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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日训练延迟满足能力

http://www.sina.com.cn    天津网-每日新报 

  是不是经常能看到这样的情景:超市里,因为自己的要求不被满足,很多孩子会以哭闹来要挟家长。对于孩子见啥要啥的行为,不少妈妈都很头疼。其实,家长只要提前跟孩子做好约定,孩子就不会撒泼耍赖。下面,咱们就看看一位聪明妈妈的育儿经。

  购物日是我和女儿溪溪在她3岁时就有的一个约定。这个约定内容是:每到周一,她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要的零食,价格不超过5元。除此之外,其他时间只能由妈妈根据需要买。这个约定的初衷是为了控制她见啥都想要的欲望。两年多来,我们双方都执行得很好。每到周一的购物日,女儿就特别兴奋,在超市里仔细地挑选。而在其他时日,她很少要求买这买那。很懂得节制。

  时间长了,我发觉这个“购物日”在训练女儿“延迟满足”的能力上,也收到很好的效果。

  这一次购物日,溪溪想买一款“旺旺大礼包”,售价15元。依据购物日约定,她的消费标准是5元,如果这次女儿选了旺旺大礼包,那就意味着她要牺牲两个星期的购物日。她能忍得住吗?她能心甘情愿地遵守我们的购物日约定吗?

  当女儿说出了她的想法后,我告诉她:“你的这一购物计划妈妈不反对,但前提是你必须牺牲两次购物日。因为只有这样,才不会违反规则。”女儿想了想认真地说:“好的妈妈。”于是我们拉钩一言为定。

  女儿在得到我的允许后,睁大了眼睛去超市选购她早已看好的旺旺大礼包。同样的种类,她选来选取,最后选中一款淡黄色的包装。

  回到家,我和她一起分析:“这一大包旺旺,你先数数总共有几个?然后你再算算,三个星期,以一周五天计算(双休日在外婆家有零食供应),15天时间每天吃几个?吃几个才能达到‘每天既有零食吃,又能坚持到第三个星期’的目标?”女儿在我的帮助下,得出了结论:一天吃4个“旺旺”,就能顺利坚持两个星期不买零食,而且每天还能吃到好吃的。对这个结论,溪溪完全接受。

  第一天,溪溪遵守规则,只拿了4个。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每天她都很守规矩地只拿4个,绝不多拿。而且在接下来的两个星期的购物日,她也没有提出要去超市买“好吃的”的要求。第二个星期的购物日,她忘记了,提出来要买,我一提醒,她立马接受。

  这是一次成功的延迟满足训练,这也是真实的生活中,人们需要拥有的一项生存智慧。而生存智慧是一切知识和智慧之源,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就是因为生存教育贯穿始终,生存能力从娃娃抓起。我相信,“延迟满足”训练就是一种生存能力的早期训练。文/王丽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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