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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体委、团委: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广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厅[2003]2号)精神,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广活动组织委员会制订了“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广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推广活动的全面、深入开展。
附件:
一、全国“健康少年”和“健康青年”评选和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二、学生体质健康达标单位评选活动实施办法
三、“健康大使”活动招募办法
四、“健康少年”和“健康青年”的基本要求
五、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大赛比赛办法
六、“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示范校”评定标准
附表:
1. 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大赛报名表
2. 达标示范地(市)、县(区)申报表
3. 达标示范校申报表
4. 健康大使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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