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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孩子”也应有生存权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3日 09: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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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会·民生调查之“黑孩子”追踪

  羊城晚报记者 李青 孙朝方

  羊城晚报“两会·民生调查”披露了广州好心人谢永强夫妇收养弃婴13年,却无法为孩子入户的困惑。少女阿惠的命运牵动了不少广东省人大、政协代表的心。他们纷纷通过羊城晚报表示,“黑孩子”也应该有基本的生存权,阿惠的命运应当可以改变!

  “黑孩子”生存权应有保障

  “看了羊城晚报相关报道后,我很不平静”,昨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妇联常务副主席周丽琼表示:“客观来说,阿惠面临的入户上学问题,按照现有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好解决。但换个角度看,这些规定限制是否应当首先服从于人的生存权?”她认为,阿惠的难题应该可以作为特例解决。周丽琼指出,“建设‘幸福广东’要以人为本,阿惠的经历也在提醒相关部门在制定法规条例的时候,更要以人为本”。

  广东省人大代表江波也认为,从法律上来说,“黑孩子”身份不明确的主要问题在于来历不明。目前法律上落户的正常程序是提供出生证明,这就需要找到亲生父母。如果找不到,孩子就应当“信托政府”,由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再由相关部门进行抚养。领养人对孩子进行领养要办理领养手续,并到民政部门登记在案。

  但江波强调,抛开法律“冷冰冰”的身份认证流程,不论孩子的出生来历是否明确,“首先孩子不应该受影响,肯定应该给小惠落户”。

  没有“公民待遇”是一种隐患

  “像阿惠这样的‘黑孩子’,广东到底还有多少”?昨日,接广东省政协常委王晓华向羊城晚报记者抛出疑问。

  据媒体报道,早在1998年前广东省没有户口的“黑孩子”就多达百万,2009年,有关“黑孩子”的报道再次见诸媒体。据当时的媒体报道,“广州历年政策外出生未入户人数有19084人”。有代表认为,如果“黑孩子”不能顺利过渡为社会人,将成为一种社会隐患。

  江波表示,事实上,全国人口普查目的就是掌握社会的真实人口情况,而每次的人口普查都会设置一定的漏报率,这其中已经涵盖了“黑孩子”这样的特殊情况。

  王晓华则认为,“黑孩子”如果连基本的生存权都无法得到保障,一方面,他们受到“歧视”,基本权益被剥夺;另一方面,他们成长于一种负面环境中,必然更容易对社会产生负面的心态,“因为社会没有给他们‘公民待遇’”。

  回 音

  阿惠命运可以改变

  省政协常委王晓华认为,她的入户问题“有法可依”

  “阿惠的问题一定要解决,必须要解决!”广东省政协常委、广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晓华昨日直陈。

  为了阿惠的命运,王晓华昨日特地查阅了相关法律条款。

  他告诉记者,谢永强夫妇是在1998年捡到的阿惠。1999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正)》正式实施。按照规定,1999年以前收养的孩子只要持有相关部门(比如街道)的证明,就可以在公证处办理公证,凭着公证直接上户口。“按照这个程序,谢永强夫妇可以直接找到相关部门开具证明,到公证处办理公证,就可以解决孩子的户口问题,”王晓华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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