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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早教6原则培养完美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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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对孩子的早教都是给予了厚望的表现。家长可知道有6大原则能够决定孩子的未来呢?请看本文的早教支招,家长们就知道哪些是孩子最需要的教育了。

  1. 0岁起步原则

  如果把胎教划归优生范畴的话,早期教育则应从出生开始,重视全面培养,充分利用好0~6岁这一人生发展最珍贵的黄金岁月。

  因为到6岁大脑就基本成熟了,如果错过了这个生长期,人的脑力、性格和心灵就永远不会再有这样的机会去奠定精神健康成长的基础了。

  育幼苗是为了结硕果,抓早教是为了出“巨人”。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怀特博士认为,如果一个3岁的幼儿,在与学术上有关的各方面,如语言和解决问题的技能上,迟开窍6个月或更多一些时间,那么,他就不可能在以后的学业经历中获得成功。

  我们要从婴儿开始“抢”人才,争取不要让他们泯灭。正如美国费城人类潜能开发研究所所长多曼医生说的:“每个正常婴儿在出生时都具有像莎士比亚、莫扎特、爱迪生、爱因斯坦等人那样的天才潜能。”

  千万不要认为,抓早是为了提前几年上学,提前几年毕业和工作。如果仅此而已,那就太低估早期教育的意义了,你的认识还在门外。如果只是为了“提前一点毕业”,那么在目前我国就业尚有困难的情况下,何苦让孩子早早进入社会呢?又何苦要实施早期教育呢?

  总之,早,是为了奠定人才的素质基础,使他日后的发展有一个很高的起点、极强的优势。

  2. 激发兴趣原则

  兴趣是婴幼儿精神发育和主动学习的第一内驱力,正确的、浓厚的兴趣的形成(包括广泛兴趣和一定时期的中心兴趣),本身也是他们心理发展的重要内容。

  对于一般人来说,兴趣尚且是“最好的老师”,那么对于婴幼儿来说,兴趣则几乎是他们“惟一的老师”。因为婴幼儿会拒绝兴趣以外的一切教育,对引不起兴趣的事就关闭注意的门户,封锁记忆的仓库,停止思维和想像的启动,甚至还会哭闹。相反,如果孩子对某些事产生了敏感,感受到趣味,有了新鲜感和好奇心,他就会不分是难是易,不管重要不重要,不管课内还是课外,也不管理解或不理解,都能无意识或有意识地逐步记忆,渐渐领悟和掌握。他无需“苦学”,就能像学好母语一样,精确地获得理想的发展。

  婴儿处于无选择探求期,对一切新鲜事物几乎都会发生兴趣,所以要充分利用这个时期进行灌输才好。不给他灌输好的,他就会接受坏的;人的灌输使他成为人,狼的“灌输”就使他成为“狼”;灌输游游荡荡,他就成为“浪荡公子”或“悠闲公主”。

  3. 积极暗示原则

  婴幼儿是世界的“生客”,他们缺乏知识,没有主见,毫无判断能力,处处只是接受环境以及人们的行为和语言的影响。他们是环境的动物,环境塑造着他们的个性。因此,必须坚持利用环境、行为和语言积极暗示孩子,使他们产生认同,反对任何消极暗示和影响。

  要坚持以正面鼓励为基本教育方法,培养起他们的自尊心、上进心、自信心、同情心等,以保证他们得到全面和充分的发展。多一些鼓励、表扬、信任和严格要求,少一些批评指责,禁止无可奈何地消极数落,总让孩子觉得自己是好孩子,这是一条重要的基本原则。

  关于什么是积极暗示,后面有一讲还要作详细说明。

  4. 化难为易原则

  在人才成长的路途上会有许多学习的难关,越是将来发展困难的方面越要早学,提前让孩子接触,以获得对这个方面的初步印象,产生兴趣的萌芽,为日后的学习铺平道路。

  这是化难为易的最佳办法,是一条全面和充分发展的捷径。

  例如上小学以后,人人都觉得学习难,年龄越大越难,学得越高深越难。但是“初生牛犊不畏虎”,世界上惟有婴儿最不怕难,他们的心中只有兴趣和无兴趣之别,只有喜欢和拒绝之分,而丝毫没有困难和容易、怕和不怕的概念。所以任何将来学起来比较困难的东西,你只要变得法子逗孩子产生兴趣,他就会像学说话、走路那样容易接受。世界上还有比学听话、说话更难的吗?人生最初6年假如不学听话、说话的话,以后再学恐怕就只能制造悲剧了;而每一个3岁的孩子却能学得那么好!

  所以我以为,“化难为易”原则是人才学、教育学发展的一个突破,是培养优质人才的秘诀。

  5. 生活课堂原则

  丰富的生活和游戏活动是早期教育的最好课堂,是婴儿的惟一课堂和幼儿的主要课堂。

  这是由孩子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决定的。

  第一,他们的身体正处在生长发育最迅速的阶段,天生需要活动神经、筋骨和肌肉,不能坐得时间太长。

  第二,他们处在无意注意占极大优势的阶段,总是随时转移注意力,不能用课堂上课的强制办法来按教材章节学习。

  第三,对于婴幼儿来说,生活中的学习内容已经太丰富了,处处都有信息,处处都有乐趣,处处都能感受。他们以用五官感知世界为最大满足,而有益的玩就是最有兴趣的学,有趣的学就是最快乐的玩。

  所以,在生活的课堂里,使“教者理智有意,学者快乐无心”,充分引导孩子感受生活中的学问,孩子的发展将是无可限量的。正因如此,国家教育部门要求幼儿教育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中”。

  6. 家庭早教与托幼园所教育并重原则

  这又是一个与中小学教育不同的原则,也是由婴幼儿的身心特点和认识规律所决定的。

  孩子从来到世上第一天起,生理上便与父母断开了,精神上却与父母紧紧连结了。家庭是他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他的第一任老师,所以千万不可低估家庭教育在早期教育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父母不是个好老师,就是个坏老师;不是成为好的楷模,就可能成为坏的榜样,甚至是“教唆犯”。教育孩子是任何父母都推不掉、摆不脱的事,即使你把孩子给了别人,也要背负“给别人”的后果和责任。

  这样,作为早期教育的专门机构———托儿所和幼儿园,就应当把指导家庭早期教育作为自身工作的另一半。国家教育部门也应对早期教育实施家庭和托幼园所“两手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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