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公共财政专为公务员子女提供优质学前教育不公平,这样的“事业单位属性”应该取消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通过《深化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广州市教育局局长屈哨兵表示,广州将逐步取消机关幼儿园,2016年之前,市属机关幼儿园将全部归口教育部门管理,面向社会招生。(8月15日中国新闻网)
机关幼儿园可谓“历史遗留问题”。在计划经济年代,不仅有机关幼儿园,其他单位大多也有自办的幼儿园,如此,大家并没有什么不公平感。实行市场经济后,其他单位的幼儿园逐步被取消,而机关幼儿园仍被保留,条件越来越好,教学质量上乘,与社会上幼儿园的差距越拉越大。机关幼儿园为机关人员子女而办,虽有时也对外招生,但名额极为有限,能够挤进去的孩子,其父母大多非富即贵。条件优越的机关幼儿园与普通家庭的孩子无缘,人们的不公平感油然而生。尤其是近年来,在“入园难”的背景下,在“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的冲击下,人们的不公平感迅速转化成一种深度焦虑,机关幼儿园因此屡遭诟病。
显然,人们的不公平感并非缘于机关幼儿园的条件好,而是缘于其条件为什么好——正是源源不断的财政补贴,保证了机关幼儿园的高质量;正是事业单位的性质,让机关幼儿园享受到各种政策优惠。广州市的8所机关幼儿园,2009年至2012年所获财政补贴分别为4802.02万元、5115.97万元、5754.44万元、7524.21万元。面对质疑,广州市财政局曾回应称,机关幼儿园享受财政拨款理所应当,因为它们是“事业单位属性”——好一个“事业单位属性”!普通民众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是父母要负担的“事业”,而公务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怎么成了政府要负担的“事业”?
公共财政源于每个纳税人,包括普通民众。拿公共财政专为公务员子女提供优质学前教育,这样的“事业”不公平,这样的“事业单位属性”应该取消。取消机关幼儿园,不是把幼儿园取消,正是要取消其“事业单位属性”,转变成普通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让普通民众子女也能分享之。公务员应“先天下之忧而忧”,其子女自然不应“先天下之乐而乐”,至少,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犹记得7月20日,《人民日报》用整整4个版刊登《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这份长达3万字的文件的核心内容就是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全体公民都能公平获得大致均等的公共服务。以我的理解,实现这个“均等化”需要一增一减——增加弱势群体分享公共服务的权利和机会,同时逐步去除强势群体所拥有的种种特权。以此观照,取消机关幼儿园不仅理所应当,而且是大势所趋。让公务员与普通民众拥有平等的公民权利,让公务员子女与普通民众子女拥有同等的入园、入学、求职、升职机会,这是人们的理想愿景。
广州市决定逐步取消机关幼儿园,改革的阻力想必不小。此前有报道称,广州市几所机关幼儿园拿出部分学位以摇珠派位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生,这一改革尝试引起了部分公务员的不满。改革一旦触及自身既得利益就牢骚满腹,不满归不满,不合理的既得利益必须要破除,改革必须要推行下去。从这个角度看,广州市政府“力排众议”取消机关幼儿园,体现了锐意改革的诚意和决心。广州带了一个好头,逐步推进的方式也很务实,愿其他地方能够借鉴之、效仿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