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黑龙江哈尔滨市呼兰区高家村发生溺水事故,6名中学生落入松花江,其中4人死亡。同日,山东莱芜市莱城区高庄村也发生一起溺水事故,11名中学生洗澡时溺水,7人死亡。(综合2012年6月10日《黑龙江晨报》、新华网消息)
炎炎夏日,酷暑难耐,到游泳池、江河、池塘去嬉水消暑,成为不少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的休闲健身方式之一。但水火无情,每年暑期,全国各地都有很多溺水死亡事故发生。昨天同时发生在黑龙江哈尔滨和山东莱芜的两起学生溺水事故,死亡的都是处于青春年华的中学生,而且人数众多,让人十分惋惜。
正规游泳池由于管理规范,安全事故一般不会出现,但江河池塘属于开放型领域,人们游泳的时间和空间不确定,加之面宽量大,根本无法管理,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才造成每年都有众多的溺水安全事故发生。如何让很多人钟爱的江河游泳安全可靠,是摆在青少年监护人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面前的一个难题。愚以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把暑期游泳安全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首先,针对江河池塘游泳大多是青少年和在校学生的特点,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特别是当前即将放暑假,学校更应该将安全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和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让学生的头脑中有一根安全弦。其次,家长要教育自己的子女,杜绝他们私自下河下塘游泳,要让他们明白到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江河池塘游泳的危险性。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带领他们到正规的游泳池去游泳。
第三,相关部门在青少年容易去的江河池塘边设置警戒标志和安全提示语。如果确实去的人多,在经过考察和论证的基础上,可以开发成天然游泳池,配备必要的配套措施,既可以满足游泳爱好者的需要,也可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在那些去的人不多,但又有人去的地方和那些曾经发生过事故的地方,可以聘请一些当地人作为安全监督员,毕竟,人的生命才是最宝贵的。
最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安全知识教育和普及,让青少年懂得在险情发生后自救和他救的基本方法。
但愿新近发生的两起重大学生溺水事故能够给全国各地的暑期安全工作敲响警钟!
作者:杨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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