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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开不开外语课该听谁的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9日 09:16  新闻晨报  

  《首都国际语言环境建设工作规划(2011年-2015年)》已通过审议,近期将正式发布。其中,曾引起各界争议的条款——“未来五年,逐步实现幼儿园开设外语课”——已被删除。

  对于这一条款的删除,解读主要集中在两方面。一是减轻学生的负担,因为在此前的讨论中,就有人指出“这么小就上外语课,这不是给孩子增加负担吗”。二是师资力量跟不上,要求幼儿园一定要开设外语课,如果没有相应的师资,结果可能适得其反。

  在笔者看来,这是表层的原因,有关《规划》的制订者,可能也是出于上述原因,删除了相关条款,但这一话题,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学校、幼儿园有无办学自主权。

  幼儿园给孩子进行怎样的教学,教育自主权应该归属园方。幼儿园可以结合本地区学生的特点、家长的需求,组织有针对性的教学,这才有利于形成幼儿园个性与特色。如果幼儿园的办园,只能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齐步走”,那出现的办学景象,就是“一刀切”地开展某种教学活动,或者“一刀切”地取消某种教学活动,幼儿园就会“千园一面”。

  具体在外语教学上,就是政府部门有心让孩子从小就学习外语,其操作方式,也不能采取政府部门直接参与幼儿园办园的方式,而应该是用政策加以引导,比如,可设立基金、可开展对教师的免费培训,至于幼儿园是否进行相关教学,这应由社区教育委员会、学校决策,政府部门不应干预。

  我国正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各地政府也增加了幼儿园的投入,以北京为例,北京市已决定,将投入50亿元,在三到五年内新建118所幼儿园,改扩建幼儿园300所,公办园的比例将从67%提高到80%。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当然是好事一桩。但是,随着政府投入的增加,政府机构对幼儿园办园的干预也增多。其基本逻辑是,政府出了钱,自然幼儿园就属于政府部门,可以叫他们咋办就咋办。据笔者了解,一些地方在增加对民办幼儿园的投入之后,将园长的选拔、任命权“收归”政府。理由是,进行规范的办学管理。

  这是已经发生在高等教育领域、中小学中的行政化现象,向幼儿园的延伸。这种局面如果不加以遏制,我国幼儿园的办学特色将难形成。在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时,有必要理清政府与幼儿园的关系,明晰政府的权责。在我国《教育规划纲要》中,没有专门的部分谈到幼儿园的管理问题,但其管理、办园,应根据“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要求,在落实幼儿园的办园自主权的同时,建立园内的民主管理机制。

  所以,对于北京删除相关幼儿园教学要求的条款,我更希望这是政府部门在明确自身权力基础上做出的选择,如果不是,那么,极有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又会有政府文件要求幼儿园进行某些教学。(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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