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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为什么要施行计划生育政策?(实录)(2)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4月20日 15:17  新浪育儿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宋健副教授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宋健副教授

  殷智贤:后来国家从政策、制度、配套设施,都指向独生子女家庭作为中国主流的家庭结构,所以成为海内外一致在口头上传播时,大家把它简称为独生子女政策。

  宋健:在公开信发表30周年的时候,曾经有过这样的一个纪念活动,重读公开信看视频:中国为什么要施行计划生育政策?媒体来源:新浪育儿一下公开信所提到的。我把公开信作为学生的必读材料,30年后重读公开信很感动,跟很多领域的公开信不一样的,像家长对孩子殷切的希望,谆谆教诲,国家已经到了没有办法的地步,因为人口太多没有更好的办法,两害相权取其轻,请大家帮助国家渡过难关,请你们节制自己的生育,如果能生一个最好。当时没有严厉强制性的。

  殷智贤:它是一个倡导,但是后来在进行贯彻的过程中,从一个软性的提倡变成了硬性的。

  宋健:可能有实施的变形,可能也跟大环境变化有关系,在整个宽松的政策背景下,大家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自己的这样的一个意愿。比如说在提倡两个正好时,有大量家庭生一个孩子。如果提倡一个孩子,并且后来尤其是在城市,就基本上如果你要生第二个孩子,可能会有一些这样的负面的影响。主要是在这个相应的辅助政策上有一些行政的措施,这可能对于大家的心理上是很难接受,反倒会有一些逆反心理。这个政策从1980年的公开信到1984年仅仅四年时间,1984年考虑到这个政策的确跟中国实际国情有出入,当时叫做开小口堵大口,鼓励的政策和措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有很多人开始多生抢生,有逆反心态出现了。在1984年的时候中央调整的政策变得很温和,这时农村和城市差异显现出来了,城市经济发达一些,家庭困难少一些。农村比较落后需要劳动力,客观是需要多子女的。当时的政策考虑家庭实际困难,变成因地制宜的政策。我们经常会用一二三来形容中国的政策,从1984年开始这个政策就已经不是独生子女政策,而是一二三的政策(备注:即在大多数城镇地区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在部分农村地区,第一个孩子是女孩的家庭允许生育第二个孩子;海南、云南、青海、宁夏、新疆等地农村普遍生育二孩;在黑龙江、海南、青海、宁夏等地区的人口稀少少数民族、牧区少数民族农牧民、边境地区少数民族居民以及因再婚、前两个孩子均为女孩等特殊情况,可以照顾生第三个孩子等)。

  殷智贤:刚才您帮我们梳理了一下,澄清了很多概念,在以往民间媒体传播认识上,有一些不太清晰的地方您帮我们梳理了。我们也看到了很清晰的社会现实,当你生二胎的时候他说你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这样通常女员工会失去很多权益,本来她作为女性,我们保护女性权益,因为生二胎有一些权益就不享有。这种情况下,使一些人觉得她的生育意愿没有得到充分的实现,不太理解国家现在已经富了,为什么还不允许我们生二胎。仍然存在如果你作为国家公务员会面临被开除公职的可能性。

  到了今天,我们了解到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来讲,如果父母双方都是独生子女你是可以生的,那个时候这样的很少,大多数不符合这个条件。到今天我们也看到,国家仍然明确表态要把计划生育政策继续执行下去,很多人说我还是不能生老二。为什么我们国家到今天仍然需要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继续这样严格的控制它,不能说想生几个生几个?就您的了解,中国目前的国情为什么不能承受完全开放,想生多少生多少这样的生育的现实呢?

  宋健:刚才在您的话里头,关于妇女的权益的问题,就刚才的政策是一脉相承的,本身在不同的地区,针对不同的人群政策规定是不太一样的。我们感触很深是在城市拥有公职的家庭,好像是受到限制。但实际上在2001年,我们有了第一个《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如果仔细读那个法,中国现在要依法治国,如果按照那个法不是不许你生,如果你生的话,会以你多占了社会资源这样的一个说法,然后征收社会抚养费。这个实际上也是对于那些响应国家的号召,不生或者自觉的少生这样的人群的一个补偿。从法理上或从公平角度是可以理解的,在任何的国家都有类似的规定,只不过在城市会经常看到个别的案例,大家总是会用一两个特例代替全部。

  殷智贤:每生一个小孩,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来讲,首先这个孩子享受九年义务教育,他使用全体纳税人的资源。医疗方面他也会享受比如其它头胎孩子一样的权益,这个权益是平等的。他享受这个权益同样占有社会资源,原来人口规划是按照原来有一个总人口数配置这些资源,所谓超生的这些人,开始跟原来规划内的人口一样,要去消耗资源的时候,就可能会显得这些资源不够用了。我们征收的这部分,我们说超生民间说的,像法理上它叫社会抚养费,确实是使用一些社会资源,为使用的资源支付一定的费用。因为这些资源是全社会全体纳税人共同缴纳,然后来养育我们国家的下一代的。超出这个人口规划的这部分资源,事实上确实是需要做补偿的。

  还有一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一方面我们现在看到,有很多人国内不让生他们出国生,到美国去生到香港去生。这些孩子有的可能就放在国外去抚养和成长,但有些他带回国内,带回国内目前我们国家像这一批出生的孩子,持境外出生证明。在国内如果他要上幼儿园、上学、看病,国家对于这部分所谓相对于中国出生的所谓超生的小孩来讲国家有什么规定?会征收社会抚养费吗?

  宋健:我们现在在讲计划生育政策的时候,某种意义它已经是一种进步了,这个进步是从人类的历史上来讲的。自古到今,无论任何民族都会有人口控制,否则民族会面临资源不足问题。两大方向,一个是育前控制一个是育后控制,育前控制是生育之前通过限制的方式进行控制。育后控制是像过去很多民族是这样的,生下的孩子死亡率高的时候,必须靠多生来弥补,或者通过杀婴或者是通过把孩子送走这样控制。育后控制是不人性的。

  这个涉及到微观家庭和整体国家的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永远存在冲突。个人理性集中起来未见得是群体的理性,经济学成为共识了。整体家庭的集合放在国家里,用国家所有的资源,对国家这个政府来讲,它可能有一个整体的利益,所以为了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得已要限制一些人的这样一个利益,所以可能会有冲突,被限制的人总是不高兴的,这里头矛盾总是难以避免,这是一个层次。

  第二个层次是关于限制和生下来,您刚才说的,无论作为国内超生,还是国外生的。现在整体上的理念,计划生育的理念如果在没生的时候,希望你能按照政策生育。如果你已经生了,这个是你自己的意愿国家没有办法,为了国家的利益,虽然希望限制,但是没有限制住,其实这个孩子已经成为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还是应该给他应有的权利。这个就是我们现在提的以人为本,这个是对的,可能是为了公平起见照顾其他人利益,有一些社会抚养费或给一些象征性的惩罚,但是这个孩子还是像其他孩子享受正常的权利。所以大家觉得不公平,为什么他能多生,我不能多生。一个是家庭的选择,另外一个就国家的整体利益,你是否愿意遵守。

  像在马路上我们会看到闯红灯的现象,大多数人红灯停下来,但有人觉得无所谓闯过去了,那警察拿他怎么办呢?可能就是罚款警告等等。

  殷智贤:现在中国经济条件好了,到国外生小孩挺多的。前一段我们知道香港有一些比较情绪激动的人,为此表达了某种不满。就是说因为有很多人实际上是绕过中国目前执行的计划生育上的很多政策,但是这些小孩后来又被带回国内抚养,又不会真的放到国外去养。这样也会间接的带来中国社会资源的压力。作为我们公益组织来讲,谈生育安全,安全不仅仅是生理上的安全,包括心理上的安全,同时包括我们生活的大环境共同建设上的安全。感谢宋老师今天给我们分享很重要的话题,我们下一次还会请宋老师,针对广大朋友关心的很重要的话题跟大家探讨:执行这么多年中国人口政策,将会对我们未来的生活产生哪些影响,谢谢宋老师,也谢谢各位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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