出来,那么孩子以后将会失去安全感和对父母的信任。”有网友认为,“若我是施暴孩子的妈妈,我会立即道歉,争取尽早解决问题,同时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还有网友认为,“一定要坚持到底,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名为“张铧倩”的网友说:“必须坚持到底,我们家长是孩子最后的港湾!”还有网友认为,这位母亲一定是投诉无果,所以才会借助网络进行“战斗”。 一位名为“子凡”的网友认为,“作为妈妈,没有教育孩子在被欺负的时候要反抗吗?这么受欺负都不反抗,甚至不敢告诉老师,这样长期积累会让孩子形成心理问题。” 更多的网友对学校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在与学校交涉过程中,这位发帖的母亲称她遭到学校有关领导“劈头盖脸一顿发难,大声呵斥。”一些网友认为:“最可怕的不是孩子间的行为,而是学校的态度。” 有的网友对学校的声明也表示不满:“这是一所‘名校’中发生的、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但学校的做法背后,却有浓浓的权力气味,透出高高在上的冷漠和傲慢。” 还有一些网友认为:“学校还是要尽快解决问题,应该认真了解事情真相并客观对待!” 事发后记者联系涉事双方家长。“被欺凌”学生的父亲10日表示,事件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孩子情绪尚不稳定,仍未返校上课。“我们现在需要更多时间去专心陪孩子,调整自己的情绪,才能更好地面对孩子,带他走出困境。” 北京市教委负责人1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孩子的身心健康不仅是家长所盼望的,更是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首都教育系统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高度重视,主动工作。发现问题,严肃对待,妥善处理。” 北京市教委同时呼吁,关注事件中每一个孩子的健康,特别是心理健康的疏导。每一位关心孩子身心健康的成年人,教育好身边的孩子,不做侵害他人的事情。 专家说法:不能把类似校园事件看成简单的“恶作剧” 记者注意到,今年5月,国务院向各地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4月至7月为全国中小学校(包括中等职业学校)自查治理阶段,9月至12月为专项督查阶段。11月,教育部等9部门又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要求对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 根据教育部统计数据,今年5月至8月,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此番中关村二小事件“刷爆朋友圈”,再次触碰社会长期痛点。 记者梳理发现,大多数网民表示,近几年来曝光了多起校园暴力事件,很多家长对孩子在校园的安全表示担忧。希望从学校、家庭、教育部门等多方面加强合作及研究,引导孩子如何爱和尊重,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而不是简单地“息事宁人”或“指责”当事方。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大连著名儿童与青少年心理专家黄子芳认为,“作为学校,绝不能把类似校园事件看成简单的‘恶作剧’,应及时发现问题根源,对孩子进行疏导,培养孩子稳定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黄子芳认为,在目前的教育模式下,多数家长和学校把孩子的学习成绩放在第一位,忽视了对心理健康与健全人格的培养。这起事件给各方带来很多启示,父母要重视家庭教育,“要重视学习,更要重视孩子道德和心理健康的培养。应鼓励孩子主动与父母、学校沟通,让孩子自信、乐观、开朗地成长。” 究竟这件事情的真相是什么,面对网友的质疑,涉嫌欺负同学的学生家长和学校有何答复?10日上午开始,记者一直在和中关村二小联系。截至11日11时,涉嫌欺负同学的学生家长以及该校负责德育工作的老师没有给记者任何回复。对于“中关村二小事件”,新华社记者将持续关注。[详情]

中关村二小家长谈霸凌:熊孩子不会平白无故养成
中关村二小家长谈霸凌:熊孩子不会平白无故养成

  中关村第二小学校门口。中国青年网记者 黄昂瑾 摄 中国青年网北京12月11日电(记者 黄昂瑾)12月10日,中关村第二小学就该校发生的学生“霸凌事件”做出回应:“近期,一起发生在我校三名中年级学生、家长之间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矛盾纠纷。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事件中提到的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原则,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 对此,有媒体报道,“对于校方的回应,涉事家长暂时还未有进一步表态。”报道还指出,事件中遭遇同学霸凌的学生家长曾提出的四点要求,包括“处理、惩戒施暴的孩子” “保护我儿子不受二度伤害”“让施暴者的家长道歉”“对方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未得到学校的认同。 为进一步了解校方态度,12月10日下午,记者走访中关村第二小学。门卫保安告诉记者:“周末老师不上班”,并表示不知道该校发生的学生霸凌事件。 随后,记者在校门口随机采访两位等待接兴趣班下课的孩子的家长,对于网上热议的“中关村二小学生霸凌事件”的看法,其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父亲表示:“首先对这个事,我持怀疑态度,因为现在只是网上这么议论,我没有听到关于这件事的可靠消息。” 他说:“有句话说得好,熊孩子一定是熊孩子家长和熊孩子团队养成的,孩子不会平白无故就会变成这种(欺负弱小的孩子)”,该家长结合自身经历指出,很多还在幼儿园的孩子,看到别人有好吃的好玩的就要抢,他要玩的东西别人都得让开,不让就打人。他认为,孩子的这种行为与家庭环境有着密切关系。 “我站在一个客观角度说,这种事应该是双方(家长)的责任,不能说是学校的责任。”他表示,“一个班四五十个孩子,老师不可能时时刻刻跟着每个学生,这需要学校、家长加强教育、提升学生素质,尽量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 “如果我的孩子出现这种被欺负的情况,我首先会从我自身的角度找原因,为什么不欺负别的孩子就欺负我的孩子,我会考虑如何加强对孩子的教育,或者提升我们家长自身。然后再去通过和老师、学校沟通,尽量把对孩子、对学校的影响降到最小,我不希望把这种事变得所有人都知道。”该家长说。 他指出:“遇到这种事,学校首先不应该藏着掖着,一定要透明化,让所有的人知道我哪有不足,以及我将怎么改进,公平地对待这件事。既不能说站在学校的角度说这一定是学生的责任,也不能说站在学生的角度说这完全是学校的责任。” 同时,他也表示,学校应该站在一个公平的角度尽量协商双方圆满地解决问题,不要推卸责任,要有担当,不论是学校还是双方家长都需要大度些,拿出解决问题的态度。 针对网上对此事的热议,该家长指出,“单凭家长发一篇文章就下定论有些欠考虑”。 另一位家长表示,现在不清楚具体情况,“都是从网上看到的,现在大家可能最想知道的是真相。”当被问及如何从家庭教育的角度来看校园霸凌事件,她表示,“小孩子不知道轻重,但很多时候是受家庭环境的影响。” 原标题:中关村二小家长谈霸凌事件:熊孩子不会平白无故养成  [详情]

中关村二小校园霸凌案:家长称校方安排下周约谈
中关村二小校园霸凌案:家长称校方安排下周约谈

  12月10日,针对“校园霸凌”事件,中关村第二小学发布声明称,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并将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此外,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该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学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针对声明,受害学生父亲表示,校方应明确所谓“不实之处”。此外他已同意校方安排,双方将于下周进行约谈。 12月9日,中关村二小一位学生家长向前街一号记者反映,孩子长期遭到同班两名同学的霸凌,11月24日更是被两人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经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中关村二小官方微博 12月10日,中关村二小通过官方微博及微信首度发声。声明称,近期,一起发生在我校三名中年级学生、家长之间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矛盾纠纷。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事件中提到的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原则,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 声明还称,“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我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声明呼吁关心关注此事的媒体和公众,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角度出发,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学校也会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帮助。 该声明发布后,针对此条微博的评论已被关闭。不少网友批声明无诚意。 受害学生家长王川(化名)向前街一号记者表示,“校方所说的不实之处可以明确指出哪里不实,我来面对。”此外,他说,校方已安排家长于下周进行约谈,“我们已经同意谈,在约谈之前不再接受记者采访”。(微信号:qianjiehihao) 编辑/武红利[详情]

小学生持刀刺死同学 警方通报称起因系口角
小学生持刀刺死同学 警方通报称起因系口角

  前天,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红星希望小学,一名五年级男生用刀刺死与其发生口角的同校六年级男生。昨天,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回应,嫌疑人已被警方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昨天,有网友微博爆料,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红星希望小学,一名小学五年级学生用小刀将一名六年级学生刺死。网友上传的图片显示,一名10岁左右的男生胸部插着一把小刀,小刀周围用纱布缠绕着,白色的纱布几乎全部被血浸成红色。 昨天下午,清新区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红星希望小学属公办学校,学校共有学生800多名,至于该校学生被刺死的详细情况,该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随后,记者多次致电红星希望小学办公室,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昨天,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官方通报,12月9日下午1时许,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红星希望小学五年级学生冯某与六年级学生梁某在教室走廊 发生口角,冯某突然拔出折叠小刀刺伤梁某胸部。值班老师发现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将梁某送往浸潭卫生院救治,经卫生院抢救后又迅速转往清新区人民医院,途中 梁某因伤势过重身亡。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出警到达现场处置并将嫌疑人冯某控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京华时报讯(记者王婧) 原标题:广东一小学生刺死同学[详情]

中关村二小"校园霸凌"刷爆网络 校方:对不实言论追究责任
中关村二小

  一起发生在中关村二小的校园霸凌事件刷爆朋友圈,引起广泛关注。 “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矛盾纠纷。”12月10日11点半左右,海淀区中关村二小在官方微博上发表声明如此回应。 昨日,一起发生在中关村二小的校园霸凌事件刷爆朋友圈,引起社会广泛的关注。 中关村二小一名家长爆料,四年级的儿子被同学扔厕所垃圾筐,尿和擦过屎的纸洒一身,孩子因此患中度焦虑、重度抑郁。家长还称,老师定性此事为“开了一个过分玩笑”,对方家长觉得就是孩子小淘气,截止记者发稿时,海淀教委并未作出回应。 中关村二小在12月10日的声明中写道:承蒙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学校的关注和支持,我校一直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以及海淀区教委文件精神,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秉承二小的办学理念,关心、爱护学校的每一位学生,坚守教育责任,努力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近期,一起发生在我校三名中年级学生、家长之间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 矛盾纠纷。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事件中提到的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原则,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 此外,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我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在此,我们真诚地呼吁:关心关注此事的媒体和公众,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角度出发,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帮助! 该回应一出,并没有被网友买账。而且针对此条微博的评论已被关闭。不少网友批声明无诚意。 网友@安心发微博称:事到如今,学校和教委没有任何反思,任何歉意,也没有担当,只有对社会和媒体的不满,还知道有法律责任啊,什么是不实言论,倒是说清楚啊,这事哪里只是教育本身的问题,学校本身有严重的问题和责任,如何交由学校进一步处理,谁会放心? 未来网北京12月10日电(记者 杨佩颖)[详情]

中关村二小孩子遭校园霸凌事件始末详解 向校园暴力欺凌说NO!
中关村二小孩子遭校园霸凌事件始末详解 向校园暴力欺凌说NO!

  近日一北京家长爆料,四年级的儿子被同学扔厕所垃圾筐,尿和擦过屎的纸洒一身,孩子因此患中度焦虑、重度抑郁。家长还称,老师定性此事为“开了一个过分玩笑”,对方家长觉得就是孩子小淘气学校和教育部门尚未回应。据孩子父亲王川(化名)提供的诊断书显示,其子被诊断患有急性应激反应。9日,该负责德育工作的李姓老师称,校方一直在积极处理,将由校方新闻发言人答复。海淀区教委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已获悉此事,仍在了解中。 中关村第二小学 近日,中关村第二小学一位家长在网上发文,称孩子长期遭到同班同学的霸凌,11月24日更被同学用厕所垃圾筐扣头。事发后,孩子出现失眠、易怒、恐惧上学等症状,经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家长随后向学校及海淀区教委反映。截至昨天,家长尚未得到满意答复。该校负责德育工作的老师称正积极解决此事;海淀区教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正在了解此事。 母亲网上发文称儿在校受辱 昨天,一篇题为《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的文章在网上广泛传播。文章作者称,自己是一位母亲,儿子是中关村二小的学生,刚刚满10周岁,在学校遭遇校园霸凌。 文章写道,11月24日,儿子在学校厕所如厕时,两名同班男生进入厕所。其中一人堵住门口提出“我要开门看你的屁股”,另一人则将有厕纸、尿液的垃圾筐扔下来,“正砸在儿子的头上,尿和擦过屎的纸洒了他一脸一身。那两个男生见状,哈哈哈一阵嘲笑跑走了,全程不到一分钟。”事发后,他的儿子满脸污秽,哭着进行了自我清理。当日,孩子并未向老师报告。她和丈夫则在当晚得知此事。 昨天,记者联系到该文作者的丈夫王川(化名)。他告诉记者,当日堵住门的男生鹏鹏(化名)身高和体重都远超儿子,长期对儿子进行骚扰,“给他起外号,嘲笑他的家庭经济状况,从上了四年级以后就开始欺负他。”另一扔垃圾筐的男生果果(化名)则与鹏鹏是好友,经常配合鹏鹏的行动,与其共同欺负儿子。 王川提供的聊天截图显示,他曾经多次与鹏鹏的父母沟通,要求对方管束孩子的行为。在10月20日的聊天中,鹏鹏的母亲答复称,已向鹏鹏了解情况,“动手动脚的情况确实有,已经严肃批评他了,至于说欺负,他没有这个主观意识。如果您或您的儿子感觉受欺负了,我们也会提醒鹏鹏以后不会再有任何肢体接触。” 孩子被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王川说,儿子在遭遇此事后出现了入睡困难、易怒、极度需要陪伴、情绪激动等症状,“他会因为特别小的事大哭,每天哭几次。还有几次自己躲在书桌下面。” 王川提供的诊断书显示,12月2日,经过北京市第六医院初步诊断,其子患有急性应激反应。据了解,急性应激反应即急性应激障碍(ASD),是指在遭受到急剧、严重的精神创伤性时间后数分钟或数小时内所产生的一过性的精神障碍,一般在数天或一周内缓解,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王川称,由于事情一直未解决,儿子至今仍在家休息。 双方协商未果学校称在处理 网络供图 事发后第二天,王川及妻子携儿子与校方及涉事学生、学生家长沟通。扔垃圾筐的学生家长道歉,但鹏鹏家长以孩子仅为目击者为由拒绝道歉。“老师把这个事说成是‘过分的玩笑’,还让我们大事化小,让我们不能接受。”此后,王川曾向海淀区教委反映此事,并要求校方将鹏鹏和果果的行为定性,通报批评并记录在案,采取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要求两人家长书面道歉,在3个孩子在场的情况下宣读道歉书,同时承担其子进行专业的儿童心理干预的费用。此外,希望校方也要保护儿子在校期间的身心安全,不因受害者身份遭到二度伤害。但这些诉求一直未得到校方正面回应。 昨天,记者就此事向中关村二小求证,并试图取得鹏鹏和果果家长的联系方式。负责德育工作的李姓老师称,校方一直在积极处理此事,将由校方新闻发言人答复此事。但截至发稿时,记者仍未收到相关回复。海淀区教委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已获悉此事,仍在了解中。 《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园霸凌说NO》部分原文 多数人没意识到,校园欺凌远比你以为的广泛和频繁。 还因为他们对作恶毫无自控能力。 借用一句话:“孩子之所以是孩子,不仅因为他们没有自我保护能力,你不告诉他那是恶,他能把别人逼死。你不告诉他要反抗,他能被别人逼死。” 今天是儿子十岁的生日,是个大日子。 他没有像往常一样顶着星星早起去上学,而是睡到太阳透过窗帘缝隙,刺到了眼睛。起床后,我又开车排在四环一点点向前蹭,而导航的目的地不是学校,是北医六院。 漫长的等待,见了医生,开了一堆检查单子,拉着孩子楼上楼下在迷宫一样的诊室里穿梭,还需要随时避开那些自言自语、蹦蹦跳跳的精神分裂症,终于在医生下班前取到了所有的报告。女医生很无奈的看着我,一个小时前她就应该下班了,但是看到我拿着中度焦虑、重度抑郁的报告回来,她还是很尽职的坐下来在病历上写下了诊断:急性应激反应。 “不要再让孩子上学了,在家休一周,学习什么的没那么重要,家长自己在家教教就行了,千万不要在孩子面前再提起这件事,不要让孩子有任何压力,你们大人得去承担,去把这件事解决了。记住!不能带孩子去解决,你必须保护他。哎,你们哪个学校的呀?”第一次看病听到医生说这么多话。 “哪个学校的?” “哦,中关村二小。”我恍如隔世般回过神,回答了医生。 “名校也这样,哼!”医生的轻蔑反应是对我最大的共情吧。 十年前的今天,我拼着命生下了儿子; 十年前的今天,儿子拼着命来到我身边。 网络供图 每对母子都是这样拼着命才能相见,可是我却没有保护好他。 上周四,课间操时,他一个人去卫生间小便,随后同班的两个男生跟了进来,一个堵在他所在隔间的门口大喊:“xxx我要打开门看看你的屁股!” 由于那个隔间的门锁坏了,儿子很怕,很怕那个一直找他麻烦的胖子会冲进来,他想要赶快尿完跑出去,就在这时,另一个男生从旁边的隔间扔下了一个垃圾筐,正砸在他的头上,尿和擦过屎的纸洒了他一脸一身。那两个男生见状,哈哈哈一阵嘲笑跑走了,全程不到一分钟,而就这么短的时间是没有其他孩子在场的,这是个只有他一个人的空档。 卫生间里又剩下他一个人,这时他开始哭了起来,他说自己太害怕了,一脸都是尿特别臭。因为很多男生淘气,经常会尿在垃圾筐里。 当他回家告诉我这一切时,孩子已经抖成一团,我想安慰他拉他去洗澡,他立即嚎啕大哭起来,告诉我他已经在学校用凉水冲了好久好久,已经没有臭味了。 11月的冬天,他用冷水一边哭一边冲头,之后只好用红领巾擦干,他怕被同学们发现而嘲笑他,他还要赶去操场上去检查做操情况,因为他是个体委。 天啊!当我把他哭着说出来的断续片语连在一起的时候,我才知道,他遭遇了校园霸凌,在小学四年级的男生厕所里。 我当即给班主任打电话,要求那两个孩子的家长到学校解决问题。 我以为自己已经做了一个母亲最该做的事情——保护他。可我没想到解决之路竟然会这么艰难和漫长。 第二天,我和先生带着孩子一起到了学校,除了对方学生家长,还有班主任和四年级教研组长。事情经过核实顺利,两个孩子供认不讳,伸手扔垃圾筐的孩子有点害怕了,吭吭哧哧说不出几句完整的话。 倒是那个没动手的孩子,思维清晰、言语准确,并支持着动手的孩子“你就放心大胆的说,有什么说什么,你在这是安全的,他们不敢把你怎么样,你就说去!” 小小年纪,我真佩服他的勇气,在老师和家长的面前如此镇定,包括解释垃圾筐里装的是带翔的纸,并以嘲笑的口吻给我解释翔就是屎的意思。 问他当看到垃圾筐砸下去的时候他在做什么,他说自己在笑,因为这太可笑了。 问他如果现在回到昨天那个时刻你可以做些什么,他说我也可以阻止他(另一个男生)扔垃圾筐。 玩笑,变成了我孩子就是有点淘气,变成了孩子小就是没有界限,变成了他就是随手一扔根本不懂那筐脏不脏。 在孩子眼里事实是清楚的,但到了家长的嘴里就变成了 “就是开了一个过分的玩笑”。 然而老师也直接定性为玩笑?你确定你没有在和我开玩笑? 网络供图 扔筐的孩子家长愤愤不平地给我们口头道了个歉。哦,对了,昨天她还在电话里表示这么点事不值得大动干戈地闹到学校去,我给你说声对不起你还不满意么? 堵门大笑的孩子认为自己是个目击者,将所有责任推到扔筐的孩子身上。他妈妈一副不好惹的样子,始终嚷嚷这件事跟他们孩子没关系。就算他家孩子自己都承认从三年级开始骂我儿子侮辱性外号,四年级时不时推搡踢撞,上课干扰别的同学听讲。她还要在旁边补上一句“老师可是听清楚了,我儿子说那都是他后桌先招的他,他才上课打回去的”。哦,原来他们家的逻辑就是一言不合就动手打。 老师的反应更是奇葩,没有共情我们受害者,反而质问孩子:“发生这事儿你怎么不告诉我呢?我在间操时看见你也没发现你有什么不对劲啊!” 班主任老师在学生经历这么恶劣的袭击后没有看出情绪变化,是你太失职无能?还是一个十岁的孩子该获得奥斯卡影帝?内心充满委屈恐惧还要表现出波澜不惊? 教研组长的“指导”更是奇葩,一边作证四年级的孩子没有边界正常,一边又告诉家长教孩子向攻击者认同,而不是反抗霸凌的行为。 这一次的沟通显然没有任何作用,儿子以为家长和老师可以为他讨回公道,但是没有。 老师认为霸凌是玩笑; 他没敢告诉老师反而被老师责备; 那两个孩子很潇洒的度过了这个周五余下的时间,他们认为自己胜利了,因为在老师看不到的时候那个胖子又来出言不逊刺激他。 接下来的周六周日,孩子晚上不肯睡觉,不愿意吃饭,一点小事就哇哇大哭,赖着我不敢一个人睡觉,好不容易睡着了又会惊醒……连续三天同样没怎么睡的我,连夜给校长写了封信,周一一早七点钟就等在校门口。 终于见到了教学校长,以及德育主任,听了事情的经过,她们保证这个事情学校会解决。 主题竟然是让我放弃信中提出的四点诉求: 但是从周一下午放学后,她们把我带进休息室,轮流四个老师跟我谈了三个小时, 1、处理、惩戒施暴的孩子; 2、保护我儿子不受二度伤害; 3、让施暴者的家长道歉; 4、对方承担相应的治疗费用。 网络供图 然而这四点诉求的依据就是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啊!作为一个母亲,最基础的要求处理施暴者,保护我儿子不再受伤害,难道是无理取闹吗?! 周二,德育主任打电话,但是绝口不提学校对我提出的四点诉求的处理意见。 周四,班主任打电话约我去学校面谈,四个老师,其中有班主任、学校书记、德育副校长、某老师,男书记上来就是劈头盖脸一顿发难,大声呵斥,时不时还翻着白眼,可怜我拿着本子和笔本想记录学校的处理意见,这下变成好似犯人一般,毫无尊严,更是一个要点也记不下来,因为所有的要点都围绕我是一个过分的家长:孩子在学校受伤就该学校管,家长不可以有意见;以及要求对方家长道歉是不对的:到最后已经攻击到我是一个不够格的妈妈。 他吼了半天我才听明白,原来学校接到了教委的电话,我家那位愤怒的爸爸已经向教委申请支持处理。 让我家爸爸愤怒的点是班主任未征求孩子同意的情况下,让我的孩子频繁与霸凌的孩子互动非要让他们在一起玩,并且拍下看似“和谐”的照片发在班级群里。在孩子已经产生了应激反应的情况下,班主任的做法雪上加霜地加重了他的创伤,就为了“看上去没事了”不惜以孩子的心理健康为代价,这是爸爸不能忍受的!当天孩子放学回家边哭着提出不想再上学了(这也正是六院医生的医嘱,孩子的精神状态已经无法正常上学)。 因为接到了区教委了解情况的电话,学校就恼羞成怒,不是配合上级处理问题,而是怒骂家长。 我们明明是受害者,只要求学校处理和道歉,为什么要被如此对待? 男书记喝了好多次水,因为他已经吼得口干舌燥还不放弃。太可怕了,我长这么大重来没有被人这样骂过,对就是那种不带脏字但是充满了愤怒的攻击,其他老师则配合点头、窃语等肢体语言来制造另一种压迫。 如果是为了自己的事情,我可能真的就瘫了。我努力克制自己发抖的身体,为了儿子不能怂,尽量勇敢地回应男书记的发难。 那种偏分的长发,一说话就抖动的掉下来再被他以90年代的潮流动作撩回去,黑眼圈、翻白眼、口沫横飞、拍桌子…… 够了,这一切不就是我儿子被霸凌时的感受吗?突如其来的侮辱,连我一个四十岁的人都产生了濒死的危机,更何况他一个十岁的孩子。 天啊!我无法再忍受,收起笔本站起来,径直走了出去。 当看到等在校门口的儿子时,我还要努力忍住泪水向他微笑,我是妈妈,我要为了我的孩子而战斗,我要在他受到伤害时不顾一切地站出来,我要告诉他寻求公正的方向,我要拼尽全力让阳光冲破雾霾照亮本该保护孩子的校园…… 每对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无论多么艰难,妈妈都要带着十岁的儿子向校园霸凌说NO![详情]

中关村二小发表声明:让问题回归校园处理
中关村二小发表声明:让问题回归校园处理

  今天上午,北京中关村二小发布声明,全文如下: 承蒙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学校的关注和支持,我校一直认真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以及海淀区教委文件精神,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秉承二小的办学理念,关心、爱护学校的每一位学生,坚守教育责任,努力让每一位学生都能健康快乐成长。 近期,一起发生在我校三名中年级学生、家长之间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关注。从事发到现在,学校一直在积极努力协调,客观、公正地处理几方家长间的相关诉求和 矛盾纠纷。本着保护好每一位未成年孩子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事件中提到的受伤害的未成年人原则,学校还将做持续努力,力争达到多方认可的结果。 此外,针对近期网络上出现的关于我校以及相关事件的不实言论,我校将保留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学生及学校声誉,并追究相关主体责任的权利。 在此,我们真诚地呼吁:关心关注此事的媒体和公众,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的角度出发,让教育问题回归校园进行处理。我们诚恳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帮助!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第二小学 2016年12月10日 内容来源:人民日报[详情]

河南一学校违规办学三年 八岁男孩在校打闹死亡
河南一学校违规办学三年 八岁男孩在校打闹死亡

  近日,河南省桐柏县一位听众向中国之声反映,自己8岁的儿子今年9月在就读的民办学校与同学打闹后感觉身体不适,当天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由于责任认定存在争议,校方与学生家长一直没有达成协议。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孩子意外死亡?责任究竟该由谁来承担? 家住桐柏县淮源镇鸿仪河街道的魏用根告诉记者,自己的儿子魏国栋今年8岁,此前在离家不远的一所名为“喜洋洋学校”的民办学校读一年级,今年9月27号中午放学回家后,魏国栋感到身体不适。“哭着回来的,说学生、老师打他了,肚子疼,医生给他弄了点健胃药。” 由于身体不适,午饭后魏用根的妻子并没有送儿子上学,直到下午儿子疼痛难忍,再次带其到诊所查看,这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据魏用根描述,医生掀开孩子衣裳发现后背有两个疙瘩,有个疙瘩破皮了没流血,医生让赶紧去医院拍片子,孩子可能肚子出血了。 随后,魏用根妻子急忙将儿子送往桐柏县城的人民医院,但由于该院达不到救治条件,又转到桐柏县三院,当晚8点多,魏国栋因抢救无效死亡,家属随即报警。 魏用根称,“人民医院说孩子严重,赶紧去三医院,大概晚上八点多到三医院直接进手术室,没挂号直接抢救,总共十来分钟。” 根据魏用根提供的桐柏县公安局的尸检报告显示,魏国栋系腹部外伤致肠系膜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具体受伤原因公安机关并未透露。 魏用根表示不知道刑警队怎么认定,“问不出来,现在去问说是7个孩子参与。” 据了解,事后家属曾与学校负责人刘某签订了一份协议,内容为,死者死亡原因是在学校下楼摔倒,校方赔偿死者家属15万元,家属不再追究校方的刑事责任。魏用根称,校方在先后两次赔偿了共12万元后便再无音信。导致魏国栋外伤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对于魏国栋的死亡公安部门究竟如何认定?对此,桐柏县公安局宣传科科长马建新介绍,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魏国栋死亡属于意外导致,“学生课间打闹,可能身体碰到桌角了,老师没有重视,送到家,家长也没重视。耽误然后导致出血,耽误了抢救时间。小孩们都说是课间打闹,没故意打他,他们认为那是做游戏。” 马建新表示,由于涉及的小学生年龄不满14周岁,且并非主观故意,无法构成刑事立案条件,所涉及赔偿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十四岁才存在主观故意杀人等八种犯罪。” 这样的结论让家属无法接受,事发后魏用根才知道这所已经开办三年多的学校竟然没有办学资质,更让他们感到意外的是这所学校的还涉嫌违规办理学籍,涉及数十名学生。魏用根质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对其监管缺失。这所没有资质的学校为何非法办学长达三年之久? 据了解,事发之前,喜洋洋学校已经在当地开办有三四年时间,生源主要来自附近几个村子。学校周边村民表示,这所学校主要以幼儿园和小学一到三年级为主,由于这里可以提供住宿,不少家长图方便选择把孩子送到这里上学。 魏用根告诉记者,自己的孩子已经在这里上了三四年学,事发后才得知喜洋洋学校并没有办学资质,“从上育红班到上一年级,这都三四年了,孩子不死还不知道没证,办一个学校,上边不管,我怎么会知道。孩子死了以后发现一证没有,非法办校。” 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是否掌握这一情况?对此,淮源镇中心校普教专干王老师表示,该学校从2013年开始办学,从13年开始淮源镇政府曾多次对其下达停办通知书,但苦于没有强制办法,因此一直办学至今。 王老师说,直到出事后,今年10月该学校才停止办学,“我们下的停办通知,2013年秋开始办,出了事10月8号办学那家提出不想办了,原来就有方案,学生如何安置,10月9日我过去一天全部撤完。” 由于该学校涉嫌非法办学,因此淮源镇一直没有为其办理过学籍,具体该校学生学籍是如何办理还需要询问县教育局。 随后记者来到桐柏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王飞表示,此事发生后,桐柏县相关部门已经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喜洋洋学校违规办学一事进行了调查。目前可以确定该学校的确违规在其他乡镇为学生办理学籍。“针对此事,十一月主管教育的副县长成立专门调查组。经过联合调查组调查,办学籍基本属实。办学期间违反了义务教育学籍的管理规定。” 王飞表示,对于此事的调查目前已基本结束,对于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方案还有待县里下一步研究。对于违规办学籍,按照学籍管理规章制度,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后果,由党委研究,最轻是通报批评,最重是行政处分。央广网郑州12月9日消息(记者杨博宇 贺威通)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 河南一学校违规办学三年 八岁男孩在校打闹死亡[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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