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原籍湖南邵阳的一对夫妇,在未取得相关资质情况下,非法为936名孕妇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并对部分孕妇进行终止妊娠手术。已生效的该院二审判决表明,这对夫妇不仅犯有一审认定的非法行医罪,而且犯有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今年均为34岁的这对夫妇,夫姓刘,妻姓粟,均无《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在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间,利用私自购买的全数字便携式超声诊断仪,为936名孕妇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共获利人民币6万元。
多名证人证实,在这对夫妇非法行医的窝点,鉴定胎儿性别的费用是500元。一些夫妇通过B超发现是女孩后,使用刘某提供的药物实施人工流产,费用2000元。早在2011年4月14日,这对夫妇就因非法行医被中山市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处以没收药品器械,并罚款一万元。半年后,他俩又另选地址以无证经营的私人诊所重操旧业。2013年12月18日,新窝点被查获,便携式超声诊断仪、脚踏吸引器等被缴获,这对夫妇由此缴纳行政处罚罚金共31万元。
在一审中,法院判决:粟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刘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罚金已缴纳)。当地检察机关认为这一判决量刑畸轻。
在二审中,法院判决:刘、粟均犯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数罪并罚,刘、粟二人分获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年3个月,并各处罚金2.8万元、3万元。
文章关键词: 非法鉴定胎儿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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