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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善华:家本位文化维系家庭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2月29日 17:03  新浪育儿  

  “家本位文化”维系家庭稳定

  杨善华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

  上一世纪九十年代,中国社会出现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对于这种变迁对城乡家庭的影响,我们在九十年代初进行的中国七城市家庭研究中曾有这样的阐述:

  对于家庭的主要成员来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经济发展使他们当中绝大多数人的收入有了程度不同的提高,从而使他们所在家庭的收入的总体水平也有了相应的变化,不少家庭的收入大幅度增长;而主要由企业或其他种类的“单位”经济效益不同带来的收入分化也程度不同地导致了家庭成员收入的分化。另一方面,城市中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私有制企业、三资企业的发展以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新的就业位置,使个人职业流动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家庭成员的职业分布与社会地位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收入分化与由社会流动带来的收入变化改变了家庭成员原来的收入格局,特别是作为家庭核心成员夫妻的收入结构,与此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家庭成员的价值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不仅表现为一种功利主义文化及其评价机制的引进(由过去根据动机评价行为变为根据后果评价行为),也表现为风险意识的大大增强。可以说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导致的社会变迁对城市家庭的影响,首先在于改变家庭的收入水平与收入格局,改变家庭成员的职业及与此相连的家庭成员的社会地位及改变家庭成员的价值观念。这三方面的变化进而影响到家庭的各个方面--家庭的诸项功能、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在这里,家庭的收入水平与收入格局、家庭成员的职业与社会地位、家庭成员的价值观念是中间环节,即是由社会到家庭的一个进入口。而在这十年中变化最显著也最快的则是家庭的消费功能。

  而到了1990年代的末期,城市的改革开始走向深入,中国经济出现了多种成分并存的新格局,社会也开始由原来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转型对社会而言,意味着资源的重组和再分配及市场竞争机制的建立;对个人而言,这意味着城镇的老百姓将永远告别“铁饭碗”的时代,浮沉于市场经济的大海,面对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同时也面对比以前更多的机会。与相当多的国有企业不景气同时并存的则是民营企业、合资和外资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可以说,这是城市社会进一步分化的一个前提。从此以后,城市居民发现他们自己正在日益远离稳定和可预期的生活,生活似乎开始变得捉摸不定和无法预期。在一部分人富裕起来的同时,也有一部分人发现他们与别人比正变得日益贫困。而对于愿意且有机会致富的人来说,他们发现享受更好的生活的同时也意味着更多的付出,所以他们在品尝生活的丰富的同时也必然要体会生活的艰辛。

  此时,由于处于不同地区中的各个城市以及城市中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之间更剧烈的竞争和分化,导致一批国有企业中的职工的“下岗”和因企业不景气导致结构性失业。这使由单位效益不同导致的不同地区的家庭之间、同一城市的不同家庭之间或者同一家庭的不同成员之间的收入分化更为显著,从而强化了不同家庭之间的收入分化及原有的家庭收入格局的性别与代际变动的趋势。

  这样,伴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剧烈和日益增多的下岗工人的再就业,家庭主要成员的职业流动趋势亦被强化,这种职业流动将改变他们的职业与社会地位之分布,从而对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与相互关系发生变化。在原有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个人在就业、医疗、伤残、意外事故及养老等方面必须承受比以往大得多的风险的时候,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支持就成为应对外界变化的一个必要前提,这在一个方面固然增强了家庭的凝聚力,使家庭成为一个温暖的避风港;但在家庭成员的相互支持发生问题之时,维系家庭成员的纽带就会变得十分脆弱,从而增加家庭破裂的危险。显然,这是导致家庭不稳定或者家庭凝聚力下降的一个可能的原因。除此之外,笔者认为还有一个可能的原因,这就是与功利主义文化相联系的一种“个人本位”的价值观念的滋长。

  因此,由于从1980年代起中国城镇就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农村亦由于计划生育的缘故,每个家庭所生育的子女数目大体都维持1-2个,再加上中国社会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告别了短缺经济,因此城乡绝大多数家庭的生活水平也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这使得父母有更充足的精力和财力来提高他们的抚养质量,但反过来他们对子女未来成才的期望也大大提高了。由于受到家庭的优待并处于家庭的中心位置,1980年代之后出生的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很容易养成以自我为中心的意识和观念。社会转型期还有一个特点是功利主义文化和个人本位价值观在社会中的扩散。功利主义文化的基本特征是,对行为的评价由动机评价转变为后果评价,它的本质是急功近利,并以追求短期收益的“有用的就是好的”作为基本的评价准则。这样的思想意识和观念向社会的各个层面不断渗透,导致了社会价值的多元化。而追求眼前的个人利益这样一种短视行为亦逐渐演变成了一种社会的共识,

  由于这样一个背景,不管在城市还是农村,很多家庭在子女刚出生时就已经开始筹划(甚至已经规定好)他(她)未来的成长之路了。可以想象这样的期望会对这些家庭的孩子形成怎样的压力。但是从子女这边来看,他们的自我中心意识却是和功利主义文化和个人本位的价值观很是契合,再加上青春期的逆反心理,这使他(她)们急于摆脱父母对自己的安排和控制,试图无拘无束地安排自己的生活。而他们这样的行动往往会被他们的父母认为是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将来会吃大亏从而加以干涉。显然,在这样的家庭中代际冲突几乎不可避免。

  那么中国城乡的家庭是否会因为此就会导致离散趋势的加剧?从我们的研究看,这倒还未必。从我们的调查以及有关部门公布的关于中国的城乡的离婚率统计来看,中国城乡的离婚率其实并没有像人们所想像的那样高,上升的趋势也没有那样快,大体是稳中有升的格局。其次,中国的城乡家庭虽然家庭结构在趋于简单(核心家庭、夫妻家庭的比例在上升),家庭人口也在减少,但由于中国独特的家庭生命周期以及城市与部分农村地区实行的独生子女政策所导致的“四二一”的家庭人口模式也使中国城乡主干家庭这种家庭结构一直占据着相当的比例。也就是中国城乡的家庭结构被没有出现一个所谓的“核心家庭化”的趋势。而且,独身的比例在我们的调查中也一直很低。究其原因,是因为在中国城乡社会中“家本位”文化一直占据着支配地位,它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也主导着城乡家庭的未来方向。

  这种“家本位”文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1)在家庭成员与作为整体的家庭的关系方面,强调家庭高于个人,个人利益应该服从家庭利益(当然,反过来家庭也必须考虑满足家庭成员的个人利益,但这是后一步的事)。(2)强调每个家庭成员对家庭所负有的责任,并且认为这种责任应该伴随家庭成员生命的始终。(3)“家本位”既包含了“家庭本位”,也包含了“家族本位”,即所有的家庭成员都负有对自己家庭所归属的家族的责任与义务,“光宗耀祖”为此做出了一个最好的注释。

  而与“家本位文化”相联系的是一种父母对子孙负责的、在代际关系上向下倾斜的责任伦理。

  这种“责任伦理”首先体现在父母在与子女相处时责己严,待人宽的态度。年轻时,他们抚养子女是不计回报的付出,到老了,只要自己有能力,他们还是不计回报的付出。等到自己丧失了付出能力的时候,他们则把不要子女的付出或尽量减少子女的付出作为自己的付出。这样,“责任伦理”就自老一代有孩子时起,一直贯彻到他们离开这个世界。而且,对每一代人来说都是这样。

  而且,因为中国社会中责任伦理的存在,亲代对“孝”的内涵给出了自己的解释,子女尽力去实现父母对自己的期望逐渐成了“孝”的内容。慢慢地,这些期望变得与子女自己的事业和家庭有了越来越多的关系。无疑,父母这样的宽容与宽容背后浓浓的亲情正是家庭代际和谐的前提,也是促进家庭凝聚力的重要因素。而且,由于责任伦理是向下倾斜的,所以等到“80后”甚至“90后”步入婚龄结婚生育的时候,他们就会体会到自己对家庭和孩子的责任,就会理解父母的做法并感受到父母对他们的亲情,从而促使他们向家本位传统的回归并缓解他们与父母的冲突—因为人对亲情的需求毕竟是任何物质的东西都无法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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