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用重典、“零容忍”

全国政协委员: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用重典、“零容忍”
2022年03月04日 09:41 第一财经

  翟美卿建议要强力打击拐卖、虐待妇女犯罪行为,及时解救被拐妇女。

  2022年全国两会开幕在即,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拟提交六份提案,涉及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三孩”生育政策、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等众多领域。

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全国政协委员、香江集团总裁翟美卿

  其中,针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障,翟美卿拟提出《关于强力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建议》,聚焦妇女儿童拐卖,提议持续开展打拐行动,对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依然需要用重典,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据悉,自1979年以来,我国连续出台政策法规,对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2021年9月我国公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要求严打拐卖妇女犯罪,体现了保护妇女基本人权、为妇女创造安全环境的政策趋向。

  “但也应看到,跨区域拐卖妇女案件仍屡禁不绝,跨国拐卖、网络拐卖也不少见。”翟美卿认为,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提出的反拐要求势在必行。

  由此,翟美卿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继续强力实施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行为,同时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成效,确保国家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能够真正落实,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翟美卿对此给出了四项建议。第一,对拐卖、虐待妇女的恶行坚持“零容忍”,强力打击拐卖、虐待妇女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依然需要用重典,要坚持“零容忍”的态度。要深入实施反拐行动计划,及时解救被拐妇女并帮助其正常融入社会,保护妇女基本人权,为妇女创造安全环境。

  第二,在全国持续开展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减少拐卖人口犯罪的发生。她建议,要在全国持续组织开展强力“打拐”专项行动,完善对被拐妇女的救助安置机制,打击拐卖妇女上下游全犯罪链,推动清查行动常态化。她建议重点关注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对于性别比例失衡严重的地区、穷困边远山区等进行重点清查,有助于发现被拐卖妇女的线索并有利于早期预防。

  第三,要落实责任制,确保国家的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能够真正落实执行,防止流于形式。

  在第四点中,翟美卿提到,要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及效能,堵住基层组织失守漏洞。

  在另外的提案中,翟美卿还重点关注了“三娃”政策,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适龄女性的生育权益保障,打通影响三孩生育的“最后一公里”,特别是在医疗、教育、养老、住房等各方面增加社会保障,减轻妇女生育负担,让有生育意愿的适龄群体“生得起,养得好”。例如,为三孩家庭提供经济适用房指标,或给予相关家庭住房补贴,减轻住房压力;加强政府公共服务功能,促进婴幼儿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优待二、三孩妈妈等。

  在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方面,翟美卿提到,由于户籍制度的限制以及城镇公共服务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均衡等原因,许多城市外来常住人口难以享受与户籍居民同等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待遇。就此,她在《关于完善公共资源“跟人走”,持续提升公共服务供给保障能力》的提案中建议,调整和完善动态的财政资源分配机制来缓解公共服务资源错配的局面;完善居住证制度,落实并扩大居住证持有人在城镇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等。

  此外,翟美卿还建议加强对“新基建”的统筹规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区域特色和承接能力,有序开展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投资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将现执行的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政策执行期延期两年,同时提升免征增值税销售额标准至300万元,并实施季度申报;为住粤的港澳居民提供就地接种港澳使用的疫苗服务等。

  原标题:全国政协委员翟美卿: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用重典、“零容忍”

妇女挂卖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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