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由于科技的发达和孕期检查的需要,大家在怀孕期间都要做上几次B超,到底B超对胎儿有无伤害,什么时间做B超合适,这是大家关注的问题。那么首先我们要了解B超是怎么回事。
从B超原理上分析,B超是超声传导,不存在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是一种声波传导,这种声波对人体组织没有什么伤害。但如果声波密集在某一固定地方,又聚集很长的时间的话,就会有热效应,这种热效应达到一定程度时,可能会对人体组织产生不良的影响,影响细胞内的物质,包括染色体。理论上高强度的超声波可通过它的高温及对组织的腔化作用,对组织产生伤害。但事实上,医学使用的B超是低强度的,低于94毫瓦/立方厘米,对胎儿是没有危害的,至今尚没有B超检查引起胎儿畸形的报道。目前,各医院在产科领域中使用的B超检查对胎儿是安全的。
话虽这样说,曾有人做过试验,把准备人工流产的孕妇分成两组,一组术前做B超后就实行人工流产,一组做完B超过一周再做人工流产。病理发现,做过B超的胚胎发生绒毛的充血和水肿,但经过一周后充血和水肿会消失。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在必要时才运用超声,如无充分的理由,胎儿不应该受到照射。美国超声机构提出,不把B超作为早孕诊断手段。
因此,早孕做B超应有指征,目的是确定宫外还是宫内妊娠,胚胎是否存活。当发现怀孕后,出现阴道出血或腹痛,为了确定胚胎是否位于宫内妊娠或为了确定是否为先兆流产或胎儿停止发育,这时需做B超予以鉴别。除此之外不应常规做B超。胎儿在宫内孕5周时一般的B超可以见到胎心搏动。而胎儿在宫内3~8周时正值器官分化,是器官分化的敏感期,应减少不必要的外来刺激。有些朋友自己检查尿试纸为阳性,到医院要求医生给做B超确定妊娠;有些朋友不能确定是否妊娠,希望医生给做B超确定一下;还有的朋友怀孕后有出血的情况,每周做一次B超,连续做4~5次;也有的朋友孕早期,这个医院做一次,隔两天又换一家医院又做一次,有时一天内在不同的医院做两次。我们了解妊娠的方法很多,其中查血中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孕酮值与孕周的关系,就可以检测胚胎是否正常了。总之孕早期应减少B超的次数,以保证孩子的安全。
到孕中期,应该通过B超排除胎儿的大体畸形,如先天性心脏病、神经管畸形、四肢缺如、先天唇腭裂等等。一般在怀孕22~26周做B超较为合适,因为胎儿20周左右时正是大脑突飞猛进的发育时期,过早接受B超会因为胎儿发育较小,一些组织看不清而白做,不能达到筛查畸形的目的,同时会影响胎儿大脑的发育。
孕晚期在32周时可以做一次B超,了解胎儿在宫内发育的情况:羊水多少,胎儿大小与孕周是否相符,有无脐带缠绕,胎盘有无异常等等,为进一步妊娠给以指导。
怀孕37周时可以做一次B超,为胎儿做鉴定,发现胎儿发育中如胎盘、脐带、胎儿等等是否存在问题,为分娩做好准备。
但是孕期其他时段如果有些异常情况仍需做B超,如孕期发生阴道出血,医生要鉴别是前置胎盘,还是低位胎盘,或先兆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需要找原因:早破水、胎心变化、胎位不清等等,都可能会增加孕期B超的次数,对于医生和孕妇来讲是实属无奈。
孕期B超不是越多做越好。B超是很好的辅助检查手段,但过分依赖它,以B超为准也是不对的。应把B超作为临床检查的参考,要以临床检查为准。为了宝宝的近期、远期的健康,非不得已,不做B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