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次产检未现异常产下女婴右耳右手畸形
患儿爸妈认为医院未尽责,院方称产检无过错,目前双方正接受调解
本报6月22日讯(记者 王晏坤) 襁褓中的莱州女婴桐桐,自出生之日起注定将比其他婴儿成长得更加艰难,因为她的身体存在右耳畸形、右手无大拇指、右脚畸形等身体缺陷。桐桐的爸妈称他们在莱州市人民医院做了十余次产前检查,均未查出异常,但出生后却是一个畸形儿,他们认为医院未尽到职责。目前,患儿家属和医院正接受调解。
6月10日晚8点35分以前,莱州市夏邱镇赵伟波一家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因为今年29岁的赵伟波马上要当爸爸了。当天下午2点,妻子贾昊旭被推进产房,一家人在门外等候着新生命的到来。
10个小时后,产房的门被推开,护士告知家属,新生儿存在身体缺陷,属于典型的畸形儿。
“对我来说,这就是晴天霹雳,这一下让我们这个普通家庭陷入困境,也让我觉得对不起孩子,她的将来怎么办?”赵伟波说,妻子得知女儿畸形那一刻起,也经常流泪。他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在莱州市人民医院产检时一切都正常,孩子出生后却发现身体畸形。
赵伟波说,妻子贾昊旭最初是在莱州市妇幼保健院做的产检,在该院2013年11月22日、28日给其出具的NT(胎儿颈项透明层)B超诊断报告单上都显示“胎儿颈项透明层增厚”,建议进行染色体核型检查。
“我们觉得莱州市人民医院在莱州最权威,在孩子15周再次产检时转到了莱州市人民医院,在这个医院得到的产检结果是始终没有发现胎儿异常。”赵伟波说,病历资料显示,妻子贾昊旭在莱州市人民医院一共进行了十余次产前检查。
对于桐桐出生后出现身体畸形的结果,赵伟波和家人都质疑莱州市人民医院在对孕妇做产检时没有尽到责任,存在应检未检的情况。他们需要医院给个说法,并给出桐桐接下来的诊疗方案和承担部分治疗费用。
对此,莱州市人民医院负责医患纠纷调解工作的王浩林和该院法律顾问黄金海告诉记者,此前已两次针对此事与赵伟波等人进行沟通,该院产科和超声科等相关科室的专家也已论证并给出结果,认为对贾昊旭进行的产前检查没有任何过错,所以医院对桐桐的现状不承担任何责任。
对于医院的答复,患儿家属不认同。6月19日下午,赵伟波等人来到莱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希望进行第三方调解。据莱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王金东介绍,正常情况下相关协调结果将在30天内形成。
患儿家属:医院遗漏了胎儿部分畸形检查
19日上午,记者在莱州市人民医院见到了襁褓中的桐桐,她看起来比同龄婴儿憔悴,额头上布满了白色小疙瘩,右耳严重畸形,只有四根手指的右手时不时伸出襁褓外。
桐桐的爷爷赵礼财说,孩子出生本是一家幸福快乐的事情,可对于他们家来说,现在只剩下痛苦和折磨。他们面临的不仅是精神压力,还有沉重的经济负担。为给桐桐找到更好的诊疗方案,赵礼财已经把桐桐的各项病历发给北京、济南等地的相关医院。
“孩子生都生了,谁能忍心放弃给她治病?砸锅卖铁也得给她治。”桐桐的姥姥孙淑霞叹了口气说,“看她乖巧可爱的样子,如果是健全的,这个家该有多幸福啊。”
赵伟波认为,莱州市人民医院显然存在医疗过失,遗漏了胎儿的部分畸形检查,未做NT检查,导致畸形胎儿出生,所以医院应当为此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为什么妇幼保健院都可以做出异常,莱州市人民医院却不行?如果医院能够及时发现胎儿畸形,我媳妇可以选择终止妊娠,不会让孩子来这个世界上受苦,我们也可以再生一个,但现在的情况是大人小孩都遭罪。”赵伟波说。
医院说法:产检技术有限 不能完全排除胎儿畸形
莱州市人民医院法律顾问黄金海称,产检是降低出生缺陷的主要环节,医学超声波检查可检出相当一部分的胎儿畸形或异常,是目前产前检查的主要途径。但由于目前医学超声波技术的局限性,全国范围内还不能百分百地查出类似桐桐这样耳、手、足等先天畸形的情况。
另外,根据《超声产前诊断技术规范》,无脑儿、脑膨出、开放性脊柱裂等六种病必须在产检期间查出来,桐桐的畸形情况显然不在这个范围内。
医学超声波检查的局限性主要受被检孕妇腹壁情况、胎儿体位等因素影响,也可能存在漏诊或误诊,在畸形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有可能不被超声波完全显示,因此超声波检查不能完全排除所有胎儿畸形。
黄金海认为,莱州市人民医院尽到了告知义务,因为该院出具的每张彩色超声检查报告单上,都标有“目前技术条件胎儿耳、手、足、甲状腺等等众多的结构尚不能作为常规项目进行检查。”
对于赵伟波提到莱州市人民医院未做“胎儿颈项透明层”属于漏检的质疑,黄金海称此项检查对孕妇怀孕时间有要求,只能在合适的时间检查才有效果,否则价值不大。贾昊旭转院时,应当把前期莱州市妇幼保健院检查结果交接给诊疗医生,才可能进行扩大范围的筛查。
医调中心:协调结果待定 医院是否担责需鉴定
“出于对莱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的信任,我们让他们帮忙协调。”19日下午,正在调处中心调解室接受医疗纠纷调解申请登记的赵伟波说,他希望早日达成调解协议,抽身继续赚钱给桐桐治病。
莱州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主任王金东介绍,从赵伟波等人提供的材料分析,诉求清楚明了,但医院是否担责赔偿,还需进一步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分摊责任。
按照医调中心工作流程,在赵伟波的调处申请递交的30天中,会有多次调解,结果会在30天内形成,具体的协调结果目前未知。
20日上午,王金东告诉记者,他已经通知莱州市人民医院相关工作人员,让其尽快提供相应的诊疗过程材料,进行材料核实,会尽快把双方叫到一起进行调解,但因为目前患方家属的诉求相应较高,协调起来比较有难度。
“无论双方是什么态度,我们都会按照程序进行调解,比其他医疗调解委员会有优势的是,我们有行政执法人员,会最大限度的保护受害方的权利。”王金东说。
前期诊断医生:胎儿颈项透明层越厚 异常概率越大
20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莱州市妇幼保健院给贾昊旭做“胎儿颈项透明层”检查的诊断医生,也是他当初提出了胎儿颈项透明层增厚,建议染色体核型检查。
“NT检查的时间限制的确严格,只能在孕妇怀孕11-13周加6天的时间里检查,超出范围的检查基本无效,且不具有参考价值。”该医生说,NT检查时间受限,主要是因为在11周之前扫描从技术上来讲很困难,因为宝宝太小;而过了14周,过多的液体可能被宝宝正在发育的淋巴系统吸收。
这名医生介绍,颈项透明层增厚与胎儿染色体核型、胎儿先天性心脏病以及其他结构畸形有关,颈项透明层越厚,胎儿异常的概率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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