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教唆3岁幼子拿他人遗落包据为己有

2014年08月25日09:53  燕赵都市报 收藏本文     

  本报衡水电(记者李海菊) 日前,衡水市的王女士去市区一医院待产,交完费后,将手提包忘在了收费处柜台上,等她想起来去寻找时,手提包已经不见了。通过医院的监控录像,王女士看到,自己的手提包被一个大约3岁的小男孩拿走之后,交给了一名女子。

  8月13日,王女士在市区一医院收费处交完费后,将手提包忘在了收费处柜台上。回去寻找未果后,她请医院的工作人员调出了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她在收费处交完费后,没有拿包就走了。然后看到一个女子用手指着包的方向,对一个3岁左右的小男孩说着什么,接着,那个小男孩踮着脚将她的包从窗台上拽了下来。由于窗台对于小男孩来说太高,他够了好几次才够着。小男孩将包交给了一名女子后,俩人迅速从侧门离开了医院。

  王女士说,她与看监控录像的人都怀疑是那名女子教唆孩子去拿的包。她的包里没有什么贵重物品,钱也不多,但是准生证、结婚证等重要证件都在里面。目前,她已经向警方报了案,但包还未找到。她说“气愤的不是丢包,而是气愤大人教唆孩子拿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这对孩子以后的成长是很不利的。”

  衡水市一位有20多年幼儿教育经验的老教师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3岁左右的孩子已经有了记忆,小孩母亲的方式十分欠妥,父母这样“误导”孩子,会在孩子心理上形成强烈的记忆,当他知道真相后心理会很受伤。孩子还小,父母应身教重于言教,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同时父母更要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原标题:衡水一女子教唆幼童拿他人遗落包据为己有)

文章关键词: 教唆幼子 手提包 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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