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孕期起诉离婚 法官调解撤回起诉

2017年07月19日 12:08 新疆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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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子,一女子怀孕三月来法院起诉离婚,经法官耐心调解疏导后,主动撤回起诉。

  原告张某与被告秦某经人介绍后相识,恋爱半年登记结婚。婚后初期夫妻感情尚可,由于被告秦某婚后很长一段时间在家待业,总是打游戏,不顾家里,也没有给予原告应有的关心与体贴,双方经常为之发生争吵,原告失去了和被告继续生活下去的希望,遂来法院起诉离婚。

  上午开庭之前,承办法官冉法官与原告进行了简单的沟通和交流,发觉双方并无较大的矛盾,并得知原告张某已经怀孕三月,还向自己的丈夫隐瞒了这一情况,张某打算自行生下孩子抚养。冉法官对张某从物质和感情等两方面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谈心,认为张某的这一行为过于冲动,考虑问题太过简单,从物质角度来看,原告对生孩子的风险、养育孩子的费用、孩子的成长教育、自己的未来等问题都没有深思熟虑,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从感情的角度来看,张某和秦某都是年轻小夫妻,才结婚没多久,双方均还未过生活的磨合期,双方都是出于喜欢才选定彼此的人,生活中要多看对方的有点,彼此的缺点和不足要进行交流并努力改正,建立起一个家庭是多么不易,不能让一个孩子未出生就没有父亲,也不能剥夺一个孩子完整的家庭。冉法官认为,被告现也有了一个稳定且收入不错的工作,未来也是很有希望的。开庭当天被告及家人也来到了法庭,请求原告给这个家庭一个机会。原告张某听了法官的这翻话后,请求法庭给自己一点时间,让她好好想想。

  谁知下午下班前,原告就来法院撤诉,也说到是自己考虑不够成熟,他们之间也是小的问题和矛盾,被告及家人对自己其实挺好的,她冲动之下才起诉离婚,现在要求撤诉,回家好好过日子、生育孩子。

  该案以调解撤诉圆满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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