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不能对自己的孩子妥协?

  最近,妻子在阅读洛克的《教育漫话》,一边阅读一边也在与我分享探讨。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了洛克的智慧,也发现了妻子的智慧。虽然洛克的教育针对的是英国上层社会,甚至是绅士的教育,但他提到的一些观点放在现在的早期教育上也并不过时。

  洛克那个时代的语言比较晦涩,但洛克的语言非常隽永而且善于举例或比喻。洛克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母亲一定要树立威信,孩子应该在很小的时候对于母亲的命令学会服从。他又说如果孩子顽梗,倔强,撒谎,是要用严重的方式促使孩子服从(当然包括暴力的惩罚方式),但对于其他的问题是不能使用暴力的方式的。从这段话来看,洛克已经发现了亲子教育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也就是我在《让孩子快乐的亲子关系》中提到的“服从期教育”。很多的家长总是在很小,比如2岁之前,就对孩子进行所谓民主的教育。“宝宝,你说我们去吃面条还是去吃麦当劳呢?”在这个阶段,儿童是缺乏判断力的,也可以说他还没有具备判断的条件,她需要首先学会遵从父母的决定。人格是多层次,服从是其中的一部分。我有一个亲戚家的孩子,母亲总是对孩子妥协,当孩子哭闹了,生大气了,她就软了下来,这样做的后果是孩子抓住了母亲的软肋,她知道如何能够得逞。于是这个不到3岁的女孩当着我的面,竟然冲母亲大吼,甚至打她的母亲。她的母亲显得很无奈与无助,实际上她“服从”了她的女儿。

  我们再来看看洛克的另一个重要观点,洛克说,到了一定年龄,就不能再用这种方式树立威信,而应该通过理性的、模范的方式树立威信。她指的这个年龄比较含糊,很容易让人误解。其实在我看来,0-3岁就是服从期,孩子应该学会无条件的服从他的父母,这样做就奠定了社会化的根基,学校老师不会讨厌他,单位领导也会夸她的执行力。很多家长以为这样会破坏孩子的想象力与创造力,其实不然,这样做恰恰是为想象力与创造力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正是由于有了服从期的准备,才可以进入到3-6的协商期。前一段,我看到网上有人批驳“协商教育”,认为协商会与培养目标发生冲突,这是片面的理解。协商性是一种重要的人格类型,即在与人交往中,通过一种合理的合作的方式达成个人目标,它的核心是让孩子学会商谈与理性思维。其实我们可以看到洛克的教育智慧,他在很早的时候,就发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亲子教育真谛——教育孩子要先严而后松。我在我的新书《让孩子快乐的亲子关系》中便着重讲了这个话题,管理是为了不管理,训练是为了独自适应环境。很多中国家长宠爱自己的宝贝百依百顺,上小学突然开始关注兴趣班,初中聚焦成绩,高中严查早恋与成绩……越发的“严厉”被冠以爱的名义,而孩子却认为是家长借着爱的名义在进行精神的绑架。爱孩子一定要讲究教育节奏,知道0-3岁培养什么,3-6岁教育什么,6-12岁该关注什么……这些步骤颠倒之后,亲子关系就会出现问题,孩子就会不快乐,家长也会不快乐。

  我始终认为严厉不代表暴力,也不代表蛮力。在亲子教育中,严厉的意思是明确教育(或训练)目标不妥协。在严厉的同时,我们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丰富的教育形式之上,否则无法做到让孩子拥有快乐的亲子关系。训练思维与审美的亲子阅读,锻炼身体与秩序感的亲子运动,增长见识与阅历的亲子旅游,培养规则意识与创新意识的亲子游戏……我们要将我们的教育培养目标寓于亲子互动之中。当然,我相信我的新书会给大家一些启迪与帮助。

  本文摘自《挠脚怪来了》由作者刘勇赫授权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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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 家庭教育 亲子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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