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国学班”何以成“虐童班”

2014年06月17日 13:0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收藏本文     

  来自河北保定9岁女孩小童(化名),被送到北京“女德国学班”学国学,四个月后家人发现,孩子身上被“老师”张红霞打得遍体鳞伤。经医院初步诊断,小童目前排尿困难,背部、四肢、足部、面部多处骨折和外伤,严重营养不良。(6月15日《新京报》)

  汪昌莲:打着“国学”的幌子,披着“慈善”的外衣,而所谓的“正统教育”就是对2名女童进行疯狂虐待。这2名接受国学教育的女童,实际成为“老师”施展暴力的对象,成为其骗取捐赠的一种“道具”。这样的“虐童班”是怎样被冠冕堂皇地办起来的,值得追问。

  孔之见:然而,9岁的小童之所以到北京上所谓的“国学班”,仅仅是因为两年前母亲一位朋友的介绍,并约定在半年内不能见小童。按照《民法通则》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第一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按照规定接受义务教育,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 育的未成年人辍学。”可以说,家长监护责任的不到位,亦是这类悲剧发生不可忽视的诱因。

  辛木:悲剧更是对当下“国学热”的提醒。国学文化应该继承发扬,但问题是,人们对国学的理解未免过于偏狭,对国学的痴迷也该有个限度。国学可以 热起来,但不能着了魔道,不能过多地沾染上铜臭气,不能一提到国学,就只想到了私塾与戒尺。在某种意义上,传统意义上的私塾和戒尺学习方式,甚至还是需要 彻底摒弃的糟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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