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两孩"生育政策将享中国最长产假

2017年07月07日 10:3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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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多的翘首期盼,西藏在职女性干部职工终于迎来了“两孩”产假政策落地。6日,记者从西藏自治区卫计委获悉,《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干部职工两孩生育待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已正式发文,干部职工两孩生育将享受一年产假,一度超越河南、海南(190天),成为中国最长产假。

资料图:两位小朋友正在玩耍。中新社发 刘占昆 摄资料图:两位小朋友正在玩耍。中新社发 刘占昆 摄

  西藏自治区卫计委妇幼处副处长匡雪莲6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该《通知》明确了职工的范围,包括西藏自治区户籍,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在职干部职工,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女方每胎享受一年产假(含法定产假)。

  其中,因工作原因未能休满产假的,用人单位将给予适当的补贴;其配偶同时也将享受30天护理假(不包括在年度休假内)。期间夫妇双方工资待遇不变,女方产假期满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通知》提出,在中国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继续享受《西藏自治区计划生育暂行管理办法》规定的奖励优待政策。

  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上世纪八十年代为了控制了总体人口基数,中国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推行。不过在西藏,女性一直以来都享有宽松的生育政策。

  对于有西方国家指责西藏“实行强制性的计划生育政策,违背人权”等,曾留学美国的著名藏族学者班觉曾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表示,西藏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区域,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来,并未实行强制计划生育政策。“仅凭语言解释还显苍白,应该要拿出一些让他们信服的证据。”

  他为此专门到西藏农牧区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调研。他发现当地农牧民超出三胎的现象十分普遍,同时也看到农村妇女对于生育的观念渐渐发生改变,从以前的越多越好到结合生活实际。“尤其是针对西藏农牧区,政府提倡农牧民生三胎,但并不做限制。”

  近年来,西藏各级医疗卫生条件改善,西藏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逐年下降,妇幼健康工作也得到进一步加强。同时,西藏对住院分娩的农牧民实行100%报销补贴,对每一名住院分娩的产妇发放生活日用品及婴儿服等。(完)

  中新社拉萨7月6日电 (赵玉芹 赵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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