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中小学要定期开展体育活动

2016年05月09日 10:46 中国新闻网 微博
微博 微信 空间 分享 添加喜爱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强化学校体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意见》提出,强化课外锻炼,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学校要将学生在校内开展的课外体育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列入作息时间安排,与体育课教学内容相衔接,切实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落到实处。

  《意见》要求,幼儿园要遵循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中小学校要组织学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寄宿制学校要坚持每天出早操。高等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学生积极参加课外体育锻炼。职业学校在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注意安排学生的体育锻炼时间。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外全民健身运动,中小学校要合理安排家庭“体育作业”,家长要支持学生参加社会体育活动,社区要为学生体育活动创造便利条件,逐步形成家庭、学校、社区联动,共同指导学生体育锻炼的机制。

  《意见》指出,要组织开展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创建活动,各地定期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学生冬季长跑等群体性活动,形成覆盖校内外的学生课外体育锻炼体系。

订阅专业权威的母婴健康知识,请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官方微信:新浪育儿 (xinlangyuer)及活动微信:BB营(yangyuyoudao)。

新浪育儿 BB营

标签: 活动体育

推荐阅读
聚焦
关闭评论
宝宝图库+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