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难道不都是老师该做的吗?
当一个孩子念完幼儿园时,他总共在学校待了700个小时。政客们忙不迭地指出:“在这700个小时中,老师要教很多,孩子要学很多,否则老师就要对教师协会做出解释。”我对此并无异议,只要我们公平处理,选择合适的老师,规定合适的教学时数。然而,在6岁以前,与在学校待的700个小时相比,孩子们在校外的时间多达52000个小时。
谁更有机会影响孩子呢?是那个上700个小时课的老师,还是家里的老师──父母、祖父母、叔叔、阿姨、保姆?这些“家庭老师”陪孩子52000个小时。答案是毋庸置疑的。
当然,有些父母没有能力或没有意愿承担这项重大责任。
这样的孩子意味着我们面临着“教孩子读书”与“给孩子未来”的双重挑战。对这个孩子而言,老师是最后的希望。就像菲利斯·索罗克斯(Phyllis Theroux)所说的,这是孩子“在步入成年之前的最后一个加油站”。如果老师能找到方法让孩子享受阅读的乐趣、养成终身阅读的习惯,那么孩子就有较大的机会健康成长,并能用正确的方法教育自己的子女,这样也就为未来的老师减轻了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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