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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幼儿园收费将公示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9月01日 08:36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郭莹)昨天,教育部网站刊文对网民反映的“幼儿园乱收费”等问题进行回应。教育部明确表示,将对幼儿园收费进行公示制度。

  日前,有网民向教育部反映,很多学前机构存在变相收费、要求家长带孩子上昂贵的早教班的情况。对此,教育部表示,正在研究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审批与管理权限,对幼儿园收费实行公示制度,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程序。对乱收费问题要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

  此外,还有网友反映,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被收取高额“建校费”。教育部回应称,在义务教育阶段,严禁公办学校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收取“建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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