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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合在水中分娩的孕妇

  水中分娩在国内被越来越多人所熟知,那么哪些准妈妈是不适合在水中分娩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年龄较大或较小者

  自然分娩的人群最佳年龄在20至30岁,太小心理准备不足,超过30岁可视为“高龄产妇”,由于生理原因,以做剖腹产为妥。 

  二、身患疾病的产妇

  身患疾病的产妇,以采取更稳妥的生产方式为好。因为疾病往往会引发综合症,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三、产前不知情者

  产妇盲目跟风,心理准备不足,也不适合水中分娩。因此,产妇生养前参加医院组织的“孕妇学习班”极有必要,也是不可忽视的。   

  四、胎儿是巨大儿的孕妇

  生头胎时,产妇的产道没有经过生养扩张,容易造成会阴撕裂。况中国人素来有“大胖儿子”情结,产妇腹中的孩子营养过剩,长得过大,不适合水中分娩。水中分娩的婴儿,重量应该控制在3公斤左右。

  五、具有流产史的产妇

  流产产妇不仅身心遭到打击,还会留下阴影,而事实上,有些流产女性还会患上习惯性流产之痼症。生养是以“安全第一”为条件。具有流产史的产妇还是以更稳妥的方法为好。  

  六、肥胖产妇不适合水中分娩

  考虑有难产的可能性,产妇肥胖,估计胎儿体重≥3500克,胎儿腹径>35厘米,胎儿脐带绕颈2周及以上。    

  七、怀疑胎儿在宫内发生缺氧;生产时发生了感染;产妇患有传染性疾病,如乙肝、淋病、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等。绝对禁止水中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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