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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拒绝领回被拐卖孩子

  历经半年,辗转数千公里,阳城县警方终于将11人特大跨省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彻底摧毁,破获系列拐卖儿童案4起。

  4个被贩卖的女婴已经找到,但她们的亲生父母却拒绝领回孩子。而收养女婴的家庭对孩子疼爱有加,恋恋不舍。在人性与法律的冲突中,受伤最深的是孩子。

  渴望孩子,花钱“领”回女儿

  女儿的两周岁生日还有几天就到了,但阳城县人张某和妻子却愁肠百结,他们不知道自己的生活是否会回到原点。

  结婚多年,张某一直渴望做父亲,却始终无法如愿。2008年10月上旬的一天,朋友给他带来了一个消息:“羊泉村人曹某说她亲戚有个女婴,刚出生40天,说是未婚生育的,想送人,你要吗?”

  朋友的问话让张某迅速做出一个决定:收养孩子。他立刻跟妻子一起从县城赶到羊泉村,找到曹某家,见到了那个女婴。“那会儿天都很凉了,他们给孩子喝的是盒装的牛奶。我的心感觉很痛,突然有种想给这个孩子幸福的冲动。当时孩子的一只眼睛睁不开,我也不去想会不会留下后遗症,只相信孩子跟自己有某种缘分。”

  张某当时对这个孩子的来历,曾有过刹那间的怀疑,但这个想法稍纵即逝,最终,情感战胜了理智,他以17500元的代价,为自己换来一个女儿。

  张某没有想到,这17500元会被5个人瓜分。

  带着女婴回家后,张某夫妻精心抚养这个孩子。女婴给夫妻俩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笑声充盈着这个温馨的家。

  如果没有那个匿名举报,也许,生活会就此进行下去,他们也是万千三口之家的一员。

  今年2月5日,阳城县公安局接到匿名举报称,寺头乡老孟村王辉(化名)等人有拐卖人口嫌疑。

  实际上,在2009年6月8日,该局寺头乡派出所就接到类似举报:寺头乡老孟村邢某的儿媳妇小飞将一名女婴,从外地拐卖给寺头乡某村的李某。但警方立案后,因一直没有抓获小飞,案件被迫搁置。

  今年3月25日,阳城县公安局刑警队办公室,来了一个不速之客。他就是因拐卖妇女被判刑10个月,刚刚刑满释放8天的阳城县寺头乡人孙某。

  原来,孙某和王辉是夫妻关系。孙某不仅交代了2009年6月8日群众举报的事实,同时还交代了今年2月5日警方收到的有关拐卖人口举报的具体情况。

  孙某的到来,让一个特大跨省拐卖儿童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分工明确,形成贩婴链条

  听说丈夫投案自首,4月6日,王辉也到公安局,主动向警方交代,自己曾于2009年春季同小飞到浙江拐卖一名女婴后,又通过丈夫孙某将女婴卖到芹池镇南上村薛某家。

  为尽快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小飞,侦查民警通过调查摸排等手段,获悉小飞可能隐藏在浙江东阳。

  阳城警方立即赶赴浙江东阳,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于5月27日,在东阳市五马塘村将小飞抓获。

  今年30岁的小飞,是贵州省兴仁县新马场乡人,几年前,被人拐卖嫁到阳城县寺头乡老孟村。嫁居阳城后,小飞发现老孟村及附近村民,很多人有想收养孩子的愿望。于是,她立刻挖掘出一条生财之路——贩卖婴儿。

  贩卖婴儿,必须得有婴儿的来源渠道。小飞想到了在浙江打工的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老乡梁某,让其帮忙联系送养孩子的人家。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重男轻女的观念根深蒂固,许多边远山区的人为了生男孩,以外出打工为幌子,成了超生游击队。同为贵州人,小飞对这一切非常清楚。

  来浙江打工的贵州人,大都在东阳。梁某不辱使命,很快联系到了一个送养人。

  2007年12月下旬,经梁某介绍,小飞跟姐姐小琴,通过贵州人杨某从老乡黄某夫妇手中,以4000元买了一个出生仅一个月的女婴。经孙某介绍,以17600元的价格卖给阳城县寺头乡前史山村的李某。第一桩买卖,小飞分得8000元,梁某分得2000元,小琴分得3000元,孙某分得600 元。

  在暴利驱使下,从2007年12月至2009年7月,小飞姐妹与阳城县芹池镇芹池村人李某(女,43岁)、王辉(女,40岁)及该县寺头乡马寨村人马某(男,43岁),先后4次到浙江省东阳市,通过梁某(男,32岁)、杨某(男,33岁)等人联系,采用抱养、哄骗等手段,将4名出生仅一个月的女婴分别以4000元到6000元不等的价格购买,带到阳城县,分别以1.7万至2.6万元不等的价格卖掉,从中获利64100元。

  被拐4名婴儿中,即包括阳城人张某收养的女婴。

  在随后的20多天里,在东阳警方的配合下,涉案嫌疑人梁某、王鹏、小琴、杨某在浙江东阳、浦江等地先后被抓获。

  随着侦查及审讯工作的深入,侦查民警又在阳城县芹池、寺头等地将该团伙成员李某、马某、刘美、曹某等人抓获。历经半年,辗转数千公里,阳城县警方终于将这一11人特大跨省拐卖儿童犯罪团伙彻底摧毁。

  夫妻、姐妹、亲戚、老乡,以小飞、梁某为首的拐卖儿童团伙,形成了一种家族式、专业化、跨地域的犯罪网络。购买、运输、销售分工明确。

  人性与法,造成尴尬伤感

  案子破了,解救孩子的过程,对于办案民警来说,是一件既尴尬又伤感的事情。

  拐卖儿童案件,必须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一方面确定孩子是否被盗抢,让被拐儿童早日回家;另一方面,公安部要求将被拐儿童及亲生父母的血样进行采集,做亲子鉴定。

  办案人员通过讯问嫌疑人,在浙江找到了三对被拐女婴的亲生父母。

  在浙江打工的王某,住在低矮潮湿的平房里,家里蚊蝇飞舞。“你们也看到我家的情况了,孩子回来我也没能力抚养。”已育有两个女孩的王某对办案民警说。

  去年夏季,王某的妻子分娩,还是个女孩。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对于王某一家,生男孩是他们的目标。夫妻俩决定将女婴送人。

  除了想尽快把孩子送出去,至于收养人是谁,对方条件如何?王某夫妻并不关心。

  送养消息很快传到了梁某的耳朵里,梁某以5000元的价格,从王某夫妇手中接过了孩子。“如果我们给他们把孩子送回去,他们再卖一次怎么办?”办案人员带着复杂的心情离开了王家。

  而梁某夫妻,如果不是办案民警光临,他们还不知道自己2009年3月送出的孩子,是被山西人收养。妻子已再度怀孕,5岁的大女儿在屋里跑来跑去。

  远在贵州山区的黄某,2007年将女儿以4000元的价格“送人”后,2009年终于“如愿以偿”生下了儿子。

  阳城警方委托贵州省镇宁警方对黄某夫妇进行血样采集。“我没钱,不去。”当警方让黄某去公安局采集血样时,他一口拒绝。

  ……

  被拐孩子的亲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孩子,也明确表态不要孩子,4个孩子只能暂由养父母抚养。

  如今,4个被拐的女婴中最大的3岁,最小的也已经1岁。她们在襁褓之中,就被辗转带到了陌生的地方。现在,她们已把这儿当成自己的家,她们不懂也不知道对自己疼爱有加的父母,是跟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人。

  老式的四合院,老式的木质二层楼,9月1日,办案人员再次来到收养人薛某家。见到生人,刚刚还在院里玩耍的女孩惊恐地低下了头。因为涉及拐卖儿童,这段时间以来,薛家人坐卧不安,生怕孩子哪天离他们而去。

  听说警察又来“光顾”,孩子的父亲——小薛,立刻骑着三轮摩托车,从工作的村卫生所赶回了家。

  小薛是薛家独子,今年30岁,因为先天性手脚残疾,一直未能结婚。父亲老薛担心儿子将来一个人恓惶,决定收养个孩子给其防老。“女孩懂得疼人。”2009年3月,薛家父子通过孙某以22000元抱回了一个女孩。“附近村里很多人家都是这么收养的。孩子很会讨人喜欢,吃的玩的都是最好的,养了 1年多,你说我们能舍得送回去吗?”老薛说。“民警也是人,我们看到这种情况,心里也很难受。我们知道每一户收养家庭都是真心收养孩子的,但是,毕竟合情合理不合法。”办案民警张建兵说。

  不究刑责,私自认养难绝

  自2009年4月9日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拐卖儿童妇女专项行动以来,截至2010年6月28日,全国共破获拐卖案件

  起,解救被拐卖儿童、妇女14717人,抓获犯罪嫌疑人17528名,公安部公开发布A级通缉令通缉的20名重大人贩子已有19人落网。

  一组组数字说明了“打拐”风暴的凌厉之势。

  但拐卖儿童犯罪何以屡打不绝?传宗接代、养儿防老、多子多福、儿女双全等观念形成了庞大的买方市场。“现有收养渠道的不畅通,导致很多有领养孩子愿望的家庭,在不能正常领养的情况下,转而通过购买这样的非法手段实现目的。”张建兵说。

  几年前,阳城人龚某24岁的独生儿子突然遭遇交通事故身亡,一家人悲痛欲绝,伤心不已。为了抚平创伤,龚某夫妻决定领养一个10岁左右的孤儿。

  汶川大地震后,龚某积极咨询灾区孤儿领养程序,结果多方奔走,仍未能如愿。“2007年,我们就在民政局申请登记,到现在没有任何音讯。我今年49岁了,再往后年龄更大了,还有精力抚养孩子吗?”如今,龚某在要不要通过非正常渠道领养孩子中犹豫着。

  在网上的“收养吧”,欲送养孩子和收养孩子的信息达到近4万条。民间收养的盛行可见一斑。而据了解,拐卖儿童案中,很少对买方进行处罚,使得拐卖犯罪很难从源头上根治。

  孩子被拐后,大部分被人贩子卖给了需要孩子的家庭,个别儿童被人操纵,沦为乞讨或盗窃工具。与被收养的孩子相比,被迫充当乞讨、偷盗、诈骗工具的儿童的命运则更凄惨。

  8月31日,在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以非法获利(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 “感谢费”、“营养费”的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将依法追究其父母的刑事责任。

  在此次新闻发布会上,孙军工还表示,私自认养可不追究刑责,但如果送养者不考虑收养者情况,导致孩子身心受到损害的,司法机关将按遗弃罪论处。 “我没想过孩子必须留在自己身边,只是想着哪儿更适合她健康成长。等她长大了,我会告诉她这一切,我想她会理解的。不敢想象,如果孩子真的离开了,我们的生活会变成什么样。”说着这些话,收养人张某的眼睛红了。

  他拿出自己的手机,给记者看保存在手机里女儿的相片,他给女儿取名展展,希望女儿将来能有所发展。照片里的展展摆着可爱的造型,开心地笑着……(图片由阳城县公安局提供)  本报记者 何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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