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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遭强奸被强行送精神病院

2013年08月09日08:48  北京青年报

  广西一13岁少女被25岁男子一夜强奸5次后精神失常,但检察院以“发案时嫌疑人不知对方为幼女”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不予批捕,导致受害人精神崩溃。母亲向警方求助,女儿反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还说是家属要求!

  “女孩被强奸后,警方刑拘了嫌疑人,并向检察院报捕。检察院以“发案时嫌疑人不知对方为幼女”,不予追究法律责任。女孩因此精神受到刺激。家长向110报警,警方赶到后将其送往精神病院。经医生开药后回家休养。”

  近日,广西陆川县乌石镇一13岁的少女被25岁男子一夜强奸5次后精神失常,警察抓了嫌疑人,但检察院不予批捕,此事件导致受害人精神崩溃。母亲向警方电话求助,结果女儿被强行送进精神病医院。

  不满14岁小学生被强奸

  受害人的母亲刘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女儿蓝立立(化名)是陆川县的一名小学生。今年3月25日在家被我骂了几句后赌气出门,被在网上 QQ认识的25岁冯某以看电视为由带去宾馆,并与其发生性关系。”蓝立立是在网上认识冯某的,而且事发当天她曾用母亲的手机QQ与冯某联络。开始母亲并不 知道女儿认识冯某,但是孩子失踪当夜刘女士查看了手机上女儿的聊天记录,才意识到可能是出事了。

  刘女士表示,蓝立立在强奸过程中曾激烈反抗,不断挣扎并哭喊:“求求你,我还是小孩,刚13岁,放过我吧!”并在挣扎过程中,把冯某的眼角抓出 了血,可是冯某仍然继续施暴。为防蓝立立逃跑,冯某把其衣服藏到卫生间,一夜连续强奸了五次之多,最后还索要了她的QQ密码,可能企图删除聊天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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