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对孩子的成长至关重要──人类漠视的宫外孕期──15分钟之差的结果──绘画大师笔下的圣母何以多左臂搂抱孩子──母乳喂养更重要的是精神喂养──亲生后母现象──庐隐、韩素音的人生苦痛──聂绀弩的“打牌党”母亲──“只给钱不给感情”地对待孩子,换来的只能是相同的“报答”──养母何以胜于亲母
人是早产三年的动物,因此造物主有意安排人类用1年的时间进行哺乳。事实上哺乳是
孩子的体外子宫,母亲的怀抱是孩子的体外子宫,当孩子依偎在母亲的胸前时,同他在子宫里的环境是极相似的,温暖柔软的乳房,围抱身体的母亲臂膀,母亲幸福的安详的目光……
在哈洛做的小猴与母猴的隔离实验中,他将出生后的小猴与母猴分开,然后使用两个代用母猴。一个是用裸露的铅丝做的,但是可以给小猴奶吃;另一个则用软毛巾包着铅丝,但是没有奶。结果是小猴喜欢裹着毛巾的假母,会较长时间地紧紧拥抱着它。有时饿了也到铅丝做的假母那里吃奶,但吃完后仍旧回到裹毛巾的假母处。这说明小猴不仅有食物上的需要,更有安全上皮肤上的需要。因此对于人类婴儿来说,哺乳一方面当然是为了生存,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为了从子宫出生后的皮肤饥饿。
皮肤传爱在青年恋爱时表现得尤为明显。当男女达到一定的感情阶段时,对皮肤接触的要求自然产生,而这种皮肤接触又促使感情的进一步加深,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也正是这种肉体的接触对心理产生深远影响的真实写照。既然现在仍有不少人对失贞耿耿于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让那些“逆子”对母亲的过失不加原谅呢?在哺乳时,母亲更加在心理上加强同孩子的这种一体感,即使不是生母,只要是孩子的乳母,她对孩子的这种心理联系便永远割舍不下。
吕新吾撰写的《闺范》记录了这样一个慈乳母。秦围攻破魏国后,遍诛皇族,只有一个公子没有找到,于是张榜布告:抓到公子者赏千金,藏匿者则诛三族,面对重赏和极刑,藏隐公子的乳母无动无衷,后因旧臣告密,乳母同公子逃到泽中,乳母以身蔽公子被秦军一同射杀。
在战争年代,一些母亲由于军事需要,将孩子送给了老乡,后来由于又有了孩子,对前面的孩子经常感情冷淡。在五十年代,一些领导干部和军工企业的职工,在母亲生育孩子后由奶妈喂养,这批母亲也常表现出对孩子的冷漠,他们退休后住在远离孩子的公寓里安享晚年。
这种拒绝哺乳的母亲自然难以同孩子建立感情,就是应付差事地哺乳也难以建立感情。现代医学研究表明,孩子出生伊始,如果不立即进行母子接触,那么就不会有一个良好的母子关系。
瑞典儿科大夫夏特曾对此进行了研究。在进行实验时,他把母子分成两组:一组是按照一般医院的制度分娩,即婴儿出生后,经过称体重等一系列处理以后,让母亲看一眼,便把孩子送往婴儿室。另一组则是在婴儿出生后用6 分钟进行必要的处置,然后,让婴儿俯伏在母亲的腹部,母亲贴身抱着婴儿,再盖上毛毯。过几分钟后,把婴儿挪到胸部,让其吃奶。前后共安排约15分钟的时间进行母子接触,尔后再进行一般的处置,把婴儿送往婴儿室,置于和其他婴儿同样的条件之中。
仅仅这15分钟之差,体现在母子身上的结果却大不一样。按照36小时、一个月、一年、两年后等35个检查期,这位医生对两组孩子进行观察和调查,直到两年以后一直存在两者之间的差别。这种差别表现在孩子身上,但是母亲的行动尤其有很大的不同。曾经接触15分钟的母亲,抱孩子、吻孩子以及同孩子搭话的爱抚行动比较多,而未作这种接触的母亲,对尿布是否尿湿等孩子的清洁卫生出现了神经质的倾向,爱抚行动也较少。向医生诉说育儿上的苦恼和辛劳的次数两者也有显著的差别……
再比如抱孩子的姿式。很早就有学者发现,绘画大师们画的圣母大都是左臂搂抱婴孩,而且发现,大多数母亲也都无意识地偏好左臂搂抱孩子,于是认为母亲是本能地让婴儿贴近她的心脏以获得胎儿期就已熟悉的心跳声。为了验证这个假说,有人曾做了试验,发现那些生头胎的母亲,只有在分娩后没有同婴儿分离的才养成了这种习惯,而在同婴儿分离后24小时的母亲则没有养成此习惯。因此,人们甚至得出结论,母亲与孩子之间的这种联系形式的养成,有个敏感期,这个敏感期就是婴儿出生后最初的24小时。
哥本哈根心理学研究所所长萨尔诺夫·A·梅德尼曾做过一项调查,这项调查的对象都是暴力犯罪者,令人惊讶的是,在16名犯罪者中,有15人是极度难产的情况下出生的,剩余的一名犯罪者的母亲患有癫痫。现在有很多犯罪统计资料都表明,这些人不仅家庭有大的问题,而且在出生时便是带着这种问题而来的。这些问题并不是遗传的,而是由于母亲出生时的难产,没有形成母子间的感通,这样的孩子尽管有父有母有家庭,但却如同无家庭的孩子,流浪的孩子一样无家可归,同野生人一样无所依从,这样的生长怎么不可能犯罪呢?有些母亲由于难产常常不自觉地对孩子采取敌视的态度,孩子从一出生就被母亲的心理所抛弃,这样就不可避免地将孩子推向犯罪的边缘。这种母性本能的差别在动物中更为显著。森永良子是日本的一位小儿科医生,她曾把一只出生后12天的狗同母狗隔离了3 周,但三周后仔狗重新回到母狗身边时,母狗不仅不加理会,而且在靠近时还进行恫吓,虽然后来也让它吃奶,但对待它和在自己身边长大的其他仔狗的态度迥然不同,绝对不舐它的身体。
所以,对于母乳喂养,我们过去问题强调人乳同牛乳、羊乳成份的不同,其实它们最大的不同在于这种喂养方式给母子之间精神影响的不同。如果用喂牛乳的方式,即使喂的是最好的人乳,那么,这种人乳养出来的可能还是狼子,因为这种哺乳方式是反人性的,狼的哺乳方式不管它喂的是什么,只可能喂出狼子来。
关于后母,给人的印象是极为不好的,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恶后母,但慈后母却廖若晨星。在《二十四孝》中有三个后母,但都极为狠毒,舜的后母要置他于死地,闵子骞的后母以芦花替棉花给他做棉袄,王祥的后母“不慈”,但他却卧冰求鲤给她。
在古代文学中,描写后母凶狠,前子悲惨的作品很多。如建安七子之一的阮 《驾出北郭门行》:“驾出北郭门,马樊不肯驰。下车步踟蹰,仰折枯杨枝。顾闻丘林中,敫敫有悲啼。借问啼者出,‘何为乃如斯?’‘亲母舍我殁,后母憎孤儿。饥寒无衣食,举动鞭捶施。骨消肌肉尽,体若枯树皮。藏我空室中,父还不能知。上冢察故处,存亡永别离。亲母何可见?泪下声正嘶。弃我于此间,穷厄岂有赀?’传告后代人,以此为明规。”
言一个孩子受尽后母的折磨,从被关的房子里偷偷地跑到亲母的坟上痛哭:母亲就在这里,可为什么见不到呢?这个孩子可能才七八岁,但他人却遭受了如此沉重的痛苦,由此可见后母之恶毒。
但是如果单独就后母来论后母,问题的实质可能难以发现,事实上,后母现象同样发生在亲母身上,而且由于是亲母,社会常常难以发现和谴责,而母亲也常有恃无恐,致使孩子的心灵遭受极度的创伤。
这种亲生后母现象的产生大约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出生时或出生后某种变故如难产、犯忌等导致母亲心理上的疏远。
在《左传》一开始,即“隐公元年”就记录了这一现象。郑武公之妻生了庄公和共叔段,由于生庄公时难产,便给庄公取名为“寤生”,意即脚先出来,倒着生的,并从此不喜欢他而喜欢他的弟弟共叔段,母子一直合谋以取庄公的王位而代之,最后兄弟相杀,共叔段逃到共国,母亲武姜也被关了起来,这就是后来人们所熟知的“郑伯克段于鄢”,《古文观止》中被列为第一篇。
“五四”时期的女作家庐隐也是如此。
庐隐的父亲是一个举人,在庐隐前面已有三个男孩,其父母很想再生一个女儿。生下庐隐后照说天遂人愿,应该皆大欢喜了吧,可不巧的是就在她降生的这一天。她的外婆去世了,于是迷信的母亲便认定正是她的出生带来了外婆的死亡,是个不祥的生命,因而拒绝给她哺乳,草草地雇了一个奶妈,最后干脆由奶妈带到乡下抚养。三岁时,其父到湖南长沙任知县时才将她接回。由于离开熟悉的奶妈,乘船时她一路啼哭,其父不胜其扰,顿生溺女之念,幸亏一位听差阻拦才留下了这个日后大放光彩的生命。
这样的经历,作家的感受常比其他人细腻。韩素音对自己同母亲的这种疏离曾有很详细的描述。
韩素音的母亲是比利时人,父亲是中国人,由于当时中国社会歧视混血儿:“想想看,她看见我的样子后会产生什么样的感情:个子不小,但黄黄的──也许是婴儿黄疸──这似晴天霹雳……,‘不,这不是我的孩子!’三个月内,她没看我一眼,也不喂奶,我险些饿死…。我出生后没吃过母亲一口奶!”一直到后来其母都认为她奇丑无比。6 岁后母女关系完全破裂,母亲喜欢她白皙的妹妹。
1954年,韩素音到美洲去看母亲,并给她带去礼品:“后来在父亲的东西中我找到她的一封信:‘你女儿给我们拿来的礼品我们都扔了,我们不想要这个无耻之徒的东西……’看完这封信,我无动于衷。长时间来我们之间早已无任何联系,这是决定性的。我根本不想同她握手言欢。她又不能把我怎么样,何必为此忧心忡忡呢?”
1962年她母亲去世,她妹妹无钱安葬,于是她寄钱去了:“母亲是用我寄去的钱裹身下葬的,对她的死我没有丝毫震惊与伤感,一丝一毫都没有。……我付钱主要是帮助妹妹,我喜欢她。”
亲生后母现象的第二个产生原因是由于子女较多,将其中的一位或几位寄养在别处,常常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处,当老人年纪大不得不把孩子接回家时,父母才将孩子接回家,这时由于心理距离太远,加上生活习惯大不相同,仿佛是一个生客住进家里。而孩子更不习惯,久而久之心理距离蜕变成心理对抗,许许多多的悲剧便是这样上演的!
关于这些我在第一卷的开头已有许多事例。
导致“亲生后母现象”的第三个原因是因为母亲执迷于某种事情而置孩子不顾,这种类型可能是母性冷淡,或母性没有展开。
聂绀弩说自己的母亲“于不知什么时候死去了。……我听见了这消息,奇怪不,没有哭,并且没有想哭,简直像听隔壁三家的事情似的。这很不对,但我本来就不是孝子。其实这淡漠,早在母亲的意料之中,她曾对我说:‘将来你长大了,一定什么好处都不记得,只记得打你的事情。’知子莫若母,诚哉!”
聂绀弩既不是难产,也不是送给别家寄养,何以如此呢?原来其母是“打牌党”之一,“她一拿起牌,就不能再惹她;一惹,她就头也不回,反手一耳光。输了钱,自然正好出气,奇怪的是,就是赢了也是这样。据说,一吵就会输下去的。不幸的是,她几乎天天打牌。”
有过此经历的人都知道,打牌是一件极需要集中思想的事情,的确怕吵,而其母天天打牌,同孩子自然谈不上沟通。开始可能喜牌更甚于喜小儿,慢慢的因为喜牌而迁怒迁恶于小儿了,遗憾的是这些铁杆“打牌党”常常是婚前就已嗜牌如命,生孩子不过是打牌征途中不得不为之的事情,这样母性就避让给了牌性。我们现在还不难看到这一现象:出来打完麻将,回去再打孩子,打孩子作为平衡自己情绪的工具,慢慢的也就成了亲生后母。
由于戕害严重,当孩子成人时不自觉地在母亲身上发泄这种压抑已久的怨恨来平衡自己的情感时,人们对此常齐声谴责孩子为不孝之子,为母奶喂出狼子来,反正天下无不是的的父母,反正天下多的是不肖的子孙,这种判断与谴责便自然而然成为定律。
马丁·路德在成为著名宗教领袖之后,仍经常在书信和说话中公开地将自己的精神抑郁症归罪于母亲,告诉自己的朋友和孩子们,她曾如何让他遭受痛苦,如何因做错一件小事便毒打他一顿,如何在严寒的冬天早上把他赶出房外,将家里仅有的一点温暖些的地方留给其他孩子睡……
这可以说是一起生母戕害孩子心灵最典型的标本,但是人们就是无法相信一个孩子说的真话,相反却认为马丁·路德对自己幼年时代曾经遭受过的苦难的回忆显得想象力过于丰富,认为只是一种事后的想象,因为他们的父母在村子里并不是声名狼籍,因为母亲对他的惩罚相对于类似的穷人家来说并不过份!但是,人们完全没有注意到他母亲在对待路德的态度上的实质问题,即她完全把路德当成一种令她厌恶的丢之不掉的讨债鬼。在这种仇恨孩子的态度里,也许她并不打骂孩子,但是每时每刻无不在孩子的周围散发着一个咒沮的毒氛,是这种仇恨才让孩子成长后才以仇恨来偿还来平衡,更何况更多的时候母亲还并不如此“温文而雅”呢!
聂绀弩说:“母亲打我的时候,从来不哑打。一面打,一面一定骂:‘砍头的!’‘杀脑壳的!’‘充军的!’‘短阳寿的!’母亲虽不能说是大家闺秀,却也不出身于什么低微的人家,不知为什么知道那么多的骂人的话。其次,母亲打我的时候,从来不许我的脚手动一下。她有一句术语,叫做:‘动哪里打哪里。’儿子也很难像喂的绵羊,动一下,跳一下,一面固然是心里受了许多冤屈,无可伸诉,一方面也只是一种简单的生理的反映,但这却多费了母亲的许多力,也使父母的身体多吃了许多苦。”
正是因为这样,聂绀弩才这样说:“我有一个牢不可拔的偏见:无论为了什么,打孩子,总是不应该的,而错误总是在大人一边。”
其实“打”仅仅是这种感情摈弃的一种形式,即使不打,也会有其他的方式来表现这种心灵施虐。这些年孩子不赡养老人、虐待老人的报道不少,舆论大多指向孩子一方,我以为这有欠公允。记得中央电视台的某一栏目曾以《母亲》为题报道几个子女不瞻养老人,结果被老人告到法院这一事件。几个孩子都有文化,但都不愿瞻养,原因是其母亲年轻时出入各种交际场所,将家里的百万资产挥霍一空,而对孩子却从不关心,巴不得将孩子赶出家门,到老了不能动了,便想让孩子孝敬自己,这怎么可能呢?因此其子女共同出钱将她送到了“敬老院”。小时候不给感情给孩子,老了时怎么可能让孩子给感情给你呢?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只给钱不给感情”的对待孩子,换来的只能也是“只给钱不给感情”的报答。
解放后由于强调人多力量大,一个母亲常顾不上太多的孩子,于是将稍大的孩子托付给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再加上“五四”运动后,片面强调妇女解放,女性重职业更甚于重家庭,更甚于重教育孩子这一思潮流行,许多母亲有意无意间或重或轻地扮演了亲生后母的角色,目前这方面的问题正在暴露,等到这些父母需要孩子赡养时问题将更为突出。
对于这样亲生后母的事例,几乎我们每一个人都曾接触过,但是即使将孩子逼上绝路,我们的社会仍然拒绝反省。我们的母亲仍然拒绝忏悔。现代社会这种亲母虐待自己孩子的事件越来越多,所以如此,最关键的一点在于母亲们越来越轻视母乳喂养,轻视母亲哺乳。
同后母现象相对应的是养母现象,在我们民间有“养母胜于亲母”的说法,养母可以说也是后母,但为什么养母对养子的表现要比后母好得多呢?德国剧作家普雷希特曾写作这样一部名剧:这是一段生母与养母双方争夺孩子的故事,生母为了自己的私欲竟将正在吃奶的孩子撇下不顾,而养母虽无生孩子的体验,但她却有着一颗爱孩子的仁爱之心。当最后不具备做母亲资格的生母,将孩子的手强拉到自己一边并叫喊胜利时,法官却将孩子判给了怕孩子手疼而松开手的养母作为母亲。
为什么养母现象比继母现象要温和得多呢!对于后母和养母来说,最大的区别在于孩子引起的不同的心理反应。后母是规定接受,而养母则是自愿接受的。养母常不能生育,或有自己的孩子还特别喜欢某一个孩子,总之,她喜欢孩子,而且更是喜欢早已看中的要领养的孩子,这样她自然对孩子的情感接纳要敞开得多。而继母则不同,她根本就不是为了这个孩子,而是为这个孩子的父亲才来的,而且不用多久就会生下一个孩子,这个非自己所生的孩子仿佛是一个监视自己生活的坐探,自然不加喜欢。养母如一个喜爱宠物的人,到市场上寻到一个宠物自然悉心照顾,而后母对于孩子,仿佛是搭配的货物,自然一开始心里就不愿接受,当然心理上会进行抵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