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洋奶粉无中文标签,买家状告索赔34万元

杨先生购买的婴幼儿食品及保健品杨先生购买的婴幼儿食品及保健品

  今年3月,杨先生花3万多块钱在京东商城上买了一批进口婴幼儿食品,不过他发现这批产品的外包装上全是英文字母,并没有中文标识,认为这违法了《食品安全法》,遂将京东告上法庭,并索赔34万。

  今天,滨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原告杨先生并没有到庭,由其律师出庭代理案件。

  今年3月11日至3月24日期间,杨先生在京东商城一家名为“加州阳光孕婴馆”的网店内购买了纯牛奶乳粉、婴儿米粉、挪威小鱼肝油等进口婴幼儿食品,共支付了31385元。然而,收到快递寄送的货物后,杨先生发现,所购买食品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及任何中文说明。

  事后,杨先生联系到客服人员反映情况,对方称,所售食品为原装进口食品,当然没有中文标签。较真的杨先生上网查询相关法规,看到《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上赫然写着: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

  于是乎,杨先生将“加州阳光孕婴馆”所在的公司杭州燕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网公司)和京东商城告上法庭。

  法庭上,原告向法庭展示了所购买的产品,的确全是密密麻麻的英文字母,没有任何中文标签。

  被告代理律师认为,原告杨先生在第一次购买后就应该知道产品包装上没有中文说明,之后又继续购买,在短短十几天内购买了几万元的商品,明显是一种恶意行为,为的是高价索赔,涉嫌恶意虚假诉讼。被告代理律师显然做足了“功课”,还翻出杨先生曾在之前参与“打假”诉讼的新闻报道,比如杨先生曾在东莞法院状告东邮公司、曾诉当当网关于无中文标识索十倍赔偿案……

  被告认为,杨先生是一名“职业打假人”,本意不是消费,而是为了巨额赔偿。

  出人意料的是,杨先生的代理律师当庭承认了杨先生就是职业打假人,不过,他搬出了今年3月15日实行的新消法对于“知假买假”的司法解释。“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在食品、药品领域,因“知假买假”产生的索赔,应被法院予以支持。

  另外,原告律师还表示,燕网公司销售的产品没有相应的中文标签,但是对消费者来说,只能通过标签来了解,可见被告的海外购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京东商城在这个问题上放任商家在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对此,京东商城方面表示,他们只是为店家和消费者提供了交易平台,不参与产品销售。而且燕网公司的资质合法有效,京东也已经尽到了审核义务。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原被告同意庭后调解。

文章关键词: 京东商城 洋奶粉 中文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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