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筛查应在怀孕后8周内

  妊娠期妇女甲状腺功能异常,会造成妊娠期内胎儿流产、早产、围产期胎儿死亡等不良妊娠结局,甚至影响后代的智力发育。甲状腺疾病科普论坛近日展开,与会专家提出,怀孕前、妊娠早期甲状腺功能筛查至关重要。另外,中国《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2012)》也建议:甲状腺疾病筛查时机应选择在妊娠8周以前。

视频:教你3个有助顺产的动作媒体来源:新浪育儿

  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减退(甲减)是引起后代神经智力损害的因素之一。妊娠早期即妊娠的前12周,是胎儿脑发育的第一快速发育期,但此时胎儿自身的甲状腺功能尚未建立,胎儿脑发育所需要的甲状腺激素完全依赖母体供应。中国医科大学内分泌研究所所长滕卫平教授表示,如果在此时期准妈妈患有甲减,即母体甲状腺激素持续低下水平,不能为胎儿脑发育提供充足的甲状腺激素,将会影响胎儿脑发育,甚至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另外,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会大大增加孕妇流产和早产的发生率。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亢)中Graves病(毒性弥漫性甲状腺肿)占85%。中、重度甲亢及症状未控制孕妇的流产率、妊高征发生率、早产率、小样儿发生率及围生儿的死亡率都明显增高。

  由于甲状腺疾病的早期多无临床症状,而疾病的发现多依赖实验室检查,因此筛查就显得很有意义。同济大学附属第一妇婴保健院院长段涛教授表示,我国既往一项纳入2899例孕妇的多中心研究结果发现,采取高危妊娠人群筛查甲状腺疾病的策略,有81.6%的甲减患者和80.4%的甲亢患者漏诊。而研究和成本效益分析则显示,筛查整个妊娠人群优于筛查高危妊娠人群。 2012年,中国《妊娠和产后甲状腺疾病诊治指南(2012)》(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出台,进一步推动了妊娠期甲状腺疾病的筛查工作。《指南》建议:根据我国国情,支持国内有条件的医院和妇幼保健部门对妊娠早期妇女开展甲状腺疾病筛查,筛查时机应选择在妊娠8周以前。最好是在怀孕前就进行甲状腺指标筛查,一旦确诊患病,可在怀孕前经有效治疗后再择机怀孕,最大限度确保母婴健康。

  根据《指南》推荐,针对妊娠期临床甲减应首选经济有效安全的左旋甲状腺素(L-T4)治疗。临床甲减孕妇妊娠前半期(1-20周),应每4周检测一次甲状腺功能。在妊娠26-32周则至少应检测一次甲状腺功能。产后L-T4剂量应当相应减少,并于产后6周复查母体血清TSH水平,调整L-T4剂量。妊娠期亚临床甲减的治疗方法、治疗目标和检测频度与临床甲减相同,可以根据TSH升高程度,给予不同剂量L-T4治疗。甲状腺功能正常的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的妊娠妇女,在妊娠前半期,应该每4-6周检测一次血清TSH,在26-32周至少再检测一次。如果发现TSH超过了妊娠特异的参考值范围,应该给予L-T4治疗。此外,已患甲亢的妇女最好在甲状腺功能控制至正常后考虑妊娠。晨报记者 崔颖 解雯贇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搜答案 我要提问 我要回答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