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人发微博称,本月18日下午,北大附小4年级2班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办联欢会,引起众多网友关注。(《京华时报》12月27日)
孩子们的这种做法有错吗?不能说错,但绝不是应该提倡的。对于还没有经济能力的学生而言,这纯粹属于乱花钱的过度消费,正如杨禹所称,让孩子这么轻易地就享受到优厚物质条件,肯定“会对孩子的价值观造成不好影响”。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过度消费的不良后果是严重的。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除了有些家长对孩子的溺爱外,更重要的原因就是在我国的消费水平、消费结构和消费方式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的情况下,我们的消费教育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和普及。
从国外来看,日本从60年代初,就在经济企划厅设置了“国民生活中心”,各地都设置了“消费者生活中心”,专管消费教育。70年代开始组织实施有关消费者教育的指导大纲。日本还规定所有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开设的消费教育课。
美国现在也有专门的机构负责消费教育,并将消费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之中。但是,我国的消费教育却一直没有转变为政府行为,还没有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消费教育体系。
其实,作为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消费教育不仅关系到个人的权益得到保护,而且关系到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关系到社会文明和社会全面进步。
中小学生正处于身心发展时期,消费观还不成熟,消费知识缺乏,消费权益容易受到侵犯,但中小学生的消费教育并没有得到家庭、社会、学校三方面应有的重视。因此,在中小学生中推行消费教育,既可以培养和树立中小学生正确的消费观,又可以增长消费智慧。
笔者建议,消费教育应从娃娃抓起,尽快转变为政府行为,将它纳入学校基础教育、素质教育之中,列入各级学校的教学计划之中。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一个完整的消费教育网络和教育体系很有必要,到那时,或许就不会出现类似的事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