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习惯要耐心
让宝宝改掉“偷”和“抢”的毛病,有三种方法可以尝试。值得提醒的是,要纠正宝宝的行为习惯,不是一招一式可以见效的,因此办法要多次使用和交叉使用,以帮助宝宝建立物权概念。
直截了当法:当发现宝宝发生“偷”、“抢”时,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当场制止,并讲道理,让宝宝停止正在发生的行为,或弥补已经发生的行为,比如把东西还给别人等。不过稍大点的宝宝,要注意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可以在语言上动些脑筋,比如拿走幼儿园的玩具时,可告诉宝宝,“别的小朋友玩不到了,他们会伤心”,以激起孩子的同情心;也可以跟孩子说,“妈妈非常讨厌拿别人东西的宝宝”,利用孩子需要被认同的心理,来解决问题。
旁敲侧击法:家长可选择一些类似的故事给宝宝讲,要注意,讲完故事还不能达到教育的目的,而应该把故事里孩子的行为挑出来问宝宝:“这个小朋友做得对吗?”如果宝宝知道不对,可让他讲出哪里不对,以加深印象;如果宝宝较小,还不能分辨,家长可直接用语言和表情来加以评判,给宝宝树立正确观念。
还有一种办法可以尝试,比如宝宝把玩具拿回家,妈妈可把那个玩具放在自己耳朵边,假装问玩具一些话,然后跟宝宝说:玩具哭了,它说它的家在幼儿园,它要回幼儿园找爸爸妈妈。
提前预防法:孩子喜欢自言自语,父母可利用这一点。当宝宝在玩具店或朋友家拿着不属于自己的玩具时,父母可以让宝宝跟着说:“这不是我的东西,不能拿。”“我借来玩一会,马上还给他。”孩子通过自我言语,也能限制自己的想法和行为,增强自我控制能力。
换位实践法:根据孩子所做的事,来个位置对换,也可以说是以其人之首治其人之身。通过换位实践法,让孩子体验对方所处的心境,从而达到理解他人,明白自己的错误,并改正错误的目的。具体做法是在宝宝“犯事”后不久,妈妈与爸爸商量好,爸爸悄悄拿走宝宝目前最喜欢的玩具,妈妈挑逗宝宝去找,当宝宝找不到时,妈妈告诉他“被爸爸拿走了”。此时宝宝肯定会不高兴,借此机会告诉宝宝,“刚才你拿了别人的东西,别人跟你一样会生气”。宝宝就会明白,不管是谁这样做都不对。
孩子没有物权概念
三四岁的孩子没有物权概念,对所有权的界限实际上并不清晰,他们分不太清楚幼儿园的东西和自己家里的东西有什么特别的不同,由于自我意识的发展,他们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存在,头脑中有了“我的”、“我自己的”概念,但对“你的”、“他的”概念又比较模糊。所以,对一切他们有兴趣的东西,都认为是自己的。有些孩子只要觉得玩具喜欢,就把它们带回家里去了。作为家长,如果发现孩子有类似情况,不必着急,更不必给孩子上纲上线地戴顶“小偷”“强盗”的帽子。
经过教育,也许孩子还会有许多次的反复,这是因为他们需要把正确的观念经过多次实践才能内化为理解接受的东西。在这个过程中,父母要平和心态地陪伴,孩子才能轻松愉快地接受,并走过这个阶段。
每个孩子的发育状况不同,如果到五六岁宝宝已经能够分清你、我、他之后,还有这种坏毛病,家长就真该引起重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