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教育部通报了5起教育乱收费典型问题,其中因每年百余学生考入清华北大而被“封神”的河北衡水中学赫然在列:由于两年内违规对75名学生收取高达138万的择校费,该校校长被当地行政警告。
据教育部通报,衡水中学2012、2013年超“三限”计划数招收择校生52人,违规收取择校费104万元;对23名转入学生违规收取择校费34万元;每学期向各年级学生收取人均100—200元不等的“印刷篇子费”等。
根据以上情况,河北省衡水市监察局对衡水中学校长张某某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衡水市委组织部对衡水中学校长、党委书记及衡水市教育局局长作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等处理,责成衡水中学领导班子作出深刻检查。
从2001年起,公办高中允许在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基础上,招收一定比例的“择校生”,其中招生比例和最低录取分数线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金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已收藏!
您可通过新浪首页(www.sina.com.cn)顶部 “我的收藏”, 查看所有收藏过的文章。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