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吴少敏)今年3月,东莞市提出了学前教育未来5年的发展目标和3年行动计划。昨日,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加快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敦促各镇街尽快发展学前教育。对学前教育发展未能按期达标的镇街,将一票否决其在教育工作中评先评优的资格。
《通知》提出,将建立和启动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导制度。从明年开始,东莞将发展学前教育列入镇街政府教育实绩考核内容和干部考核体系。在“一票否决”的同时,对公办幼儿园建设成绩显著、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效明显、市民满意度高的镇街及社区进行表彰。
镇街都要有中心幼儿园
在东莞,孩子上幼儿园不难,但进入公办园、优质公办园很难。
根据《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东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至2012年,每个镇街至少办1所市一级以上标准的公办中心幼儿园,辖区内六成户籍幼儿可入读公办幼儿园。至2015年,各镇街辖区内100%的户籍幼儿和部分新莞人子女可入读公办园。
昨日下发的《通知》要求,南城等3个暂时没有中心幼儿园的镇街要尽快落实土地、资金,幼儿园要在2012年底前竣工使用。有中心幼儿园的镇街,要改善办学条件,在编教职员工向中小学学校同职级教职工待遇看齐。
用地指标一直紧张的东莞,能否腾出空间来发展学前教育呢?
《通知》提出,各镇街可利用联合办学及高中布局调整后空置校舍场地、“三旧”改造工程中可统筹使用土地、以及其他富余公共资源,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新增加的镇公办幼儿园与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性质和运作模式相同。
理顺集体幼儿园管理体制
近年来,由于村改居管理体制的改革和经费负担的压力,一些村集体开始“甩包袱”,通过转租、承包等方式,改变村集体幼儿园的办园性质,带来了管理难、责任不明确等问题。
针对此问题,《通知》要求,各镇街在与主办此类幼儿园的村(社区)就收归所涉及的如园舍产权、经费、招生等问题达成一致的,可收归省市一级幼儿园为镇公办园,但其办园性质、投入及运作模式应该与镇中心幼儿园、镇新建公办园相同。
倘若镇街与村(社区)因产权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采用镇村合作办园的方式处理。
另外,经济条件较好的村(社区)可继续办村(社区)集体幼儿园,为本村(社区)及周边新莞人提供普惠性的学前教育。
《通知》要求,在2013年前,转租给个人举办的村(社区)集体幼儿园要重新作出选择,不能转变成镇街公办园、与镇街合办或村(社区)独立办园的集体幼儿园,经过镇街同意后,要转制为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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