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男子1元钱诱女童出门实施性侵

2013年08月01日09:18  厦门网

  关注未成年人安全,到了暑期尤其重要。现阶段,离开学校的孩子们或四处活动,或独自在家,还有不少外来务工人员的孩子从老家来厦门与父母团聚。家长们,在日常忙碌时,不要疏于照顾孩子,尤其是家有女孩的父母,不要忘记为孩子的安全多绷紧一根弦。

  近日,同安法院审结两起女孩遭性侵案件,尽管歹徒已被法律严惩,可是留给孩子和家长的却是挥之不去的阴影。两名女孩的不幸遭遇提醒家长:哪怕孩子就在身边,仍需要提高警惕。

  父母隔壁看电视,色狼骗走11岁女生

  11岁女孩小芳(化名)是名小学生,和在同安打工的父母生活在一起,一家三口暂住在同安城区附近的一个临时出租房。今年2月某天的晚上9时许, 小芳在房间里埋头写字,房间的窗户正对着偶有行人经过的小巷,突然,窗户缝隙掉下一张1元纸币,没过多久,又有一张1元纸币掉到小芳的桌面上。窗外怎么会 有钱掉进来,好奇的小芳往窗外瞅了瞅,一个陌生男子嘻皮笑脸正朝她招手。

  年幼的小芳溜出了出租房。眼看方法奏效,被告人唐某一把抱起小芳,拐到了附近偏僻角落强行亲吻,小芳吓坏了,拼命反抗呼救,唐某捂住她嘴巴,并 强行脱下她的裤子,对其实施性侵。小芳拼命挣脱后,唐某掏出一把零钞给小芳,叮嘱她不要告诉父母。小芳回家后,赶紧将自己的遭遇告诉父母,她父母随即在小 巷拐弯处抓获了唐某,移交给警方。

  震惊

  小芳当时推门走出家门的那一刻,她的父母就在隔壁房间里看电视。而那个色狼唐某,刚好是在事发当天,到小芳家隔壁找老乡,偶然看到了正在做作业的小芳,顿起歹意,当晚便来诱骗小芳。

  【案例】

  多次与母亲同居男友发生关系,以为很平常

  未满14周岁的小花(化名)也是一名小学生,随妈妈陈某在同安生活,与丈夫分居的陈某找了男朋友张某,3人租住在一起,小花甚至喊张某“爸爸”。后来,陈某与张某分手,小花和母亲离开了同安,到晋江与生父团聚。

  去年9月的一天,小花被母亲责骂后离家出走,她打电话向母亲的前男友张某诉说委屈。隔天,张某的哥哥到小学门口接走了小花,还帮她在餐馆找了一 份临时工。次日晚上,张某开摩托车接走了小花,并以聊天为由,将她带到了同安一个公园的草地上。其间,张某提出与小花发生性关系,少不更事的小花遭到性 侵。

  年幼的小花也始终没有明白,误以为“睡过觉”很平常,显然,性教育的缺失,也是小花接连遭遇不幸的一个重要因素。

  震惊

  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后,小花说,之前母亲与张某同居期间,张某就趁她母亲陈某不在的时候,多次与她发生过性关系。最后,被告人张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法官提醒】

  被性侵就要报警 并注意保留证据

  同安法院刑庭庭长李昌明提醒:父母平时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培养孩子的警惕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一旦发现孩子被他人性侵,一定要注意及时报警,并保留孩子身上、衣物上可能留有的证据,以便公安机关及时破案,将罪犯绳之于法。

  【心理救助】

  鼓励孩子释放情绪 重新构建孩子的认知

  厦门心灵空间资深心理咨询师黄国清说,不幸受到性侵害的孩子,家长要重视对孩子的心理救助。在侵害发生的初期,主要处理的是孩子的情绪,家人亲 友在这一阶段,主要做好陪伴的工作,不要刻意要求孩子表达情绪,述说感受,多花时间陪孩子;过了恐惧期或震惊期,孩子的情绪相对缓和,愿意述说或是表达情 绪,鼓励孩子说出内心感受,释放情绪,让孩子明白这是偶发事件,与孩子无关,避免指责或让孩子自责。

  接下来,需要重新构建孩子的认知,这个世界仍然是安全的,但是需要培养自我保护意识,形成正确的防护意识与安全知识,鼓励孩子回到正常生活里,有助于孩子恢复安全的心理状态。最后要注意的是,如果孩子较长时间内无法恢复到正常状态,应尽快寻求专业心理帮助。

  【分析】

  每年8月强奸案高发

  据媒体公开报道显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最容易成为被侵害对象,在性侵案中,六成以上的被害人与加害人为熟悉关系,不法分子包括了受害人的亲属、邻居、老乡等。加害人往往利用熟人表面上的友善关系,接近被害人并伺机作案。

  被侵害的对象中,16周岁以下的群体占相当部分,不法分子利用受害人好奇心或者一些小恩惠进行引诱。

  在性侵案件中,犯罪地点多为城乡接合部等相对偏僻地段,这些地方人口流动性大,人员复杂。在犯罪时间上,夏天气温增高,强奸案也随之多发。有专家曾做过专门统计:气温每上升2℃,强奸案增加1%。每年的8月份,为强奸案的高发季节。

分享到:
保存  |  打印  |  关闭
搜答案 我要提问 我要回答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