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网站昨天公布《母乳代用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如果《办法》获得通过,包括婴儿奶粉在内的母乳代用品将禁止发布广告或减价促销,并禁止在医院内以任何形式进行推销宣传。此举是为了大力提倡母乳喂养。(11月9日北京日报)
讨论有无必要禁奶粉广告之前,且先让我们看看母乳代用品的定义:母乳代用品,指以6个月以内婴儿为对象,通过市场销售或者以其他形式提供的,部分或者全部代替母乳的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包括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各种婴儿奶粉。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这充满技术名词味道的“母乳代用品”包含的范围这么广,笔者不禁担心,范围这么广泛的母乳代用品市场一旦不允许做广告,恐怕损失的不仅仅是那些生产、销售母乳代用品的环节,更多与之相关的上下游产业链恐怕都得受到影响,由此引出一个问题,是不是提倡母乳喂养就一定得以禁止奶粉厂家打广告来实现呢?
随着现代人观念的进步,很多年轻人选择了丁克,即使没有丁克的家庭,要孩子的时间也都大大延后,在养育孩子方面,更是突破以前的传统,为了保持身材而拒绝母乳喂养,这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麻烦问题:比如孩子的抵抗力不强、女性容易患上乳腺疾病、奶粉质量安全问题频出引发公众恐慌等。其实这些问题的出现,首先是一个观念问题,因为时代在发展,人类对于下一代养育方面肯定也会发生一些思想上的变化,在更加注重自我享受和自身价值的年代里,一些年轻女性出于自身形象需要和工作原因,自愿或者无奈放弃母乳喂养,这本来是一个个人意愿选择的问题,相关部门如果说真的想在观念的扭转方面有所作为,可以在宣传上加大力度,但不适合用禁止奶粉广告的方式来“扭转”观念。因为这种扭转,是以牺牲一小部分确实需要母乳替代品的母亲们的信息选择权来作为代价的。
试想,如果有的母亲因为工作或者其他身体原因,不适合母乳喂养,在选择奶粉品牌时,如果没有商家广告的功能介绍和引导,会不会出现在奶粉市场上选择时眼花缭乱无所适从的现象呢,甚至,会因为对某些品牌的不了解而误选了质量不好的奶粉……
当然,笔者十分支持该《办法》当中提出的“医疗卫生及有关机构及其人员不得向孕产妇、婴儿母亲及其家庭成员宣传、展示、推销或者代售母乳代用品等规定,特别是不得将孕产妇、婴儿母亲及其家庭成员和婴幼儿的个人信息提供给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这一条,笔者举双手赞成。因为作为一个孩子的妈妈,在广告信息如此充足的信息时代,她们有足够的能力和判断力给自己的孩子选择适合孩子的奶粉。
提倡母乳是否应该禁止奶粉广告,现在来看还是个悬而未决的社会热点话题,但相关部门在规则制定发布之前,是否先搞个民意调查呢,这样可能更稳妥一些。因为妈妈们的感觉才是最真实的,不带一点水分。(赵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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