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疫苗!
疫苗一直被称为宝宝健康的保护神,可是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山西疫苗事件,让家长们对宝宝预防接种捏了一把汗,甚至有点谈“苗”色变。对于许许多多的疫苗疑问,我们请专家进行了解疑,希望对预防接种还心存恐惧的家长们有所帮助。
“问题疫苗”挫伤了大众信任,是否第一类疫苗也不可靠了?
妈妈误解
最近江苏、河北、山西连续出现“问题疫苗”,并流向各地,是否表明第一类疫苗也不可靠了?
专家解读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2005 年6月1日开始实行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第一类疫苗是在指定企业生产,由政府采购,向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其指定的其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然后在疾控系统内逐级向下分发到指定的接种单位,按规定免费接种到儿童身上。第一类疫苗,不得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供应。这一系列规定就保证了疫苗的安全,所以家长们对第一类疫苗不应有怀疑。
另外,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疫苗的质量和流通的监督管理工作,即使非第一类疫苗发现问题,监管部门也会立即叫停。例如去年12月,检测发现延申公司和福尔公司生产的人用狂犬病疫苗产品的效价低于国家标准,卫生部门和监管部门及时采取了控制措施,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召回相关产品,并核查了问题疫苗的流向,紧急调送合格疫苗开展免费补种工作。截至目前,尚未收到问题疫苗导致的不良事件报告。应该相信我国疫苗质量监管还是可靠的,不应因个别问题疫苗的出现就拒绝接种疫苗,更不应该放弃第一类疫苗的按计划接种。
为什么必须接种第一类疫苗?
妈妈误解
我们这里入托和入小学都要查验预防接种证,如果没按规定接种一类疫苗,必须提前补种,正式开学前仍没有补种的儿童就不能入托、入学。根据什么做出这样的规定?这样做合理吗?
专家解读
《条例》明确规定,我国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受种者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受种;受种者为未成年人的,其监护人应当配合有关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保证受种者及时受种。因为一类疫苗所涉及的疾病,传染性很强,在各地普遍流行,健康和体弱儿童均易感染,而且感染后会对宝宝的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有生命危险,或目前仍没有治疗方法,或者会留下后遗症等。所以,《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儿童入托、入学时,托幼机构、学校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未受种的儿童,应向承担预防接种工作的接种单位报告,并在儿童入托、入学后及时到接种单位补种。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不在验证之例。
妈妈疑问
第一类疫苗到底有哪些?各地为啥不一样?
专家解读
按“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一类疫苗约有十几种,总的来说可预防乙型肝炎、结核病、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甲型肝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乙型脑炎、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热、炭疽和钩端螺旋体病等15种传染病。但因各地传染病流行状况不同,所以规划疫苗也有地区差异。例如北京市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的扩大免疫规划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麻腮风疫苗、白破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风二联疫苗、甲肝疫苗,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并在发生水痘疫情的托幼园所、中小学校,对15岁以下儿童实施免费应急接种水痘疫苗。还规定入京大学新生要接种一针麻疹疫苗,这可能在其他省市大学还没有此项免疫接种。
乙肝疫苗还要接种吗?
妈妈误解
卫生部、教育部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五项”检查,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这是不是表明感染乙肝也无大碍了?我们的孩子也就不必冒险接种乙肝疫苗了?
专家解读
这种推理是完全错误的!取消携带乙肝病毒者的入学、就业限制,是鉴于我们对乙肝传染的新认识,即乙肝病毒主要通过血液传播、母婴垂直传播和性接触传播,而非生活接触传播。同事同学一般接触很少能传染乙肝,从而决定取消了入学、就业的限制。但决不能由此否定新生儿接种乙肝疫苗对阻断乙肝病毒感染,特别是阻止转变为慢性肝炎的重要意义。
从疫苗接种的成功率来看,年龄越小,成功率越高,新生儿注射疫苗后几乎都能预防成功,但是老年人只有一半可以获得保护性抗体。另外,婴幼儿感染乙肝病毒的后果要比成人威胁大得多,新生儿一旦感染乙肝病毒,几乎都会慢性化,或长期携带乙肝病毒;成人感染乙肝病毒的结局相对较好,只有2%~6%的感染者会慢性化。因此,2002年国务院决定将乙型肝炎疫苗纳入国家免疫规划,并与卡介苗并列为出生后第一针,再在1月龄、6月龄和初中一年极各注射乙肝疫苗1个剂量(4次)。
孩子隐私需要回答吗?
妈妈误解
接种前医生总是孩子有哪些毛病,甚至涉及个人隐私如先天缺陷等,家长有必要回答吗?我怕说了实话就不给打疫苗了,干脆一概说没有毛病,省去许多麻烦。
专家解读
这种态度不对,是对孩子不负责任。医生问的问题都是为了确定你的孩子是否适合接种这种疫苗、是不是有禁忌证。家长绝不能隐瞒实情,应该认真地回答问题,与医生进行交流。特别应该主动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孩子儿童有无急性疾病、过敏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神经系统疾患等情形。较小的婴儿,医生肯定要问孩子的出生情况,包括出生时是否足月顺产、出生体重多少、新生儿出生评分情况、有无先天性出生缺陷,是否现患某种疾病等,以便决定是否接种疫苗。妈妈都应该配合医生问讯和检查,以便医生做出正确的判断。这里并不涉及侵犯个人隐私问题。
为什么一点小症状就不让接种了?
妈妈误解
孩子刚刚感冒过,身上有点热,就不给接种了,是不是医生有点小题大做,胆子太小了?因为接种是有计划安排的,错过了这次,下次也不好安排。小毛病,何必那么认真?到底哪些情况不适宜接种疫苗?
专家解读
接种疫苗的医护人员认真负责是对的,问得详细些,正是为了准确衡量判断接种疫苗的适应证和禁忌证。如下情况儿童不适宜接种疫苗:
1.急性疾病 如果家长发现孩子正在发烧,特别是发热在37.6℃以上者,或同时伴有其它明显症状的儿童,应暂缓接种疫苗,孩子康复并经过一段时间调养后再接种疫苗。此外,如果孩子处于某种急性疾病的发病期或恢复期,或处于某种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均应推迟疫苗的接种,待孩子康复以后再接种疫苗。
2.过敏体质 个别儿童有过敏体质,容易被家长忽视,有过敏体质的儿童接种疫苗后偶可引起过敏反应,造成发生不良反应的后果。如果发现过去接种某种疫苗曾发生过敏反应,则应停止接种。
3.免疫功能不全 一般认为,儿童免疫功能不全,不仅预防接种后效果较健康人差,而且容易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接种活疫苗时。如果儿童容易反复发生细菌或病毒感染,感染后常常伴有发热、皮疹及淋巴结肿大等症状,应怀疑存在免疫功能不全的可能性,接种疫苗时需特别小心。
4.神经系统疾患 有神经系统疾患的人接种某些疫苗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已明确患有神经系统疾患的儿童,例如患有癫痫、脑炎后遗症、抽搐或惊厥等疾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谨慎接种。
文/王黎生(济南市第一人民医院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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