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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第是保证社会遗传的有效门槛
 2006年07月11日 14:40 《发现母亲》


  门第是婚姻幸福的障碍吗──门第婚姻保证了中华文化的传续──门第在胡适与江冬秀婚姻里的作用──先结婚后恋爱崐并无大错茅盾对包办婚姻的感受并不苦涩──“访园不访菜”与“访菜不访园”,马克思对女儿婚姻的干涉今日的婚姻质量崐并不比历史上高──打破门第,建设门风

  为了获得良好的生理遗传,从周朝起,我们的先人就有“同姓不婚”的禁忌。《魏书
·高祖纪》记载“夏殷不嫌一姓之崐婚,周制始绝同姓之娶”;《左传·二十一年》中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唐以后“同姓不婚”不独是一种社会习惯的崐约束,更开始以法律的形式作出严格规定,《唐律》中有“诸同姓为婚,各徒二年”;《宋刑统》则宗唐律;《明律例》、崐《大清律例》则规定凡同姓为婚者,各杖六十离异……

  那么,对于这种社会遗传我们的先民是否也有某种保证与禁忌呢?回答是肯定的,这种保证就是我们现在一直批判的“崐门第”。

  “门第”的婚姻观念,最初出现在西周时期,为了保证良好的社会遗传,首先是上层阶级对通婚范围进行限制,天子家崐庭只能与诸侯国王候通婚,诸侯国王族婚姻也只能在不同姓的诸侯王族之间进行,不仅如此,诸侯国与诸侯国还有大小之分,崐小国一般不能与大国的王族婚配。

  战国之后,天下大乱,宗法等级制度受到冲击,致使汉代的婚姻门第要求已不象春秋时代那样严格了。到了唐代,唐太崐宗感到原来的豪门大姓妄自尊大,便下另整理《氏志》,将原来的大姓都降级,并且禁止这些大族之间自相婚配。安史之乱,崐士族的谱系逐渐散失,历代帝王再无士庶通婚的禁令,士拄内婚制才告废止,但是婚姻就其本质来说是代表各自家族文化的崐男女结合在一其,即所谓的“合二姓之好”。其幸福如何,则就看这两种家族文化能否和谐相处,夫妻的冲突常常正是这两崐种不同家族文化也就是家风的冲突,夫妻个人不过是充当了这场冲突的道具而已。因此,两种家风之间是否相合、协调对婚崐姻幸福是非常重要的。

  婚姻幸福是结婚以后的事,而家风是结婚以前就能感受到的,对两种家风的比较就可大致估计到婚后的情形,为了避免崐不慎选择于前,定要抱憾终生于后的结果,中国历史上一直采用门第这种措施来加以保证,因为门第相当意味着家风相似。崐所以直到现在人们仍说“某某家的儿子娶了某某家的女儿”或者“某某家的女儿嫁到某某家”,而不说“某人与某人结婚”。崐门第婚姻的结果大多可以保证缔结的婚姻不出大的问题,因为他们绝大部分是同质的。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婚姻是两个家庭的价值联系与交换,双方的价值越接近,婚姻成功与稳定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婚崐姻是人的第二次社会化的开端,它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夫妻双方的相互适应。一般来说,如果婚前双方的社会身份、工作和崐生活环境等相似的因素越多,就越具有相近的价值观念、理想模式、生活方式及思想情趣,那么婚后就容易相互适应,使之崐趋于一致,这对夫妻感情的稳固与发展提供了现实的基础。相反,如果双方差异太大,就会为夫妻关系的调适带来困难。

  这种婚姻的同类性原则我们可以从胡适和江冬秀的婚姻中窥到一斑。

  江冬秀是安徽旌德县江村人,江村是旌德县巨族,为全县之最。江的父亲早逝,母亲是旌德庙首吕朝瑞探花的孙女,吕崐佩芳翰林的女儿,江母可谓大家闺秀,江冬秀也可说是名门之女,是以当江母看中胡适欲为婚姻时,胡母竟有高攀之感。

  江冬秀尽管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同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女姓不能相比,但是在旧式妇女中可算是姣姣者了。五四前后新青崐年们纷纷同家庭作主的结发妻子离婚,其时粱宗岱也欲如此,粱妻到胡府哭诉,江冬秀为梁妻作主将梁宗岱告上法庭,最后崐以梁妻胜诉告终。由此可见江冬秀也非寻常女子。胡适社交频繁,又常经不住人劝酒,江冬秀认为士人醉酒有伤大雅,于是崐就给他打了一个戒指,上面刻着“戒酒”二字,以此警醒丈夫。由此二例可见江冬秀良好的社会素质。如果胡适不是后来“崐暴得大名”,在世人眼里绝不会像现在这样被认为不可理喻。胡适与他的小脚妻子之所以能相濡以沫半个世纪,这种相似的崐家风不能不说在其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当然,仅以门第来衡量家风的好坏是不够的,门第仅仅是一种外在的象征,而家风才是其精神实质,才是其内在之核,崐正如司马光所指出的那样;“凡议婚姻,当先察其妇婿与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贵。婿苟贤矣,今虽贫贱,安知崐异时不富贵乎?苟为不肖,今虽富贵,安知异时不贫贱乎?妇者,家之所由盛衰也。苟慕一时之富贵而娶之,彼挟其富贵,崐鲜有不轻其夫而傲其舅姑,养其骄妒之性,异日为患,庸有极乎?”

  五四以后,新文化运动对中国传统采取大批判式否定,对中国的家族制度,婚姻制度更是大加挞伐,今日看来在不少问崐题上是有失冷静的,犯了将婴儿连同洗澡水一同倒掉的错误,在青年的婚姻问题上同样如此。

  例如重炮轰击的“父母之命”,其实是中国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中国同西方文化不同,中国是农业文化,安土重迁。崐西方是商业文化,生命在于运动,这样便形成了“父母之命”与“自由恋爱”。

  “父母之命”固然扼杀了子女的感情,有着这样那样的缺点,但是正如潘光旦所说的也有这样的好处:其一,对父母来崐说,为后的意识是占主导地位的。其二,父母的经验以及冷静、谨严审慎较之一时为血气与情感所蒙蔽的个人选择要好得多。崐个人选择易偏重于色,偏于浪漫恋爱的一方面,或只为愉情悦性因性欲之吸引图一夕之欢娱,而对于对方之适合于相家生子崐与否的“为后”意识则是极为淡薄的。再说过去不仅女子不出闺门,男子也无社会交往,父母的接触面比孩子大得多,种种崐历史条件造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再如中国的“先结婚后恋爱”也是有特定意义的。

  中国的婚偶选择有些类似于农村里的一句俗语“访园不访菜”。菜园管理得好,大都不必担心具体的菜会出什么问题,崐因此,只要看看菜园就大致知道这户人家的情况,勤快人家的菜园多田畦整齐,精神抖擞,而凋蔽的家庭则杂草丛生,东倒崐西歪……

  强调门第、家风的中国婚姻观念,认为你的祖父,你的父亲,你的姨舅都是可信赖的人,也就是认为你的园子好,就大崐致推断你本人也八九不离十,认为也值得信赖。尽管有时也有反例,但毕竟不多,因为中国历史上除了读书中举地位可以有崐大升迁外,绝大多数人的地位一出生基本上都已固定了,基本上就是生活在这两种家庭文化之中。我们批判这是“先结婚,崐后恋爱”,其实远在结婚之前,两种家庭文化就已经爱上了,结婚之后不过是具体的适应而已,在五四之前的人决不会同意崐后人强加给他们的这个大帽子,相反他们会说,我们爱得比你们更早更深,因为“姻缘在前生就已注定”。

  例如茅盾与孔德祉的婚姻经历就很能说明这个问题。

  茅盾还在5 岁时就和妻子孔德祉由两家的祖父订了亲,茅盾的母亲当时并不同意,认为“两边都小,长大了是好是歹,崐谁能预料?”但是茅盾的父亲却坚持父命。一来两家是世交,祖父俩还是挚友;二来他与茅盾母亲定亲之前,曾与孔家女儿崐有约,可请瞎子一算说女方克夫,因此婚事也就算了。那时茅盾父亲已经中了秀才,孔家女儿也十六七岁了,她听说自己命崐中克夫,觉得永远嫁不出去了,心头悒结,不久成病而逝了。这样其父便一直觉得欠了孔家一笔亲情债。

  茅盾的母亲是个刚强而又有主见的母亲,她为什么后来默认了丈夫的做法呢?原来“我料想你出了学校以后,不过当个崐小学教员,至多当个中学教员。一个不识字的老婆,也还将就。”但是当茅盾开始发达并到了娶妻生子的年龄时,母亲再一崐次征求他的意见:“现在你进商务印书馆不过半年,就受重用,今后大概会一帆风顺,还要做许多事。这样,一个不识字的崐老婆就不相称了。所以我要问你,你跟妈妈说真话,你如果一定不要,我只好托媒人去退亲……”

  家长的意志,最终造就了这桩大文豪与大文盲的包办婚姻,但是结出的果实却并不苦涩,茅盾对此的感觉是“解放了伊,崐做个‘人’”!

  相对于中国的“访园不访菜”,西方则是“访菜不访园”。西方社会不太重视家族背景,更多的注意对方个人,因此西崐方青年独立离家后开始无拘无束地在社会上自由择偶,两性交往非常普遍,当感到需要成为夫妻时才结婚。这种方式注重个崐人的感情,但往往不能注意到双方更深层的文化协调,因此造成婚后不幸福的很多,因为相处愈久,两人身上的文化基因冲崐突得越厉害,好在离婚自由,必要时解除婚姻,不过这也是近代才有的权利,在过去结了婚也是极难离婚的。

  傅聪是我们熟悉的钢琴家,他同美国小提琴大师梅纽因的女儿弥拉结婚,他们共同生活了十多年,终因东西方人的秉性崐差异太大而离婚了,之后他选择了南朝鲜驻摩洛哥大使的女儿,仅仅几个月就无法共同生活,最后他还是同一位华人钢琴家崐卓一龙结婚……,凝聚在个人身上的文化因子是非常奇特的东西,我们常常把握不了它们而却被它把握。中国以大窥小,西崐方以小窥大,中国从深处往浅处看,而西方从浅处往深处看,中国对个人注意不够,西方对凝聚在个人后面的文化习俗注意崐不够……

  其实,西方也并非象我们想象的那样恋爱自由,“父母之命”在婚姻中的作用也是很大的,有时甚至是相当大的。

  拉法格是著名国际工人运动活动家,但是他在成为马克思的女婿之前却是颇费一段周折的。周折的源处不在劳拉,而在崐于马克思这个未来老泰山的质询。质询的重点也不在其他地方,而在于他的经济能力。“在最后肯定您同劳拉的关系以前,崐我必须完全弄清楚您的经济状况。”在对他的经济能力的一系列疑问之后,马克思又一次提醒道:“再说一遍,我很需要听崐到对这几点的明确说明。此外,您这个坚定的现实主义者,不能期望我象唯心主义者那样对待我女儿的未来。”并且一再声崐明:“您要是想今天就结婚,这是办不到的。我的女儿会拒绝您的。我个人也会反对。”

  马克思对拉法格尚且如此拉下面孔逐条质疑,其他父母对待嫁女娶媳的关心也就不难想见了。其实马克思自己的婚姻就崐曾经受了燕妮家庭很长时间的“干涉”,才最后获得同意的。虽然西方父母比中国父母要放松得多,但却也绝对不是不闻不崐问放任不管。

  但是,打倒了中国“封建主义”的婚姻观念后,中国的青年人是否得到了幸福呢?这是非常值得怀疑的。中国青年的婚崐姻理所当然不“访园”了,但是几千年的男女大防,男女交往仍然极为有限,大学毕业没同异性谈过话的不在少数,常常是崐到了年龄经人撮合见了几次面就恋爱了,就结婚了,因此根本无法谈起“访菜”。在西方“征婚启事”也很盛行,但其实质崐不过是找个异性朋友,而中国的“征婚启示”则是真枪实弹地要生下孩子,因此今日中国青年的婚姻既谈不上“访园”也谈崐不上“访菜”,而一旦结婚后又不能随便离婚,于是留下孩子这个人质,我真担心今日中国的婚姻质量甚至比不上历史上的崐其他时代!

  潘光旦曾说中国民族虽然吃了不少自然选择的亏,但居然还敷衍到今天,没有步希腊、罗马、犹太的后尘,是因为有两崐派文化势力在暗中呵护,这两派势力虽不十分强大,但却足够维持我们这个种族的生命,让她不致夭折,别的古代民族,因崐为完全缺少这两种势力或有其一而无其二,连维持都不能够,这两种势力,第一便是家族制度的门第制度,第二便是科举制崐度,遗憾的是这两种制度都不曾得到很好的研究!

  尽管家族制度我们没有很好研究,但人们的思想意识里却对它有着直觉的把握。“文革”中红卫兵的“龙生龙,凤生凤,崐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老子革命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血统论口号便是一例,尽管今日看来这个口号和观念无疑是反崐动的,但其时之所以能迎合不少的人,也正说明社会遗传有它存在的道理,而它的错误在于只强调遗传不强调变异,只强调崐外在的以物质财富来衡量的成分,而不强调是否站在人民立场上的本质,只强调“门第”而不强调“家风”。今天我们在批崐判的同时,应该对其能引起人们心理共鸣的社会现象进行更深入的研究,这样才能批判得更加有力。

  家风是比身教更本质一层的,比家风更本质一层的是乡风,所谓“十里不同风”。比乡风更深一层的是区域文化,如这崐些年的“齐鲁文化”“岭南文化”“海派文化”“京派文化”之类,比区域文化更深一层的则是民族性,国民性了。因此社崐会遗传是深深地植根于社会的,当我们用这样的眼光来看家教,我们就不会再固守那种狭隘的观念的。  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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